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服务区基站租赁合同
高速公路服务区基站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高速公路服务区基站租赁合同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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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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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基站基本情况
1.1 基站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基站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基站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
月__日止。
2.2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
):¥_____元。
3.2 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
,首期租金为租金总额的30%。
(2)乙方应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3)乙方支付租金时,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条 基站使用及维护
4.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合理使用基站,不得擅自改变基站
用途。
4.2 乙方应负责基站的日常维护,确保基站正常运行。如因乙方
原因导致基站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费用。
4.3 乙方应在基站内进行经营活动,不得在基站外进行经营活动
。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市场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5.2 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之
日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
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租金
总额的20%。
6.2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逾期天数收取滞
纳金,滞纳金为本合同租金总额的1%。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一、附件列表:
1. 高速公路服务区基站租赁合同
2. 出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出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承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 基站现状评估报告
7. 租金支付证明
8. 基站使用和维护规范
9. 保密协议
10. 违约金计算公式
二、违约行为及认定:
1. 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
2. 擅自改变基站用途
3. 未按约定使用基站进行经营活动
4. 未按约定维护基站导致基站损坏
5. 泄露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市场信息
6. 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1. 出租方:指拥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基站出租权的当事人。
2. 承租方:指租赁高速公路服务区基站的当事人。
3. 基站:指位于高速公路服务区内的电信通信设施。
4. 租金:指承租方为使用基站而支付给出租方的费用。
5. 违约金:指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
6. 保密期限:指双方对合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
术秘密等应予以保密的时间期限。
四、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 租金支付问题: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可先尝试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2. 基站用途变更:如承租方擅自改变基站用途,出租方有权要求
承租方恢复原状,并承担违约责任。
3. 基站损坏问题:如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基站损坏,承租方应承担
修复费用。
4. 保密协议违反:如双方违反保密协议,泄露对方商业秘密、技
术秘密或市场信息,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所有应用场景:
1. 出租方拥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基站出租权。
2. 承租方希望租赁该基站用于经营电信业务。
3. 双方希望通过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4. 双方需要在基站租赁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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