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模板七篇
委托协议书 篇1甲方: x物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管理合同约定,乙方为变配电设备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公司,甲方经过对乙方的了解,决定将所属配电站委托乙方管理。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力法》,并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乙方按照《关于变配电站的.运行管理规程》及甲方配电站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电业 KV巡视配电站巡视要求的管理内容,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管理的设备及数量:
甲方所属配电站为 区 路 KV供电的配电站,计有 KV电压等级,变比为:KV/ KV,容量为 KVA(干式)变压器 台。
二.管理地址: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项目为:
三.管理范围:
乙方管理范围为甲方与供电部门所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中责任分界点用户部份的配电站即 KV进线闸刀至 KV馈线开关出线桩头(包括 KV馈线开关)。进出线(电缆)均不属于委托管理范围。
四.甲、乙双方要求:
1.甲方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配电站采用的设备定期巡视方式。经双方约定为每周一次,并24小时全天候应急(到现场时间20-30分钟左右)。
1.2.乙方应指派的配电站巡视人员专人应定期抄录有关仪表数据,记录电压、电流、电量等数值,每月提供一份《变配电站运行管理月报表》给甲方有关部门。乙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
1.3.乙方应负责对配电站按电业的设备运行管理标准进行规范管理,确保配电站的正常、安全运行,并保持站内环境整洁。乙方应每月根据甲方用电负荷情况提醒并协助甲方调整MD,若一年内发生二次应乙方未提醒甲方调整MD而造成甲方MD超限,乙方将承担责任。加强力率管理,在泛欧现代大厦用电负荷正常的情况下,尽量保持配电站力率正常。
1.4.在合同期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管理设备建立预防性电气试验计划和维护计划,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5.乙方在巡视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书面提出处理建议,由甲方采取措施进行消缺排除,乙方协助配合并做好有关记录。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消缺排除,双方事先签定委托协议,乙方可按实际消耗的材料和人工向甲方进行结算。
1.6.配电站在运行中如发生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处理事故,并做好事故处理记录。由非乙方管理过失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处理,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事故,双方事先签定委托协议,乙方可按实际消耗的材料和人工向甲方进行结算。由乙方操作过失原因造成的,乙方应及时处理事故、负责修复,做好记录,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7.乙方的管理内容及标准均能符合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供电部门)的要求。
2.乙方要求:
2.1.?对委托管理的配电站,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并不限于下述文件和图纸。
2.1.1.配电站平面布置图。
2.1.2.配电站电气主系统接线图。
2.1.3.配电站继电保护展开图。(包括各种保护、自切及进口继电器的型号及说明书)
2.1.4.变配电设备的电气交接试验报告。
2.1.5.主要电气设备(变压器、断路器、流变、压变、监控系统终端等)使用说明书复印件。
2.1.6.施工结束后的竣工图。
2.1.7.甲方与供电部门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复印件。
2.1.8.设计院确定的负荷等级及分布情况。(设计说明书有关章节复印件)
2.2.1.乙方在接受委托管理前,须对配电站进行全面检查并审核电试继保校验报告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质量、设备、站本体建筑、安全防护等方面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对影响安全运行的,甲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和补充,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2.2.为了便于和供电部门的联系,乙方须对配电站设备按供电部门的要求重新进行命名,并将带有设备命名的系统图送交一份给甲方存档。
2.2.3.甲方应配齐配电站应有的试验合格的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并按电业规定定点放置。
2.2.4.配电站投运前,为确保配电站运行信息的及时交流,甲方应设专用分机,联系通道应畅通。
2.2.5.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停电,应书面写明日期和停电时间,提前24小时交给乙方巡视人员。设备停电由乙方巡视人员负责操作,恢复送电时,甲方应再通知乙方巡视人员操作送电。紧急停电,甲方对口专业人员可以直接下令乙方操作。乙方巡视人员应记下操作命令,如无录音电话,操作后甲方发令人应对记录的操作命令及时签认。
2.2.6.乙方巡视人员无法现场处理的设备缺陷或事故隐患,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报告后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也可受邀参与讨论,由甲方决策并付之实施。
2.2.7.出入配电站: 甲方人员要进入无人值班配电站,应通知乙方派员陪同进入,并履行登记手续。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根据企业经营及维修等要求,有权决定配电站部分或全部停电。
1.2.甲方可随时了解配电站运行情况。
1.3.巡视人员有越出职责范围,影响甲方企业经营行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1.4.甲方应当为乙方进行有效管理创造条件并提供方便;
1.4.1.提供巡视所需的设施。
1.4.2.为出入
甲方配电站提供方便。
