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清扫保洁制度
一、清扫保洁制度
清扫保洁工作必须做到洁、净。达到“六净”、“六无"保洁标准(即:无堆积物、积灰;无果皮、纸屑、烟头;无污泥、积水;无砖瓦土石、废弃杂物;垃圾桶位(边)无垃圾、果屑箱无垃圾;路面净;边角净;绿地(带)净;行道树穴净;雨水蓖净;果屑箱干净).清扫员要服从管理,做到文明清扫,不得借故与群众争吵、抓扯。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串岗、脱岗、打堆聊天、干私活等;上岗时必须穿戴好工作衣、帽。清扫保洁组长(片区承包人)要服从乡政府安排和领导,明确责任,巡视督促检查,有情况及时解决处理,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与乡政府联系、汇报。
二、清扫保洁时间
1、集镇主街道
主街道分两班制,第一班清扫员早上7:00前必须普扫完毕(包括果屑箱清掏、清洗;人行道、车行道、树穴、花台等普扫),并保洁到12:30;第二班清扫员接岗保洁到晚上10:00。两班清扫员接岗时互为监督,不得脱岗,一月一换。
2、二类街道
二类街道实行一班制,早上7:00前必须普扫完毕(包括果屑箱清掏、清洗;人行道、车行道、花台等普扫),8:15至12:00到岗保洁,下午1:30至晚上8:00到岗保洁,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安排。
为了搞好镇容镇貌建设,提高镇区品位,从根本上治理脏、乱、差现象,进一步美化卫生环境,确保镇区干净、整洁、卫生。特制定清扫保洁卫生管理制度。
一、道路清扫标准
1、镇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清扫时间、存放地点,按照划分责任管理区按时进行清理。
2、每日清扫作业应在冬8:30,夏8:00前结束,不能隔日打扫.3、每日普扫一遍,并有二人全天全面巡回保洁.(清洁工分三班,每班二人,轮流值班保洁)
4、清扫保洁要达到“四净"“四无";
四净:道路石边净、花带周边净、雨污水口处净、果皮箱里外净
四无:无塑料袋、无丢堆漏扫、无污水漫滥、无乱倒垃圾
二、清扫保洁处罚
市场管理办公室每天对镇区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按照以下规定处罚,所罚款项从其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1、责任区有扫帚划道,侧石角积尘多,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
2、责任区内有丢堆、漏扫,花带里面有塑料袋,发现一处罚款5元;
3、责任区有污水、砖块、石头,未及时清理,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4、保洁期间,发现有塑料袋、纸片、烟头、果皮等未及时清理,每块罚款0。5元;
三、工作纪律
1、清洁工在工作期间,标志服要穿戴整齐,要文明清扫卫生,坚决不做有损环卫形象的行为。
2、清扫期间不允许迟到早退。
3、凡违反以上规定,除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另影响镇容镇貌现象严重的,坚决停止其工作.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清扫保洁管理制度
为做好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清扫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扫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逐级请假,请假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天。
二、清扫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三、严格执行街道清扫保洁的规定和标准,要达到“六不”、“六净”的清扫要求和标准做到“一日两扫”,“全天保洁”。 “六不"、“六净"的清扫要求内容如下:
1、六不、不见积水、不见杂物、不见人畜粪、不焚烧树叶、不漏收堆、不往明沟暗渠、雨水箅内清扫垃圾。
2、六净:路面净、路牙子净、人行道净,墙基、树坑、绿化带净,果皮箱或垃圾箱净,雨水箅子净.
3、道路普扫。每天上午普扫完第一遍,下午普扫第二遍。
4、巡回保洁。普扫后,实行日常巡回保洁.
5、具体清扫保洁时间由市政局根据季节转换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
6、清扫保洁范围。主路面、人行道、人行道之外至墙基(沿街房墙边)、绿化带。
7 、节假日期间必须照常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四、严格执行考核制度。要求清扫人员保持街道整洁、街道排水通畅、保持垃圾箱、果皮箱清洁、全天保洁,保洁率为 100%,由管理人员每日检查督导。清扫工清扫保洁责任区范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由管理人员当场记录并告知当事人,作为处罚的依据,处罚金额月底从工资中扣除.
