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级别:
项目
审核内容
档案记载
存在问题
基本情况
初步判断
类号
材料名称
形成时间
出
生
时
间
1.记载情况(是否一致)
□是 □否
——
——————
————
具体情况
(1)最早形成材料记载
年 月
年 月 日
(2)最新《任免表》记载
年 月
干部任免审批表
年 月 日
2.真实性存疑
□是 □否
年 月 日
具体类型
(1)内容涂改(笔误除外)
□是 □否
年 月 日
(2)材料真实性存疑
□是 □否
年 月 日
3.组织是否进行过认定
□是 □否
年 月 日
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是 □否
年 月 日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1.材料齐全、制作规范
□是 □否
——
——————
————
2.记载情况(是否一致)
□是 □否
具体情况
(1)参加工作材料记载
年 月
年 月 日
(2)最新《任免表》记载
年 月
——
干部任免审批表
————
3.真实性存疑
□是 □否
年 月 日
4.组织是否进行过认定
□是 □否
年 月 日
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是 □否
年 月 日
项目
审核内容
档案记载
存在问题
基本情况
初步判断
类号
材料名称
形成时间
入
党
时
间
1.材料齐全、制作规范
□是 □否
——
——————
————
是否补填《入党志愿书》
□是 □否
具体情况
(1)补填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是 □否
(2)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是 □否
2.记载情况(是否一致)
□是 □否
具体情况
(1)《入党志愿书》记载
年 月
入党志愿书
年 月 日
(2)最新《任免表》记载
年 月
——
干部任免审批表
————
3.真实性存疑
□是 □否
年 月 日
4.组织是否进行过认定
□是 □否
年 月 日
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是 □否
年 月 日
学
历
学
位
1.材料齐全、制作规范
□是 □否
——
——————
————
2.记载情况(是否一致)
□是 □否
学历学位
材料记载
全日制
学历
学位
在职
学历
学位
最新《任免表》填写是否准确
(1)是否把培训经历填为学历
□是 □否
(2)是否把低学历填为高学历
□是 □否
(3)是否把在职填为全日制
□是 □否
(4)是否把无学位填为有学位
□是 □否
3.真实性存疑
□是 □否
年 月 日
4.组织是否进行过认定
□是 □否
年 月 日
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是 □否
年 月 日
项目
审核内容
档案记载
存在问题
基本情况
初步判断
类号
材料名称
形成时间
工
作
经
历
1.材料齐全、制作规范
□是 □否
——
——————
————
具体情况
(1)履历材料
□是 □否
(2)任免材料
□是 □否
破格提拔(含越级)
(1)是否破格
□是 □否
年 月 日
(2)破格材料是否齐全
□是 □否
——
——————
————
2.记载情况(是否一致)
□是 □否
——
——————
————
3.真实性存疑
□是 □否
年 月 日
干
部
身
份
1.材料齐全、制作规范
□是 □否
——
——————
————
2.真实性存疑
□是 □否
年 月 日
3.组织是否进行过认定
□是 □否
年 月 日
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是 □否
年 月 日
奖惩情况
1.材料齐全、制作规范
□是 □否
——
——————
————
2.填写是否真实准确
□是 □否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1.应填人员是否填写齐全
□是 □否
——
——————
————
2.应填人员有关信息是否准确
□是 □否
其
他
问
题
审
核
意
见
初审人: 初审时间: 年 月 日 复审人: 复审时间: 年 月 日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1.“姓名”栏,填写所审核档案的干部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栏,填写干部所在单位及担任的主要职务。“级别”栏,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填写正地厅级、副地厅级、正县处级、副县处级、正乡科级、副乡科级、科员、办事员等;事业单位按照职员级别填写;企业填写领导班子正职、副职,中层正职、副职。
2.“审核内容”中“初步判断”栏,分两种情况填写:第一种情况,对所审核内容作初步判断,在是“□”或否“□”内划“√”。第二种情况,填写有关档案材料的具体信息。
3.“档案记载”栏,填写材料类号、材料名称和形成时间。
4.“存在问题”栏,初步判断存在问题的,在此栏填写所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
5.“出生时间”栏至“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通过审核,判断相应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缺少的主要材料要在“存在问题”栏进行登记;判断档案中干部信息记载是否一致,对不一致的按表格栏目内容具体填写;判断相应档案信息真实性是否存疑,真实性存疑的按表格栏目内容具体填写。档案中相关信息组织已有认定的,判断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在“存在问题”栏进行登记。
6.“其他问题”栏,填写档案审核中发现的除上述情况以外的有关问题。
7.“审核意见”栏,填写对审核发现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
8.表中栏目凡划“——”的,不用填写。
9.每卷档案须审核两遍,初审人和复审人分别在表末相应位置签名并注明审核时间。
10. 此表为基本样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对有关栏目进一步细化,审核工作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附件2 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
干部任免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岁)
照 片
民 族
籍 贯
出 生 地
入 党
时 间
参加工
作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
术职务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现 任 职 务
拟 任 职 务
拟 免 职 务
简
历
奖
惩
情
况
年核
度结
考果
任
免
理
由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及
重
要
社
会
关
系
称 谓
姓 名
年龄
政 治
面 貌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呈
报
单
位
年 月 日
审意
批
机
关见
(盖章)
年 月 日
行任政免机意关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
《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说明
1.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 “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
3.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4.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5. “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6. “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7. “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8. “照片”栏中打印彩色照片。
9. “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
10.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11. “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力”。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
