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
计划生育的政策关系着国民发展,因而相关法律法规也显得格外重要。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那么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是什么?应该如何计划生育?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允许生育第二胎?就一些常见的问题,华律网为大家做了如下整理:
1、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能否生育第二个子女?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经明确规定,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经过审批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第二款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3、如何理解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的含义?
(1)夫妻双方地位平等,以方都有要求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也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夫妻有同等的参与权、决定权,尤其要强调的是妻子不仅仅是处于受支配地位;
(3)夫妻要互相支持,平等协商,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4)生育控制的责任不仅在女性,男性应积极支持女性采取避孕措施,自身也应当积极地承担起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责任。
4、何谓“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是指响应国家的号召。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规定,履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且处于育龄期的已婚公民。
5、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核心内容是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
6、《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公民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是如何规定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9条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第20条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34条规定: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7、在什么情况下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8、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程序?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9、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措施有哪些?
(1)法律措施,即通过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规范公民的生育行为,调节公民生育子女的数量。
(2)行政措施,即通过建立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制和制度,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如建立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等。
(3)经济措施,即运用经济利益导向,引导公民节制生育。如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给予奖励优待对违法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等。
(4)技术措施,即通过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和方便公民避孕节育。
10、如何理解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是指通过隐瞒真相,编造虚假事实,避开正当程序、行贿等手段为本人或为他人获取计划生育证明的行为。
1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哪些人? 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包括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12、为什么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必须严格管理,从严审批?
因为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不仅需要掌握先进的医学科学技术,需要有先进的医疗设备,而且它的实施涉及到伦理、道德、法律以及生育政策等问题,可能影响家庭、甚至社会的稳定.
1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应经什么部门审批?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应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14、计划生育手术一般包括哪些?
计划生育手术一般包括放置、摘取宫内节育器;输精管绝育术;人工终止妊娠术;输精管、输卵管复通术等手术。
15、为什么说,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由于目前流动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已达十分之一,其中处于育龄期特别是已婚育龄人员占很大比例,其执行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对于有效控制人口增长有着重要影响。因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整个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流动人口管是非常必要的。
1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重点对象主要是什么人?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重点对象是已婚育龄妇女。
17、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需要办理什么计划生育证明?
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对流动人口交验婚育证明的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
19、验证机关查验婚育证明的职责是什么?
(1)对成年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进行查验,实际查验的重点人群是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
(2)对已婚育龄人员进行登记;
(3)已婚育龄人员到现居住地后,对其进行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权利、义务的宣传;
(4)对婚育证明不完备的应当要求补办。
20、《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使用有效期为几年?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使用有效期为3年。
21、流动人口到达现居住地多少天内到验证机关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到达现居住地15天内,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2、《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计划生育新政策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才育二胎,具体中国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如下: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诿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小结:
计划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发达的城市,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积极了解和遵守这项基本国策对每位公民来说都显得尤为重要.
凤鸣学校计生办
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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