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一、宗旨
此接待日制度旨在营造融洽的信访氛围,倾听和尊重群众的声音,加强领导和群众的沟通,调节好政府和群众之间的关系,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推动政府服务民众贴近民心工作。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含区县、乡镇)政府的领导接待群众,包括信访咨询、个人接待、对抗贪污等活动。
三、组织机构
接待日制度由各级领导指定的接待小组及其下属的接待办公室负责落实。
四、接待日
每月每县各领导至少安排一次接待日,在每月的每次接待日,领导能够接待群众最多2个小时,接待时间安排如下:
(1)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上午9:00~11:00;
(2)每月的第三个星期三:下午3:00~5:00;
(3)每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下午3:00~5:00;
五、接待形式
(1)单独接待:每个领导每次接待日可以接待个人,限定接待时间,每人15分钟;
(2)接待小组活动:小组成员一起参与,现场安排群众说明问题,领导在小组帮助下,对问题答复,互动交流。
六、接待流程
(1)申请接待:群众提出申请,接待小组依据本制度确定接待群众;
(2)预约接待:接待小组接待前,将确定的接待人员名单及接待时间通知群众;
(3)接待安排:接待小组安排接待地点,接待群众及其家属,安排接待领导;
(4)接待回复:领导根据群众提出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及时答复群众;
(5)接待记录:接待小组负责接待日记录,并将接待日纪录及时报送上级;
(6)接待调研:接待小组对接待日现场情况进行调研,及时做好改进工作;
七、接待地点
接待地点由接待小组指定,可以设置在有关部门办公室,也可以设置在其它公共场所,以方便群众接触。
八、规范要求
(1)接待小组要按照本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程序;
(2)领导要尊重群众权益,严格按照规定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3)接待小组要按照要求,及时有效的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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