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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合同范本

  随着能源、减排等问题在国内的日益白热化,节能服务作

为一个战略新兴行业具有很大的潜能,对于节能服务合同你了解

多少?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节能服务合同范文,

节能服务合同范文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第一部分 商业条款

  1. 总 则

  XXX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八环天电气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

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对甲方的市政路灯,机关单位楼宇

进行节电改造,特订立本合同。

  2. 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 项目名称: 。

  2.2 项目内容:(详见附件A)

  2.3 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电

费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的目的。

  3. 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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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本合同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为

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改造方案制作设计、安装及

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 个月。

  3.2 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

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 个月。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 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先有乙方自检,然后由甲方

按改造方案完成安装检查;安装检查合格后,甲方应立即向乙方

签发安装检查合格书并试运行72 小时,试运行期间对设备进行

调试,无任何异常现象后,由甲方在72 小时试运行届满后次日

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 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 项目的年节能效益为 万元(下称"预计节能量")。(详

见附件B)

  4.2 效益分享期内,甲方分享 %的节能效益,乙方分享 %

的节能效益,即乙方每个月分享节能效益 万元,乙方共计分享

节能效益 万元。

  4.4 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每满一个月后的七天内

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4.2 和4.3 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

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期限届满。如果甲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

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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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甲方付款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支票、汇票、银行转帐

及其它可以兑现的票据。

  4.6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因为甲方管理不善或其它

任何原因,造成与基准线不符,导致节能量减少,仍然应按本合

同4.2 和4.3 条款向乙方付款。

  5. 甲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1 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在七天之内予以核准。

  4.3 当实际节能量不超过或不低于预计节能量的5%时,年

节能效益仍按

  5.2 接受合同附件A 所列设备和相关材料、配件,在安装

前,按乙方要求免费保管,尽到审慎保管的义务。

  5.3 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帮助。

  5.4 按3.3 条款验收项目,及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

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5 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或乙

方的书面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

  5.6 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作出记录,

并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记录。

  5.7 若本项目安装的设备有故障,应立即通知乙方。

  5.8 在合同有效期内,允许乙方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

的设施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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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在合同有效期内,附件A 所列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应

及时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监管。

  5.10 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失,则应由甲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由此引起的损失。

  6. 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1 负责项目资金,对附件A 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

乙方认可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

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开工前七日内,将设计、施

工方案及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6.2 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 规定的要求。

  6.3 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完

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 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够正确地操作和

维护设备。

  6.5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

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

义务引起的损失。

  6.6 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7. 所有权

  7.1 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甲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项目的

所有权属于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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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甲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给乙方应得

全部款项之后,取得设备的所有权。

  7.3 在本合同生效后的 个月内,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第4

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相当于乙方分享总效益的价格(扣除乙方已

分享的效益后剩余效益的折现价格)提前购买设备的所有权。在

乙方收到全部价款之后,设备所有权归甲方。

  7.4 设备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设备

的技术资料。

  7.5 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方严重违约,如拖延应

付款且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款及滞纳金时,乙方仍享有

设备的所有权,直到此种违约因素完全消除七天后,设备所有权

才归甲方。

  8. 提前终止

  8.1 甲方欲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 60 天书面通知乙方,

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终止费按下面公式计算:

  8.2 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

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随时提前

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4.2 规定的效益分享期

内的全部应分享款项,若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该等款项的,

甲方应补偿该等差额部分。

  9. 违约责任

  9.1 甲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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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1 合同签字生效后,在项目移交甲方运行之前,如果

甲方反悔不履行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预计节能量的20%向乙方

支付违约金,即人民币 万元,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

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

  9.1.2 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7 天内,不能向乙方支付应

分享的款项,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9.1.3 项目移交甲方后,甲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

定。

  9.1.4 由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节能环保方面

的法律法规,造成项目中断和停止。

  此种违约若在30 日内得以纠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造

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9.2 乙方违约:

  9.2.1 设备安装完毕三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运行或实质上达

不到附件A 所规定的服务标准。

  9.2.2 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此种违约在30 天之内得以纠正,且甲方因乙方违约所造

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10. 违约补救

  10.1 甲方违约的补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甲方

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

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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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乙方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有权进入甲方生产场

地拆除设备,在不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终止本合同。

  10.2 乙方违约的补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

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受

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

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部分 一般条款

  11. 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

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

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

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

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

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 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坏等风险

  .1 设备的改进。在乙方没有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为

了改善设备的运行状况,提高经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

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改进设备或修改有关程序。甲方

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拒绝乙方的改进意见。

  .2 设备的改动。甲、乙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需征

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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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设备的拆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也不可以

委托他人拆除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

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甲

方应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4.2 规定的全部款项。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

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接受。

  .4 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本合同开始履行后,设备发生损

坏或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

方承担责任。如果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已投了保险,甲方将聘请

乙方利用保险赔付修理或更换或补充被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应由

甲方承担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的费用。

  .5 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如果

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换

的费用。如果甲方能够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

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6 如果因为发生本章规定的情况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

超过10 天停止运行,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

弥补效益分享期限。

  13. 对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能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

果为提高节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内,欲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

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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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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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14.1 停止运行或关闭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设备,甲方应

至少提前 10 天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和尽可能

地向乙方通报情况。任何停止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减轻或影响甲方

的付款义务。

  14.2 如果因甲方关闭或停止设备运行,甲方应向乙方支

付合同第4.2 条规定的全部款项。

  15. 甲方自有设备的使用和更改

  15.1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项目相关的自有设备

能够完全正常运行。如果因为甲方自有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到项

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降低,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仍需按本

合同第4.2 条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15.2 如果甲方欲对自有设备进行更改或对生产计划进行

调整,可能对项目的节能量造成影响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七天书

面通知乙方,说明这些变化可能对项目节能量产生

  l5.3 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影响了项目

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减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4.2 规定的数

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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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4 如果甲方对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大修,影响了

项目的正常运行或停止运行,大修期超过30 天,双方应以书面

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

  16.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6.1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

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16.2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终止

或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

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

除责任。

  16.3 由于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

法进展或与本项目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另一方

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6.4 本合同最后签字之后满30 天未实际履行,任何一方

均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6.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被关闭或撤消、停产或停业、

转产或与其它单位合并或分立,则本合同对发生此种变化后的甲

方或其继承者仍然有效。发生此种情况时,甲方应事先告知有关

当事方,并将此条件列入新的实体之中。如果当事方不能接受此

种条件,则由甲方在此变化发生前,按本合同规定购买本项目。

乙方也可自行决定拆除所装设备。

  如果甲方发生破产而导致本合同终止,乙方对破产清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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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及资金享有第一位求偿权。

  17. 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

  17.1 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

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

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都是无效的。

  17.2 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将本合同及所有的权利、义

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有关联的公司,此类转让无需甲方

同意。

  17.3 乙方可以将本合同中所有权属于自己的设备作为担

保,用于节能服务项目的融资。

  18. 侵权和赔偿

  18.1 因乙方或乙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甲方的

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甲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乙方同

意对甲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但乙

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18.2 因甲方或甲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乙方的

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乙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甲方同

意对乙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但因

甲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18.3 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

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

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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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保密

  19.1 对于项目所涉及的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甲方应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9.2 乙方在项目建设和运作中获悉甲方商业秘密亦应对

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9.3 在项目投入运行之日起三年内,甲、乙双方均应对

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保密,并应要求

因实施本合同而参与的第三方如施工单位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20. 税、费

  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不含任何税款和费用,有关的

税、费(如银行费用)应由甲方支付。

  21. 不可抗力

  21.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暴乱及其他不能预

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

接导致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

件的一方应立即将详细情况告知另一方,并随后提供事件详情的

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甲、

乙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或终止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

任。

  21.2 本合同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义

务将中止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但中止最长时间不超过60 天,

超过60 天应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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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通知另一方后10 天内终止合