(4)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5)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6)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7)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理学学士”。
(8)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力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
(9)以上学历、学位中,涉及国民教育学历、学位,需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涉及党校学历需有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
12. “现任职务”栏中填写干部担任的主要职务。
13. “拟任职务”栏不填。
14. “拟免职务”栏不填。
15. “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文化大革命”期间毕业留校待分配的,待分配时间应另段填写“留校待分配”。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党内职务以中央和各级党委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行政职务(人大、政协及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行政任免或有关会议通过或选举的时间为准;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一并任免的,可按党内批准的时间合并填写。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县(市)前面均应冠以省(区、市)名,地名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地名或行政区划名称。“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受迫害或下放劳动等情况应单写一段。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注明;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行注明。
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写比较规范的简称。
16. “奖惩情况”栏,填写受过的有关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7. “年度考核结果”栏中填写近两年的年度考核情况,没有年度考核结果的,应采取写实的办法注明。
18. “任免理由”栏不填。
19.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有关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
干部的配偶及子女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要填写填表时的真实情况。
20. “呈报单位”栏不填。
21. 干部本人核对信息后,同意组织认定意见的,须在《干部任免审批表》第一页右上角签署“同意”并署名、注明时间。
22. “审批机关意见”栏,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一致的,填写“此表信息已经认定”,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时间。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填写“此表信息已经认定,干部本人对×××信息不认可,拒不签字,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时间。
23.“行政机关任免意见”栏不填。
24. “填表人”栏由初审人和复审人签字并注明时间。
25.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归入本人档案第五类,一份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附件3
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审查认定表
姓名
籍贯
出生地
性别
民族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需认
定的事
项
初审人: 复审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
党组
织或组织人事部门认定
意见
(盖章)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个人
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备注
《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审查认定表》填表说明
1.“需认定事项”栏,填写专项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调查核实情况,其中档案涂改造假的,要对涂改造假材料逐份登记说明。
2.“审核小组意见”栏,填写干部信息审核认定的依据和建议意见。
3.“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意见”栏,市级部门单位由单位党委(党组)盖章,县区按管理权限由县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盖章。
4.“主管部门复查意见”由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对认定结果复查后作出意见。
5.“本人意见”栏,如干部本人同意组织审核认定意见,填写“同意”,签字并注明时间。
6.“备注”栏,主要填写两方面内容:一是干部本人拒不签字的具体情况;二是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需记录在案的具体情况。
7.本表有关栏目填写内容较多的,可另附页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8.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归入本人档案第五类,一份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附件4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一)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开展
审核
工作
管档
单位数
审核
人数
档案
造假
人数
信息
记载
不一致
人数
补充材料
拒不
签字
记录
在案
出生时间造假
学历学位造假
干部身份和工作经历造假
出生时间记载不一致
学历学位记载不一致
工作经历记载不一致
人数
份数
总 计
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
正厅级
副厅级
正处级
副处级
正科级
副科级
其他
事业单位
班子
成员
中层
干部
企业单位
班子
成员
中层
干部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情况统计表(二)
处分处理人数
书面检查
组织处理
党纪处分
政纪处分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数
小计
调离岗位
引咎辞职
责令辞职
免职
降职
小计
警告
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
开除党籍
小计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
开除
总 计
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
正厅级
副厅级
正处级
副处级
正科级
副科级
其他
事业单位
班子
成员
中层
干部
企业单位
班子
成员
中层
干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5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责任一览表
序
号
整理单位
整理时间
初审人
(姓名/职务)
复审人
(姓名/职务)
备注
注:此表归入干部人事档案目录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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