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11篇
技术服务合同1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负责人: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公司电脑的技术支持,系统装机服务和日常维护
第二条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所需要安装的电脑,包括甲方自行购买及甲方员工为开展日常工作所需使用的电脑(含台式计算机、服务器、个人笔记本及平板电脑)数量及型号。
2.在系统故障或需要维护和升级时,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 。
第三条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公司提供电脑的配置信息后十日内完成技术服务和支持工作;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故障排修和系统维护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应对甲方要求进行立即响应。
3.应对甲方交给的物品和资料等妥善保管;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密。
4.应对甲方使用软件和由乙方提供的硬件的安全性、合法性和稳定性负责,不得在进行技术服务中使用和安装非法的软件和硬件系统。
第四条服务价格和支付甲方按每台电脑200元/台,服务器1000元/台向甲方支付安装费,此安装费包含为期一年的维护费用。首期费用于乙方提供完服务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从第二年开始,系统维护每台电脑50元/年,服务器300元/年,按乙方实际提供技术服务的数量,于服务完成后经验收合格3日内支
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应按合同法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合同期暂定三年,如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可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提交昆明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服务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盖章)签名: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技术服务合同2甲方:
乙方: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代表处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电子政务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数据保存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元/年的技术服务费。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加工贸易申报系统,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向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申报加工贸易合同。
3、甲方应确保计算机系统和IE浏览器能正常工作,自行解决网络接入问题。
4、甲方应指定专人(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加工贸易业务知识)负责系统的操作,甲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信箱:
5、甲方在遇到技术问题时,应及时跟乙方联系,如实向乙方描述故障现象,积极协助乙方解决问题。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上门技术服务,应及时跟乙方联系,乙方会按照标准的上门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CA证书的使用培训。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系统的技术支持,但不包括对甲方计算机的维护和提供加工贸易业务咨询,不对甲方合同数据的正确性以及能否通过审批承担责任。
技术支持电话为:传真:信箱:
3、乙方的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8:30—17:30,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不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4、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形式是用户的电话咨询或来访培训,不包括上门服务(VIP会员除外)。
5、在发生网络故障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系统无法使用时(如Internet接入问题等),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6、乙方应当准确记录甲方传输电子数据的过程和时间,保证所存储的数据不被人为更改和灭失。电子数据的保存期限为10年。
7、乙方应采取国际上通行的网络安全措施,保证存储在系统内的电子数据的安全、真实、完整,不得对电子数据进行删除、修改、篡改等。
8、因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9、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对外提供其存储的电子数据。
三、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所指技术服务期限为年
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四、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协议到期后,如甲方继续需要乙方的服务,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如甲方不再需要乙方的服务,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等)、政府行为及其他。
乙方不能控制或避免的原因致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七、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代表处。
甲方:乙方: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代表处电话:电话:
签字: __
日期:
签字: 日期:
技术服务合同3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 项目进行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 。
2.技术服务的内容: 。
3.技术服务的方式: 。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
2.技术服务期限: ;
3.技术服务进度: ;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 ;
(2) ;
(3) ;
(4) 。
2.提供工作条件:
(1) ;
(2) ;
(3) ;
(4) 。
3.其他: 。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2.技术服务由甲方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
(2) ;
(3)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
2. ;
3. ;
4. 。
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
第八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归 (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
2. ;
3.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
3. 。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_;
6.其他: 。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技术合同登记证书
登记号__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贵单位签订的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称的技术合同,合同协议金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技术交易额为人民币 元,现予登记。
