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总结(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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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总结 篇1根据县、镇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及县卫生局的有关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采取有力措施,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全院职工的安全意识,积极消除事故隐患,健全和完善我院长效安全管理机制。我院于1月28日至30日组织了中层以上领导对全院的区域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安全工作检查,以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能够正常生产,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医院范围内防火防盗措施,医院的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区每一层楼房都安装有灭火器,并要求把宿舍区楼梯间的柴火全部清空,在宿舍区前后的不安全区域切起了围墙,在出入口安装了防盗门;医院的国债项目工地虽然有专人看守,但也要求看守人员注意加强防火防盗措施,以防失窃。
二、对中西药库、B超室、化验室、产房等有贵重物品和设备的重点科室的防盗门和窗进行了安全检查,对不能正常使用的维修好。
三、加强中西药品和生化试剂的管理,中西药做到防潮、防湿、防鼠措施,及时清理和记录好过期药物和生化试剂,绝对不能让过期药品和试剂应用于临床。
四、医务人员能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持证上岗、依法行医、依法执业。在诊疗活动中能严格遵守各种诊疗常规、操作及各种医疗制度,特别是三查八对制度、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三级查房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保护性医疗制度,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制度等,以杜绝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五、供应室工作人员能经常检查高压消毒器及节能锅炉的安全使用情况,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照章作业,定期测试安全阀、气压表、水位计,使其灵敏有效。
我院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安全生产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我们将认真总结利用前段时间的经验,不断予以完善,使我院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社区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总结 篇2我局在梧州市质监局、岑溪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的领导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我市特种设备使用实际情况,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我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将我局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履职,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我局认真按照关于印发《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梧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梧质监办发〔20xx〕13号)的有关文件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了《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岑溪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重点,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二、主要存在问题
1、个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主要原因是新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能及时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企业聘用的持证人员流动性大,持证人员流失而未能及时招聘新的人员上岗;同时由于企业的管理不到位,持证人员的证件存在超期未复审的现象。
2、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不完善:一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原始资料的保管不重视,资料缺失、检验报告不保存、没有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及自行检查记录。
3、电梯维保单位的日常维保工作不够彻底:电梯的使用单位未能认识到维保的重要性,部分维保单位应付检查了事,未能准时进行维保、未能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本市辖区实际情况,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组织开展场(厂)内专用车辆和电梯的专项整治,切实将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加大石材行业使用特种设备的监察力度。
2、加强做好服务企业工作,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各项制度。
3、是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广大企业和群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4、是针对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继续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是公共场所、商场使用的电梯,液化气充装,小作坊在用锅炉和压力容器。
社区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总结 篇3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要求,为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镇人民度过一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为此,我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重点区域和行业的专业政治和管理,保持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态势。
一、落实责任,做好值班安排 为切实维护好我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班子会进行研究部署,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做好值班安排,全镇领导干部职工都参加值班,实行月汇报制度,一旦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上报,为确保全镇的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大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将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 我镇环境复杂,地理特殊,流动人口多,历年来矛盾纠纷较多,以前也曾经发生过因矛盾纠纷引发的越级上访事件。为了确保我镇的社会稳定,我镇党委政府在春节期间组织力量对辖区各单位、村(居)社会稳定因素及各类纠纷进行了一次认真细致的排查,准确地掌握了我镇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对未能解决的纠纷,做通群众思想工作,有效地防止了上访群体性械斗的事件发生,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安抚了民心,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力争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针对年末岁首,既是市场流通旺季,又是人民群众各类社会活动的高峰期,容易发生事故的情况,我镇携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的检查和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联合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等部门对辖区所有涉及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及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私制、经营活动,确保无安全和对假期补课场所安全进行全面的检查,防止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经过彻底的安全生产检查,在春节期间,我镇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常抓不懈 春节期间,加大对全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治力度,落实治安防范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闲散青少年和出租房的管理,完善了打、防、挂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了全镇的良好治安环境。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镇在春节期间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团结,社会治安良好,但是也还存在了一定的问题,我镇党委、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带领全镇干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镇社会稳定。
社区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总结 篇4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镇于20xx年1月20日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
我镇在认真分析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的基础上,查漏补缺、突出重点、明确职责、排除隐患、注重整改,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坚持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遇查必查安全,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春节来临之际,镇上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文件通知,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镇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农村防火、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分别于1月21日、1月30日两次召开支部书记、村主任、镇属机关单位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及时组织人员,召开会议,把安全生产宣传到千家万户,同时认真进行隐患自查,发现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和整改,形成了讲安全、查隐患、保平安的良好氛围。镇上在干部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镇、村两级干部无“两证”者一律不准驾驶机动车辆,工作时间一律不准饮酒,既有效规范了镇、村两级干部遵守交通规则和工作纪律,又提高了广大党员群众对交通安全的认识,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围绕重点领域,认真开展检查
本次大检查紧紧围绕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安全值班等重点领域、行业和单位进行全面的排查,坚决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非煤矿山。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等职能站所组成联合巡查组,对辖区内的天龙砂场、陈军采石场、建设粘土矿厂、金诚砖厂等4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经过巡查,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均处于冬季停产状态。
