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兰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8.07.11
∙【字 号】兰教发〔2018〕129号
∙【施行日期】2018.07.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特殊教育
正文
兰州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兰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局、残联,兰州新区教文体局、经济发展局、民政及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经科局、财政局、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实施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国家和甘肃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我市制定了《兰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市教育局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兰州市民政局
兰州市财政局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7月11日
兰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依据国家和甘肃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巩固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成果,推进我市特殊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截止2017年底,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4所,特殊教育职业中专1所,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6个,随班就读资源教室54个,特殊教育学校布局基本完成。各级政府投入明显增加,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数量快速增加,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特教学生1404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89.2%,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6.3%,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稳步提高;特殊教育专任教师122人,兼职教师近200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兰州市建立了特殊教育中心,9个县区建成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实现特殊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市县两级全覆盖,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已初具规模;积极尝试特殊教育向学前和职业教育两头延伸,已建成2个附设幼儿园随班就读资源教室,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残疾学生逐年增加;积极开展送教上门试点,2017年为36名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全市基本形成了“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附设特教班为补充、送教上门试点为突破”的特殊教育发展体系。
但我市特殊教育还存在支持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经费及政策保障不够充分、区域融合教育发展不够均衡、教育质量不高、特教师资队伍数量不足、待遇偏低、专业水平有待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还相对滞后、特殊教育跨部门协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尚不能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与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二、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办好特殊教育”的精神,以融合教育理念为指导,使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探索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到2020年,以持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计,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超过90%,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明显扩大;加快完善我市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补足配齐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资源教室教职工,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
(二)重点任务
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坚持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集中教育、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原则,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教班)、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特教办学点、儿童福利机构特教办学点就读及送教上门等形式,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实现全覆盖、零拒绝。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学前教育,探索开展职业高中教育,扩大从学前到初中学段的随班就读规模,开展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随班就读试点,建立从学前到高中的特殊教育纵向教育体系。
在兰州市儿童福利院特殊教育部的基础上挂牌成立一所特殊教育学校;2019年,榆中县特教学校开设学前班,城关区辅读学校探索开展职业高中教育;2020年永登县特教学校开设学前班,榆中县、永登县特教学校探索开展职业高中教育。
2.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增加财政对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根据国家有关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相关专用设备配置要求,推动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政策保障,健全覆盖所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师资配备。加强社区、家庭和学校合作,充分发挥社区和家庭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
2019年,每个县区建成1个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资源教室,榆中县特教学校实现独立办学,西固区临洮街二小特教班至少分成两个班;2020年,近郊四区每区再建成1个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全市所有特教学校建设成为标准化学校。
3.完善师资培养体系,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全面推进个别化教育,有条件的县区、学校开展医(康)教结合实验,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的配备;完善特殊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标准,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推进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学资源建设,扩大我市优质特殊教育资源共享范围。
2018—2020年,每年完成特殊教育师资高端培训40人次,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指导中心教师培训80 人次,随班就读教师岗位培训 200 人次。2020年,每个县区至少有1名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特殊教育体系建设
1.加强特殊学校建设。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无障碍设施改造,支持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完善办学条件,着力提升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水平,保障特殊儿童享受高质量教育;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类别,积极探索增加自闭症儿童、多重残疾儿童等招生类别。
2.探索新的特殊教育安置形式。积极探索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学校“卫星班(或网络班)”,2020年,各特殊教育学校应至少附设一个“卫星班(或网络班)”,推动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合。
