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地区住宅租赁合同
东莞地区住宅租赁合同
本合同目录一览
第一条 租赁物的描述
1.1 租赁物的位置
1.2 租赁物的面积
1.3 租赁物的结构
1.4 租赁物的使用性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开始日期
2.2 租赁结束日期
2.3 租赁期限的延长条件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金额
3.2 租金支付周期
3.3 租金支付日期
3.4 租金支付方式
第四条 押金
4.1 押金金额
4.2 押金退还条件
4.3 押金退还日期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护与保养
5.1 出租人的维护责任
5.2 承租人的维护责任
第六条 房屋使用规定
6.1 房屋使用范围
6.2 房屋转租规定
6.3 房屋损坏赔偿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合同变更条件
7.2 合同解除条件
7.3 合同解除后的责任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出租人的违约行为
8.2 承租人的违约行为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9.1 双方协商解决
9.2 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9.3 提交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法律适用
10.1 本合同适用法律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1.1 通知方式
11.2 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房屋保险
12.2 房屋维修基金
12.3 房屋转让或抵押
第十三条 附件
13.1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13.2 租赁物图片
第十四条 合同签字盖章页
4.1 出租人签字
4.2 承租人签字
4.3 见证人签字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第一条 租赁物的描述
1.1 租赁物位于东莞市区街道号,具体地址为:楼号房。
1.2 租赁物的面积为平方米,包括: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
等。
1.3 租赁物的结构为:室厅卫,具体结构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1.4 租赁物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变租赁
物的使用性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开始日期为年月日。
2.2 租赁结束日期为年月日。
2.3 若承租人需延长租赁期限,应提前天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
,并征得出租人同意。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为每月元,租金支付周期为一个月。
3.2 租金支付日期为每月日。
3.3 租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银行;
账号:X。
第四条 押金
4.1 押金为一个月租金,即元。
4.2 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如租赁物无损坏,出租人应在扣除应
付费用后,个工作日内退还剩余押金。
4.3 押金退还日期为租赁期满后个工作日。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护与保养
5.1 出租人负责租赁物的结构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5.2 承租人负责日常的维护与保养,包括清洁、家电设备的使用
等。
第六条 房屋使用规定
6.1 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转租给他人。
6.2 承租人不得在租赁物内进行违法活动。
6.3 承租人损坏租赁物的,应按市场价格赔偿。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合同变更条件: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2 合同解除条件:
(1)租赁期满,承租人未提出续租申请的。
(2)承租人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解除合同的。
(3)出租人提前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的。
7.3 合同解除后的责任承担:
(1)租赁期满,承租人按约定退还租赁物,出租人退还剩余押金
。
(2)提前解除合同的,双方按实际租赁期限计算租金,并支付相
应违约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出租人的违约行为:
(1)未按约定提供租赁物的。
(2)未按时维修租赁物的。
(3)提前解除合同,且未按约定退还押金的。
8.2 承租人的违约行为: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
(2)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
(3)提前解除合同,未按约定退还租赁物的。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9.1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
9.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9.3 双方也可选择提交仲裁机构解决争议,具体仲裁机构由双方
约定。
第十条 法律适用
10.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1.1 双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地址为合同中约定的地
址。
11.2 双方应确保通知能够及时送达对方,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承租人应在租赁开始前办理好相关居住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户口迁移、入学等。
12.2 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干预承租人的正常生活。
12.3 租赁期满,承租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搬离租赁物,并将
租赁物退还给出租人。
第十三条 附件
13.1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13.2 租赁物图片
13.3 其他重要文件
第十四条 合同签字盖章页
14.1 出租人签字
14.2 承租人签字
14.3 见证人签字
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
说明一:附件列表:
附件一: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要求:须为清晰、完整的复印件,显示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房
屋地址、产权证号等信息。
说明:作为租赁物的权属证明,附件一应随合同一同保管,以确
保租赁物的合法性。
附件二:租赁物图片
要求:高清、清晰,展示租赁物的全貌及重要部位。
说明:附件二用于确认租赁物的实际状况,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前
应仔细查看并同意租赁物的现状。
附件三:其他重要文件
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的水电气费账单、物业管理费缴纳证
明等。
说明:附件三用于证明租赁物的相关费用情况,确保承租人了解
并同意租赁物的费用承担。
说明二:违约行为及责任认定:
违约行为:
1. 出租人未按约定提供租赁物或未按时维修租赁物。
2. 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或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
坏。
3. 提前解除合同,未按约定退还租赁物或押金。
责任认定标准:
1. 出租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承租人因此
造成的直接损失。
2. 承租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
偿出租人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示例说明:
1. 若出租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租赁物,则应支付违约金,并赔
偿承租人因此无法入住造成的损失。
2. 若承租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则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
出租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说明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1. 租赁物:指本合同中出租人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
施。
2. 租赁期限:指本合同约定的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起始和结束日
期。
3. 租金:指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给出租人的租赁费用。
4. 押金:指承租人为保证履行本合同约定而支付给出租人的费用
。
5. 违约金:指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的赔偿费用。
6. 争议解决方式:指本合同约定的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争议的方
式,包括协商、诉讼、仲裁等。
1. 租赁物是本合同中的核心对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围绕租赁
物展开。
2. 租赁期限确定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时段,双方应遵守约定履行
各自的义务。
3. 租金是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的报酬,双方应按约定时间和方式
支付租金。
4. 押金是为了保证承租人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结束后,扣除应付
费用后应退还给承租人。
5. 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的经济赔偿,用于弥补守约方因此遭受的
损失。
6. 争议解决方式是双方在发生争议时可以选择的解决途径,保障
合同的履行和双方的权益。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