(二)道路交通。配合县交警、运管等部门,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组织安监站和板桥道班工作人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对张罗公路沿线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扎实开展了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专项整治活动,同时督促各村召开群众会议,及时进行道路法规、典型案例宣传,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从而保持了道路交通事故逐年减少的良好态势。
(三)烟花爆竹。我镇安监站工作人员深入9个村,对全镇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检查个体经营门店42家。要求证件齐全的零售经营点实行专柜存放,并在库房存放处和放置柜前配备灭火器材;责令非法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商店立即停止其非法经营活动,并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责令其及时整改;对校园周围的门点进行重点排查,未发现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现象。
(四)消防安全。按照“政府领导,站所负责,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党员群众扎实开展了以“清三堆、搬柴草、除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共清理“三堆”杂物127处,组织村社干部、群众开展居民点卫生清扫30场(次);深入辖区内2家加油站开展了消防安全宣传和隐患排查工作。针对其安全管理特点,着重对消防器材的配置及操作、安全操作规范等进行检查,督促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
(五)食品安全。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板桥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严格监管辖区内个体工商户、食品加工小作坊的食品经营行为,在节前赶集日对12户餐饮商贩和5户集镇餐厅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操作人员不按规定着装,食品放置不合规定等13个问题现场纠正整改,有力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治安防范。进入11月份以后,全镇9个村86个社全部启动实施了以安全防范为主的“十户联防”夜间巡逻制度,镇上不定期进行实地检查,确保了“十户联防”制度的正常运行和作用发挥。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结合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劳动力技能培训和精神的宣传,采取悬挂横幅、粘贴标语、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逐村逐社围绕道路交通、饮酒安全、冬季取暖安全、用电安全、柴草堆清理、卫生集中整治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户印发一本安全宣传知识手册和一张生活安全温馨提示卡,切实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意识。在宣传中特别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盗窃、火灾、食物中毒等易发事故情况,积极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了“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支持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在元旦、春节期间,着重要求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安排好节日安全值班工作,做到有领导带班、干部(职工)值班,通讯24小时畅通,并于每天下午15时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做到有事随时报、无事报平安,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虽然我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检查结果来看,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个别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投入较小,一些安全隐患和问题没有得到彻底整改。
二是监管力量在镇、村两级比较薄弱,监管缺少有效措施和手段。
三是群众安全生产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全镇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氛围,加大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检查力度,及时排查、发现、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对相关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形成协同作战、共建安全的上下联动格局。
社区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总结 篇5为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饮食安全,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延食安办〔2018〕2号)文件精神,樟湖镇多方联动开展了春节前市场食品药品安全大巡查行动,确保了全镇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展开。现将我镇春节前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市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后的开局之年。我镇充分认识了重大节日期间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研究安排部署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和市场供应情况,要求各经营业业,首先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市场供应工作。其次是狠抓落实,切实保障节日期间肉品、酒类商品的供应安全。
二、突出监管重点,确保整治效果
我镇针对节日食品安全特点,春节前期间,加强对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肉制品、粮食、食用油、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监管,及时掌握市场运行动态,严把食品安全源头关。督促食品批发市场、小超市和小商店加强日常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的进货查验登记制度、索票索证制度、不合格产品下架召回等管理制度。对全镇以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进入厨房及配菜室,查看环境卫生及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餐饮店经营资质、餐饮具消毒保洁、原料采购储存、食品加工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净化节日市场环境。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
为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科普力度,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春节前期间,镇食安办联合计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等部门,在镇文化中心楼广场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宣传展板、宣传布标、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增强了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落实值班制度,防范突发事件
为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工作,落实责任制,确保安全顺利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我镇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保持联络通畅,公布值班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落实应急保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信息分析研判,遇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值班领导,确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和危害。
根据省、市食安办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要求,我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本区实际,落实工作职责,严格依法监管,推进社会共治,取得了一定成效。
社区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总结 篇6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
为了保证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开平区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节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方案,从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2月27日,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专项整治活动,细化责任目标,层层落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各镇、街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了春节期间监管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工作体系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重点,大力整治,切实消除问题隐患
区食安办和各监管部门、各镇街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和过程控制,确保节期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一是突出整治重点。将肉及肉制品、水产品、果菜、米面、食用油、调味品、糖果、糕点、酒类、熟食等节日热销食品作为检查和抽检的重点,将超市、商场、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等场所作为日常巡查和整治的重点,共检查各类超市、市场、大集等95个次,抽检各类节期食品120个批次,排查隐患130个处,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突出重点环节。种植、养殖环节。
开展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药和出售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非法经营含“瘦肉精”饲料、滥用兽用抗菌药等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3人次、执法车辆24辆次,检查农药、兽药经销点120个,品种80余个,检查蔬菜生产户、养殖户107家,均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畜禽屠宰环节。对我区境内38个集贸市场进行了全面整治,重点检查生猪产品的三章两证(即定点厂印章、检疫合格章、肉品检验章、检疫合格证及肉品品质合格证),有效遏制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肉品、病害肉品等不法行为,确保区内所有上市销售的肉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车辆30辆次,检查经营企业87户,对45家养殖场的73头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生产加工环节。
