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二中2016年秋季开学
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项城市第二初级中学
2016年10月21日
项城二中2016年秋季开学
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真正减轻群众负担,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现根据周口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监[2016]33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活动。经过细致的自查,我校能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没有乱收费现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结果
1.我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我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
3.我校不存在使用教辅资料准入以外的资料、强制学生征订行为;不存在使用规定教辅资料借机收取费用的行为;学校及教师不存在向学生诱导、暗示、指示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现象;教师不存在在课堂上使用规定教辅目录之外的教辅向学生进行讲解、批改,引导学生购买准入之外的教辅问题。
4.我校没有教师私自补课收费的现象存在;
5.我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情况;
6.我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
7.我校不存在私设“小金库”、建立“账外账”问题;
8.我校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二、自查措施
(一)成立工作小组,加强领导不放松
接到《通知》后,我校成立了以校长赵光印为组长的“项城二中2016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工作自查”领导小组。校长分别与各副校长、处室主任、班主任、教师签定了《禁止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规范教育行为目标责任书》,并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贯彻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不掉队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我们集中组织全体教师先后学习了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央“八项规定”》、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省发改委和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周口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提高学习,全校教师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提高了认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坚决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方针,坚决打击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的“三乱”行为。
(三)张贴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不隐瞒
开学之初,我校及时在显眼的宣传橱窗内张贴市教育局等上级主管部门联合下发的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不隐瞒。
(四)深入学生当中,明查暗访不留情
我校对全体学生采用不定时间、不定地点、问学生、看作业、翻书包、访家长等方式进行明查暗访。本着发现问题,绝不手软,从严查办的原则开展工作。
(五)自查整改工作,深入剖析不遗漏
我校要求每一位领导干部、教师对自己的行为,针对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等情况作深入、全面的自我剖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立即纠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廉洁从教,净化自身行为与灵魂,树立领导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的形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办好事,树项城二中光辉形象,展项城教育廉洁风采,办人民满意教育,赢社会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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