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采取分诊、预约、预检分离等措施,引导患者有序就诊。加强对患者的体温监测和病史询问,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应当及时隔离并进行诊断,同时加强对就诊区域的清洁消毒工作,确保就诊环境清洁卫生。
八)加强患者教育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患者的宣传教育,告知患者感染的防控知识和方法,引导患者自觉采取防护措施,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九)加强感染爆发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对感染爆发进行及时处置,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同时,要加强与公共卫生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医疗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十一)加强零售药店管理
零售药店应当加强对销售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处方药品的处方、销售和使用管理要求,防止涉及感染的药品流入市场。同时,加强店内消毒、通风等措施,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发热门诊是感染的首要筛查点,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发热门诊的管理,确保患者就诊过程中的隔离、诊断和治疗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二)急诊
急诊是医疗机构的重要门诊部门,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急诊的管理,做好患者分诊和隔离工作,同时加强对急诊区域的清洁消毒工作。
三)普通病区(房)
普通病区(房)是医疗机构的常规诊疗部门,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普通病区(房)的管理,做好患者分诊和隔离工作,同时加强对病区(房)的清洁消毒工作。
四)感染病区(房)
感染病区(房)是医疗机构的重要隔离部门,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感染病区(房)的管理,做好患者隔离和治疗工作,同时加强对病区(房)的清洁消毒工作。
三、医务人员防护
医务人员是感染的高风险人群,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减少感染风险。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保障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
四、加强患者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患者的管理,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患者的宣传教育,引导患者自觉采取防护措施,减少感染风险。
医疗机构应该加强预检分诊设置,对进入人员实行严格的“健康码+测温+病症询问+流行病学史排查”措施,同时管理就诊患者,减少拥挤,降低医院感染的风险。如果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的患者,应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果没有救治能力,要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
A)加强患者教育
医疗机构应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让他们了解的防护知识,指导他们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爆发管理
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规章制度,降低感染爆发的风险。一旦发生感染疑似爆发或爆发,医疗机构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将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的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十一)加强零售药店管理
零售药店要做好人员个人防护,严格实行“绿码+测温+登记”制度,加强对内部员工、购药人员的信息登记管理,对欲购买药品的人员测量体温,发现发热、咳嗽人员或购买适应症含“发热”“咳嗽”等内容药品的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乡镇(街道)、防疫部门。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要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应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时,应执行标准预防措施。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应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掌握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要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实施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转出和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以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就地隔离和救治需求。
3.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在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期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以防止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和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并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时,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应由专人诊疗和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对于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及时转诊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在等待转诊期间,应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应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分开安置。疑似患者应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和《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并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专人专用。如果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1.严格探视制度,不允许陪护。特殊情况下需要探视的,探视者必须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2.根据《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进行空气净化。
3.医务人员防护:
XXX和医务人员应加强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管理诊区、病区(房)的通风,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b。根据不同情形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时,采取空气隔离措施,并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眼部防护、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和手套,操作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人数限制在最低数量。
c。使用的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被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立即流动水洗手,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清洁与消毒。
4.加强患者管理:
a。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b。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c。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d。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e。对被隔离的患者,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必要时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污染其他患者和环境。
f。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更换干净衣服后离开,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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