重点检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打击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行为,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截止目前,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70余人次、车辆50辆次,检查各类生产企业54个次,抽检各类食品40个批次。流通销售环节。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等违法行为,通过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采购和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的规范管理,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易发、多发问题,开展食品标识标签、儿童食品等专项治理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强节期食品市场的整治力度,规范节期食品市场秩序,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截止目前,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217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436户次,检查各类超市、市场37个次,对卫生条件不好、货品摆放不合理的13户经营者给以行政指导,限期改正;对散装食品的标签问题进行了复查,责令各大超市必须按照要求标注保质期。餐饮服务环节。全面检查餐饮业原材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落实情况,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集体聚餐”的监督。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执法车辆40辆次,监督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400余户次,提出监督整改意见50余条。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农林、商务、工商、质监、食药监、公安等部门采取集中执法检查和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监管。坚持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切实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截止目前,共查办食品安全案件6件,取缔无证经营8户。
三、加强宣传、示范引导,切实强化责任提升
深入开展节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栏、条幅等载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群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2018年1月20日,在志方超市门口举行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讲解了怎样正确分辨猪肉是否注水,现场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手册500余份,解答群众疑问50多次,受理举报1件。全面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开展执法队伍培训1次。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积极开展“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活动,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查处率达到100%。
目前,我区在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在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食品安全点多、面广、线长,监管力量相对薄弱,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专业知识和道德意识还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区将以此次督导检查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活动为主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以食品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春节期间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社区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总结 篇7我区20xx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监管工作,在市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统一部署,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的共同配合,通过严格审批、定点定人、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等措施,认真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和安全经营行为,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保证了我区烟花爆竹经营中未发生人员伤亡和火灾事故。现将我区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区安监局制定并下发了《海曙区安监局关于海曙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有关事项的通报》(海安监管〔20xx〕45号)、《海曙区安监局关于往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人代保管的烟花爆竹处理办法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46号)、《关于印发〈海曙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2号)和《关于印发〈海曙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经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3号);成立了以区政府副区长胡余波为组长,区府办副主任郭保荣、安委办副主任、局长卢洪波为副组长,区安监、公安、城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并在海曙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我区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13日,我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和从业行为进行了47次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57人次、车辆39台次,取缔无证经营35家、收缴非法产品404件,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各1份,取缔非法储存窝点1个,治安拘留1名,发放举报奖励费14万元。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春节长假是烟花爆竹违规经营的高发期,除夕和正月初一又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火爆期,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发时段,为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城管和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除夕全天早中晚共三次、初一下午和晚上共二次、其他时间每天一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经营和举报投诉。季节性零售结束后,区安监局又及时组织人员对烟花爆竹回收和禁售情况进行了抽查;确保做到不留下一个盲点、全区所有经营户全部按规定停止了销售,确保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和燃放安全。
三、坚持标准,严格条件,规范经营许可
根据宁波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我区今年春节期间共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95个。在发证过程中,针对我区实际,按照“严格条件、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照发证条件,严格把关,逐一上门审查。发证过程中坚持做到“两个一”,即发证前普遍对零售经营者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各零售点进行了一次安全检查,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素质,增强了安全意识,核查了各零售经营场所的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培训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发证。
四、加大宣传、落实举报制度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把非法储存和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宣传,要求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社区和居民中。在此期间,区安监局印发了20xx份《海曙区居民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发放了20xx份宣传画、95块全区统一的零售点标示牌、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片、16条LED显示屏标语。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力度,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奖励举报办法家喻户晓。卓有成效的完成了今年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的行政监管工作。
存在问题:今年我区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意识差,“重经营、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个别经营点在经营烟花爆竹的同时,违反规定,经营非本辖区批发公司的物品;三是无证经营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力争使明年的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的监管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社区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总结 篇8XX区20xx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街道、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20xx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区销售点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点10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116家,销售点布局:农村片55个(含10个常年销售单位),城市片71个;组织对130家申请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60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主要做法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姜浩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区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政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
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
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爆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爆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场南门残疾人等共4处非法销售点多年来一直从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销售,区安监局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辖区公安部门也担心对其采取行动会引发社会矛盾,使其多年来成为了钉子户,无法取缔,造成这条街的其它3户无证销售点也无法管理,也对旁边的合法经营业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其部分存放在旁边居民楼内的烟花爆竹和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公安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政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
四、有关建议
1、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
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开始前,对轻体房的占道审批、公安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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