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新农村新牧区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公布日期】2010.09.30
∙【字 号】阿署办发[2010]97号
∙【施行日期】2010.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种植业
正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新农村新牧区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阿署办发〔2010〕97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
《阿拉善盟新农村新牧区试点建设方案》已经盟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阿拉善盟新农村新牧区试点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阿拉善盟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划》和《阿拉善盟委农村牧区经济工作座谈会纪要(阿党字〔2010〕83号) 》精神,加快推动我盟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和自治区政府两个1号文件、阿拉善盟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划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调整农牧业经济结构、转变农牧业经济发展方式为基础,把发展农牧业生产作为着力点,把解决农村牧区实际问题作为切入点,把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落脚点,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生态友好"的总体要求,重点在具有自然、基础、区位、资源、产业优势且有可持续发展的地区进行试点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全力推进高效节水农业、舍饲牧业、生态林业,发展壮大特色沙产业和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一步夯实转移发展基础,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使全盟农牧业、农村牧区、农牧民走上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合理利用农牧业资源原则。按照生态功能区布局规划,长抓禁牧、阶段性禁牧和生态公益林建设,全面保护建设阿拉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优化配置农牧民生产生活必需的草场、土地资源和种养加产业资源,合理布局从事农牧业生产人口,逐步实现土地草牧场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原则。
根据各地资源条件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业要走节约水资源、深度开发、调整结构、内涵增产的高效农业路子,种植业发展精品、特色、高效、观光农业;畜牧业要走以种养牧、建管并重、改良增效、围栏封育的生态舍饲畜牧业路子,重点搞好家畜改良、优化畜禽结构,以梭梭、柠条、花棒、沙打旺等适合阿拉善生长的灌木和草本牧草植物种植为主,扩大种植面积,用好种植作物秸秆,以种植业的思维方式研究畜牧业,把农牧林业结合起来,以农林养牧、以牧促农林,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推动现代农牧林业协调发展。
(三)坚持发展重点产业,推动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原则。通过在种植业区建设发展以舍饲养殖、瓜果蔬菜温棚种植、节水高效农林作物种植为主的农牧业种养加综合示范园区;在牧区建设发展以梭梭接种肉苁蓉为主的沙生产业基地和适度规模的现代化生态家庭牧场;中心城镇建设以农畜产品加工贸易为主的贸工商一体化综合示范园区;在工业园区建设发展集餐饮、服务和商贸为一体的特色示范园区。重点发展特色瓜果蔬菜业、舍饲养殖业和农畜产品加工业,大力培育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牧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不断壮大农牧民经纪人队伍,建立农畜产品加工贸易市场,不断壮大产业集群,推进产业链条延伸和产品优化升级,逐步形成地区和民族特色的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新格局。
(四)坚持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切实解决搬迁转移安置问题原则。要对失去生产保障能力的沙漠戈壁区,退牧还草、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区,居住分散、就地扶持成本高且效益差的部分灌区,巴彦浩特镇城中村及城边村等地区的农牧民进行搬迁转移。搬迁转移安置的农牧民在享受农村牧区各项惠农惠牧政策待遇的同时,种植业区要配套发展温棚、圈舍等设施;城镇及工业园区从事二、三产业的农牧民要配套发展生产的商服门面房或就业岗位。同时,要妥善解决多年来转移搬迁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力争使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巩固和扩大转移搬迁安置的成果。
(五)坚持整合政策资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原则。坚持把试点地区的水、电、路、讯、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科、教、文、卫贸等综合配套工程与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产业化项目资金,与农村牧区各项涉农涉牧政策资金,与全社会公益性项目资金相结合。通过工业反哺农牧业、城镇支持农牧区、全社会支持农牧民等方式,加大项目资金的整合使用力度,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达到下列目标: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800元左右,年均增长15%左右;
--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5%左右;
--草原畜牧业人口控制在3000户10000人以内,草原牲畜饲养规模稳定在100万头(只)左右;
--种植业区人口控制在10000户30000人以内,舍饲牲畜饲养规模达到150万头(只),种植业面积控制在50万亩以内,节水灌溉面积达到80%以上;