同。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将不再对另一方继续承担任何责任,

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款项的义务除外。然而,此种终止不适用于

违约的情况。

  21.4 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双方协商免除不能履行

的条款,并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余条款继续履行。

  21.5 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

如果因为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应向另一方承担赔

偿责任。

  22.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

之外,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23.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3.1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

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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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月____日

节能服务合同范文2

  第一部分 商业条款

  1、 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

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对甲方的照明设

施进行改造,特定立本合同。

  2、 项目的名称、内容、目的

  2.1 项目名称: 照明系统改造工程

  2.2 项目内容: 。

  2.3 项目目的: 。

  3、 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 本合同以双方合同签字之日为合同生效起始日。

  3.2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设备的采购、指导安装及

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 个工作日。甲方应提供全面合理、

适度的一切条件来配合本项目的实施。

  3.3 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 个月。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合同生效起始

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4 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照改造方案检

查安装情况。无任何异常现象后,由乙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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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证明文件,甲方认可,如超过5 天甲方不派人验收或提出异

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4、 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 甲方按季度返还给乙方节能款;返还时间不得超过 年,

年内返还期限以乙方收回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含17%增值税)为限。

  4.2 效益分享比例:

  4.3 甲方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每三个月支付三个月的节电

费用一次,由乙方增值税发票到达

  甲方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节能款支付给乙方。如果甲

方延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

计算。

  4.4 甲方付款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支票、汇票、银行转帐

及其它可以兑现的票据。

  4.5 在效益分享期内,电费按 元/KWh 计算,照明时间年

平均每天不低于22 小时。

  5、 甲方的责任

  5.1 对于乙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安全方案,应在乙方提交

后10 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

  5.2 在改造前为节能改造所需相关材料、配件等,按乙方

要求提供免费的保管场所,并为进出厂区提供通行方便。

  5.3 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帮助。

  5.4 按3.3 条款验收项目,三日内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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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5 甲方提供的电源符合国家电力标准。

  5.6 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做出记录,并根据乙方

要求向乙方提供上述记录。

  5.7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乙方合理的接触与本项目有关

的设施和设备。

  5.8 在合同有效期内,附件A 所列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应

及时通知乙方。

  6、 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1 对乙方以书面形式列出、甲方确认的设备进行设计、

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甲

方运行。开工前5 个工作日,将设计、工期提交甲方予以确认并

办理有关手续。

  6.2 确保设计、设备供货和安装达到附件A 规定的要求。

  6.3 根据国家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 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操作人员能够正确的操

作和维护设备。

  6.5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向甲方提供设计方案、维护说

明等资料;设备所有权移交甲方时,将项目的全部设计资料移交

甲方。

  6.6 定期派专业人员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定期补充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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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件

  6.7 五年内免费提供配件,免费安装及调试。

  6.8 照明系统发生故障按售后服务协议执行。

  7、 所有权

  7.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项目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7.2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的 个工作日,取得项目所有

权属。

  7.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

的付款方式以相当于乙方分享总效益的价格(扣除乙方已经分享

的效益后的剩余效益的折现价格)提前购买设备的所有权。在

  乙方收到全部价款以后,设备所有权归甲方。

  7.4 设备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甲方时,应同时移交设备的

技术资料。

  7.5 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方严重违约,如拖延付

款且直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款及滞纳金时,乙方仍享有

设备的所有权,直到此种违约因素消除7 个工作日后,设备所有

权才归甲方。

  8、 违约责任

  8.1 甲方违约

  8.1.1 合同签字生效后,在项目移交甲方之前,如果甲方

违约不履行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总效益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臵费、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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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费等。

  8.1.2 项目移交甲方后,甲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

定。此种违约若在30 个工作日内得以纠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

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8.2 乙方违约

  8.2.1 设备安装完毕后60 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正常运行或

实质上达不到附件A 所规定的服务标准。应按合同规定的总效益

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2 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此种违约若在

30 个工作日内得以纠正,且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得以补

偿,则不属于违约。

  9、 违约补救

  9.1 甲方违约的补救: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违约给乙方

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9.2 乙方违约的补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