清扫保洁考核制度如下:
1、主路面、人行道及人行道至墙基(沿街房墙边)不清扫的,每发现一次扣5元;2、规定时间不扫完的每次扣5元;
3、漏收堆的,每堆扣2元;
4、雨雪后不及时上岗或清扫积水、积雪的,每次扣5元;
5、垃圾箱处脏乱的扣2元;
6、保洁范围内有人畜粪不及时清除的,每发现一处扣罚2元;
7、路面及绿化带内不允许焚烧树叶和垃圾,每发现一次扣罚5元;
8、不按时保洁、迟到、早退的扣5元;
9、不允许向雨水箅子内清扫尘土及垃圾,每发现一次扣罚2元;
10、人行道、树坑、墙基内杂草不及时清除的,每次扣罚2元;
11、雨水箅上有垃圾不及时清除的,每处扣罚2元;
12、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的扣5元;
13、不服从管理,顶撞、谩骂管理人员或拒绝在考核表上签字的,每次扣10 元;
15、工作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如发现立即辞退;16、有事逐级请假,每人请假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天,每超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无故不请假者每天罚款10元并扣除当日工资。
17、无故旷工超过三次者;连续旷工超过3天,予以辞退;
18、责任路段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如花砖、地沟盖板、雨水箅子、树木等)要认真进行看护,如有被盗和破坏,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维修。
五、 按季节调整工作时间,提高清扫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保持城区街道干净整洁.
六、认真完成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篇二:日常卫生清扫保洁制度
日常卫生清扫保洁制度
为搞好学校卫生工作,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保证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适应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一、卫生工作内容及责任划分
(一)校园环境卫生
教室卫生: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要保持课堂的清洁卫生。
功能室卫生:学校指定的管理人员是第一责任人,使用者共同维护.
办公室卫生:科室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办公室成员分工负责,轮流值日。
公区卫生: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全校职工都有义务保持公共地区的清洁卫生.
(二)学生个人卫生:自觉养成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二、校园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
1、每天早晨、中午二次清扫;
2、每节课间派环保小卫士进行保洁;
三、卫生检查、考核制度
1、值周、学生值周干部每天早、晚对教室、清洁区进行两次检查、考核。课间进行抽查,纳入每天教室、清洁区卫生常规考核.
2、值周教师和值周学生干部每天负责学生的个人卫生检查,检查结果记入当天班级考核。并负责全校的清洁卫生情况巡视,与值周教师保持沟通联系,有问题及时处理。
3、功能室和办公室采取抽查的形式进行,发现问题进行累计并纳入月末考核和期末评比。
4、每周末进行一次全校的清洁卫生大检查,由学校值周和学生干部进行全面的检查,纳入每周班级考核和班主任期末考核。
四、卫生工作评价标准
(一)校园环境卫生标准:
1、教室、功能室、办公室卫生标准:
地面:无纸屑、果皮等杂物,无明显灰尘积痕和其他污痕。 门窗:门、玻璃及窗框每周揩擦,无灰尘、蜘蛛网(二楼以上后窗以站在地面能擦到的地方为止)。
桌凳:桌凳放置规范、整齐、不零乱,无乱挪乱移现象。桌凳面上无灰尘和乱涂乱画,桌内物品整齐,无垃圾。人离开时凳子放在桌下。
墙壁:无积尘、无脚印、球印和污渍,墙脚瓷砖擦干净。 门口:门口及所属走廊清洁干净,无泼水、垃圾堆积现象。 黑板及讲台:黑板应每天擦洗干净,无粉笔头和粉笔灰积存,无乱涂乱画.讲桌面和桌内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电脑柜内干净、整洁。
卫生工具放置:定点定位放置整齐,无破损肮脏的用具.不存放污水,应及时倾倒垃圾.
天花板及四角:天花板、日光灯、风扇无明显积尘,无蜘蛛网。 通知及布告张贴:定点定位张贴整齐,不零乱,无破损,美观大方.
整体效果:清洁、明快、协调、文明。
2、公区卫生标准:
室内公区:地面要拖擦,无纸屑、杂物、积水;门面、栏杆、扶手、桌面、凳面干净;瓷砖墙面擦干净.
室外地面、篮球场:清扫干净,无纸屑、果皮、杂物,水泥地面无明显灰尘。
绿化带:捡净落叶、石块、碎木、纸屑、包装袋等杂物,拔除杂草,揩擦花台瓷砖。
操场:捡净落叶、纸屑、包装袋等杂物,清除石块、碎木等危险品;有水池的保持水池干净畅通;拖擦旗台。
厕所:擦干净站在地面上手能及的瓷砖墙面,地面拖擦干净,无垃圾、积水,学校后勤要定期安排便槽洗刷。
水池:水池内外保持干净,无泥沙垃圾堆积,不堵塞.
