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 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3篇
一、精心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培训活动
(一)协助健康教育科重新设计或维修小溪塔城区户外大型宣传广告牌。
(二)在"626禁毒日"期间,与公安部门联系,利用禁毒宣传时机,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活动中主要宣传艾滋病与吸毒的关系,不吸毒、不共用注射器可有效预防艾滋病通过吸毒途径传播。
(三)组织妇保院、计划生育服务站等单位,联合在人群集中地段开展"121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活动内容包括:现场咨询检测、摆放宣传广告牌、悬挂艾滋病防治宣传条(横)幅、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和安全套、张贴宣传画;对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进行走访慰问,发放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救助金,报销艾滋病病人相关治疗费用。活动中争取区、卫生局领导参加,扩大宣传影响力。
(四)在1至2个社区开展艾滋病预防知识讲座。
(五)组织各乡镇社区及疾控中心新进疾控系统人员学习艾滋病防治、职业暴露预防及处理知识,提高他们艾滋病防治知识水平及预防处理工作能力。
二、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重点人群主动检测工作
通过与公安等部门联系,完成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给疾控中心的吸毒人员等艾滋病主动监测任务。
三、继续实施娱乐场所100%安全套使用项目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大众支持氛围。将项目的宣传纳入当地"防艾"的计划之中,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中有关本项目的宣传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公共场所、商业网点、主要路段、车站、码头等所设立艾滋病防治及安全套使用相关知识的公益广告牌。
(二)组织人员每半年开展一次对小溪塔城区休闲、按摩、足浴、理发、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制定娱乐场所分布图。
(三)外展与集中干预、外展与同伴教育员相结合、促进高危行为改变。结合实际制定外展工作计划,每个目标场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外展活动。为目标人群提供宣传教育、健康咨询、医疗转介等干预服务,说服和指导目标人群坚持正确使用安全套。
针对所有的目标场所发放宣传资料,指导并定期检查张贴及摆放情况。
将外展干预与同伴教育工作结合,采取激励机制鼓励同伴教育员和同伴教育宣传员做好同伴教育工作,依靠同伴教育员在目标人群中开展健教干预工作,有效促进目标从业人员的高危行为改变。
(四)做好目标人群艾滋病性病检测工作,规范性病诊疗服务
按照《湖北省公共娱乐场所服务人员艾滋病性病检测方案》,对利用娱乐场所提供服务的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艾滋病、梅毒检测,体检合格者发给有效期为半年的体检健康证明。
加强与区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合作,对拒绝艾滋病体检的目标场所,报送区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由区卫生监督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其艾滋病防治行为。
(五)积极探索工作模式,有效保证项目可持续性开展
积极探索动员社区居委会、非政府组织和性病诊疗机构等资源参与娱乐场所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工作的模式,扩展多渠道开展项目干预的途径,推动项目工作可持续有效的开展。
通过娱乐场所100%安全套使用项目的实施,到xx年底,目标场所干预覆盖率达80%以上,目标人群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80%以上,目标人群半年体检率达80%以上。
四、加强自愿咨询检测工作
(一)对全区艾滋病咨询检测点人员进行咨询检测技术提高培训,提高咨询技能,满足更广大人群的需要,不断提高咨询检测服务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免费自愿咨询检测任务。
(二)认真开展艾滋病咨询检测工作。充分发挥疾控中心艾滋病自愿检测室功能,认真接待每位前来咨询检测人员,为他们提供优质的咨询检测服务,保存咨询检测资料,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和职业暴露预防措施。
五、继续开展流动人口(建筑工人)哨点监测工作
在夷陵区城建监查部门的配合下,对夷陵区建筑工地流动人员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和问卷调查,免费对400名流动人口(建筑工人)进行HIV、梅毒和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并及时将问卷及检测情况通过网络上报。
六、加强性病监测管理工作
按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性病监测工作的通知》(鄂卫函[xx]206号)的要求开展夷陵区性病监测工作,掌握性病流行动态、发病趋势、行为危险因素以及相关疾病负担,为制订性病防治对策和评价防治效果提供依据;提高性病疫情报告数据质量,加强、深化和规范各项性病诊疗服务,为指导临床用药提供依据。
制订辖区性病管理工作计划,开展师资培训和性病管理技术指导,协助传染病防治科对各单位报告的性病病例进行审核,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并每年对各性病疫情上报点进行1次性病疫情漏报调查,对辖区内性病管理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分析和总结。
上半年开展城市、农村居民和流动人口、艾滋病高危人群梅毒预防知识知晓率问卷调查,为达到xx年卫生部颁布的《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xx)》制订措施提供依据。
对性病疫情按季度和年度进行分析,并及时上报。
七、加强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管理,进一步完善落实救助救治政策
(一)及时对新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在接到确认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及网络报告工作。流行病调查中,对患者做好艾滋病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心理疏导,预防意外事件发生。尽可能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HIV检测。
(二)对艾滋病感染者每半年开展一次随访,并进行一次体检(CD4检测),及时填写随访情况网报,随访中,了解病人身体健康状况及预防艾滋病传播措施落实情况。对单阳家庭中非阳性一方,每年进行一次免费HIV抗体检测,并指导落实预防艾滋病传播措施。
(三)对达到抗艾滋病毒治疗条件的患者在知情同意情况下及时开展免费抗艾滋病毒治疗,治疗前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治疗中密切关注和及时处理病人用药后不良反应,治疗初12个月内,在治疗0、15天、1月、3月、6月、9月和12月时间点进行随访,查4次CD4,每年查1次病毒载量,视情况查肝功能、血常规等,做好纸质资料留存,并及时网报。
(四)对每位能随访到的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和感染者及病人遗留的孤老及未成年人每年向民政部门申请2400元贫困救助金,对特别困难者申请特别困难救助金。对患者发生机会感染后的治疗费及抗病毒治疗中肝功能、血常规等监测费进行全额报销。对感染者及病人的子女全日制教育费用在患者自愿申请情况下进行全额免除。
八、对全区相关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及督导检查工作
夷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负责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技术指导,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计划与实际操作之间的偏差。
(一)督导单位及频次