3.健全以资源教室建设为抓手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机制。扩大轻度残疾儿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提高随班就读质量。各县区在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不足5人的,由县区统筹规划资源教室布局,提高资源教室覆盖面,在2020年之前,实现轻度残疾儿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零拒绝。各县区建立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管理标准和制度,健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开展示范性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提高资源教室运作质量,探索建立适合残疾学生的考试评价标准。
4.完善送教上门机制,全面开展送教上门。建立以县区政府负责,教育、民政、残联三家协同落实的区域内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机制,残联负责对有需要的重度残疾学生送康复器具上门,民政部门对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定期送温暖上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实行“特校+普校”的方式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
5.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县区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轻度残疾幼儿随园就读,中重度残疾幼儿送特殊学校或机构进行学前康复。2020年,3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至少有一所专门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支持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通幼儿园要尽力接收残疾幼儿入园开展随班就读。各县区要在残疾幼儿较多的幼儿园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并实行区域内资源共享。
6.探索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完善特殊教育职业高中办学体系。扩大兰州市盲聋哑学校职业教育及普通高中教育规模;支持各县区特殊教育学校举办高中段职业教育部,鼓励普通职业高中与特殊学校合作建设残疾学生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对智障少年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以满足区域内轻度和中度智障学生接受高中段职业教育的需要;开展普通职业高中随班就读试点工作,积极推进职业高中学校接收轻度残疾学生入学接受教育。各级残联积极推荐职业教育毕业生实现支持性就业。
(二)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1.建立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教育、编办、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组成的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特殊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制定相关政策,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县区教育、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分别建立完善残疾学生学籍信息、残疾儿童筛查鉴定信息、残疾孤儿信息和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管理平台,形成残疾儿童筛查、检测、建档、转介、安置网络化运行机制,实现互通互联、资源共享。
2.建立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
各县区成立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组织医学、康复、心理、特殊教育等领域专家、社区及家长代表,根据卫生计生部门的检测结果提出适合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建议,对残疾人教育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统筹和提升特殊教育保障能力。各级财政切实保障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市、县区政府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各级财政教育经费要优先保障特殊教育重点项目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各地要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8%的资金用于开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4.保障特殊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高中及以上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纳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每生每年拨付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5.完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和医(康)教结合经费保障机制。随班就读、特教班、卫星班(或网络班)和送教上门的特殊教育学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或财政拨款按照特殊学校标准执行。同时各县区要安排工作专项经费,确保送教上门和医(康)教结合等实验经费。承担送教上门、医(康)教结合、随班就读工作教师由学校按照超工作量、差旅费等标准给予相应待遇。
6.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落实各项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的在园残疾幼儿,按每人每年 1000 元标准免除(补助)保教费;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500元标准给予特殊学习用品、交通费等补助;对在普通高中、完全中学、特教学校接受普高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对在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教学校接受中职教育的残疾学生免除学费,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对省属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3000元。
(三)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特殊教育教职工配备。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2〕42号)《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重新核定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甘机编办发﹝2018﹞7号)精神,做好特教教师编制和附加编制的核定工作,确保特教学校、特教班正常的教学和管理工作。依据《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各县区可通过公开招聘吸引免费师范生、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普通学校教师转岗培训调入等方式补充特殊教育人才,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有条件的县区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特殊教育教职工。
2.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机制,优化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随班就读教师和康复机构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岗前和在职培训,各县区三年内至少组织1次特殊教育专项培训;加快特殊教育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培养一批医(康)教结合复合型教师和具有深厚理论功底、较强实践能力、能够解决一线教师提出的教育疑难问题的特殊教育学科带头人;加强和完善随班就读教师全员培训,使所有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都能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市教育局每年举办1期随班就读学校校长和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培训班;推进兰州特殊教育与国内外发达地区、优质特殊教育学校及重要学术机构的交流合作。
3.切实保障教师待遇。完善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教师和残联系统康复服务专业人员的绩效管理及职称评聘办法。完善特殊教育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落实从事特殊教育教师特教津贴政策。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承担残疾学生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普通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在晋级、评优选先和中小学教师省培、国培计划等方面给予倾斜。特殊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向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在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政策中给予倾斜。关心特殊教育教师身心健康,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工作和生活环境。
