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概论》第六章考点手册

时间:23-06-29 网友

《劳动就业概论》

第六章 就业政策

考点32 就业政策的一般构成 (★★二级考点,选择、填空、名词、简答)

1.【就业政策】是一种用来解决就业问题(失业问题)的政府行为,一般由调节劳动力需求政策、调节劳动力供给政策、调节劳动力交换政策以及就业保障和就业服务政策等构成。

2.就业政策的一般构成:一、调节劳动力需求政策;二、调节劳动力供给政策

三、调节劳动力交换政策

3.凯恩斯就业理论是西方解决劳动力需求的代表性的经济理论,其理论的政策含义主要包括:①摒弃自由放任政策,扩大政府职能,采取政府干预经济的一系列措施;②鼓励消费,哪怕是通过“挖洞、填洞”带来收入增长,也要刺激消费来刺激经济,增加就业;③当资本家个人缺乏投资信心时,政府应承担“社会化投资”的责任,由国家办企业来增加就业;④增加政府开支、削减政府税收,以刺激总需求,达到充分就业。在凯恩斯看来,国民经济处于“低于充分就业”的均衡状态是经常的,而“充分就业”只是短暂的和偶然的,只有消除这种“非自愿性失业”,才意味着“充分就业”。因此,“低于充分就业”就成了凯恩斯就业理论的一个核心命题。

凯恩斯就业理论认为,导致“低于充分就业”的原因是有效需求不足。在他看来,要消除失业就要增加总需求,即解决总需求不足的问题。就业增量的大小取决于国内投资率、边际劳动生产率、资本、产出系数、外资投资利用率及国民生产总值,其中又主要取决于投资规模和投资率。政府充分就业政策的目标是扩大就业容量。

4.调节劳动力供给政策。供给学派认为,美国经济的根本问题不在于需求不足,而在于供给不足。

5.调节劳动力交换政策。任何劳动力市场都包含有劳动力需求、劳动力供给和劳动力供需双方的交换关系这三种因素。由此看来,促进劳动力顺利交换的政策意义重大,这些政策主要是工资政策与劳资关系政策。

劳动力市场的正常运转需要一个有效的报酬制度。具体来讲,就是要有合理的工资水平和工资结构。

考点33 美国的就业政策 (★★★一级考点,选择、简答)

1.“积极”注重刺激供给,为失业者创造就业条件,教给劳动者如何就业赚钱的方法;而“消极”更注重刺激需求,将失业者“存放”起来。“积极政策”有三个基本要素①为了更有效地利用现有技能而提供就业服务;②为了促进人力资本而提供培训;③直接创造就业。失业与就业是一对矛盾,超过社会可容忍程度的失业,具有极强的副作用,会破坏社会稳定。西方各国普遍采取“积极政策”,但各国根据本国情况采取的政策各有特色。

2.美国的就业政策:①就业立法 ②积极的充分就业政策 ③无形的人力计划 ④就业服务 ⑤失业补偿和保险

3.就业立法。美国政府对于劳动力市场给予全面关注始于20世纪40年代。1945年国会通过《1945年就业法案》,法案明确指出,所有有劳动能力的美国公民都有权利获得有用的、有报酬的和有规则的全日就业。

4.无形的人力计划。美国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合作实施了一项“从学校到工作”项目。人力政策的核心问题是促进劳动力的有效供给,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和市场适应性,从而避免技术结构性失业的发生。

5.就业服务。在美国,始于19世纪30年代的就业服务,直至20世纪30年代前后才逐渐形成体系。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和空前严重的失业是美国组织公共服务体系的直接原因。

6.失业补偿和保险。作为美国就业政策重要组成部分的失业补偿和保险政策是在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危机的背景下产生的。1935年美国通过了《社会保障法》,对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等内容做出了规定,要求各州制定失业补偿立法,并规定开征失业补偿税,以筹集失业补偿金。

考点34 瑞典的就业政策 (★★★一级考点,选择、简答)