1.5.甲方如需变更所委派的与乙方业务对口的专业人员,应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有权取得甲方委托管理的配电站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图纸。
2.2.对有可能影响配电站安全运行的设备、元件、器材,乙方有权提出由甲方进行改进或调换。
2.3.乙方应编制与配电站有关的运行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
2.4.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管理合同,就配电站运行安全等问题与供电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六.管理费用:
1.管理费:每月管理费 元(含预防性电气试验费)。
七.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方式为按每(月、季)支付一次。
2.具体支付日期为:每个月 日前。
3.甲方以支票支付或以转账形式将该期管理费用付入乙方银行账号。
(乙方开户行: )
(乙方银行户名: )
(乙方银行账号: )
八.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管理期限为: 年。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如于合同规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前终止委托,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甲方单方面终止委托月份至合同届满各月的管理费金额再加上2个月的管理费金额。
2.乙方如于合同规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前退出管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单方面终止管理月份至合同届满各月的管理费金额再加2个月的管理费金额。
3.甲方如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管理费用,连续超过3个月,应向乙方说明原因,以便得到乙方的谅解。
4.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停电、设备损坏(站内),给甲方带来直接经济损失,乙方除负责抢修损坏的电气设备外,损坏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5.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对 项目管理终结,本合同自然终止,此种情况不受违约责任约束。
十.合同争议、更改、补充及终止: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同意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为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规定的管理期限届满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如欲续订合同,须在期满前2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合同内容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可以签定补充协议或另加附页。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合同对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十二.附件:
1.变配电设备设施维保作业规程。
2.变配电设备设施巡视作业规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变配电设备设施维保作业规程
1.0.目的和范围:
确保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及附属设备运行合格率达到100%。
2.0.职责:
值班电工、维保电工负责执行本规程。
3.0.作业规程:
3.1.变配电设备维保内容:
3.1.1.每次维保工作的安全由值班电工负责。
3.1.2.由电工领班负责每年将? KV变配电设备外委做电试,每年将? KV变电设备外委做电试,并在《设备设施维保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3.1.3.由电工领班负责每年将电气安全用具外送做电试,并在《设备设施维保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3.2.?配电设备内部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
3.2.1. 检查电线和接线桩头。要求电线和桩头表面无变色、氧化现象,接触良好。
3.2.2. 检查接地线。要求接地线无松动,接触可靠,接地线电阻小于4Ω。
3.2.3. 检查电器元件。要求开关、接触器动作灵敏、可靠,无损坏、发热、异响现象。
3.2.4. 对修理过的设备要加强巡查,修理内容记录在《设备设施维保记录表》内。
3.3.?每半年对配电设备进行一次清洁
3.3.1. 对变配电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柜、量电柜、发电机柜)内部进行清洁工作。
3.3.2. 检查箱内的清洁。要求柜内电器元件干净、整洁,开关轨道清洁并上油。
3.3.3. 开关柜外清洁。要求柜外柜顶、桥架等用清洁布擦干净。
3.3.4. 清洁完毕在《设备设施维保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3.3.5. 维修后,应将固体废弃物及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按规定送至垃圾房集中处理。
4.0.?相关文件和记录:
4.1?《电气管理工作制度》。
4.2?《设备设施维保记录表》。
附件2:变配电设备设施巡视作业规程。
1.目的和范围:
配电站为 路 KV供电的配电站,计有 KV电压等级,变比为: KV/ KV,容量为 KVA(干式)变压器 台。保证上述变电机房供配电等设备正常运行。
2.职责:
维保人员负责执行本规程。
3.0维保人员工作程序:
3.1上岗前的准备:
3.1.1维保人员应安合同约定定期定时到岗。
3.1.2维保人员上岗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1.3查阅上一班的运行记录若有疑问向领班了解情况,各项记录无疑义后签名确认。
3.2在岗的巡视要求:
3.2.1巡视变压器运行的声音、温度和电压。
3.2.2巡视各支路的电流、信号装置。
3.2.3巡视各种安全用品是否按规定摆放。
3.2.4巡视各种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并按规定放置。
3.2.5巡视环境卫生和通风情况。
3.2.6巡视变配电室的门窗关闭情况。
3.2.7巡视是否有小动物活动的迹象。
3.2.8巡视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记录于运行记录中的备注栏内。
3.2.9当值班维保人员每一次巡视,要求将巡视情况记录于《变配电系统运行记录表》上。
