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方案两篇
篇一:某县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方案
区域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是由一所市级三级医院联合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县级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跨行政隶属关系、跨区域的医联体。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资源的整合。建立医联体是贯彻国家医改精神、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科学合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有效途径,对于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整体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紧密结合我县现有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积极探索构建以医联体为基础的新型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医疗资源总体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价廉、分级、连续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1、落实功能原则。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对医联体各级医疗机构的管理职责,坚持实施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级诊疗,推动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切实落实功能定位,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分工协作。
2、主动自愿原则。该原则要与统一规划配置相结合,做到规划引导,自愿结合、互惠互利。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村级卫生机构随同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统一加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与加入各区域联合体的组建。医疗联合体原则上实行按区域整合,以县域为单位(可全体也可部分医疗机构),只加入一个市级医联体,避免资源的重复配置或过度竞争。
3、统筹协调原则。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与中医、专科医疗机构的统筹协调发展,统筹兼顾历史上已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兼顾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际利益,激发各方支持和参与工作的积极性。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多种实现联合的形式和途径,原则上市县先联合,然后向乡村延伸。
4、循序渐进原则。主要以管理为纽带,以合作为手段,以提升为目标,以技术、人员、流程、信息方面业务整合为切入点,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平稳启动,可以逐步从松散型结合向半紧密型、紧密型等多种运作模式推进。
二、试点目标
通过对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实施资源纵向整合,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协调性为核心,以实现医联体分级医疗为根本,形成医疗卫生服务各环节有序连接的医联体。使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分工协作、资源共享、无缝连接、高效运行,突出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可及性和高效性,提高医疗服务整体绩效。真正实现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专家定期下基层、专科建设统一协调、人才培养培训流动机制、供需资源的共用共享。
(一)改善患者看病就医感受。通过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在医联体内率先探索运行机制改革,强化“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深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预约诊疗、优质护理服务和临床路径管理等服务,进一步改善患者看病就医感受,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取得“群众满意”、“政府满意”、“各级医疗机构满意”的“三赢”效果。
(二)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在医联体内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统筹协调和分工合作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方便群众就医,建立转诊、会诊的“绿色通道”,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得到上一级专家的诊疗,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提高医疗服务的协调性、连贯性、整体性。
(三)增强医疗服务核心竞争力。通过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专科建设。通过医联体内、外的纵、横向协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进一步提高专科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我县医疗服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提高医院品牌效应,提高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充分发挥医联体内大型公立医院龙头作用,着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的诊疗水平,加强三级医疗卫生网网底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逐步解决好“大型医院医生下不来,基层服务能力提不高”的矛盾,为实现“保基本、强基层”的医改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和机制保障。
三、试点内容
(一)区域医疗联合体的组建
组建市、县、乡、村四级区域医疗联合体(机构组成详见附件1),以医联体章程为共同规范,属非独立法人组织。以九江学院附属医院为龙头单位,联合我院、8所乡镇卫生院、76所村卫生室试点,组成九江学院附属医院医联体。
(二)区域医疗联合体的治理架构
1、医联体所属医疗机构均为独立法人单位,体制不变,隶属关系不变,以章程为共同规范,以技术、服务为纽带,以服务协议为行为准则,相互协作,共同发展。医联体实行纵向协议与横向管理相结合。九江学院附属医院对我院日常业务管理负责,我院对乡级成员单位负责,乡级对村级成员单位负责,并积极推行乡村卫生组织紧密型一体化管理。
2、成立医联体理事会,作为医联体日常运营管理机构。在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开展工作,负责医联体所属医疗机构总体发展规划、资源统筹调配、专科建设、人员培养管理等事项的决策管理。
