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在春节、元宵节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9.02.01
∙【字 号】兰教基〔2019〕38号
∙【施行日期】2019.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关于在春节、元宵节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文体局、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学校、市管民办中学:
为着力引导全市中小学深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认同和自觉自信,进一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广大师生文明、和谐、节俭过节意识,树立关心社会、关心家庭、敬老爱亲、勤俭节约、志愿服务等文明风尚,根据中央及省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春节、元宵节期间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辞旧迎新、祝福美好。
二、活动时间
2019年2月1日-2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过春节、知民俗、讲文明”活动。各县区、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俗文化宣传、民俗故事会、剪纸等师生乐于参与的活动,要突出团圆和谐主题,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节日氛围,让师生在活动中体味中华悠久历史,知晓佳节民俗,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二)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崇德向善活动。各县区、各学校要开展“邻里守望”“温暖身边人”志愿者服务活动;要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贫困生、残疾人、特困家庭等为重点,开展敬老助残、扶贫帮困等活动;要走访慰问道德模范,挖掘“兰州好人”“美德少年”等先进人物事迹,展示中华民族团结互助、共度佳节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开展“小餐桌大文明·绿色节日”主题活动。各县区、各学校要持续推进“节水、节电、节粮”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积极开展勤俭节约美德、文明餐桌及文明就餐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文明餐饮知识,推广文明餐饮礼仪和文明用语,营造勤俭节约的社会氛围。
(四)开展树新风保安全活动。各县区、各单位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采取宣传教育、示范带动、制度约束等多种形式,引导师生自觉践行文明行为,抵制不良风俗,做到宣传教育讲文明,主题行动践文明,网络传播育文明。要积极开展治安巡查巡防,宣传防火防煤气中毒等生活知识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普及应急处置知识,提高防御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组织、积极创新形式,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有助于形成向善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挖掘春节、元宵节的文化内涵,广泛宣传,不断增强节日文化活动的群众性和感染力,吸引师生积极参与,愉悦身心。
(三))及时总结,上报情况。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活动的开展情况(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于2月27日前以书面材料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一处207室。
邮 箱:***************
兰州市教育局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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