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等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豫环文[2012]57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员会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2.03.30
【实施日期】2012.03.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环文〔2012〕5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
按照《河南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豫环文〔2011〕261号)关于“研究制定并印发年度实施方案,定期检查督促《纲要》落实情况”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省环境保护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共青团省委、省妇联共同制定了《2012年河南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2012年河南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环境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依据《河南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结合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河南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创新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升新闻舆论引导水平,增强宣传教育活动实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为构建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活动
1、各级环保、宣传、文明办、教育、团委、妇联部门充分利用纪念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保护臭氧层日,开展适合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活动,明确环境保护形势任务,普及环保法律知识,倡导节约低碳环保行为,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
2、开展“环保先锋”评选活动。大力表彰在践行环境保护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先进典型,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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