3、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牵头医院(卫生院)院长担任),副理事长若干名(由牵头医院副职及下一级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负责协助理事长工作。按照工作需要设置理事若干名,理事设置要具有代表性。成员由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代表组成。理事会由理事长提出拟任人选,按照区域管理的原则,分别报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区域医疗联合体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建。
4、鼓励各医联体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立适合医联体实际管理需要的治理架构。
(三)区域医疗联合体的内部运行机制
医联体按照统一管理、独立运营、综合考评的方法进行管理运营,探索构建统一、节约、高效的运行机制。
1、探索新型城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和服务的模式
(1)学科规划。医联体要统筹规划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学科布局,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二、三级医院临床学科的设置要向三、四级亚专科发展,主要处理疑难复杂病和急危重症患者。乡镇卫生院临床学科的设置以一、二级专科为主,主要诊治常见病和多发病并承担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村卫生室负责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并通过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农民健康管理。医联体理事会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论证医联体内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学科布局,统筹谋划。
(2)统一业务管理。医联体根据各医疗机构专业特点和发展方向,在医联体理事会统一规划下,业务管理实行总体控制、实时监控、动态调整,建立完善发展方向年校准制、发展规划季度审核制、运行效率指标月分析制。医联体理事会定期组织对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进行质量监测,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确保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达到同质同标准。
(3)支持开展急诊急救联动机制。鼓励在医联体内建设急救医学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急诊急救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急救信息的及时互享与沟通,急救资源的集中调拨和使用。
(4)支持医联体信息平台建设。把医联体内信息化建设作为工作实质性推进的重要举措,纳入全县乃至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将“居民健康卡”率先在医联体内投入使用,实行医联体内的医联一卡通,并尽快开展网上诊疗、远程会诊、业务培训和质控考核等。
2、结合医师多点执业开展人员柔性流动试点工作
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医师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医联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作为多点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服务,由各医疗机构报医联体理事会审核后,向双方(或多家)机构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医联体内非本机构医技人员和医疗管理人员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报本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聘请其在本机构兼职。
3、上级医院加大对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支持
(1)上级医院和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技术支持制度和途径,建立远程会诊系统。除危急病人的会诊外,应定期开展各种疑难病症的讨论,帮助下级医疗机构提高诊疗水平,可与“卫生支农”、“对口支援”结合进行。
(2)医联体要建立和完善上级医院医务人员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或者兼任学科带头人机制。医联体内二、三级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前,应当有在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经历。
(3)医联体要建立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上级或牵头医院进修和培训机制。医联体内二、三级医院要有计划地、定期对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安排免费进修和专业技术培训,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一批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医护人员,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水平。
(4)开展医联体人员的统一培训和考核。委托医联体牵头医院对医联体内人员统一组织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及其他(全科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专科护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4、建立和完善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
(1)以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为依托,以价格为杠杆,医联体要贯彻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优惠、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价等各项惠民政策,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探索推出各项便民惠民就医措施,引导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如享受免费专家健康咨询,为老年、行动不便的就诊患者提供免费接送服务,在基层机构首诊预约上级医院专家门诊、检查、住院、转诊等一站式服务并享受优先、免挂号费、优惠就医费用等。
(2)以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学科规划、布局为基础,以手术分级管理、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为主要抓手,卫生行政部门着重规范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的收治行为,促进分级诊疗机制科学、有序推进。
(3)医联体要积极建立医联体内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间的双向转诊制度,着重促进二、三级医院恢复期(康复期)患者下转。要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和尽量减轻患者就医费用负担的原则,细化和完善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患者双向转诊制度,制定合理、方便、畅通的双向转诊具体实施细则。
