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导处(教务处)工作职责
第一条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教导处工作计划,排好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校历表。
第二条 主持教研组长会议,审定教研组教研计划,指导教研组工作,帮助教研组努力改进和提高各科教学。
第三条 主持班主任会议,审定班主任工作计划,指导班主任工作,帮助班主任提高班级管理水平,指导和帮助少先队开展工作。
第四条 深入课堂,深入班级、深入学生,及时了解检查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并定期向教师通报,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条 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和教育科研活动,积极组织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撰写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论文,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第六条 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课外活动,丰富课外活动内容,不断提高课外活动质量,积极开设活动课程和环境课程。
第七条 做好学校体育艺术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八条 负责教学质量的管理,搞好各类考试、质量分析的组织管理工作,并及时向教师通报教学质量情况。
第九条 组织教师利用好图书室、仪器室、体育室、实验室及其他功能室,发挥好学校现有仪器设备的功效。
第十条 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教师档案以及各种表册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协助校长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考核工作,积极完成校长交给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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