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8.03.06
∙【字 号】邯教〔2018〕108号
∙【施行日期】2018.03.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关于印发《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
邯教〔2018〕10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春季开学准备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督〔2018〕7号)、《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和新学期教育法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邯教〔2018〕85号)、《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全国“两会”和中央巡视组巡视河北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邯教〔2018〕93号)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活动,现将《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教育局
2018年3月6日
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方案
为做好春季开学准备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督〔2018〕7号)、《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和新学期教育法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邯教〔2018〕85号)、《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全国“两会”和中央巡视组巡视河北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邯教〔2018〕93号)文件要求,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按照局主要领导指示,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督导检查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面检查、严格督查、彻底整治”的总要求,确保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行动和更加有效的措施,在全市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集中开展学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督导检查,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保障水平,为我市教育发展和改革,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提供坚强的安全稳定基础。
二、督查时间
2018年3月6日至14日
三、督查范围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四、督查内容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院校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以及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4.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5.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是否采取措施保障今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
6.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7.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条件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国家、省、市安全工作有关文件情况。
8、落实《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和新学期教育法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全国“两会”和中央巡视组巡视河北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情况。
9.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安全工作岗位职责”情况。
10.开展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消除安全隐患情况。
11.校舍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高校是否建立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12.学校食品与饮水卫生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食堂证照是否齐全,场所、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落实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厨具消毒、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管理等制度。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13.宿舍安全管理情况,宿舍安排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宿舍管理员配备和24小时在岗情况,宿舍值班、巡查、点名查铺落实情况。
14. 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水、电、暖、气设施设备、锅炉及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
1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识,校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16.学校日常安全管理、门卫管理、校园网络、集体活动管理情况。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
17. 校车安全管理。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耍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18.安全教育课“五落实”情况,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火、防交通事故、防校园暴力和欺凌、防重污染天气、防自然灾害、防用电事故、防踩踏、防性侵、防传染病、心理健康及生理健康等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开展安全演练情况。
19.学校安全风险防范救助机制建设情况。
20.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反恐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清缴恐怖音视频,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金隐患。
21.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
22. 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23.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五、督查分组
按照我局联系县、校制度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要求,市教育局成立14个督查组,各局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带领分管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所联系县(市、区)(至少抽查三所学校)和分包学校进行督查。各督查组第一名成员为本组联系人。
六、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再开展一次自查,做到全覆盖。要针对以上督查内容逐条对照,对排查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市教育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市教工委书记、教育局长杨华云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督查工作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安全处,负责督导检查的组织协调,按要求向市安委办报告督查情况。
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要求,各督查组对联系县、校和分管业务领域安全工作负监管责任,要真督实查,实事求是,禁止走形式、走过场,禁止只听汇报不到现场,禁止让被查单位代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隐患,督查组要向学校下发《整改通知书》(见附件3),并跟踪督导整改情况,按整改时限收回《整改通知书》。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对于所督查的学校存在安全隐患而未发现并督促整改的,发生安全事故后,在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督查组人员的连带责任。各督查组督查结束后,联系人于3月14日前将《安全隐患情况统计表》、《整改通知书》(必须有反馈整改结果)和督导情况总结报送至政策法规安全处。
联系人:张辉,电话:6269981。
附件:1. 邯郸市教育局安全生产督查分组表
2.安全生产督查隐患情况报表
3.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督查整改通知书
4. 2018年春季开学专项督查清单统计表
5.被督查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人联系表
附件1
邯郸市教育局安全督查分组表
组别
组长
成 员
督查学校
联系县市区
1
杨华云
张培银
河北工程大学、邯郸学院、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司法警官学院、市一中、市致远中学
磁县
2
赵小丁
侯学喜、段青峰、孙玉峰、李学书
市第二十五中教育集团、市育华中学
武安市、涉县
3
张长春
王伟、王卫亭
邯郸市广播电视大学、邯郸学院武安分院、大名分院、曲周分院、市工业学校、市农业学校、市一财校、市二财校、市职教中心、市二职中、市四职中、市六职中
永年区、鸡泽县
4
李 瑄
王维红
市荀子中学、市赵苑中学、市实验小学
高开区
5
李春生
张敬东、吴涛
市汉光中学教育集团、市翰光中学
广平县、冀南新区
6
齐晓兵
黎晓东、张雅敏
市第二十三中教育集团、市凌云中学
成安县、魏县
7
曹建召
苑秀中
市四中教育集团、市冀南中学
8
张书明
张卫东
市一幼、市二幼、市三幼
曲周县、临漳县
9
刘士杰
赖武青、武运航
市十一中教育集团、市锦玉中学
馆陶县、峰峰矿区
10
郭矿生
李大志、侯朝发
市三中教育集团、市田家炳中学
邯山区、邱县
11
许克亮
石庆民
市二十七中、市海翔学校、市广泰中学
丛台区
12
董建华
张银峰、常新林
市滏春中学、市复兴中学、市十中、
复兴区
13
胡振林
张书升、胡志军
市二中教育集团、市赵都中学、市特教中心
大名县
14
侯希昌
郭华江、王志军
市十七中、市三十二中、市新兴中学、
肥乡区
附件2
安全隐患情况统计表
第 督查组 被督查单位: 督查时间:
序号
学校名称
查出的隐患或问题
隐患类型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
整改要求
一般
较大
重大
1
2
3
4
5
6
7
8
9
组长签字: 被督查学校校长签字: 填报人:
注:1、所有事项填写完整。2、督查情况于3月14日前报送法规安全处。
附件3
邯郸市教育局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督查整改通知书
督查单位
邯郸市教育局
督查时间
年 月 日
被督查单位
责任人
主管部门
县教育局(文教体局)
责任人
整改时限
请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并按要求反馈。
隐患及整改要求
此
通知书市教育局、县教育局、学校各一份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办
理
结
果
1、被督查单位按要求时限整改到位,其上级主管行政部门要明确专人跟踪督办。
2、整改时限较长的,要及时书面报送阶段整改工作报告。
3、被督查单位整改完毕后,将该通知书反馈情况经单位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市教育局督导组。
4、凡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将全市通报;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督办人: 督查组成员: 联系电话:
注意:1、所有事项填写完整,必须要有反馈情况。
2、督查情况于3月14日前报送法规安全处。
附件4
2018年春季开学专项督查清单统计表(县、区)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序号
单位
2018年春季开学各地自查、检查学校数量(单位:所)
2018年春季开学各地自查、检查情况问题统计(注明学校)
备注
按学校性质分
按学校类型分
一、开学条件保障
二、校舍安全管理
三、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
四、校车安全管理
五、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公办
民办
幼儿园
小学
初中
普通高中
中职学校
九年一贯制
完全中学
教学点
其他
合计(数量)
存在问题(列举问题,建立台账)
整改情况(对应问题,逐条填写)
存在问题(列举问题,建立台账)
整改情况(对应问题,逐条填写)
存在问题(列举问题,建立台账)
整改情况(对应问题,逐条填写)
存在问题(列举问题,建立台账)
整改情况(对应问题,逐条填写)
存在问题(列举问题,建立台账)
整改情况(对应问题,逐条填写)
1
XX县
1…
1…
1…
1…
1…
1…
1…
1…
1…
1…
2…
2…
2…
2…
2…
2…
2…
2…
2…
2…
…
…
…
…
…
…
…
…
…
…
2
XX县
……
……
……
……
……
……
……
……
……
……
填表说明:1、各个单元格中的数据请用数字表示;如没有内容,填“无”,切勿增加或删除本表里面的条例。2、表格不够可增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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