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间建立业务协作关系。疑难复杂急危重症患者的转诊按照病情需要、抢救生命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诊疗。通过引导首诊在基层、分级诊疗和实施双向转诊,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在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医联体内大型公立医院与各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形成上下联动、分级分工、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的机制,最终实现“首诊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
5、积极开展多种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1)完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医联体所在辖区居民健康管理服务,为常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着重居民健康监测和慢病预防。加快推进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健康档案与居民诊疗信息的有效衔接,达到医联体间各级医疗机构居民医疗服务信息安全的互联互通。
(2)建立医联体内会诊制度。注重全专结合,医联体内二、三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的全科医生,可联合对相关疾病进行诊疗;开展医联体内网上诊疗和远程医疗服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会诊系统,方便患者及时就医和诊治。
(3)医联体内探索开展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临床路径管理、电子病历等服务手段创新。在二、三级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基础上,搭建统一的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提供更加便捷的预约诊疗服务;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在医联体内扩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减少重复检查检验,检查互认必须在符合医疗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开展,可按项目逐步互认,分步实施;加快推进临床路径管理,逐步实现单病种的规范化治疗。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在县卫生局区域医疗联合体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下,由我院医疗联合体理事会具体推动。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
20XX年8月,制定工作方案和章程,建立理事会及常设工作组织,确保医联体正常运作。
第二阶段:开展试点
20XX年9月--10月前启动试点。与医联体对应乡镇卫生院签订相关协议,及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第三阶段:评估总结阶段
试点期半年。20XX年3月,对医联体试点工作成效进行系统总结评估。
第四阶段:深化巩固阶段
在总结评估基础上,完善运行机制,使区域联合体得到深化巩固和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涉及一系列体系、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多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统筹谋划,积极进行探索立足于建立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的医疗联合体。卫生行政部门和医联体理事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医联体试点工作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任务,与其他医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明确工作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承担本辖区领导职责,制定完善相关规范标准。医联体牵头医院要组织建立理事会和完善的工作组织,明确任务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章程,全力推进。
(三)加强舆论宣传
组织开展好对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联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此项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
卫生行政部门和区域医疗联合体工作领导小组将切实加强对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督促试点医联体积极推进工作。结合医联体章程制定情况,建立医疗联合体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考核评估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和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及时加以推广。
附件1:医院区域医疗联合体理事长组成单位及理事会名单
附件2医院区域医疗联合体理事会章程
附件3:医院区域医疗联合体阶段性小结
附件1:医院区域医疗联合体理事长组成单位及理事会成员名单
1. 理事长单位:
2. 2.副理事长单位:
3. 理事单位:
4. 医院区域医疗联合体设:
理事会是医联体的最高组织形式和决策机构,每年召开理事会一次。负责在区域卫生规划原则指导下,对医联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建设性意见;讨论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发展规划,并报卫生局备案;
1).医院区域医疗联合体理事会
理事长:
常务副理事长:
副理事长:
2).医院区域医疗联合体理事会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成员:
附件2:
医院区域医疗联合体理事会章程
第一条宗旨
贯彻落实《九江市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和都卫字【20XX】194号文件要求,探索构建以区域医疗联合体为基础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医疗资源的总体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连续的基本医疗服务。
第二条原则
1、“强化职责,落实功能”的原则。
强化联合体各级医疗机构管理职责,切实维护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坚持分级诊疗,推动联合体内各级医疗机构切实落实功能定位,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分工协作。
2、“责权对等、统筹协调”的原则。
