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销售合同〔国内贸易局部〕

合同编号:

甲方 福建金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福建省沙县金古金辉路268 号 地址:

电话: 0598-5865777 电话:

传真: 0598-5865777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合作共赢的原那么就代理经销甲方 “ 灵之达 〞牌电动汽车 产品一

事,签定如下合同。双方的相关行为必须遵循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

一、代理商资格确实认:

1、乙方须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固定的经营场地和充裕的流动资金。

2、代理权保证金的缴纳与返还:乙方需付给甲方人民币 万元作为试销代理权保证金,甲方

收到保证金后,乙方取得试销代理权;试销代理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由甲方最终确认乙方的地域

性代理商资格后,此保证金自动转为正式代理权保证金。合同期满,甲方确认乙方无违约行为,完

成代理商售后效劳工作,即可返还上述保证金。

3、试销代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试销代理期间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向乙方及时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和效劳。

〔2〕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广告宣传资料、物品。

〔3〕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与售后业务培训。

5、试销代理期间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不能发生有损于甲方及甲方产品、商标、商誉的任何行为。

〔2〕试销代理期内提货量总和不低于 。

〔3〕不得销售仿冒甲方产品或相似的同类商品。

6、试销代理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由甲方最终确认乙方的地域性代理商资格,并且由甲方向乙

方颁发地域代理权证书。

二、代理区域、期限与代理商守那么:

1、乙方代理区域为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县〕 地区。

2、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30 日内,甲

乙双方同意延长经销期限的,重新签订销售合同。

3、代理规那么:

〔1〕乙方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市场运作,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规定的区域之外开展分销商

或从事甲方产品的销售行为。

〔2〕乙方在所授权区域内目前尚未开发的区域,自代理商资格确认三个月后仍未开展分销商以及虽

然已经设立分销点但没有报甲方备案的区域,甲方均视同为空白区域,可以直接操作该区域。

〔3〕乙方代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所发生的经营风险和经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当。

〔4〕为了标准市场价格,乙方及下属网点的零售价格不得突破甲方规定的“最高/最低零售限价〞。

三、乙方年度销量目标与月份分解目标:

1、乙方 年度提货量不低于 。

2、乙方年度内月份销量目标分解情况表:

季度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月份1 月2 月3 月4 月5 月6 月7 月8 月9 月10 月11 月12 月

合 计备 注

销售

目标

四、订货、付款、交货、运输的约定:

1、订货价格:具体价格按照甲方公开的?价格表?为准,甲方如需调整价格,应提前以书面或短信

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对甲方的正常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双方确认“特殊订单〞的配置和技术要

求后,价格另议。“特殊订单〞需在下单时支付货款总额20%的订金。

2、订货方式:乙方以订单的形式向甲方提出订货方案,并注明品牌、型号、数量、提货日期等,以

便甲方组织生产与供货;甲方在接到乙方定单后 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或者电话确认办理供货

的手续。

3、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同意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安排发货。

4、甲、乙双方中途变更订货或供货方案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并承当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运输方式:

〔1〕乙方自提自运。

〔2〕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收货时直接支付给承运单位〕。

〔3〕甲方代办运输。

上述三种方式由乙方自由选择。车辆包装架须返回甲方工厂,费用由甲方承当。

6、交货地点:甲方生产地仓库或者甲方外设中转仓库。

五、乙方的权利:

1、有权向甲方追究由于货物受损导致的赔偿责任,或由于产品质量导致的消费者人身伤害赔偿。

2、有权向甲方追究由于第三方跨区域销售导致的赔偿责任。

3、有权享受甲方在广告宣传及促销方面的指导、支持及完成约定销量后的奖励。

4、有权享受甲方在销售、技术层面和售后效劳各方面的指导与培训。

5、在不侵犯甲方权益的根底上,有权在规定区域内实行自己的营销策略。

6、可催促甲方在收到订单及足额货款后 日内发货。

六、乙方的义务:

1、有义务扩大所辖区域的销售网络,并加强分销网点的管理,提升品牌知名度和销售量。

2、有义务及时掌握当地行业动态,并对突发事件积极应对,甲方对此给予必要的协助。

3、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份的购货方案详细清单,以便组织生产供货。

4、有义务做好产品的售后三包效劳。妥善处理与当地相关部门的关系。自觉解决在经营过程中出现

的各类突发事件。

七、甲方的权利:

1、有权进行地域性代理商的评价与选择。

2、有权对乙方在其授权范围内的销售、售后效劳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

3、有权制定区域性最高或最低零售限价。

4、如证实乙方有跨区域销售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处分 500 元 /台,罚金从乙方代理权保证

金、售后效劳费等工程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作为对受损方的补偿。为保证市场标准严肃性,乙

方要继续拥有代理资格,必须续交保证金。

5、乙方假设连续 3 个月未进货,或在合同期半年内未完成合同总量的 50 % 甲方有

权在所属区域开设第二家代理商。

八、甲方的义务:

1、按规定的期限向乙方及时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和效劳。

2、有义务对乙方给予广告宣传、促销、技术培训和售后效劳各方面的支持。

3、有义务保证乙方销售区域不受侵害和周边市场稳定。

4、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产品正常销售的各种证件资料。

5、有义务追究由于货物受损导致的赔偿责任,或由于产品质量导致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

九、售后效劳:详见?售后效劳细那么?〔附件〕。

十、合同终止: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以下行为时,甲方有权进行如下处理,包括口头或书面警告、暂停履行

本合同、不予续约或终止合同。

〔1〕未经甲方确认,擅自在非代理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不执行代理区域的管理政策等,情节严

重的。

〔2〕未经甲方批准而在甲方授权专卖店内经营非甲方指定的商品或者仿冒甲方产品的。

〔3〕乙方或乙方雇佣他人以口头、书面或者利用影像、网络等形式诋毁甲方与甲方产品的。

〔4〕乙方虚报广告或者促销活动费用的。

〔5〕乙方有其他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或违反本合同及有关附件行为的。

(6)由于效劳不周到遭用户投诉超过3 起,或发生媒体曝光事件的。

2、由于甲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以下行为时,乙方有权进行如下处理,包括口头或书面警告、暂停履

行本合同、不予续约或终止合同。

〔1〕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投诉,导致经营地质量监督部门明令停止销售的。

〔2〕由于效劳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投诉,遭受经营地工商消协等部门严重声明的。

〔3〕甲方的产品和经营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甲乙双方合同关系终止后,为了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在该区域新的代理商没有承接之前,售后

效劳工作仍然由乙方负责,直到甲方或该区域新的代理商承接售后效劳为止。

4、甲乙双方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无法继续执行本合同时须及时书面知会对方,在清偿有关债权债务

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属于绝密文件,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或者产生的费用〔损

失〕由泄密方承当,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进行后续友好协商,以便进行合同文本的修正或者补充。修正或补充内容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果出现双方无法协商的矛盾,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进行公正裁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福建金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补充条款:

甲 方:福建金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双方资质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收货地址、相关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开票资料:

备注:甲乙双方保证合同期内提供的资质材料真实有效。由于材料存在违法、不真实而导致的法律责

任和经济损失均由失误方承当。如有改动,请及时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并在合同内确认变更后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