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辆使用权转让合同

本合同目录一览

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

1.1 甲方:车辆所有者,即车辆使用权转让方。

1.2 乙方:车辆使用者,即车辆使用权受让方。

第二条:车辆信息

2.1 车辆类型:_______

2.2 车辆品牌:_______

2.3 车辆型号:_______

2.4 车辆识别代码(VIN):_______

2.5 车辆注册日期:_______

2.6 车辆行驶证编号:_______

第三条:车辆使用权转让

3.1 甲方同意将车辆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车辆使用权转让。

3.3 车辆使用权转让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转让期限

4.1 车辆使用权转让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2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转让期限届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五条:使用权行使

5.1 乙方在转让期限内享有车辆使用的全部权利。

5.2 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车辆,并承担相应

的费用。

第六条:维护与保养

6.1 乙方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6.2 乙方应在车辆出现故障时及时进行修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七条:保险

7.1 乙方应自行购买并维持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

任强制保险。

7.2 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用途,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

承担。

第八条:车辆转让或处置

8.1 在转让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转让或处置

给第三方。

8.2 如乙方需要转让或处置车辆,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甲

方的要求处理。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2 违约方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律师费、诉讼费

等。

第十条: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0.2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修改与解除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 合同的修改和解除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二条:通知

12.1 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送

达对方指定的地址。

第十三条:附加条款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附加条款予以补充。

第十四条:合同的份数

14.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

1.1 甲方:北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即车辆所有者,车辆使用权

转让方。

1.2 乙方:,即车辆使用者,车辆使用权受让方。

1.3 甲方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路号。

1.4 乙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路号。

第二条:车辆信息

2.1 车辆类型:乘用车。

2.2 车辆品牌:宝马。

2.3 车辆型号:宝马320。

2.4 车辆识别代码(VIN):LVHCCB3CXJ356。

2.5 车辆注册日期:2015 年5 月20 日。

2.6 车辆行驶证编号:京A5。

第三条:车辆使用权转让

3.1 甲方同意将车辆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车辆使用权转让。

3.3 车辆使用权转让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转让期限

4.1 车辆使用权转让期限为五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2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转让期限届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五条:使用权行使

5.1 乙方在转让期限内享有车辆使用的全部权利。

5.2 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车辆,并承担相应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油费、停车费、罚款等。

5.3 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非法营运、盗

窃、交易等。

5.4 乙方不得将车辆转让或处置给第三方,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

同意。

第六条:维护与保养

6.1 乙方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6.2 乙方应在车辆出现故障时及时进行修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6.3 乙方应在转让期限内至少每半年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保养。

6.4 乙方应按照车辆制造商的推荐标准进行保养和维修。

第七条:保险

7.1 乙方应自行购买并维持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

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保险等。

7.2 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保险合同应在转让期限内保持有效,如保险合同到期,乙方

应及时续保。

7.4 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用途,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

承担。

第八条:车辆转让或处置

8.1 在转让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转让或处置

给第三方。

8.2 如乙方需要转让或处置车辆,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甲

方的要求处理。

8.3 车辆转让或处置时,本合同同时终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2 违约方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律师费、诉讼费

等。

9.3 违约方应支付对方因违约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0.2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修改与解除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 合同的修改和解除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11.3 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通知

12.1 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送

达对方指定的地址。

12.2 通知或其他通信在送达对方指定的地址后视为已送达。

第十三条:附加条款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附加条款予以补充。

13.2 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份数

14.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

说明一:附件列表:

附件一:车辆所有权转移证明

附件二:车辆行驶证

附件三:车辆保险单

附件四:车辆维护保养记录

附件五:车辆事故记录

附件一:车辆所有权转移证明

详细要求:车辆所有权转移证明应由甲方提供,证明甲方向乙方

转让车辆所有权的合法性。

附件说明:该附件用于证明车辆所有权已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是

本合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二:车辆行驶证

详细要求:车辆行驶证应由乙方持有,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有

效。

附件说明:该附件用于证明乙方对车辆的合法使用权,是乙方使

用车辆的必备文件。

附件三:车辆保险单

详细要求:车辆保险单应由乙方购买并保持有效,保险费用由乙

方承担。

附件说明:该附件用于证明车辆已购买保险,保障了双方在车辆

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附件四:车辆维护保养记录

详细要求:车辆维护保养记录应由乙方负责填写和保存,记录车

辆的维护保养情况。

附件五:车辆事故记录

详细要求:车辆事故记录应由乙方负责填写和保存,记录车辆在

转让期限内发生的事故情况。

附件说明:该附件用于记录车辆在转让期限内发生的事故情况,

便于双方了解车辆的安全状况。

说明二:违约行为及责任认定:

违约行为:

1. 甲方未按照约定将车辆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车辆使用费用。

3. 乙方未按照约定进行车辆维护保养。

4. 乙方将车辆用于非法用途或转让给第三方未经甲方同意。

5. 乙方未按照约定购买并保持车辆保险有效。

责任认定标准:

1. 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律师

费、诉讼费等。

2. 违约方应支付对方因违约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3. 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示例说明:

如果甲方未按照约定将车辆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甲方应承担违约

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乙方违约金、赔偿乙方因未能使用车辆而产

生的损失等。

说明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1. 乘用车:指载客汽车,包括轿车、SUV、MPV 等。

2.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又称交强险,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车辆驾驶员承担

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3. 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

者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车辆驾驶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

任,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4. 车辆损失保险:是指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事故而造成

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5. 违约金:是指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给守约方的金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