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房屋买卖合同模板

本合同目录一览

第一条 房屋基本信息

1.1 房屋坐落

1.2 房屋面积

1.3 房屋户型

1.4 房屋所有权证号

第二条 买卖双方基本信息

2.1 出卖人信息

2.2 买受人信息

第三条 房屋价格及支付方式

3.1 房屋成交价格

3.2 付款方式

3.3 付款时间

第四条 房屋交付及过户

4.1 交付时间

4.2 交付条件

4.3 过户费用承担

第五条 房屋质量及保修

5.1 房屋质量保证

5.2 保修范围

5.3 保修期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出卖人违约责任

6.2 买受人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争议解决方式

7.2 争议解决地点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8.1 合同变更条件

8.2 合同解除条件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9.1 通知方式

9.2 送达地址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10.1 合同生效条件

10.2 合同生效时间

第十一条 附加条款

11.1 附加条款内容

第十二条 双方确认

12.1 双方签字盖章

12.2 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房屋产权及办理

13.1 房屋产权证明

13.2 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4.1 其他约定内容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信息

1.1 房屋坐落:河北省邯郸市涉县路号

1.2 房屋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

方米,共有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1.3 房屋户型:房屋户型为室厅卫。

1.4 房屋所有权证号:涉房权证字第号。

第二条 买卖双方基本信息

2.1 出卖人信息:

出卖人名称:X

注册地址:X

法定代表人:X

联系电话:X

2.2 买受人信息:

买受人名称:X

注册地址:X

法定代表人:X

联系电话:X

第三条 房屋价格及支付方式

3.1 房屋成交价格: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

拾玖元整(小写):¥9999999.99 元)。

3.2 付款方式:买受人按下述第3.3 条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房款

3.3 付款时间:买受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

首付款(本合同房价的百分之二十)支付给出卖人;余款(本合同房

价的百分之八十)应按贷款银行的要求支付。

第四条 房屋交付及过户

4.1 交付时间: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

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4.2 交付条件:房屋交付时,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具

体交付条件如下:

(1)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2) 房屋不存在任何抵押、租赁、查封等权利限制;

(3) 房屋已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维修、保养;

(4) 房屋相关手续齐全,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装修验收合格证书等。

4.3 过户费用承担:买受人应承担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所需支付的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可协商确定。

第五条 房屋质量及保修

5.1 房屋质量保证:出卖人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关于房屋质量

和安全的相关标准,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5.2 保修范围:房屋保修范围包括房屋主体结构、设备设施、公

共部位及附属设施等。

5.3 保修期限:房屋保修期限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为期两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出卖人违约责任:如出卖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

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如下:

(1) 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应按照逾期交付部分房价

的万分之五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 未能按照约定交付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的,应承担修复、

整改等费用;

(3) 未能按照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应承担买

受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6.2 买受人违约责任:如买受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

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如下:

(1) 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房款的,应按照逾期支付部分房价

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 未能按照约定接受房屋交付的,应承担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

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7.2 争议解决地点:本合同的争议解决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8.1 合同变更条件: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

变更本合同的部分条款。

(1) 出卖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的;

(2) 买受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房款的;

(3)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9.1 通知方式: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互相发出通知,通知应以邮

递方式送达对方指定的地址。

9.2 送达地址:双方应在本合同中指定各自的送达地址。如一方

变更送达地址,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10.1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合同生效时间: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附加条款

11.1 附加条款内容:双方在本合同外另附附加条款,附加条款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确认

12.1 双方签字盖章:出卖人和买受人应在本合同的末尾签字或盖

章,以证明双方对本合同的确认。

12.2 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房屋平面图等。

第十三条 房屋产权及办理

13.1 房屋产权证明: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产权证明文件。

13.2 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向当地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4.1 其他约定内容:双方在本合同外另附其他约定,其他约定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

说明一:附件列表:

附件一:房屋所有权证

附件二:土地使用权证

附件三:房屋平面图

附件四:房屋交付确认书

附件五:房屋质量保修书

附件六: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附件七: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

附件八:付款凭证

附件九:交付凭证

附件十:其他相关协议和文件

附件的详细要求和说明:

1. 房屋所有权证:应由出卖人提供,证明出卖人对房屋享有所有

权。

2. 土地使用权证:应由出卖人提供,证明出卖人对土地享有使用

权。

3. 房屋平面图:应详细展示房屋的布局和结构,由出卖人提供。

4. 房屋交付确认书:由买受人签署,确认房屋已按照约定交付。

5. 房屋质量保修书:详细列明房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

责任,由出卖人提供。

6.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由买受人填写,用于申请办理房

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7. 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应由出卖人和买受人提供,证明其

身份真实有效。

8. 付款凭证:证明买受人已按照约定支付房款。

9. 交付凭证:证明房屋已按照约定交付。

10. 其他相关协议和文件:包括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附加条款、

补充协议等。

说明二:违约行为及责任认定:

违约行为:

1. 出卖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

2. 出卖人未能按照约定交付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

3. 出卖人未能按照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 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房款。

5. 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接受房屋交付。

违约责任认定标准:

1. 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按照逾期交付部分房价的万分之五向

买受人支付。

2. 未能交付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的责任:由出卖人承担修复、整

改等费用。

3. 未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责任:由出卖人承担买受

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 逾期支付房款的违约金:按照逾期支付部分房价的万分之五向

出卖人支付。

5. 未能接受房屋交付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示例说明:

如果出卖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屋,应当按照逾期交付部分

房价的万分之五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例如,如果房屋总价为100 万

元,买受人应支付首付款为20 万元,如果出卖人逾期交付30 天,则

应支付违约金为6000 元(30 天100 万元0.0005)。

说明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1. 房屋所有权:指房屋的所有者依法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

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 土地使用权: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3. 房屋平面图:指详细展示房屋内部布局和结构的图纸。

4. 违约金:指违约方按照约定向守约方支付的赔偿金。

5. 房屋交付:指出卖人将房屋及附属设施按照约定条件移交给买

受人的行为。

6.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指将房屋所有权从出卖人名下转移到买

受人名下的登记手续。

7. 买受人:指购买房屋并支付房价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8. 出卖人:指出售房屋并收取房价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9. 保修:指出卖人对房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

、整改的行为。

10. 合同签订地:指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