注重责权一致,充分发挥市、县、乡、村级政府在医疗联合体组建中的积极性。加强与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政策协同和管理协同,统筹兼顾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实际利益,充分发挥各方支持和参与改革试点的积极性。
3“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
主要以管理为纽带,以章程为规范,以技术、人员、流程、信息方面的业务整合为切入点,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平稳启动,逐步向更加紧密的运作模式推进。
第三条任务
通过对不同等级的公立医疗机构实施资源纵向整合,推动建立分工合理、密切协作的医疗联合体,为本市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提供思路和措施,为公立医院改革探索积累经验。
具体任务是:
1、强化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
通过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在联合体内率先探索补偿机制、治理机制和运行机制等改革,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促进健康区域建设。率先推行健康管理、预约服务和临床路径管理等服务手段的创新,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强化公益性质。
2、改善医疗联合体的宏观效率。
在区域医疗联合体内,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统筹协调和分工合作机制,逐步实现县、乡、村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共享医疗资源,突出预防为主,有效控制费用,减少浪费,提高医疗联合体的整体运作效率,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连续的基本医疗服务。
3、提高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
加强上级医疗机构对下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着力提高下级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促进就医下沉,为实现“基层、基本、基础”的医改导向提供技术和机制保障。
第四条组织机构
医院区域医疗联合体理事长组成单位:
第五条议事形式
1.联合体理事会会议:
原则每年举行一次,由理事会理事长提议召开。
2.分会会议:
经各理事会会长提出,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分会会议,向各县级医院通报情况,提出问题,部署工作等,重大事项提交至联合理事会会议研究。
第六条权利
1.组织、协调医联体内部的协作关系、帮扶项目、合作办法、利益分配。
2.探讨市、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组织形式;探讨实行以经营、管理、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保健、康复为枢纽的院际合作形式。
第七条义务
1.医联体应在区域卫生规划下开展工作。通过医联体的辐射作用,调整医疗服务模式、专业技术结构、业务发展方向构筑城乡一体化自主创新的格局。
2.医联体各成员单位之间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相互帮助开展门诊、会诊、查房等工作,在医疗、护理、药剂、医技、公共卫生服务、保健、康复等多领域开展合作。
3.医联体内部由医院为基层医院提供管理培训、临床进修、技术指导、业务咨询、医疗扶贫、卫生下乡、学术交流、技术协作、双向转诊以及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等工作。提供院内先进的医疗诊断、治疗设备的有偿或无偿使用。并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开展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八条附则
1.本章程未经事宜,由理事会会长与各副理事会长协商解决;
2.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对本章程的所做的修改,须经联合体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3.本章程由联合体理事会会议讨论后,生效。
附件3:医院区域医疗联合体阶段性小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改精神,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医院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龙头作用,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都昌县卫生局《都昌县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方案》安排,我院认真组织实施,现阶段工作小结如下:
1、制订了《医院区域医疗联合体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了医联体工作小组;
3、走访医联体内所有医院,与之签订了医联体协作合同书;
4、制订了区域协作成员培训计划,并于20XX年9月26日及10月25日进行了二期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及推广学习班;
5、10月份先后4次派出医疗专家组到大树、阳峰、西源、和合等乡卫生院义诊;
6、免费接收和合、大沙及西源等卫生院进修外科及骨伤,三叉港中心卫生院进修血透。
7、与区域内卫生院实行多例双向转诊。
工作正在按照《医院区域医疗联合体工作实施方案》稳步进行,尚须加倍努力。
篇二:XX市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区域医疗联合体是由三、二级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跨行政隶属关系、跨资产所属关系的医疗机构联合体。建立医疗联合体是本市贯彻国家医改精神、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完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手段,也是一项涉及到体制机制调整、具有较高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综合改革。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医疗联合体改革,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10年拟在本市选择1-2个区县启动开展改革试点,在探索积累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向全市推广。为指导试点工作的实施,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本市实际,通过医疗机构管理模式、医疗保险支付模式和市民就医模式的综合改革,探索构建以区域医疗联合体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医疗资源的总体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连续的基本医疗服务。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探索建立中医医疗联合体,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强化职责,落实功能”的原则。强化各级政府对联合体各级医疗机构的投入和管理职责,切实维护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坚持分级诊疗,推动联合体内各级医疗机构切实落实功能定位,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分工协作。