对高危人群干预、娱乐场所同伴教育和病人随访、抗病毒治疗及各乡镇社区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12月1日前后对所有夷陵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121世界艾滋病日"艾滋病宣传专题督导检查。
(二)督导内容:
1、夷陵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对本系统人员每年不少于一次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夷陵区财政局按辖区总人口人均不低于0.30.5元标准落实艾滋病防治经费。
区民政局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感染者/病人采用纳入低保范围或发放贫困救助金等方式进行救助。
夷陵区广播电视台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宣传内容,播放频次每月不少于2次,随时报道艾滋病防治工作新闻,并做好播放记录。
区党校、劳动就业局要将艾滋病防治内容纳入教学内容,有课时安排及专人授课。区交通局在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设置宣传橱窗或放置可供顾客自取的宣传材料。
区教育局要在初中以上学校开设艾滋病防治知识课程,并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中考内容。
区公安部门组织干警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及职业暴露预防和处理知识,定期对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对入监的所有人员进行HIV、梅毒抗体检测;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和利用感染者/病人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充分利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向育龄人群、流动人群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
2、各乡镇社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及时制订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乡镇社区防艾委(办)及时召开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并与各成员单位签订责任书。每村不少于一块固定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宣传内容;每村不少于两条保存完好的固定宣传标语,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至少两次组织对就诊者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
3、夷陵区各医疗卫生单位搞好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预防职业暴露事件的发生,加强临床用血及院内感染管理。区卫生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按要求确实落实阻断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的各项措施,孕妇免费艾滋病抗体检测率达95%以上,阳性孕妇免费阻断措施实施率达100%,对感染艾滋病病毒、梅毒的孕妇及其所生婴幼儿免费提供治疗、预防性用药、随访等系列干预措施;完成艾滋病主动监测任务,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卫生监督部门要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和《湖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目标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执法覆盖率和违法行为查处率达90%以上。夷陵区4个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认真开展咨询检测工作,及时上报自愿咨询检测信息。
4、各防艾委(办)成员单位、各承担艾滋病防治工作单位,合理使用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2020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2
xx年,是我区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抓好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根据我局职能,做好防治艾滋病宣传工作,发充分挥司法行政部门法制宣传的优势和力量,提高各类人群防治艾滋病知识的知晓率,根据我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港口区司法局xx年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及组织领导
(一)总体目标。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利用"综治维稳宣传月"、"626""1026"、"121"、"124"等各种法制宣传日,全面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和《艾滋病防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狠抓各项综合防治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行政绩效,努力控制艾滋病在我区的流行与蔓延,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我局对防治艾滋病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局法宣股具体负责全局防治艾滋病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基层司法所,各科、室、处、所、中心配合宣传科切实做好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防治艾滋病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要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将防治艾滋病工作纳入全县全民普法教育工作中,广泛宣传,普及防治知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把防治艾滋病工作纳入年度普法计划,在全民普法中进行全面宣传,不断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宣传力度,利用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综治维稳宣传月"、"626""1026"、"121"、"124"等各种专题学习日、法制宣传日等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和各类人群的防艾知识和政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艾滋病知识知晓率。
﹙二﹚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加大中小学防治艾滋病宣传力度。在对全区中小学中进行法制讲座中,穿插防治艾滋病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集中开展防治艾滋病工作,着重宣传普及国家、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力争学校对教师、学生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达到百分之百,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教师学生达百分之百。
﹙三﹚各基层司法所必须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普法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职能。配合搞好辖区社保、计生及相关部门防治艾滋病工作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开展《艾滋病条例》的普及和宣传教育的学习。流动人口﹙农民工﹚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百分之八十以上。