关费用。

  第二部分 一般条款

  10. 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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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的测量节能效

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与认真考虑,与甲

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

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他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

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所的有关规章制度。

  11. 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毁等风险

  设备的改动。甲乙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须征得另一

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设备的拆除。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甲方可委

托第三方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或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

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

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视

为对方的接受。对于因拆除设备所造成的节能量改变,将不做变

更。

  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本合同开始履行后,设备发生损坏或

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 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

导致设备损坏,如果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方或乙方

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

换的费用。如果甲方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

乙双方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

  . 对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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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合同期内及效益分享期内,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

不能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为提高节能效率,在合同有效

期内及效益分享期内,欲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甲、乙双方应

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以后,方

可开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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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如果因为甲方停止或关闭设备而造成合同终止,甲方应向

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

  14.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签署书面

协议才能生效。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

终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不足以导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甲方被关闭、撤销、停产或停业、转产或与其他单位合并或分立,

则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

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本合同对发生此种变化的甲方或其继承

者仍然有效。发生此种情况时,甲方应事先告知有关当事方,并

将此条件列入新的实体中。如果当事方不能接受此种条件,则由

甲方在此变化发生前,按本合同规定购买本项目。乙方也可自行

决定拆除所装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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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

  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书

面同意。在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将本合同

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子公司或有关联以任何

形式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都是无效的。 的公司,

此类转让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16.不可抗力

  16.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暴乱及其它不可预

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

接导致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

的一方应立即将详细的情况告知另一方,并随后提供事件的有效

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

  16.2 本合同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义

务将终止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但终止时间最长不超过60 个

工作日,超过60 个工作日应终止合同。

  16.3 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在通知另一方后10 个工作

日内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将不再对另一方承担任何

责任。

  16.4 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双方协商免除部分不能

履行的条款,并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余条款继续执行。

  16.5 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

如果因为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应向另一方承担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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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责任。

  17.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程

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用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

外,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18.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

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节能服务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__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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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一般内容

  双方选择的合作方式类型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

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

  (1)节能效益分享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节能效益

分享型节能服务合同,通过系统投入前后双方测定认可的节能效

益,双方按比例进行节能效益分成,分成比例为7:3,甲方分

成比例为 7,乙方分成比例为3。如果甲方的节能系统正式投入

运行,经双方测试确定没有节能效果,甲方应当自行拆回给乙方

安装的所有设备,恢复乙方原来的控制系统,乙方必须给以配合。

  (2)节能量保证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节能量保证

型节能服务合同,改造前,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能源耗用测试,得

出双方认可的结果。之后,甲方保证改造后乙方的能源费用可以

减少一定的百分比 。项目完成后,双方共同验收节能效果,如

果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乙方分期 月支付给甲方节能系统工

程费用。如果在合同期满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

甲方应当自行拆回给乙方安装的所有设备,恢复乙方原来的控制

系统,乙方必须给以配合。

  (3)能源费用托管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能源费用

托管型节能服务合同,系统安装前,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能源耗用

测试,得出双方认可的结果后对能源费用定价。甲方给乙方无偿

安装节能系统,完成后,在合同期内,甲方负责项目的运行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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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乙方按期支付甲方运行服务费用。合同期结束,节能系统全

