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畅通渠道,增强我局工作人员对工作的责任意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根据《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领导接待日工作坚持强化责任、解决问题,有利工作、方便人的原则。
第三条领导接待日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应当相对固定,并向社会公布。
一)领导应随时接待群众来访;
二)各主要领导每周1个工作日;
三)主要负责领导每月不少于6个工作日。
第四条领导接待日工作一般采取轮流接待方式。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采取预约接待、多部门联合接待、多名领导共同接待等方式。
第五条接待室负责做好机关领导接待日的准备工作。
一)制定阶段性的领导接待日安排;
二)落实参加带领接待日工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并通知其为带领提供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资料;
三)通过固定的消息媒体或者告示栏等方式提前向社会公布;
四)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因特殊情况原定领导不能在预定的时间接待,由接待室应当及时协调其他领导接待。
第七条接待时,接待室卖力做好接待登记和记录,填写统一印制的《党政机关带领接待日登记表》。
接待后,对人反映的合理诉求,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或接待领导的指示,及时转送或交办到有权处理的职能股室,并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第八条带领接待日工作实行责任制。
党政机关带领在接待过程中,对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需要调查核实的,责成有权处理的有关股室办理,并要求在限期内提交办结报告;情况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由接待带领召开和谐会议研究解决。
不属于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移交有关分管领导。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相关文档:
工会主席信访接待日制度12-29
幼儿园校领导接待日制度12-29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12-29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12-29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12-29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12-29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11-09
幼儿园校领导接待日制度11-13
工会主席信访接待日制度11-16
工会接待日制度,学习心得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