请在协议本登记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 科技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登记机构:(签章)
主审登记员编号:(签名及签章)
复核登记员编号:(签名及签章)
登记证书签发人:(签名及签章)
__登记证书号码应当按照1999年5月国家科技部全国技术市场统计调查方案确定的编码方式编号。
委托方担保人(名称): 服务方担保人(名称):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盖章)签字: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技术服务合同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经与客户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客户”)
乙方:
一、服务定义
“客户区域”是指 网络数据中心( )提供给客户用于放置客户设备的或放置 提供给客户使用的设备区域及空间。
“客户设备”是指计算机硬件(不包括存储数据)和其它被客户放置在客户区域的有形设备。
“客户授权者”是指经客户授权许可进入客户区域的人,客户应当列出他们的姓名、联系电话并提供给 。客户授权者有变更时,客户应当及时书面通知 。
“客户系统”是指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客户所有的技术,包括客户的internet应用的设计、内容、软件工具、硬件设计、运算法则、软件(源文件和目标文件)、客户接口设计、体系结构类库、实物和文档(打印的和电子版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任何有关的知识产权(不管是客户所有的还是第三方所有的),并且还包括客户在此基础上,改进的、增加或由客户技术发展而来的构思、简化操作等方法或手段。
“ 提供设备”是指 提供给客户使用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和其它有形的设备及计算机编码等。“ 系统”是指 所有的技术,包括 公司的服务、软件工具、硬件设计、运算法则软件(源文件和目标文件)、客户接口设计、体系结构、类库、实物和文档(打印的和电子版的)、网络设计、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任何有关的知识产权(不管是 所有的还是第三方所有的),并且还包括 在此基础上改进的、增加或由 技术发展而来的构思、简化操作等方法或手段。
“延展期”是指在服务期之后的延长期限。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超出 或客户的控制范围的情况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电信主干网封网、电信主干网事故、中央或地方政府的行为、罢工、封锁或其他的劳资纠纷、全民性的秩序混乱、战争、自然灾害或区域性的紧急状态。(点击查看详细定义)
“互联网数据中心”是指 用于提供服务的任何设施。
“服务期”是指客户在服务订单中接受的 为其提供服务的最短期间。除非方另有约定,在服务期内, 有义务向客户提供服务,客户有义务为每一项服务支付服务费。
“专业服务”是指由 提供的咨询、解决方案等服务,详见有关的服务订单。
“基本服务”是指在有关服务订单中描述的由 提供的主机托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即提供有关的数据中心客户区域和接入互联网的要求带宽。
“服务起始日”是指 开始给客户提供服务的日期。
“服务品质保证”详见本合同第四条及附件二。
二、服务交付
客户须与 签订《数据中心技术服务订单》,本服务标准合同条款与《订单》一起共同组成约束双方的技术服务合同,并作为服务交付的依据。
保留修订本服务标准合同条款的权利。但是 应当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客户有关的修订内容。修订内容在发出修订通知2个月后自动生效。
三、义务
应按照客户签订的有关《服务订单》的规定,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客户提供所需的主机托管、整机租用的客户区域和接入互联网的带宽的主机托管、整机租用的技术基本服务。
应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服务订单及本服务标准合同条款,为其提供有关的主机托管、整机租用所需的 系统的运行维护、故障排除等相关基本服务和其他约定的服务。
四、服务品质保证(详细内容见附件三)
大带宽、高可靠性的电信级internet连接,接入全光纤ip宽带骨干网——cncnet;
承诺提供24×7(每周24小时x7天)的网络联接状况监控,24×7的主机运行状态监测,24×7的 系统管理和技术支持服务,24×7的 客服热线,24×7的恒温恒湿环境,双路高压供电,后备柴油发电机,独立ups不间断电源保障和紧急状况下第一时间的响应与支持。高灵敏度的烟雾探测系统和fm200组成的消防系统;
承诺客户接入 数据中心系统平台的线路应达到99。99%的接通率,电源应达到99。99%的连通率;
在合同期内免费提供给客户一个客户服务端软件用以管理服务器。
如果 没有按
照第4条的规定提供服务, 将根据客户要求,延长相应的服务时间。但是该服务品质保证不适用于(i)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ii)由于客户或任何第三方的过错引起的;(ⅲ)客户设备、客户系统或第三方设备引起的服务中断;(iv) 提前通知的运维和移址等中断, 保证尽力减少该操作所需的中断。
保证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向客户提供基本服务。
详细内容。服务品质保证只适用于主机托管设施和整机租用的基本服务,而不适用于(i)任何增值服务(ii)任何专业服务(ⅲ)本条款所述基本服务以外的其它服务。
五、客户义务
客户向 提出服务申请时,应当填写并签订有关的服务订单。在合同有效期内,客户保证其向 提供的客户资料真实、有效,并保证在发生任何变更后五(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 。
客户保证获得一切必要的使用本合同所述服务的许可和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设备和客户系统的使用权。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拥有有关的许可或授权。
客户保证所托管(租用)的客户设备和客户系统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器和通讯设备行业标准。
客户应当指派专人与 有关工程技术人员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设置设备、安装软件。
客户授权者进入 互联网数据中心应当经过 确认,并保证遵守 关于互联网数据中心的各项制度与规定,客户授权者只允许进入客户区域,如进入其他区域,应有 有关工作人员陪同。客户保证不利用 向其提供的任何服务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侵害他人权利的活动。否则 , 有权停止服务,并保留对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客户在使用服务期间时,如发现 系统或 提供设备的故障,应立即向 通告, 应及时、迅速地排除该故障。在此客户认同:由于internet公网阻塞或其他通路(如访问目的地的服务器响应速度)问题,或不可抗力而 造成的线路中断或客户的访问速率下降, 将不负任何责任。
六、服务有效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的主机托管最短服务期间为十二(12)个月,整机租用最短服务期间为一十二月(12)个月,自服务开通之日起算,直至第十二个月整之日结束(如一月五日零时起始至翌年一月四日二十四时结束)。
本条款的规定不适用于增值服务、专业服务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服务。增值服务与专业服务的服务期间应按双方另行约定执行。
七、服务费和支付方法
服务费项目、金额及付款方式在《数据中心技术服务订单》中确定。
在收到款项后应及时向客户提供发票,或收据。
如果服务起始日不是在当月的00日,则按照每月30天为准计算每日费用。
在服务期结束时,可调整有关的收费标准,但是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客户。如果客户不希望负担调整后的服务费用,客户可以在30天通知期届满时终止有关技术服务合同。
如果客户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 有关服务费, 有权终止有关服务及向客户追讨已提供服务的月服务费用,并自客户拖欠服务费十五之日起,每日按欠费金额的千分之四(4‰)加收违约金。
八、补偿政策
违反服务品质保证的,客户有权就延迟、中断的基本服务要求延长服务期。但是客户应当在有关网络中断发生之日起7天内书面通知 ,否则客户丧失要求延长服务期的权利。
应当将补偿在网络中断发生月之随后一月进行延长服务期计算,除非该中断是在客户最后一个服务月内发生。
客户在签署本合同及有关服务订单后如果立即要求终止合同,而基本服务尚未开通的, 有权根据已做的电路调度和调测的完成情况一次性收取相关费用和获得第10条2款规定的经济补偿。