2、“责权对等、统筹协调”的原则。注重责权一致,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政府在医疗联合体组建中的积极性。加强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政策协同和管理协同,统筹兼顾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实际利益,充分发挥各方支持和参与改革试点的积极性。
3、“因地制宜,多元探索”的原则。鼓励各区县在国家及本市医改方案的指导下,根据自身地域位置、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资源配置现状,兼顾历史上已形成的合作关系基础,开展不同模式的改革探索。
4、“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主要以管理为纽带,以章程为规范,以技术、人员、流程、信息方面的业务整合为切入点,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平稳启动,逐步向更加紧密的运作模式推进。
二、试点目标
通过对不同等级的公立医疗机构实施资源纵向整合,推动建立分工合理、密切协作的医疗联合体,在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形成本市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为公立医院改革探索积累经验。具体目标是:
(一)强化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通过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在联合体内率先探索补偿机制、治理机制和运行机制等改革,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促进健康区域建设。率先推行健康管理、预约服务和临床路径管理等服务手段的创新,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强化公益性质。
(二)改善医疗服务体系的宏观效率。通过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在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统筹协调和分工合作机制,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共享医疗资源,突出预防为主,有效控制费用,减少浪费,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运作效率,为群众提供分级、连续、节约、高效的医疗服务。
(三)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通过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加强上级医疗机构对下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着力提高下级医疗机构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诊疗水平,促进就医下沉,为实现“基层、基本、基础”的医改导向提供技术和机制保障。
三、试点内容
(一)联合体的组建
1、由一所试点三级医院,联合试点区县(域)的若干所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以联合体章程为共同规范的紧密型非独立法人组织。试点区县(试点单位)可因地制宜,探索组建适合本区域(本单位)实际情况的不同模式的医疗联合体。
2、联合体主要负责贯彻政府办医宗旨,推进所属医疗机构的资源整合,加强所属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所属医疗机构为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接受联合体的领导,遵照其功能定位开展相关的医疗卫生服务。
3、联合体的上级主管单位是试点区县政府、试点三级医院的办医主体和有关大学,联合体的行为对共管的上级单位负责。
(二)联合体的治理架构
1、联合体所属医疗机构均为独立法人单位,以章程为共同规范,以管理为联结纽带。
2、成立联合体理事会,作为联合体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联合体所属医疗机构的总体发展规划、资源统筹调配,重要人事任免、医保额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策。
3、理事会设理事若干名,成员由试点区县政府代表、试点三级医院的办医主体代表和上级主管部门代表等组成。另设独立理事若干名,广泛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原则上由区主要领导担任),副理事长1名,由全体理事推选,报联合体共管上级单位联合审批同意。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确认或者更替。
4、联合体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监负责制,总监为理事会成员(原则上由三级医院主要领导担任),由理事会聘任,经相应组织程序任命,负责联合体的日常运营管理。联合体设副总监若干名,由总监提出拟任人选,由理事会聘任,经相应组织程序任命,负责协助总监工作。
5、鼓励试点区县(试点单位)结合所组建联合体的具体模式,探索适合联合体实际管理需要的治理架构。
(三)联合体的内部运行机制
联合体探索构建统一、节约、高效的内部运行机制,实行“两统一”、“两创新”。
1、统一运行管理
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的院长(市管干部除外)任命,由医疗机构主管单位和联合体总监共同提名,经联合体理事会审议同意后,报该医疗机构所属党组织,按原干部管理程序考察后进行任命。
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人员实行柔性流动,上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到下级医院进行技术指导、开展诊疗服务或者兼任学科带头人,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进入上级医院进行进修和培训。
联合体内实行财务统一管理,所属各医疗机构财务独立核算,联合体按照现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内部结算规则。联合体率先探索推行成本核算和绩效工资制度。
联合体探索组建统一的后勤服务平台和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等医用物资的统一采购平台。
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的存量资产和增量资产,接受相应的市、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管。
2、统一资源调配
联合体统筹规划、统一设计信息系统,以信息化为基础,探索开展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预约诊疗、双向转诊、会诊、疑难病例讨论、转检、继续教育等院际协作服务,推动资源共享,优化服务流程。
联合体利用各医疗机构的实验设施,探索搭建功能性医学实验技术平台。联合体内整合资源,探索建立统一的检验检查中心和影像诊断中心。
联合体统筹规划各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学科布局。强化联合体内学科间的优势互补与合作,联袂开展科研和教学。
联合体的床位资源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实行统筹设置和统一调配,鼓励联合体内部分医疗机构的医疗床位转化成康复床位、老年护理床位,作为急性期诊疗的后疗通道以及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护理需求。
3、创新服务模式
