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会制度

时间:23-01-21 网友

村民监督委员会学习制度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每月坚持集体学习两次。学 习时间要相对固定,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顺延。

二、学习的内容以党的政管理论、党在农村的政 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基 层党建和民主政治制度等为主。

三、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自学为主, 集体辅导为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讲究学习方法, 定时交流,总结提高,确保学习质量。

四、鼓励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学历教育,不 断提高知识层次。

五、 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之级安排或者 组织的政管理论和业务工作培训学习。


村民监督委员会财务监督制度

一、监督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

二、财务报账前进行审核,主任参预财务会签;

三、监督、核查村财务制度、财务计划、承包合 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

执行和实施情况;

四、按期审查财务账目和有关资料,对有疑问的 事项进行质询,提出纠正不合理支出和改进工作的意 见、建议,并可以要求当事人解释或者向上级有关部门 反映和举报;

五、年终总结财务收支监督情况,并向村民代表 会议报告;

六、参预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


村民监督委员会六步监督法

第一步,由两委会干部提供村事务、财务、村务 公开及村干部个人工作及廉洁情况等;

第二步,提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

第三步,广泛听取和采集村民的意见;

第四步,村务监督委员会向村委会提出意见或者向 村支部汇报意见,向镇指导委员会反馈意见;

第五步,有关部门采用或者解释意见并向村务监 督委员会回复;

第六步,村务监督委员会向村民答复意见处理情 况或者进行解释。


村民监督委员会权限

一、参加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列席村党支 部和村民委员会会议。

二、采集整理村民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或者建 议,并向村民委员会提交村民意见及改进工作的议。

三、受理村民反映的问题,对反映属实的,责成 村民委员会在10日内答复。

四、受理村民对村干部廉洁自律问题的反映。

五、对村民委员会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 作出的决定事项。应予以制止,必要时可召集村民代 表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质询,如村民委员会无正当理 由拒不执行的,可按程序向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 映。

六、参预乡镇农村财务管理机构对村级财务收支 情况的年度审计和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经济责任 审计。


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职责

一、监委会主任应自觉履行监督职责,组织监委 会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向村“两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并列席“两委”会议。监委会主任兼任本村纪检委员, 应及时上报本村党风廉正建设情况,做好协调工作。

二、对不能履行职责的监委会主任,经镇纪委同 意,村党支部可以重新提名,提交村民代表大会组织 补选。

三、监委会委员享有的权利。

1、参预监委会组织的会议和各项活动,向监委 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2、经监委会允许,同时有两名以上委员参加, 可以审查和复制本村村务管理的相关材料。

3、经监委会允许,同时有两名以上委员参加, 可以对反应村级组织违反村民自治和管理的问题进 行初步调查核实。

四、监委会委员应履行的义务


1、接受监委会的领导,执行监委会的决定。 2、保守秘密,遵守监委会工作纪律。

3、参预监委会各项活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及时反映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村民监督委员会事务监督制度

一、主任列席村两委班子相关会议,涉及群众利 益的重要村务会议其他委员也可列席;

二、监督重大村务决策过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 益的村务事项负责审核并提出监督意见;

三、参预制定和完善本村各项自治和管理制度, 并监督落实;

四、对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处置和受 益分配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侵害群众权益的做法有 权要求村委会及时纠正;

五、建设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监委会依据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有权要 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如村委会不采用,监委会有权 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村民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制度

一、监督、检查本村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对 村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

二、主任列席村委会议,参预监督村务会议的决 策过程;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专题会议监委 会委员可全部列席;

三、负责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结果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村委会通报并责成村 委会在10日内予以答复。

四、年终总结村务监督情况,并向村民代表会议 报告。


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度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每年至少应向乡镇纪委汇报 两次工作开展情况。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向乡镇纪委报送年度 工作安排、总结、统计报表、工作信息等材料。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发现村干部有违法违纪问 题,要及时向乡镇纪委报告情况。

四、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 负责,每年报告一次工作。


村民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在镇纪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 下,行使监督工作,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并报告工作。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 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一人一票,原则上决议事 项须经参加会议的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商 讨“两委”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情况, 评议当月村“两委”及村小组的工作情况,村务、财务 公开及村务管理的情况。

四、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由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暂时决定召 开监委会会议。

(一)工作需要,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的;

(二)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事项;

(三)涉及村集体或者村民的重大问题需要暂时召 开监委会会议的;

(四)镇纪委安排的重要工作需要暂时召开村民 监督委员会会议的。


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纪律

一、监委会坚持“依靠村民、 合法监督、 职责明确、 程序完备、民主集中”的原则履行监督职责。

二、监委会代表村民行使监督权,不直接参预村 “两委”决策和管理,不干涉村“两委”的正常工作。

三、监委会成员应当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 持公道正派,不得假公济私,滥用监督权力。对违反 有关规定的,由上级部门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四、监委会成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不认真 履行职责或者当年村民代表信任度测评无非半的责令其 辞职。


村民监督委员会信访问题办理制度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民检举、揭发村干部违 法失职问题,控告侵害村民自己合法权益的问题,要 认真听取,热情接待,并做好记录。

二、对法律、行政法规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 事项,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引导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

三、对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 办理;对依法应当由上级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的信 访事项,应当及时报送村党支部或者乡镇纪委。

四、对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30日内办理 完毕,并将办理结果答复来信来访人;情况复杂的, 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五、信访接待人对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记 录,严格保密,信访件按规定要求妥善保管。


村民监督委员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采集 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二、凡是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中形成的对工作有 参考价值和保存价值的文字、报表、图象等资料要进 行整理归档。

三、按年度和保管期限、类别、保密程度进行收 集整理,在工作中随时采集,并于每年的12月底前 进行分类采集整理后,编制好卷内目录,形成卷宗并 妥善保管。

四、档案资料采集要齐全、完备,分类合理,保 管期限准确,立卷规范。


村民监督委员会议事制度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需坚持民主 集中制的原则, 采取民主商议、 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 决议事项须经参加会议的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 有效。

二、凡经过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决定、决 议要予以公开。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另作决定。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 出席才干召开,由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 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可暂时 决定召开会议。

1、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的; 2、5名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事项; 3、涉及村集体或者村民的重大问题需要暂时召开

会议的。 4、乡镇纪委安排的重要工作需要暂时召开村民


监督委员会会议的。

五、村民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重大 事项可随时召开。主要商讨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 题的办理情况,评议村委会及村小组的工作情况,村 务、财务公开及村务管理的情况。

六、村民监督委员会作出的重要决定要做好文字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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