九、设备重置与其它服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客户需要将客户设备移到另一个客户区域、或因某种原因停止服务后重新服务,客户应与 有关工作人员尽力配合,并承担因重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客户需要线路升级、扩容或其他网络修改时,客户应提前书面通知 。在 确认有网络资源后,双方可签订有关的协议合同和服务订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客户需要主机托管接入和整机租用接入基本服务以外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增值服务、专业服务,客户应填写有关的服务订单并与 签订相关协议,以便接受相应的服务。
十、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届满后,除非双方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延展1年,并以此类推。
在服务期内,如果客户要求终止本合同,客户应当向 支付经济补偿金,该补偿金以未履行期间总服务费的30%和月服务费之间的高者为准。
在延展期内,客户可以终止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 。
如果客户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延迟付款,且有证据表明客户没有支付能力的, 可以要求客户提供付款担保,或以书面通知中止有关服务。
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合同终止前双方应履行的权利与义务,也不影响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十一、免责条款
客户授权者、客户代表或任何参观互联网数据中心的人员在进入 互联网数据中心时应自行斟酌风险并承担可能的后果, 对由此造成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该损害是由于 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不承担客户设备和客户系统的损失赔偿责任,除非该设备损失是由 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对于 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客户损失, 应赔偿置换该设备硬件部分的当时成本而不包括有关的软件、数据库和类似的设置等。
除本合同条款第7条、第10条规定赔偿以外,双方同意:本合同所述的其他任何赔偿应限于因己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并不包括间接损失(如营业收入或利润损失、技术或经营权的丧失、业务间歇、服务或设备使用权的丧失等),也不包括惩罚性的赔偿。
十二、保险
在此告知客户可在中国现有的保险种类中投保合理的财产和责任保险。
建议客户就使用的有关服务购买有关保险。
十三、保密
客户可以向第三方透露 在客户手册及公开印刷品上提供的服务信息。未经 书面许可或法律规定,客户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他 提供给客户的商业秘密。
未经 书面许可,客户不得转让其因本合同获得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
为本合同之目的,“专有信息”指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方”)得到的披露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披露方所知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方的,对该披露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想法,专有技术,工艺,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与该披露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该披露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双方理解,信息披露方拥有并将拥有专有信息,而这些专有信息对该披露方是非常重要的;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产生了双方之间的与专有信息有关的保密和信任的关系。
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十四、违约
双方承认,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都将给对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如果一方违约,遵守合同的一方应有权通过本合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获得补偿。
乙方保证不通过托管或租用在 数据中心中的设备向 数据中心中的客户以及 本身进行安全攻击。若违反此条款, 有权立即取消其托管/租用的资格,并且保留通过正当程序对其追索的权利。
十五、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与用户各执一份,本合同的相关文件双方须以书面形式传递。如邮寄应采用挂号方式,如以传真形式发送给对方,须获得对方的接收确认。
本合同及服务订单构成客户与 之间关于本合同的实质问题的完整合同,其将代替之前签订的有关同类内容的合同和协议。
在本合同下, 不行使或延迟行使任何权利或求偿权,不等于 放弃行使这些权利。并且如果 部分地放弃任何权利,不排除 行使其他的或进一步的权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以及本合同终止后一年内,客户同意并保证不直接或间接地邀请或尝试邀请 的雇员或合同工与客户或其相关联公司签订有关的雇佣协议。
本合同某些条款如果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与客户因本合同产生任何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合同可提供一种或更多种语言译本,但应以中文本为准。
十六、其他补充规定
十七、附件
附件一《数据中心技术服务订单》
附件二《 主机托管、整机租用用户入网责任书》
甲方:
授权人签字:
职务:
盖章:
日期:
乙方:
授权人签字:
职务:
盖章:
日期:
技术服务合同5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有效期限:
一、项目名称
二、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三、履行计划、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五、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密事项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技术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八、或赔偿损失的方式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名词和技术术语的解释
十一、其他有关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甲方)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受托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6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精诚合作”的原则,就乙方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项目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信息咨询,企业注册认证,项目申报认证服务,包括:
1.根据乙方的要求,详细向乙方介绍创新基金的有关情况,协助乙方选择申报项目,提示申报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2.对乙方提交的企业注册信息进行认证,协助企业完成注册工作。
3.对乙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相关附件的扫描,录入,打印,复印等工作;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推荐单位签注推荐意见后寄送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4.辅导,帮助乙方学习和使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