1.瑞典是西方国家中实行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最早、最典型的国家,它通过政府行政政策与工会政策的相互作用来实现充分就业。瑞典又是欧洲比较典型的“福利国家”。

2.瑞典的劳动就业带有比较浓厚的“福利”特点,其具体政策包括:

①积极创造就业机会,推行充分就业政策。一种形式是通过政府投资来调节社会对劳动力的总需求。另一种形式是由政府提供庇护性就业岗位。②提供流动补贴,促进劳动力流动。③职业培训政策。④现金资助失业者:失业救济金、劳动市场现金救助 ⑤“协商”一致的团结工资。瑞典严格禁止设立任何私人的就业安置机构。

考点35 日本的就业政策 (★★二级考点,选择、填空、简答)

1.日本就业政策:①加强就业立法。 ②“终身雇佣”制③积极推进终身技能开发

④因时、因地制宜的劳动力供需调节机制。 ⑤劳动保险和福利

2.加强就业立法。在战后的几十年,日本政府围绕就业通过了众多法案和规定。1946年2月发表了《紧急就业政策纲要》,推出劳动力归田的措施,解决了战后百万人的失业问题。

日本于1966年制定了《雇佣对策法》,变事后“消极”的失业对策为事先的积极对策。1947年日本制定了《劳动标准法》,1959年制定了《最低工资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劳动者就业、从事劳动的各种条件和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日本政府对劳动就业进行宏观管理的两个重要的法律文件。

日本1949年出台的《工会法》和1964年出台的《劳资关系调整法》,对于实现劳动基本权、协调劳资争议起了重要作用。

日本1966年制定的《雇佣对策法》和1947年制定的《职业安定法》,对保证雇佣和就业的稳定、使劳动力的供求在质量和数量方面相互协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从而促进了就业。

日本1974年制定的《雇佣保险法》和《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法》,对劳动者在失业时,或在工作中负伤、残疾或死亡的劳动者的保障和资助做出了规定。

3.终身雇佣制是日本社会惯例性的基本就业形式,并不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形式。

4.积极推进终身技能开发。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就一直重视职业技能教育。企业对职工的教育可以分为新职工、监督指导层、管理层、经营层四个层次。

5.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开始了经济结构的大调整,以应对经济全球化需要和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将严重依赖国外市场的外需主导型经济转换为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的内需主导型经济。

考点36 英国的就业政策 (★三级考点,选择、填空)

1.政府干预就业。(1)新兴产业扶持政策(2)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3)鼓励发展小企业(4)鼓励吸收外资(5)调整就业方式。

2.“从出生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早在1948年,英国政府就宣布已建成“福利国家”,已向人民提供了“从出生到坟墓”的全部社会福利。这些保险基金使用的范围很广泛,下面介绍几种。免费教育、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考点37 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 (★三级考点,选择)

1.大学生毕业生就业政策有两种类型:一是关于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总政策;二是关于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具体政策。

2.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总政策主要是指国家从宏观上对大学生就业所规定的原则和方针。

3.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具体政策就是为了实现大学毕业生总政策,各省市及高校规定的具体的执行措施,主要有派遣政策、接收政策、档案及毕业生户口、粮油关系迁移政策及改派政策等组成。

4.特殊的就业政策是指针对特殊的毕业生群体规定的具体的就业措施①结业生就业政策②残疾毕业生的就业政策③对来源于边远省区毕业生就业的政策④对报考研究生的毕业生的有关政策⑤对应届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

5.鼓励就业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自愿支边的政策;鼓励毕业生完成国家的重点计划;鼓励大学毕业生到乡镇企业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策

6.随着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确立,我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还将继续调整,我们可以作以下几点展望。

第一,通过人才劳务市场配置毕业生资源。第二,高校毕业生的国家计划派遣就业方式将将进一步弱化,主要转向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双向选择、供需见面,通过多种方式就业。第三,完善人事代理制度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第四,加强就业法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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