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2015年城镇第一批次增减挂钩集体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时间:22-11-07 网友

都匀市2015年城镇第一批次增减挂钩集体土地和

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016—3)

为加快都匀市2015年第一批次城镇增减挂钩的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现需对涉及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都匀等县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的批复》(黔南府函(2015)23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都匀市2015年第一批次城镇增减挂钩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15)607号)、都匀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土地征收土地公告的批复》(匀府函[2016]98号)等规定,现将拟都匀市2015年城镇第一批次用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主体,组织实施单位

征收主体:都匀市人民政府。实施单位:都匀市国土资源局

二、征收管理

(一)暂停事项

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的建房等审批、户籍变更(迁出、销户、新生婴儿入户除外)、工商营业执照核发、税务登记、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和土地流转等相关事项。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1、抢种的树木和农作物;2、新建、扩建、改建和装修房屋;3、改变房屋、土地用途;4、新设立或变更房屋租赁关系。

(二)资金管理

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档案管理

对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平面图、室外各个立面图照片、补偿安置面积认定表、财务结算表、旧房土地及房屋的产权手续、各类书证等相关资料,建立一户一档的档案。经审查合格后,移交档案部门进行保管,确保资料齐全完整。

三、征收范围

征收土地位于征收土地位于广惠街道办事处西园村,四至范围详见征收土地公告(2016-3)附图,征收集体土地16.491亩(建设用地16.491亩)。

四、土地征收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一)耕地(稻田、鱼塘)补偿标准为(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55700元/亩,青苗费2228元/亩;合计57928元/亩;

(二)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27850元/亩;

(三)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44560元/亩;

(四)林地、园地、牧草地补偿标准为(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33420元/亩;

(五)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1140元/亩;

(六)误工补助补偿标准为350元/亩。

(七)成片林(含经济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林业局最新补偿标准。

(A)零星树木、构筑物补偿标准见附表1、2o

征地支付对象为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方式,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采取货币一次补偿到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采用全额支付征地补偿费进行货币安置,社会保障资金全部落实到市社保资金专户,由市社保局严格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和标准

参照都匀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都匀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匀府发(2016)4号)执行。具体实施已市政府对该方案批复为准。

附表1:附着物补偿构筑物补偿标准

附表2:零星树木补偿标准

附件3:都匀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都匀市棚户区改造

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匀府发(2016)4号)

附件4:都匀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都匀市建设项目迁坟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匀府发[2016]l号)

特此公告

都匀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4月150

附着物补偿构筑物补偿标准

类别

名称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一、围墙

红砖围墙

7L⅛3

300

空心砖石围墙

250

石砌围墙

τt4n3

160

片石干砌、土质围墙

τt⅛3

80

简易围墙

7⅛3

90

二、堡坎

浆砌石堡坎

7L⅛3

180

高度1.5米以下(含1.5米)

浆砌石堡坎

Tt4n3

200

高度1.5米以上(不含1.5米)

干砌石堡坎

τb4n3

100

三、晒坝

混凝土晒坝

πTin2

40

青石晒坝

7b4∏2

50

简易水泥地坪

τM∏2

30

木质晒坝

τt∕m2

60

四、道路

料石道路

7t?m2

50

铺石厚度20Cm以上、含底基层

混凝土道路

τMn2

60

路面厚度IOCm以上、含底基层

铺砂道路

τtτin2

50

含底基层

土质道路

7t∕n2

10

五、农灌

水泥(石灰)浆砌砖石农灌沟渠

Ttkfn3

280

以砌体计算

片石干砌

7L⅛3

70

以砌体计算

土质沟沟渠

τt⅛3

15

以挖方体积计算

六、水池、

混凝土

l-3m3

々个

260-700

按容积计算

水窖、粪池

3-6m3

700-1200

按容积计算

6-IOm3

元,卜

1200-1800

按容积计算

10立方以上据情协商处理

砖石浆砌

l-3m3

々个

160-480

按容积计算

3-6m3

元”、

480-640

按容积计算

6-IOm3

τt∕÷

640-960

按容积计算

10立方以上据情协商处理

土质

l-3m3

100-300

按容积计算

3-6m3

元/个

300-500

按容积计算

6-10m3

元,卜

500-800

按容积计算

10立方以上据情协商处理

七、沼气池

水泥沼气池

X∕n3

200

按容积计算

八、坟墓

迁坟标准参照都匀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都匀市建设项目迁坟补偿

实施方案》的通知(匀府发[2016]l号)

九、未列入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双方协商处理,约定不成的,报市人民政府确定。

零星树木补偿标准

补偿对象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松树、杉树、柏树

胸径5CM以下

⅛4⅛

5

胸径5-IOCM胸径11-15CM

⅛4⅛

15

πΛ

30

胸径16-20CM

π∕⅛

50

胸径21CM以下

x∕⅛

按上一年度实际同规麻木需销售价格补偿

花椒、油桐、无花果、刺梨等

苗期

τb⅜

5

产前期初产期、衰退期

π∕⅛

20

x∕⅛

50

产中期

π∕⅛

100

盛产期

π∕⅛

150

李、枣、柿子、苹果、花红、杏、桃、梨、石榴、板栗、樱桃、核

桃、葡萄等

苗期

π∕⅛

8

产前期

x∕⅛

20

初产期、衰退期

τc4⅛

100

产中期

π∕⅛

150

盛产期

π∕⅛

200

楠竹

π∕⅛

15

绵竹

τb⅜

5

其他杂竹

π∕⅛

1

杨梅、枇杷等

苗期

x∕⅛

8

产前期

π∕⅛

30

初产期、衰退期

τb⅜

150

产中期

π∕⅛

200

盛产期

x∕⅛

250

柑、桔、橙、柚类

苗期

π√⅛

10

产前期

π∕⅛

50

初产期、衰退期

x4⅛

100

产中期

π∕⅛

150

盛产期

x4⅛

250

茶叶

苗期

τb⅜

2

成长期

向鬼

40

杜仲、银杏、黄柏、棕树、芭蕉树等

胸径5cm

π∕⅛

15

胸径5-10cm

x∕⅛

50

胸径ll-15cm

τb⅜

80

胸径16-20cm

IOO

其他杂树

胸径3cm以下

x∕⅛

2

胸径3-5cm

π∕⅛

6

胸径6-12cm

τb⅜

10

胸径13-20cm

π∕⅛

35

胸径21Cm以上

x∕⅛

按上一年度实际同规格木油销售价格补偿

桂花

胸径3cm以下,高度200cm以卞

π∕⅛

10-30

胸径3-4Cnl以下,高度200cm以下

x∕⅛

IOO

胸径4CM以上价格面议

桅子花

高度Im以下,冠幅

O.8m以下

元松杆

10-20

高度InI以上,冠幅

O.8m以上

元加杆

30-50

粽叶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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