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规范会计行为,明确职责权限,适应医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职能,使医院各项经费管理有章可循。
二、审批原则
(一)医院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二)医院经费开支权限应体现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控制的原则,执行中央关于“三重一大”的规定,坚持财务开支授权审批、层层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堵塞漏洞,避免不合理开支,制止浪费,使医院有限资源充分发挥效益,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三、审批权限
各项经费开支的审批级次从下至上依次为:科室主任、职能处室处长,各分管院领导,主管财务副院长,院长和院长办公会。
(一)医院事业经费的审批权限
1、科室主任、职能处室处长审批权限
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行使预算内开支、金额300元0(含)以下的审批权。
2、分管院领导审批权限
各分管院领导在职责范围内行使预算内开支、金额1000元0(含)以下的审批权。
3、主管财务副院长审批权限
主管财务副院长行使预算内开支、金额3000元0(含)以下的审批权。
4、院长审批权限
院长行使预算内开支、金额5000元0(含)以下的审批权。
5、院长办公会审批事项:
5.医1院年度预算;
5.预2算内开支、金额在5000元0以上的经费支出;
5.追3加和调整预算项目;
5.对4外投资、合作、捐赠、技术转让等事宜;
1.15他重大经济事项。
(二)医院科研、教育、财政专项经费的审批权限
1、科研经费(含国外机构或个人资助的科研项目)由科研处归口管理,依照北京协和医院科研经费报销相关规定进行报销。300元0以上的支出和税前100元0以上的劳务支出,以及餐费、冲扩、礼品、电话费、笔记本电脑、数码照相机等经费开支应报科研处处长审核。
2、教育经费由教育处归口管理。
2.教1育经费300元0(含)以下的开支由导师审批;
1.23元0-0-050元0(0含)由教育处处长审批;
1.35元0-0-010元0(0含0)报分管院长审批;
1.41以0上0按0照0医院事业经费的审批权限报批。
3、财政专项经费由各项目负责人管理,其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50元(含)以下的开支由项目负责人审批;5000-1元0(0含0)0的由分管院领导审批,1000元0以上按医院事业经费的审批权限报批。
4、博士后经费按照《北京协和医院关于<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实施办法》进行管理,审批权限与医院事业经费的审批权限相同。
5、外事经费根据《外事预算及执行办法》进行管理,审批权限与医院事业经费的审批权限相同。
6、科主任基金按《北京协和医院科主任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管理。
(三)代管经费及独立内部结算账户资金的审批权限
医院代管各学会的经费开支,1000元0(含)以下由各学会负责人审批,1000元0以上按医院事业经费的审批权限报批。
(四)外汇使用审批权限
接受国外捐赠的项目开支,受赠人对捐赠协议规定用途、金额在500美元(含)以下的开支行使审批权;500美元--15美0元0(含)由主管院长审批,150美0元以上按医院事业经费的审批权限报批。
(五)医院所属独立法人单位的审批权限
医院所属国有控股或全资公司,财务收支审批权限由该企业自行制定,报医院发展处备案。涉及对外投资、资产处置、企业利润分配、年度预算等重大经济业务事项,需报发展处和主管院领导并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方可执行。
三、审批程序
各项开支实行先下级,后上级逐级上报审批的制度。需要经费使用部门(如临床科室)和归口管理部门共同审批的开支如培训费等,应先由经费使用部门领导审批后,再由归口管理部门会签或审批,然后报院领导审批。具体审批程序如下:
(一)各处、科室主任(或处长、项目负责人)审批权限内的各项开支,由经费使用部门填写费用报销单据,该部门负责人对开支的合理性签批意见后即可到财务处报销。
(二)各部门预算内开支、每一笔支付金额在1000元(0含)以下的开支,由经费使用部门提出用款请示报告,该部门负责人对开支的合理性签批意见后报主管院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处报销。
(三)各部门预算内开支、每一笔支付金额在1000元0以上的开支,由经费使用部门提出用款请示报告,该部门负责人对开支的合理性签批意见、报主管院长审批,同时,财务处对此项开支是否突破预算、支出的合规性等进行审核后,报主管财务副院长审批,超过3000元0的开支还需报院长或院长办公会讨论同意。
为规避财务风险,药剂科、器材处、行政处等部门的对外结算付款,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经济合同和支付手续上提供收款单位全称、账号、开户行等详细资料,财务处据以填写进账单,通过银行直接汇款到收款单位,一般不签发无限额、无期限的空头支票。其他科室能先取得发票和对方账户信息的支出,也照此方法办理支付手续。如不能事先取得发票和对方银行账户信息的付款事项,应到财务处办理借支手续。
四、报销内容及流程
(一)人员支出的报销:
1、每月发放的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临时工的各项工资福利等由人事处根据相关文件制表(报盘),人事处长在汇总表上审核签字后,财务处按月发放。
2、职工探亲路费、退职退役费、抚恤金及病困人员补助,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费,职工伙食补助等开支,由人事处根据相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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