(二)个人卫生标准
1、穿戴整齐,坚持佩戴红领巾、队干部标志、校徽或校牌;
2、男生不留长发,女生头发梳理整齐;
3、经常洗澡、洗头,勤换衣物,身上无异味、汗臭、污垢;
4、饭前便后洗手,保持手的洁净,不留长指甲,指甲内无污物;
5、不乱扔垃圾,不在校外摊点买不卫生零食;
6、不在旗台、花台、草坪里玩耍,不趴(躺)在地上玩耍。
五、考核要求和扣分标准
另附
六、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工作职责
1、班主任、到班教师在学生日常清扫、大扫除的时候,应该到现场进行督促、指导,以保证安全和质量;
2、科任教师每节课前后都应该指导学生进行保洁。
天河坪小学篇三:清扫保洁工作制度
清扫保洁工作制度
一、清扫保洁工作实行“五扫全保”制度,即每天彻底清扫卫生责任区域五次,全天不间断保洁.
二、各卫生区域清扫保洁工作应达到以下作业标准即:主干道路路面净、人行道沿根净、人行道净、树坑净、市政设施、ic卡公用电话、垃圾中转箱(点)周围净、垃圾桶、果皮箱内外净、无垃圾、无杂物(包括果皮、果壳、纸屑、包装袋等)、无杂草、无污水、无垃圾外溢现象.
三、各卫生区域要切实保证每天彻底清扫五次,全天保洁,随脏随扫,任何卫生区域不得缺岗离人,各卫生区域岗位时间安排和要求如下:
1、第一次清扫时间:早上4:30—7:00,7:00以前必须完成垃圾清扫清运任务;
2、轮班保洁早饭时间:7:00-9:00各卫生区域必须保证至少有1人在岗保洁,人民路、后稷西路东段、邰城路南段卫生区域保证有2人在岗保洁;
3、中午保洁时间:9:00—11:00各卫生区域要保证所有人员在岗保洁,任何人不得无故旷工、缺岗,无故离岗、脱岗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论处;
4、第二次清扫时间:11:00-12:00,要求所有人员在岗,12:00以前完成清扫任务;
5、轮班保洁午饭时间12:00—14:00,各卫生区域必须保证至少有1人在岗保洁,人民路、后稷西路东段、邰城路南段卫生区域保证有2人在岗保洁;
6、第三次清扫时间:14:00-15:00,要求所有人员在岗清扫,15:00以前完成清扫任务;
7、下午保洁时间15:00-17:30,所有人员在岗保洁;
8、第四次清扫保洁时间:17:30—18:30,所有人员在岗清扫,18:30以前完成清扫任务;
9、晚班清扫保洁时间:18:30-19:30,所有人员在岗保洁,最晚18:30分以前要进入各自卫生区域保洁,和白班工作人员交班后,白班人员方可离开;
10、第五次清扫保洁时间19:30-21:30,晚班所有人员在岗保洁,21:30以后晚班所有人员继续保洁至24:00。
四、清运科对城区各清扫保洁区域设专人分段包干进行全天候监督、检查和考核,检查评比按上三类区域分别进行。
一类区域具体为:一类区域指人民路和后稷西路;
二类区域为:后稷中路、邰青路、邰城路、长青南路、高速路出口引线、长青北路、北环路;
三类区域为:沿河路、西环路、东西闸口涵洞、西立交涵洞以及其延伸路面。 检查评比以三个类别的区域为单位按周进行,周周通报,每两个月汇总,评比出每个评比区域内的最佳和最差清扫保洁组各1个,各评比区域最佳清扫保洁组每人当月奖励20元,最差清扫保洁组每人当月罚20元,同时,一类评比区域最差清扫保洁组调整到二类评比区域工作,二类评比区域最差清扫保洁组调整进入三类评比区域工作,三类评比区域最差清扫保洁组直接清退.各评比区域最佳清扫保洁组优先进入上一级评比区域工作。
评比结果和工资相挂钩,实行工效挂钩管理办法,工资分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两块,其中经济处罚主要在考核工资中扣减,具体考核、奖罚办法如下:
1、检查中发现未按时完成清扫任务的,罚所在组每人5元;
2、保洁时间内卫生区域有垃圾、杂物的每处罚所在组每人0.5元;
3、除过饭时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卫生区域无人值守的,罚所在组每人10元,只有1人值守的,罚所在组每人2元;
4、饭时无人值守保洁的,罚所在组每人5元;
5、有迟到或提前离岗现象的,罚责任人每人2元;
6、工作期间不穿标志服的,罚责任人每人5元;
7、不按规定使用清扫保洁指定工具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元;
8、道路清扫质量不高、道沿根或路面有积尘、渣土的,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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