5.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及推荐单位规定至项目申报受理前必须为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工作。
6.乙方自愿选择甲方作为申报创新基金项目的服务机构,按照申报要求及甲方的意见及时报送企业注册资料,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资料,并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本合同技术服务费金额为 元整( 元),在乙方向甲方报送企业注册资料时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甲方对乙方的项目申报资料承担保密责任,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与项目申报,推荐,评审无关的第三方提供乙方的项目申报资料。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项目由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后终止。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技术服务合同7依《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技术和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所谓技术服务,是指在科学技术的某一方面有技术、经验的技术专家,为委托人解决某项特殊技术而开展的有偿服务活动,并承担因开展这方面的服务活动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此,服务和被服务的双方当事人应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以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技术服务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技术服务的项目名称。服务的项目名称应当反映出技术服务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一定要与服务的内容一致。
二、技术服务的内容、方式、要求。本条规范的是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特征和具体要求,应明确完成技术服务的具体做法,如产品设计、工艺编程、技术鉴定及应达到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等。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技术服务合同履行的地点在合同中应明确,没有明确的,应在委托人所在地履行;合同履行的时间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完成这项技术服务的最终时间,在规定时间届满时,被委托人应向委托人移交技术服务的报告书,方式是指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服务项目完成应采用的手段,如产品结构设计、测试分析、生产线调试等。
四、工作条件。是指委托方应向被委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阐明委托技术服务要解决的问题,并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数据及相关文件。
五、验收标准。委托的技术项目完成后,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因此,合同中应约定被委托人对技术服务合同中的服务项目应达到国标、部标或行标,并按规定的要求如:专家评估、专家鉴定会鉴定等验收办法。
六、报酬支付的方式。报酬支付的方式指委托人支付被委托人的酬金,双方可以约定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完成后分期支付、服务过程中分阶段支付等方式外,还应约定支付的时间和具体地点。
七、违约责任。合同中约定了双方应履行的义务,违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内容。
八、争议解决的方法。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诉讼解决,如果约定诉讼解决,其他方式可以不进行,如果约定其他几种之一的解决方式,双方达不到一致,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技术服务合同8项目名称:
委托方:
(甲方)
服务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省 市(县)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__日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
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属技术培训合同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属技术培训合同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六、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标准,采用方式验收,由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为(服务费或培训费): 元。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 方负担。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为: 元,由方负担。中介方的报酬为: 元,由 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 元,时间: ;
②分期支付: 元,时间: ; 元,时间: ;
③其它方式: 。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技术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技术培训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技术中介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等
上述条款未尽事宜):①:本合同书标有※号的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委托方(甲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
住所: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服务方(乙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
住所: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中介方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
住所(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印花税票粘贴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技术服务合同9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指定土地概况土地座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土地面积:㎡。
第二条委托事项甲方在实地考察土地并接受土地证相关参数后,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支付方式: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元(大写:整)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账号:;开户姓名:)。
5.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第3款和第4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第五条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技术服务合同10甲方:×国××公司法定×××(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中国××公司法定×××(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帐户。
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饮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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