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明确分工,密切合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网络,推进服务模式的转变与创新。联合体应注重健康管理,加强居民的健康监测和慢病预防;应注重全专结合,联合体内三、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医生,联合对相关疾病进行诊疗;应注重全程连续,为患者提供双向转诊服务,建立涵盖治疗、康复和护理功能的连续、全程的服务链。
4、创新服务手段
联合体内率先开展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临床路径管理、电子病历、医师多地点执业等服务手段创新。在三级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的基础上,率先搭建统一的预约服务平台,实行联合体统一预约服务。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在联合体内率先扩大检验检查结果的互认范围,减少重复检验检查。在联合体内率先推进临床路径管理,逐步实现病种的规范化治疗。在联合体内率先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居民健康的监测和管理。在联合体内率先推行医师多地点执业试点,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四)联合体的居民就医模式
在试点阶段,居民与联合体就医实行“软签约”,即试点单位推出就医优惠措施,吸引居民与联合体进行签约就医。通过试点探索,逐步过渡到锁定人群签约就医。
1、实行签约就医
市民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医疗联合体进行签约。今后面上铺开后,每个年度可允许市民自由选择不同的医疗联合体签约。卫生、医保部门定期公布医疗联合体的服务、质量、费用等方面的信息,引导联合体间通过竞争来吸引病人、改善服务、降低成本。
2、签约就医的优惠
市民在签约的联合体就医,可以享受若干就医优惠,如每年享受一次免费的专家健康咨询;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约到上级医院的专家门诊;享受优先便捷的转诊通道;享受优惠的就医费用等。具体措施由各试点单位探索推出。
3、签约就医的转诊
市民原则上应在签约的联合体内就医。特殊专科的疾病,联合体所属医疗机构确实无法解决的,可由联合体的三级医院出具转诊单进行转诊。
(五)联合体的医保支付管理
1、医保支付办法
探索试行联合体医保总额预付试点,联合体预付总额按照公平透明、协商协调原则确定或调整。医保管理经办部门根据联合体提出的内部分配意见,将医保费用直接拨付至所属医疗机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保总额预付费用管理的通知》规定,年终经考核后,结余部分可由联合体留存使用,超支部分按本市统一比例分担。
2、加强监督考核
医保部门、卫生部门联合加强对联合体所属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防止服务提供不足,如推诿病人、大病小治、诱导自费等,同时加强对签约居民享受联合体医疗服务质量、费用和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估。医保部门应逐步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对联合体所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督评价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保证参保人员得到合理的医疗服务。
(六)联合体的相关配套政策
1、财政政策
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经费,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为鼓励改革试点,财政部门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医改规定,加大对试点单位的财政投入力度。
2、价格政策
市价格、卫生、医保等部门要进一步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门诊、手术费等方面的价格差距,引导促进市民梯度就医,逐步提高中医、手术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
3、执业政策
联合体内医疗机构的医师可根据统一安排选择本联合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多地执业点,并向原批准其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七)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责
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和标准,对联合体加强全行业管理。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属地化管理权限,承担相应的法定职能,并对联合体拥有以下管理权限:
1、对所属医疗机构部署政府指令性任务(包括干部保健任务)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对所属医疗机构部署公共卫生任务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评价联合体对区域内居民医疗服务的提供情况;
4、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赋予的其它管理权限。
四、试点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必须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试点工作由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两个层面的工作架构来具体推动:
成立由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人保局、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市财政局等共同组成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试点工作的指导方案、配套政策,以及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和评估。
成立由区县政府、三级医院办医主体和相关大学组成的试点工作推进小组,负责根据试点指导方案的要求,细化制定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联合体的组织管理架构和运行制度,具体推进落实各项工作。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试点启动筹备阶段
20XX年,完成试点指导意见的拟定,试点单位完成试点实施方案的拟定。
第二阶段:试点推进实施阶段
20XX年-20XX年,下发试点指导意见,全面启动实施试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动试点平稳顺利实施。试点工作推进小组负责具体落实各项试点措施,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第三阶段:试点评估总结阶段
20XX年,对试点工作的过程与成效进行系统总结评估。
(三)舆论宣传
组织开展好对联合体试点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试点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赢得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联合体试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此项改革的平稳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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