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

时间:23-12-03 网友

附:纪检监察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

信访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

考核科室、单位

项目

工作目标

考核细则

信访室

制度

建设

机构健全。基层党委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基层支部(总支)信访信息员队伍健全。

此项占5分,达到要求记5分,每少一项扣2分,扣完本项为止。

档案完备。信访有登记,处理有结论,处理手续完备,信访材料存档。

此项占5分,达到要求记5分,少一项扣1分。

信访

指标

要结果、要情况信访案件按时办结率100%(当年结案率达到100%)。

此项占20分,不按时上报每起扣5分,无信访案件得20分。

积极做好超前预防工作,消除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全年实现信访“三无”。

此项占70分,达到要求记70分。发生到市、省纪委越级上访每起分别扣10、15分;发生到区、市纪委集体上访每起分别扣10、20分;发生到省纪委集体上访或到中纪委上访本项不得分,当年不能评为先进。

认真查办信访案件,及时发现案件线索。

发现案件线索构成违纪并立案,每起加10分。

及时上报信访苗头和信访信息,确保社会稳定。

每上报1条加10分。


案件检查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

考核科室、单位

项目

工作目标

考核细则

监察局、

检查室

领导

重视

1、各基层党委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办案工作,保证办案所需经费、交通、通讯等,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

2、基层纪委书记亲自抓办案,每年包查案件不少于1起,督促本单位完成案件计划。

1、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得10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2、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得10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立案

和结案

1、基层纪委(纪检组)案件计划数按管辖党员人数的2.4‰确定。

2、全年案件结案率达到100%。

1、此项占40分,达到要求得40分,每增加1起案件加20分;每减少一起案件按比例减分。

2、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得10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办案

质量

按规定初核、立案、调查,在规定期限内结案移交。所办案件符合“二十四字”方针的要求。

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得10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案件

管理

1、及时、准确按规定的时间上报各类表格及案件线索月报表。

2、案件文书、卷宗整理要系统规范。

1、此项占5分,达到要求得5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2、此项占5分,达到要求得5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办案

纪律

办案人员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秉公执纪,遵守纪律,严守机密。全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得10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每发生一起违纪现象扣5分

案件审理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

考核科室、单位

项目

工作目标

考核细则

审理室

制度

建设

1、建立案件登记薄,并按时登记;各种案件报表、材料等报送准确及时。

2、搞好党纪政纪案件的立卷,自办案件处结后一个月内立卷并送区纪委审理室。

3、审理小组始终健全(3人以上)并发挥作用,人员变动后在一个月内补齐。

1、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记10分。未建立案件登记簿或登记不及时扣5分,各种报表、材料等报送不及时扣5分。

2、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记10分。未按要求立卷扣5分,不按要求报送扣5分,不报送不得分。

3、此项占5分,达到要求得5分,人员不齐扣3分,未建立不得分。

案件

审理

1、审理案件数不低于1起。

2、坚持案件协审,凡基层纪委自办案件和报区纪委审批的案件,在党委正式研究之前,必须到区纪委协审。

3、处结案件符合“二十四”字方针基本要求。

4、严格处分决定手续。所办案件处分决定起草报区纪委把关后,方可下正式文件。

5、严格处分决定落实到位。按时填写《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并报区纪委。

6、年终处结率达到100%。

  1、此项占30分,达到要求记30分,多办一起自办案件加20分,多办一起办理手续的案件加10分。不按时限要求办理扣8分。

  2、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记10分,不协审不得分,未经协审处理有误倒扣10分。

  3、此项占15分,达到要求记15分,每起案件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3分。

  4、此项占5分,达到要求得5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5、此项占5分,达到要求得5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6、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记10分,因工作自身原因久拖不结的案件,每起扣5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执法监察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

考核科室、单位

项目

工作目标

考核细则

监察局、

执法室

专项监察

1、按时完成上级部署的执法监察项目。要求:及时上报监察报告。

2、自立项目主办专项监察1项。要求:及时上报监察报告。

1、此项占30分,达到要求记30分。达不到要求每次扣10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2、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记10分。每多立查一项加5分。(不及时上报监察报告的,不得分、不加分)。

效能监察

(例行监察)

对2个以上所属部门、站所进行效能(例行)监察,并及时上报监察报告。

此项占20分,达到要求记20分。每少一个扣10分。(不及时上报监察报告的,不得分)。

现场监督

(跟踪监督)

对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事项或者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工作事项,要进行现场(跟踪)监督。要求:主动监督;确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每半年一次在执法监察工作情况报表中填报监督情况。

此项占15分,达到要求记15分。

不监督或者已监督的工作事项因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而引发群众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证属实的,酌情扣分。不在报表中填报监督情况的酌情扣分。

其他工作

1、督促本单位认真执行或采纳上级监察机关的监察决定或建议,按时报告执行、采纳情况。

2、5月底和11月底两次报送半年执法监察工作情况报表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表。

3、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其他材料或报表。

1、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记10分。达不到要求,每次扣2分。

2、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记10分。达不到要求,每项扣2.5分。

3、此项占5分,达到要求记5分。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

考核科室、单位

项 目

工 作 目 标

考 核 细 则

党风室、

纠风室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党委重视,领导有力。2、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3、认真检查考核。4、严格责任追究。5、责任制落实报告制度。

