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地产开发公司
合同管理方法
一、目的:为规范企业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特拟订本方法。
二、合用范围:本方法合用于企业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合同的签
办与管理。
三、职责和权限: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负责对外签
订合同。
企业工程部是合同管理的责任部门,详细负责合同谈判、 签订及
其有关业务的管理工作。工程部和主管副总协调管理。
四、管理规定:
1、合同格式和内容
凡造价在 3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及总价在
5 万元以上的资料、
构(配)件及设施的,其合同格式应按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局所发的合同示范文本执行,小于上述数额的工程项目及设施采买,
其合同签办可参照示范文本的内容执行。
2、合同签办程序
合同谈判员与对方进行合同洽商----起草合同文本 ----工程部长审
核----合同主管副总审察 ----合同签订有权人审签并加盖公章。3
、合同签办
(1)依据开发建设项目的规模、内容、技术复杂程度、计划投资
额、质量及进度要求等,由工程部与对方进行洽商,起草合同文本。
(2)合同底稿经合同部门负责人审察改正,并与对方完成一致谢
见后,交主管副总审察。
(3)经主管副总审察签认后,交法定代表审察并加盖法人章。
4、合同评审
重要、特别及技术要求复杂的合同, 应由主管副总组织有关部门
及人员进行评审,依照评审结论对合同底稿进行必需的改正并与对方
完成一致建议。
5、合同更改和排除
(1)合同未正式执行或还没有完整执行时,因为客观状况的变化,
须对合同进行更改或排除的,一定经合同两方磋商解决, 签订新的合
同或增补协议。
(2)合同的重要更改,一定经过评审,形成评审记录,必需时应
向原登记、公证机关进行存案。
6、合同的份数、散发和归档
(1)在合同文本的右上角应加盖“正本” “副本”字样。
(2)合同正本 (含附件 )一式贰份,合同两方各执一份;副本份数由
两方约定。
(3)合同正式签订后三天内由工程部按下表规定发送到有关部门
或有关人员。
合同份数
散发部门备注
正本副本
工程部
1
工程部
1
监理企业拜托监理时
1
财务核算部
1
总经理助理
1
7、合同的中断与排除
因一方或两方违约, 或不行抗力要素而造成合同没法执行时, 经
两方磋商可中断或排除合同, 并妥当办理合同停止或排除后的有关事
谊。
8、工程部应指定专人成立合同台帐,并对合同的保存及执行情
况进行按期与不按期的检查与管理,以防失密和履约不到位状况的发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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