部归乙方所有。

  第二条 EMCO 节能系统安装及测试验收规定

  1、节能系统安装期间乙方要全力支持和无偿配合甲方的

工作,保证以最短的时间安装完毕。设备按装期间锅炉需要停炉

小时。

  2、甲、乙双方派出各自负责人员负责测试和具体验收工

作,完成相关测试验收协议和报告。工程安装完毕后当日进行设

备验收,确认设备的所有权。

  3、该锅炉节能系统安装运行前,必须先进行节能系统安

装投入前的吨汽耗煤和吨汽耗电的指标测试,双方负责人、法人

对测试结果签字确认生效。

  4、测试期间需方必须保证该台 蒸汽锅炉在同一工况、同

一煤质、同一上水温度、同一压力、同一运行负荷、同一气象条

件(气温差异不得超过10 摄氏度)、同一排污量下进行。运行数

据采集应该在连续运行情况下进行。

  5、测试指标结果:该锅炉在同一情况下经双方共同测试

认可,节能服务前后节煤百分比为: ,节电百分比为: 。任何

一方认为测试结果有异议,需要重新测试的,由提出方负责承担

测试费用,但是,双方在测试验收报告签字后,任何一方都不得

再提出异议。

  第三条 节能效益计算和付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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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节能效益分享型:

  节能效益分成期限为 个月,分成期满后甲方将本锅炉节

能系统的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甲方提供技术和设备有偿服务。

燃煤价格按照 计算,电价按照 计算。

  根据双方确定的测试指标结果和锅炉一个生产月度月产

汽量作为计算基数,分别计算出乙方一个生产月度所节约的资金

数额,此节约的资金数额作为每月付款的固定数额,乙方既以此

节约的资金数额从系统运行满一个月起开始按月支付给甲方,直

至乙方履行完本协议的付款期限为止。乙方向甲方支付节能资金

以月为结算期间,当月应付节能资金必须在结算日到期三日内向

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清。

  (2)节能量保证型:经双方测试后,甲方保证乙方的能源

费用减少一定的百分比 %,双方确定节能系统设备的价格为 万

元,乙方分 个月付清设备款,期满后甲方将本锅炉节能系统的

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一年内甲方免费提供技术服务。

  (3)能源费用托管型:期限为 个月,期满后甲方将本锅炉

节能系统的产权无偿转让给

  乙方,甲方提供技术和设备有偿服务。燃煤价格按照 计

算,电价按照 计算。

  乙方向甲方支付能源费用以锅炉当月产汽量X 吨汽单价

作为当月应付资金数额,以月为结算期间,乙方每月分三次按期

支付给甲方能源费,直至乙方履行完本协议的付款期限为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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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应付节能资金必须在结算日到期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

付清。

  第四条 技术售后服务

  1、 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无偿技术服务。甲方承诺在

接乙方电话通知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2、 甲方应当保证提供给乙方的节能系统设备质量是良

好适用的,由乙方验收时签字确认。

  3、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管理操作节能系统出现人为损坏

乙方自负。

  第五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

  如果甲方的节能系统正式投入运行,经双方测试确定没有

节能效果,甲方应当自行拆回给乙方安装的所有设备,恢复乙方

原来的控制系统,乙方必须给以配合。如果合同期内甲方无故终

止本协议的执行,节能系统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果确属甲方原

因而不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执行设备验收及节能测试,甲方应当付

给乙方2 万元。如乙方连续2 个月不向供方支付节能资金,甲方

有权拆除系统全部设备,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甲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还应向甲方另行支付赔偿金10 万元。

  乙方:

  合同期内如果乙方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协议的执行,乙方应

当付给甲方每吨2 万元的违约金。乙方有对甲方承担技术保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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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否则,乙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赔偿甲方50

万元违约金。不按本协议的规定时间执行设备验收、节能测试,

乙方应当付给甲方违约金2 万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

损失。乙方应及时为甲方其他客户来乙方考察时提供方便。如乙

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给甲方节能资金,视为乙方单方违约,否则

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对该系统的使用,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天5%

的违约滞纳金。合同期内,如果乙方因某种原因停产或产权变更,

乙方还没有履行完本协议规定的付款责任,甲方有权将本节能系

统设备全部拆回,乙方不得对此有异议并且损失自负,另外乙方

还应当赔偿甲方损失5 万元。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 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EMCO 节能测试协议

及其所有测试验收原始资料、报告,均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

与本协议相同的效力。包括:《EMCO 节能测试协议》;《EMCO 测

试验收报告(投入前)》;《EMCO 测试验收报告(投入后)》以及双

方的测试数据表格。

  2、当双方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

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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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一份。双方加盖公章或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

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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