此项占20分,达到要求记20分,有一项不落实或出现问题减5分,直至扣完项分。按照管辖范围,每责任追究一人,加5分。

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1、加强教育。2、制度健全。3、抓好落实。

此项占15分,达到要求记15分,有一项不落实或出现问题减5分。每自立一项廉洁自律项目的加10分(没有自立项目书面报告的不予加分)。

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1、落实谈话、述职述廉、廉政承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2、认真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3、健全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4、认真进行廉政鉴定。

此项占15分,达到要求记5分,有一项不落实或出现问题减5分,直至扣完项分。

落实牵头及分工工作任务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2、精心组织,工作落实。3、认真组织并积极配合检查考核。

  此项占15分,达到要求记15分,有一项不落实或出现问题减5分。

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机构健全,领导有力。2、明确责任,抓好落实。3、认真检查考核。4、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报告制度。

此项占15分,达到要求记15分,有一项不落实或出现问题减5分,直至扣完项分。按照管辖范围,每责任追究一人,加5分。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1、认真组织落实上级纪委部署的各项纠风工作任务。2、自立治理项目,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3、抓好部门行风建设,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组织好“行风热线”,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机关作风有明显好转。

此项占15分,达到要求记15分,工作落实不好或出现问题,每项(次)减5分。每自立一项治理项目加5分(没有自立项目书面报告的不予加分)。

其它工作

及时上报按要求上报的有关工作情况、报表等。

此项占5分,达到要求记5分,不按要求上报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本项分后从总分中扣除。

宣教调研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

考核科室、单位

项目

工作目标

考核细则

教研室

教育

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区委分工方案,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及时向区纪委教研室提供情况。

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得10分,未开展不得分。

认真组织开展“学裕禄精神、促作风转变”主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党政主要领导年内至少上一堂廉政党课,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一次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

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得10分,未开展不得分。

积极完成纪检监察报刊征订任务。

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得10分,完不成不得分。

培训

积极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培训,认真开展纪检监察业务自学活动,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合格。

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得10分,不参加不得分。

宣传

报道

(注:所发稿件必须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要提供报刊发表原件、电台电视台用稿通知单或稿费单复印件)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半月谈》杂志、新华网、人民网、央视国际、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杂志、中国廉政网、大众日报、《支部生活》杂志、大众网、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电视台、山东新闻网、省政府网、明镜信息网等省级以上新闻单位发稿1篇。

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得10分,国家级每多发1篇加20分,省级每多发1篇加10分,不发不得分。

2、在淄博日报、淄博人民电台、淄博电视台、淄博时空、淄博新闻网、淄博大众网、鲁中晨报、淄博晚报、淄博廉政在线等市级新闻单位发稿5篇。

此项占15分,达到要求得15分,少发1篇扣3分,多发表1篇加1分。

3、在博山电台、博山电视台、博山通讯、博山新闻网、博山政务网、廉政博山网等区级新闻单位发稿10篇。

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得10分,少发1篇扣1分。

4、每月向区纪委教研室上报稿件2篇。每月3日前统计上报本单位上月在上述媒体发稿情况。

此项占15分,达到要求得15分,少上报1篇稿件扣0.5分,不按时上报发稿情况扣3分。

调研

积极参加区纪委组织的理论研讨、工作调研、经验交流等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调查报告、研讨会论文或经验总结等有关材料。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年累计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上报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

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得10分,一项不参加或完不成扣5分。材料被省、市、区纪委转发(或采用、交流)的分别加20、10、5分。

信息及其它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

考核科室、单位

项目

工作目标

考核细则

办公室

1、领导重视,及时对信息工作进行督导和调度。

1、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记10分。

2、配备一名兼职纪检监察信息员,每个月至少报送信息2条。(所报信息必须反映纪检监察工作)

2、此项占20分,达到要求计20分,未配备信息员的扣10分,每少报一条信息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3、年内被《博山纪检监察信息》采用不少于20条。

3、此项占40分,达到要求记40分。(普刊采用1条计2分,专刊采用1条计5分,专报1条计5分。)

4、按要求报送半年、全年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

4、此项占15分,达到要求记15分,少报一次扣5分,本项扣完为止。

5、按要求参加各级纪委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

5、此项占15分,达到要求记15分,少参加一次扣5分,本项扣完为止。

效能投诉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

考核

科室、单位

项目

工作目标

考核细则

监察局、

投诉中心

制度

建设

配备专(兼)职投诉受理人员、投诉电话、投诉登记簿及制定相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提高机关效能方面的制度和措施。

此项占20分,达到要求记20分,每少一项扣5分,扣完本项为止。

效能

投诉

监察

1、严格依法行政,未出现“两为”、“四乱”现象。

2、严格执行“禁酒”、“首查不罚”等各项文件规定,未发生违纪行为。

3、及时受理、登记、调查、处理投诉件。

4、办理结果是否在5日内向投诉(单位)人反馈。

5、投诉件受理结案率达100%。

6、及时完成并上报批转件。

7、按照规定办理检查、收费、罚款、办班许可证。

8、提供投诉线索。

9、及时报送信息。

1、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记10分,出现“两为”、“四乱”,每起扣5分。

2、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记10分,出现违纪行为,每起扣5分。

3、此项占20分,达到要求记20分,调查不及时或不正确,出现重复投诉,每起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扣10分。

4、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记10分,未达要求一起扣5分。

5、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记10分,未结每起扣5分

6、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记10分,达不到要求,不及时完成批转件扣5分。

7、此项占10分,达到要求记10分,未达要求每起扣5分。

8、提供投诉线索每采用1条加2分。

9、报送投诉信息每采用1条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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