--城镇以及二三产业服务区转移搬迁农牧户6000余户20000余人;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达30家以上,实现销售收入7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5%左右,加工转化率达80%以上。
四、示范重点
2011年开始,全盟建设新农村新牧区示范重点12个,其中阿左旗6个,阿右旗2个,额济纳旗2个,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和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各1个。
(一)巴彦浩特镇巴彦霍德嘎查。利用嘎查在盟、旗所在地的优势,引导农牧民进行舍饲养殖、绿色有机蔬菜种植和进入企业务工,形成集种养加、贸工商一体化的综合示范园区。
(二)巴彦浩特镇城中村(包括西关村、前西花苑村、后西花苑村、柳树沟嘎查和南田村等周边嘎查村)。利用城中村改造的优势,引导农牧民进行绿色有机蔬菜种植、通过转移搬迁农牧民进行商服住宅房建设、集贸市场建设以及城区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建设等,创造就业岗位,发展二、三产业,形成集种植、商贸、餐饮服务为一体的城中农牧民就业新区。
(三)巴润别立镇新村(包括铁木日乌德嘎查、塔塔水嘎查)。引导农牧民推广节水农业,进行绿色有机蔬菜种植加工、奶牛养殖、舍饲肉羊养殖、新旧村建设改造等,形成种养加结合的新农村。
(四)乌力吉苏木沙日扎嘎查。利用嘎查驻地紧靠口岸沿路的地理优势和奇石、苁蓉产区的资源优势,引导农牧民发展商服、餐饮、奇石交易、梭梭林嫁接肉苁蓉产业,形成集种植、流通、服务为一体的新牧区。
(五)腾格里镇特莫乌拉嘎查(腾格里工业园区)。利用紧靠工业园区的优势条件,按照体现蒙元文化和生态文明特色,引导农牧民进行商服住宅建设,发展舍饲养殖、牧家游、餐饮服务业,形成集商贸、餐饮服务为一体的新园区。
(六)巴彦木仁苏木乌兰素海嘎查。依托黄河资源优势,建设发展水产养殖业、设施种植业、舍饲养殖业、生态特色沙产业、餐饮服务业、休闲观光业,形成特色种养休闲观光为一体的新农村。
(七)巴彦高勒管委会巴彦高勒嘎查。引导农牧民建设发展羔羊养殖、生猪养殖、设施种植,形成特色种养结合的新农村。
(八)额肯呼都格镇牧民新区。利用移民搬迁新建住宅的优势,为搬迁农牧民提供就业岗位,引导农牧民从事商贸、餐饮服务和交通运输,形成集商贸、餐饮、公益性服务为一体的城中农牧民新区。
(九)达来库布镇纳林高勒小区。利用移民搬迁新建住宅在旗府所在地的优势,为搬迁农牧民提供就业岗位,引导农牧民从事商贸、餐饮服务、交通旅游业,形成集商贸、餐饮、公益性服务为一体的城中农牧民新区。
(十)东风镇额很查干嘎查(东风航天城所在地)。依托东风航天城和甘蒙交界地域优势,引导农牧民发展瓜果蔬菜种植业、舍饲肉羊养殖业和餐饮商贸旅游业,形成集种养、贸易、旅游为一体的新牧区。
(十一)乌斯太镇乌兰毛道嘎查(内蒙古金沙苑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引导农牧民就地进入企业务工,发展万亩葡萄种植、牧草种植、梭梭接种肉苁蓉和万只肉羊养殖基地,建设万吨葡萄酒、牧草、肉类加工厂,形成种养加相结合、科工贸一体化的现代化农牧业生态综合示范园区。
(十二)嘉尔格勒赛汉镇乌兰呼都格嘎查(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生态经济园)。依托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生态经济园,为搬迁转移农牧民提供公益性岗位,引导农牧民发展二、三产业,形成集商服、餐饮、公益性服务、进企务工为一体的园中农牧民新区。
五、建设标准
(一)发展新产业,促进生产发展。构建起具有资源优势和较强竞争力的产业体系,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主导产品、特色产业或龙头企业,二、三产业发展配套。草原畜牧业区户均围栏封育面积3万亩左右,草场建设面积2万亩左右,牲畜头数控制在300头(只)以内,五配套草库伦面积15亩左右,配套人畜安全饮用水设施设备、风光互补发电机、60平方米以上砖混结构住房以及配套家电和太阳能热水器、1处标准化棚圈、1台套畜牧业机械。种植业区良种覆盖率达100%,农牧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0%以上,人均占有节水种植面积15亩、舍饲牲畜50头(只)、日光温棚1座,户均住房面积60平方米以上并配备家用电器、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设备,建设标准化棚圈、沼气池和青贮窖各一处、农机具配套一台套。进城(包括在工业园区、旅游园区)从事二、三产业的农牧民在享受各项惠农惠牧政策的同时,户均商服住宅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享受城市人口各项待遇,有稳定的就业岗位和发展生产的产业。
(二)创造新生活,强化社会保障。试点嘎查村全面发展科、教、文、卫、贸等社会事业。落实"两免一补"政策,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考入大中专院校的贫困农牧民子女,每人每年补贴2000-5000元,未考上或因特殊情况未能上大中专院校的农村牧区的初高中毕业学生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平均每千人建设一处200平方米以上的集科技、教育、文化、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活动室,建设标准化卫生室、功能齐全的幼儿园各1所,建成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户外公共活动场1处。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5%以上。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逐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参保率达85%以上。最终达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五有"目标。
(三)塑造新牧民,提高整体素质。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农牧民教育和培训体系,推行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要走思想帮扶、科技帮扶、项目帮扶的路子,培训农牧民要走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培训的路子,通过阳光雨露工程和就业再就业培训的实施,不断提高农牧民科学文化素养和劳动技能,所有农村牧区适龄劳动力完成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每个适龄农牧民要掌握一门以上农牧业实用技术或职业技能。
