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全省创建活动,推动建立健全省、市、县(区)、镇(街)、村(居)五级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形成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划管理和督导考评、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推进全省健康促进工作全面、深入、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管理程序
(一)健康促进示范单位组织管理程序。
1. 组织
采取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创建活动。各市组织辖区内的所有县(区),各县(区)组织辖区内所有镇(街),各镇(街)组织辖区内所有村(居)、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各村(居)组织辖区内所有的家庭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2. 申报
遵循自愿、逐级申报的原则。
健康促进示范县(区)经所在市复核,符合条件后向省级申报,健康促进示范市直接向省级申报,向省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3月31日。健康促进示范镇(街)经所在县(区)复核,符合条件后向市级申报,向市级申报截止时间建议为每年2月15日。健康促进示范村(居)和健康促进场所经所在镇(街)复核符合条件后向县(区)级申报,向县(区)级申报截止时间建议为每年1月31日。健康家庭经所在村(居)复核,符合条件后向镇(街)级申报,向镇(街)级推荐截止时间建议为每年1月15日。申报材料(只提交电子版,盖章的材料请扫描或拍照)包括:
(1)健康促进示范单位申报表(附表1),健康促进场所申报表(附表2);
(2)申报单位制定的创建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及工作汇报;
(3)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单位”评分表。
省级申报联系人:
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赵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gdwsjsxcc@163.com。
省健康教育中心社会健康教育科,秦祖国、杨帆;电话:********;传真:********;邮箱:sjk100@21cn.com。
3. 评审
省卫生计生委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织对健康促进示范市和健康促进示范县(区)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包括资料初审、现场评估、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省卫生计生委于当年6月30日前完成当年度的评审工作。
(1)资料初审。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和属实。
(2)现场评估。对通过初审的市和县(区),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其进行现场评估。考评组按照《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市评分表》、《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县(区)评分表》(详见附件2)的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考察等方式,全面评估申报市和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及结果。
省卫生计生委在现场评估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申报市及申报县(区)。申报市和县(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
(3)综合评审。省卫生计生委根据现场评估情况,并结合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公示的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市、健康促进示范县(区)名单。
(4)社会公示。省卫生计生委将在“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上进行为期2周的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对有争议的市、县(区),由市卫生计生局(委)负责核实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必要时,省卫生计生委派遣调查组进行核实。
(5)其他健康促进示范单位评审。市级组织对辖区内健康促进示范镇(街)进行评审,县(区)级组织对辖区内健康促进示范村(居)、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进行评审,镇(街)级组织对健康家庭进行评审。评审形式可参照省级做法。
4. 批准和挂牌
省卫生计生委对符合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市、健康促进示范县(区)考评标准的市、县(区),以文件的形式进行确认,并授予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单位牌匾,省级每年选择若干健康促进示范市、县(区)举行挂牌仪式并组织宣传报道。
各级可参照省做法进行批准和挂牌。原则要求各级都选取若干示范单位举行挂牌仪式并宣传报道。
省将统一设计牌匾的规格和内容,并负责示范市、县(区)牌匾的制作和发放。其他示范单位的牌匾,按照以上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地按照统一的规格和内容,自行制作和发放。
5. 动态管理
对“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将采取抽查、交叉督导、暗访评估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结果。
健康促进示范市、健康促进示范县(区)每创建满三年,第四年复审一次。由所在市卫生计生局(委)于当年组织复查,并于6月底前将复查意见报省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于当年7—9月组织复审,方式以现场评估为主。根据复审结果,省卫生计生委对符合标准的县(区)予以重新确认;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县(区),暂缓确认,并限期1年进行整改;再次复审仍不合格者,取消其示范单位资格。
(二)“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创建程序。
1. 申请
拟创建单位填写“健康促进示范单位”申请书,报送至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等单位将申请书报送至单位所在地镇(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2. 准备
开展现状评估,评价单位现有健康促进政策及执行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了解居民健康素养现状及影响因素,为开展针对性健康促进活动做准备。制定创建“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工作方案、工作规划和各项健康促进政策。
3. 启动
各单位通过召开启动会等形式启动“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4. 实施
按照创建“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工作方案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5. 评估
开展过程评估,了解创建“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并及时进行调整。开展效果评估,评价“健康促进示范单位”的创建效果。
6. 保持
在创建成功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和加强健康促进工作,将“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创建和维护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
三、结果使用
每年初省对各市上年度“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创建情况进行排序并通报。
附表1
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单位”申报表
市 县(区) 镇(街)
申报单位
隶属地市
负责人姓名
办公电话/手机
联系人姓名
办公电话/手机
地 址
电子邮箱
单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开展情况,1000字左右,可另附页。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镇(街)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2
单 位
地址
法 人
电话
健康教育负责人
电话
所属类别
1.医院 2.学校 3.机关 4.企业 5.家庭
单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情况简介
自评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县) 卫生计生局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卫生计生局(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广东省健康促进场所申报表
《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模板】》相关文档:
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09-15
广东省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10-03
2023年广东省博物馆观后感11-08
广东省眼镜商会成立10周年庆典暨龙岗区眼镜行业协会成立大会召开11-20
广东省眼镜商会成立10周年庆典暨龙岗区眼镜行业协会成立大会召开11-20
广东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细则11-22
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险计划12-04
2023年广东省劳动合同范本12-25
2023年广东省劳动合同范本_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