(四)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
1.丰富课程和教学资源。建设兰州市特殊教育数字化资源库,加快我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开发一批我市特殊教育学校优质录像课、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等数字化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共享;鼓励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根据教育部特殊教育新课程标准开发盲、聋和培智教育的义务教育阶段校本教材,积极开发特殊教育优质数字化资源。
2.积极开展医教结合研究。设立医教结合实验学校,健全医教结合工作机制,统筹特殊学校、卫生部门、学校所在社区、以及学生家庭资源,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康复,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整体素质。重点开展自闭症、脑瘫儿童医教结合康复研究,逐步形成3~18岁多障碍类别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3.积极开展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以培养就业能力为导向,强化特殊学生就业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建立若干个特殊学校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
4.改革特殊学校教育教学方法。认真落实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2016年版),实施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并努力实现学校电子化管理,逐步过渡到网络化管理。
5.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加强市及县区特殊教育教研员配备;加强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建设,负责全市特殊教育教学的研究、指导、服务工作;各县区应继续加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加强对特殊教育教学的研究和指导,组织开展特殊教育分类研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
四、重点推进项目
根据我市特殊教育发展实际,设立8个重点推进的项目,保障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实施。
(一)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省级有关标准,推动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各县区特殊学校标准化程度,2020年全市特殊学校均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二)特殊教育学校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化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特殊教育学校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现代化专用设施设备配置不断改善办学条件,鼓励学校、教师开发实用有效的教具、学具和康复辅助器具,满足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需求,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水平和质量。2020年底前,我市各特殊教育学校专业设施配备均能达到国家标准基本配置要求。
(三)特殊教育示范性资源教室建设项目
加快推进普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实现资源教室全覆盖,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所学校建立合格的资源教室,扩大随班就读的规模。启动示范性资源教室工程,三年内全市示范性资源教室达到30个。
(四)特殊教育学校卫星班(或网络班)试点项目
在我市建立三个实验区,全市每个特殊教育学校至少建立1个试点卫星班(或网络班),探索特殊儿童教育安置新形式。
(五)特殊教育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项目
将特殊教育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列入市级名师培养工程,选拔特殊教育学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进行系统培训,为每个县区培养一名以上特殊教育学科带头人。
(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鼓励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举办职业高中教育,鼓励职业学校与特殊学校合作建设2个以上残疾学生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实习实训基地,提升残疾儿童少年的职业技术,提高就业能力。
(七)特殊教育医(康)教结合实验项目
组织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医(康)教结合实验,建立2个医(康)教结合实验学校,通过整合卫生、教育资源,建立医疗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探索医(康)教结合特殊教育模式,为残疾儿童少年早期干预、早期康复服务。
(八)推进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学资源建设项目
加强特殊化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特殊儿童相关数据共享平台,在卫生计生、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之间建立数据互通机制,为区域资源配置和融合教育奠定基础。推动网络技术、视觉听觉补偿技术、多媒体感统训练技术等在特殊教育中的应用。加快我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开发一批我市特殊教育学校优质录像课、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等数字化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在此基础上建立兰州市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领导
县区政府要加强对特殊教育事业的领导,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根据本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县区要建立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实施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计划如期完成。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督促“十三五”规划有关特殊教育发展具体事项的规划落实,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教育部门要统筹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财政部门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编制部门要落实特教学校、特教班等教师编制配备。民政部门要做好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养和教育工作。人力社保部门要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聘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服务。残联要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监测指标体系,做好持证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残疾情况实名制调查统计和信息通报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督导评估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特殊教育作为督政督学重要内容,建立特殊教育发展督导评估、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不断提升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市上每年与各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兰州市特殊教育发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全面组织考核,及时通报结果,奖优罚劣。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区政府教育事业年度目标完成考核体系。
(四)营造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氛围
各县区要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加大对特殊教育的基本政策、科学知识、改革发展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通过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开放日、结对共建、“全国助残日”等活动开展宣传活动,畅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渠道,动员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献爱心、送温暖,提供志愿服务,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尊重、关心残疾儿童少年,理解、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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