(四)建设新村镇,增强综合功能。嘎查村镇建设纳入规范化轨道,进行综合整治建设。自来水入户率达100%,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通电入户率100%;村村实现通油路,巷道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广播电视实现"户户通";电讯、宽带网络实现全覆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
(五)培育新组织,完善新机制。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嘎查村"两委"有活动经费、办公场所和活动场地。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村民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满意率达90%以上。大力培育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借助"两新"组织推广农牧业生产新技术,大力发展生产资料供应和加工运销等专业性、服务性强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或协会等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农牧户加入率达80%以上。
(六)优化新环境,推动生态友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面积逐年增加,加大禁牧、休牧、轮牧工作力度,以封育为主、造林为辅,种植以梭梭、柠条、花棒等适合阿拉善生长的树种,飞播沙蒿、沙打旺、沙拐枣等沙生植物,加大绿化力度,扩大种植面积抓好锁边护域工程,切实改变当地生态环境。同时在种植业区大力推行经济防护兼用林带和优质牧草,改善种植环境。在新农村新牧区示范点,大力推行绿化工程,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要逐级成立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抽调专门力量专抓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工作。以旗区、苏木镇为单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修订出台具有战略性、前瞻性、操作性强的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划,认真加以落实。坚持"盟级指导、旗区主抓、苏木镇落实、农牧民主体"的工作机制强化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坚持以土地水资源合理利用为突破口,推进农牧业整体水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水资源利用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土地清理整顿和采取多种节水措施,新农村新牧区示范点种植项目区达到地下水采补平衡,养殖、加工区用水项目均达到循环利用,降低水消耗,提高农牧业效益。同时加大调整和水权置换工作力度,为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三)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大农业的高度,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促进农村牧区经济上台阶上水平,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金融部门要加大信贷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项目;建设部门要指导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规划和建设,防止出现"新村旧房"等不协调现象;交通部门要统筹抓好乡村道路通畅水平;教育部门要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就近安排农村牧区孩子到城镇入学;供销部门要通过组建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做好物资流通和生产互助等工作;社保、卫生部门要抓好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工作,为农牧民解决后顾之忧;各部门均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积极参与到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农口部门和各涉农涉牧部门要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进一步整合资金项目,集中力量办大事,办成事。
(四)加大宣传,培育典型。要加强对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宣传工作力度,要抓好农牧业各类典型的挖掘和培养工作,农业要抓结构调整、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的典型;牧业要抓舍饲养殖、改良增效、以草定畜、以农养牧的典型;生态要抓围封育林育草、自然修复、人工造林种草的典型;节水要抓节水灌溉、循环利用、保护资源的典型。农牧民要抓自强不息、勤劳致富的典型。农村牧区要抓好新农村新牧区新牧户的示范重点。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向纵深方向发展。
(五)加大投入,富民增收。坚持"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农牧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和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惠牧项目和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的引导力度,用足用活国家关于涉农涉牧信贷资金的投入政策,增加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再贷款贴息额度,将现有各渠道投入到农村牧区的项目、资金、技术等资源进行整合,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资金的积聚效应,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不断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使农牧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活质量显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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