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学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初等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打造“规范后勤”、“满意后勤”、“健康后勤”和“平安后勤”,促进学校后勤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人性化,经教育局领导批准,拟评选表彰一批学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为保障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坚持标准,统筹兼顾。学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必须在镇区乃至全县学校后勤管理工作中成绩优秀,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具体来说,一是“四个创建”活动有成果,受表彰。二是规范学校后勤管理有措施,有成果,有亮点,无死角。如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落实成本核算及大宗物资定点采购;商店连锁配送经营,商品定点采购率较高等。三是学校后勤工作无安全事故,没有受到教育局及后勤办的问题通报。
2、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要求参评学校必须上交本年度学校后勤工作经验材料一份。对学校后勤工作取得的经验进行认真的总结,突出亮点、找准经验、表述明晰、利于刊载推广。并将电子稿传至勤办QQ455898165。
3、各镇区指标。县直2个,武镇4个、城关、九集各3个,李庙、薛坪、肖堰、东巩、巡检、长坪各2个,清河、板桥1个,共26个。
4、上报时间。12月10日以前。
南漳县中小学校后勤工作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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