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管理规定(暂行)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提高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

质量,保证课题任务的完成,使教育科研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

化、制度化。同时及时推广和普及优秀科研成果,以促进我校教

育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课题的申报和立项原则

1.课题可分为国家级、市级、总公司(商学院)级和校

级四类。

2.凡是我校在编的教职员工都可以向教研部提出课题申

报。

2.1 申报

课题申请人选定研究课题, 详细填写 《上海科技管理

学校课题申请表》 ,经申请人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

校教育研究部;申报校级以上课题时,详细填写各级课题

申请表,经学校校务会议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照

课题申报规定程序由学校教研部逐级申报。课题申报时间一般

为每年的 5、6 月份,特殊情况的也可在其它时间申报。

2.2

受理

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条件合格的课题,提交校教

研部后,教研部均予受理并报学校科研领导小组待审。凡不符

合课题立项原则的课题申请,不予受理;前一规划课题未

按时结题者,不重复受理。

3.课题立项的原则

3.1研究指导思想明确, 立足于当前教育和管理的深化改

革,尤其要结合我校的实际,突出课题的应用性和实用性,

并有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

研究的内容有创新,有突破,对深化教育和管理改革、实

施素质教育有积极指导作用。具体研究方向可以为:

先进的教学思想、教学观念研究;

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目标的研究;

教学评估的研究;

系列课程建设的研究;

教学方法的研究;

教学手段的研究;

教学管理的研究;

实践教学的研究;

CAI 课件、网络课件的研究;

素质教育的研究等。

3.3

具有与研究课题相应的研究条件和基础。

3.4

研究方法步骤科学可靠,能够按时取得科研成果。

3.5凡已经和市级以上科研单位签约的科研课题,

一般不

重复纳入校级课题。

3.6

课题研究者, 特别是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中级以

上职称,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学术水平和组织能力;课题组

成员年龄、知识结构合理、具备课题研究必须的精力、知识

能力。

3.7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研究的实际主持者,

能切实承

担从课题设计、实施到成果形成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3.8

对学校上一轮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成果显著的部门和

个人,根据学校教育科研发展的需要,在新课题的申报中,

给予优先申请,校级课题给予优先立项。

3.9学校支持部门和个人进行课题研究工作,

提供必要的

条件。

3.10 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学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课题的论证和签约

1.课题论证。教研部接到申报人的申请书后,将安排教

育科研领导小组对课题进行论证,确认其课题具有研究价值

的,予以核准立项。

2.签定协议。凡经核准立项的校级科研课题,由教研部

和课题负责人(或单位)签定《上海科技管理学校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项目议定书》 ,一式两份,一份由课题负责人留存,

一份由教研部保管。

三、科研课题研究过程管理和科研成果的鉴定

1.校级以上研究课题一般由课题主管部门和学校教研部

共同管理。校级及以下课题,由学校教研部进行管理。

2.学校科研领导小组与教研部要分阶段地对立项课题进

行检查,充分了解立项课题的进展情况。课题检查的主要项

目为:课题研究情况,课题变化情况,阶段性成果,课题进

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阶段的研究计划,课题档案情

况等。

3.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要及时向学校教研部提交课

题鉴定申请、研究成果和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准备好相关材

料,由学校教研部配合课题负责人向课题主管部门提交鉴定

申请材料。

4.校级以上课题一般由课题主管部门对申请鉴定的课题

进行验收,校级及以下课题,由校教育教研部负责安排教育

科研领导小组,对课题进行验收。鉴定合格的科研课题颁发

“教育科研课题成果鉴定证书”。并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

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5.课题一经立项,不得随意变更和终止。因故不得不变

更和终止的课题,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由学校教育

科研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教研部备案。若未经审批,对课

题作重大调整或自行终止课题研究,则由学校科研领导小组

撤销该立项课题。

四、科研经费的申请和使用

1.课题经费的来源

1.1 校级以上课题经费由上级教育科研规划管理部门拨发

或学校自筹。

1.2 校级课题经费由学校行政按需专项拨发。

2.课题经费的使用

课题经费的使用坚持厉行节约、注重效益的原则,严

格遵守财务制度,自觉履行支出手续。使用范围主要有下列

几项:

2.1 购置学校图书资料室暂无,但课题研究必需的书刊资

料;

2.2 调查、测试、文印、誊写、上机等费用;

2.3 课题论证、研讨、鉴定、评审等小型会议费用;

2.4 调查研究的差旅费;

2.5 与课题有关的摄影、摄像、录音费用;

2.6 对外联络、交流的费用;

2.7 必要的劳务、午餐费用等。

3.课题经费的拨给方式

课题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下达( 立项30%、中期

30%、结题 40% ) 。课题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制。

五、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奖励

1.对于课题研究有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应及时组织推

广。鼓励广大教师应用教育科研成果中的先进的教育和管理

思想、总结出的教育和管理规律和原则、所提供的新方法和

技术以及科学思维方式。

2.采用多种方式,为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创造条件。通过

会议进行宣传推广;通过专著、论文、成果汇编进行文字推

广;通过现场观摩,进行示范推广;通过学习指导,进行培

训推广;对于一些影响作用大、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成果,可

以建立实验班,采用研究与推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推广。

3.加强推广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对

当前教改和提高教育质量有明显效益和指导意义的研究成

果,作为推广项目,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促进成果推广

的动力,从制度上保证优秀科研成果的推广运用。

4.对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进行奖励。学校每两年召开一次

教育科研工作大会,为优秀教育科研成果颁发获奖证书和奖

金,以激发广大教师钻研科研的积极性,实现学校“科研兴

校”战略。

4.1 获奖证书的副本归入作者业务档案,作为业绩考核依

据之一。

4.2 根据学校奖励条例,给于相应的物质奖励。

六、本规定自校务会议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