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学校”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宗旨教育和诚信教育,进一步强化学校校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效能建设,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大局意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2.创建目标通过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学校”活动,把我校建设成为“廉洁、务实、规范、高效”的窗口单位。
二、创建活动主要内容1.扎实有效开展好“教育质量提升年”、“法制宣传教育年”等活动。紧紧围绕学校办学理念是否符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要求;是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是否按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等内容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2.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学校能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私设收费项目、不超标准收费、不超范围收费;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坚持了收费公示制度;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乱订教辅资料;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3.积极推行校务党务公开制度。学校能否认真推行校务、党务公开制度,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管理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职称评聘、收费等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公开,做到了制度健全、运转规范、公开透明;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合理合规,不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家校沟通渠道是否畅通,教师与家长信息反馈等制度是否健全。
4.规范教师行为。能否认真落实《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严禁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做到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品行端正;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不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学生人格尊严;能否做到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礼金或让学生家长办私事等。
5.学校综治安全管理。本年度未发生重大校园安全事故。
6.为服务对象办实事情况。制定提高教育质量的制度、规定和措施,并抓好落实,取得成效;是否认真落实“两免一补”、“蛋奶工程”、“交通费补助”等惠民政策;是否对服务对象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跟踪问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三、实施步骤今年的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学校”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部署安排(6月下旬至7月10日)建立创建组织机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方案。
2.组织实施(7月11日至10月31日)在“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学校”活动中重点解决服务宗旨和服务意识问题进一步抓好学风、教风和校风建设,和教学秩序建设,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为教育系统“廉洁、务实、规范、高效”窗口单位;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开展好“教育质量提升年”、“法制宣传教育年”等活动,通过校与校结对子,教师与教师结对子,搞好校本教研;继续深入开展党员“三联系、三示范”工程,推广优秀党员和先进教师的工作经验,落实管理措施,办好惠民实事,促进育人环境,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3.检查验收(11月1日至12月初)迎接县教育局对我校创建活动检查验收。
四、考评办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学校”活动采取问卷测评和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问卷测评办法1.问卷测评以各校为单位进行,问卷由学校依据统一统一样式自行印制。
2.问卷测评主体范围。测评主体范围为学生、学生家长及“两代表一委员”,各层面所占比例分别为60%、20192019
3.问卷测评完毕后,学校统计汇总后,上报县教育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工作考核办法工作考核由教育局组织实施,实行百分制。主要是根据创建内容对各校进行量化考核打分。凡发生乱收费行为、违反财经纪律以及师德师风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及领导班子或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推荐评为县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三)考评分值问卷测评占60%,目标管理考核占2019工作考核占10%,日常工作占10%。
五、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成立学校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学校”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魏志稳 校长副组长:雷广平 王罗贵 杨军民 冯立智 副校长成 员:魏社宏 梁碧蔚 陈重杰 王德明 朱学农六、几点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学校”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全校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2.要加强社会监督。学校要通过教师例会、新闻媒体、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对创建活动的内容做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要将创建工作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自查自纠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整改。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行风建设水平。
3.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学校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点解决。要举一反三,对共性问题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积极探索解决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学生、家长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4.要注重总结推广典型。学校要通过简报、信息等形式及时向教育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活动开展情况。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突出重点,将创建活动与弘扬正气、树立先进典型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成果,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学校于12月3日前将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学校”活动工作总结上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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