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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雇佣合同分类

有关雇佣合同分类

雇佣合同期限的类型有哪些呢?大家是否知道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雇佣合同期限类型有哪些?

根据现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劳动合同,从期限上可分

为三种:

⑴、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⑵、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⑶、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时,年龄偏大者一般情愿与用人单位签订第⑵种(即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

一些用人单位出于某种考虑,却不愿与这些劳动者签订这种劳动合同。

拓展: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如何订立?

劳动者特别关心:订立这种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什么状况下自己有权提

出订立这种劳动合同,而单位必需同意?

劳动法规定,只要当事人双方公平自愿、协商全都,即可订立有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由此看出,只要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双方均出于自愿,无论何时,都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是当事

人意思自治原那么的表达。此种状况订立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没有任何附加条

件的限制。 但是,目前由于我国劳动力处于买方市场,加之其他一些因素,造

成了很多用人单位产生了不愿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场面,这使很

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冲突。为了调整这一冲突,保护处于弱者地位的

劳动者的利益,法律和政府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

转制时,国家劳动部就规定,用人单位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假设其提

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⑴、按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

意续延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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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工作时间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⑶、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

⑷、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部的这一规定,在新旧用工体制交替阶段,从合情合理的角度,对年龄

偏大的劳动者,起到了良好的保护作用,平稳地度过了体制转换的过渡期。但是,

过渡时期的某些政策,当完成其历史使命后,便不能再使用。这是过渡性政策具

有较强时效性特点的反映。有些劳动者,由于不明晰这一点,误把这些政策(或

政策条款)当做可以长期使用的规定。如,北京市在转制期间规定的?实行劳动合

同制度的施行细那么?中,为了照看当时的老职工,而规定道:劳动者与用人单

位已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本规定发布之日,劳动合同尚未解除的,

劳动者在1995 年12 月31 日前符合连续工龄十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

以内的(俗称 双十),劳动者要求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变

更劳动合同期限。该条款的有效期是1995 年12 月31 日以前,但一些劳动者却

无视了这个条件,自以为:只要自己将来满意了双十条件,无论何时,都有权要

求企业与自己订立(或变更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几年来,由于此种错误熟

悉,导致了一些劳动纠纷。 劳动法中关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这么一条

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

同,假设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同。 应当说订立这条规定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但是,当劳动者在同

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想按该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

同时,就会觉察,首先还要满意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这一前提条件,也

就是说,只有此时用人单位也同意与你续延劳动合同,你想订立无固定期合同的

愿望,才有可能实现;否那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愿望,就只是一个泡

影。 现实中,一些企业为了到达不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目的,当劳

动者在其单位工作十年以上后,要么干脆直接与劳动者终止合同,要么逼迫职工

违心地先提出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从而到达不与其签订无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的目的。面对某些企业这种躲避法律的作法,笔者盼望我国的立法

部门,今后能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措施,来实在保证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

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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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特征是什么

劳务派遣是指经济实体或经济组织以经营、输送劳务为特征的经济活动。

劳务派遣的特征如下:

(一)劳务派遣是雇用工人但不使用工人,不聘请工人但使用工人的一种聘请

和用人相分别的用人形式,其特征是劳动力的使用与管理以及关系相分别,劳动

力的使用者同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直接对劳动者支付,劳务派遣过

程中的经济关系只发生在劳动力的使用与派遣单位之间,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

者并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以供给劳务的方式将劳动者派遣到需求单位供其使

用,担当需求单位的岗位任务,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使用单位建立劳务派遣经

济关系。

(二)劳务派遣对企业来讲,可以把临时性的工作承包出去,而不必增加雇员,

既进步用人弹性,又降低了劳动本钱。而且,企业还可以通过承受劳务工试工从

中选择适宜的人员,等于增加了聘请渠道,劳务派遣可以解除进来就得管一辈子

的困扰,避开了招用正式职工带来的栽员时各种费事和费用。派遣人员无论到那

里工作,劳资关系在派遣单位,这样被派遣者工作流淌的地域就可以大为放开,

工作接续性的问题也易于解决,使用工管理社会化,做到省时、省力、省心。

(三)对劳动者来说,因为有特地人员把握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熟识政策法

规,劳动者经劳务组织派遣,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其他问题全由派遣单位代办处

理,工作聘用期完毕后派遣企业还将为其联络新的工作,这样不但避开了求职过

程中的风险,而且节约了查找职业的时间,降低了求职就业的本钱,这样,权益

得到有效保障,解除了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后顾之忧,而且也可以籍此实现从临时

就业向稳定工作的跨越。同时派遣企业可以解决临时用工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问

题,使他们简单承受。特殊是针对大龄下岗、失业职工等弱势就业群体,通过劳

务派遣把他们组织起来,并与用人单位协商效劳工程、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问

题,更能与用人单位进展协调,使其合法权益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劳务派遣是

一种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充裕劳动力组织起来就业的有效组织形式,是一种按

市场经济规律开发就业岗位的方式,有利于当前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也有利于促

进整个劳动力就业的敏捷性及用工机制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