﹙四﹚认真开展对本局干部职工和家属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利用局机关集中学习时间,加强对全局干警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宣传学习,在适当时间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全局干警及家属进行防治艾滋病专业知识培训和自我防护培训工作。
(五)配合相关部门制定艾滋病、性病防治有关法规的宣传计划,承担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任务。根据《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区工作计划》相关禁毒、防艾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切实做好禁毒、防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扩大宣传面和宣传的广度、深度。不断增强公务员、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的禁毒、防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做好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周(日)月活动。积极利用"法律六进"、"626"、"1026"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全社会、全民对防治和增强艾滋病工作的知晓率和防治知识。
三、加强管理、切实做好督促检查及年终总结
一是在局领导的统一领导下,法宣股具体负责实施中,除做好相关集中防治艾滋病法制宣传和日常防治艾滋病法制宣传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基层司法所的管理,强化日常督促检查工作,督促其配合好各辖区党委、政府做好防治艾滋病的法制宣传教育及相关工作。二是要注意收集相关宣传资料做好台账及痕迹管理,及时报关各种材料、报表及我局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各基层司法所和各股室、中心进行考核。三是利用日常集中学习和定期不定期召开的工作会议,对防治艾滋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四是做好年终总结,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此项打下良好的基础,并不断积累经验。各基层司法所,各股室、中心,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各自职能支持和配合法宣股做好防治艾滋病的相关工作,为我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更好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 2020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村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3
为切实加强该办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防止艾滋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该办实际,制定2020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艾滋病防治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充分认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正常工作日程,加强领导,落实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把这一关系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该办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该办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部署,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督导艾滋病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做好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制订工作计划及安排,保证该镇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落实完成。
二、明确职责,抓好协调配合。
领导小组通过多种形式抓好宣传,强化宣传效果。利用多种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深入持久的预防艾滋病的健康教育、无偿献血知识、性知识、性道德和法制观念的`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贩毒和吸食、非法采供血等违法活动。加强对强制戒毒人员、查处的卖淫嫖人员和城市流动人口等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会同卫生部门加强对强制戒毒人员、羁押和被监管人员艾滋病病毒的检测、筛查、治疗和有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无毒社区"创建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违法犯罪活动;强制推广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做好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消毒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其他各类从事艾滋病性病防治、科研、宣传教育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计生服务站采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生殖健康教育、性安全教育和使用避孕节育药具防止艾滋病、性病传播知识的宣教和咨询服务。大力宣传、推广、使用安全套,积极组织开展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的公益广告宣传。
三、预防为主,抓好综合防治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农村,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作用,以流动人口、农村人群、青少年和高危人群等为重点宣传对象,开展以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安全套使用、清洁针具使用等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行健康的恋爱观、婚姻观、家庭观及性道德、性健康的教育,使公众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掌握预防知识和办法,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到洁身自好,并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歧视。
(二)依法管理,强化监督。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等无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临床使用和使用后处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回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行为。严格标准,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对农民和城镇经济困难人群中的艾滋病患者免费抗病毒治疗政策。为农民及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对经济困难的病人使用常见机会性感染治疗药物适当减、免费用。积极鼓励针对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其相关的诊疗费用必须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孤儿提供免费上学政策。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这类学生。对艾滋病困难家庭要减免学费。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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