3.2.10维修后应将固体废弃物及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按规定送至垃圾房集中处理。
3.2.11遇突发事件操作程序按《突发事件处理手册》进行处理
委托协议书 篇2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的种植蔺草,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各方面的收入,现就甲方委托乙方统一管理租田,并雇请农户种植蔺草事宜协商一致如下:
1、乙方负责租田 亩(需得到甲方认可),价格为每亩 元,由乙方垫付,手续妥后到甲方领取。如由于租田而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由租田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草秧、机耕、灌水、施肥治虫、种植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具体操作并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完成。
2、甲方付给乙方平整水田施肥、治虫、布网打草脑、拔桩头、叠桩头等一切费用每亩 元,管理费 元,合计 元/亩。甲方每月作不定期检查,提出指导性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化肥、农药等向甲方领用,并办理好手续。
3、蔺草应切四边围沟,包括进出水的大沟,具体切沟施肥、治虫、打脑、布网等一切农活,甲方根据农时及相关天气情况均作指导性时间表,乙方具体按规程操作。如有拖延时间等违规操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网桩头由甲方提供,平整、锯节、销节,解旧网等由乙方负责处理 ,甲方将桩头连接到地头(以通车道为止),其他搬运由乙方负责。
5、根据需要,部分草要进行严格的后期管理,及时起网加固,做到不倒伏,所需要的绳子等由甲方提供。
6、如乙方中途不听指挥,有意闹事的或偷化肥、农药等,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可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可请司法机关解决。
7、拔桩头时有断桩,乙方负责挖出。蔺草收割后,乙方应将网收回、理好,按指定地点堆放好,数量不能有短少,如有短少要照价赔偿。
8、种草前的晚稻草以及蔺草收割后的废蔺草由乙方负责烧掉。如由于烧废蔺草而发生纠纷或造成损害,由乙方自行解决。
9、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操作和管理,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0、付款方式按乙方需要由乙方经办人到甲方领用,作预付款,待蔺草收割后最终结清。
11、违约责任:甲方如若发生迟延付款,应按逾期日以未付款的3%作为违约金付给乙方。
12、其它事项
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若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不能履行的,双方应时协商处理;如有纠纷,可自行协商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到合同履行完毕时终止。
甲 方:
甲方代表:
乙 方:
乙方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委托协议书 篇3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繁荣我国新闻事业, (以下称乙方)与 (以下称甲方),就乙方在由乙方所主办的 网( )上代理销售甲方图片之合作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天府图片网上发布销售,甲方图片。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选择代理销售的形式为:
□独家委托全面代理销售(甲方不得将乙方代理图片提供给除甲方所在单位以外的其他媒体有偿使用);
□独家委托代理网上销售(甲方可以将乙方代理图片提供给除甲方所在单位以外的其他纸质媒体有偿使用,但必须在提供图片时向乙方说明使用单位情况)。
2.2 甲方选择代理销售图片的提交方式为:
□直接上传;
□e-mail发送;
□邮寄;
□直接交送。
2.3 甲方图片必须具有独立版权,并保证其真实性,如果因为版权或新闻真实性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
2.4 经甲方委托后,乙方可以进行甲方提供图片的网上发布和销售,甲方不得擅自将此图片提供给其他进行网上发布。
2.5 甲方有权利对自己委托交易的图片的交易情况进行查询。乙方经营甲方图片时,一经成交应立即将成交结果(包括数量,价格,用途)通知甲方。
2.6 交易结束后,乙方在收到交易收入的一个月之内与甲方结算。双方按照扣除乙方营业税后的收入分成,分成比例为:
□独家委托全面代理销售:甲方60%,乙方40%;
□独家委托代理网上销售:甲方40%,乙方60%。
2.7 乙方在每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甲方上月应得稿费。
2.8 乙方在甲方委托的权限内独立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乙方越权经营,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并收回乙方越权经营所得收入。
2.9 乙方有责任通过必要的技术手段保护甲方委托经营的图片的版权及其它合法权益。如发生的第三方侵权,对追讨回的收入双方应在扣除甲乙双方为追究侵权责任过程中发生的必要费用后,按2.6款中所列明的比例进行分配。
2.10 甲方收入原则上由甲方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交纳税款。甲方要求乙方代扣代缴相关税款时,乙方有义务代其代理相关手续,并向甲方提交税单。
2.11 甲方允许乙方出于促销的目的,在印刷样本,出版电子刊物,网络宣传等方面使用甲方委托代理的图片。乙方将通过对图片的技术处理来保证其版权不受侵犯。
3.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3.1 本协议生效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2 如在本协议有效期满或在延长期满时有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3.3 除法律认可的不可抗力外,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3.4 协议条款的任何补充,须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定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和理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4.其他
4.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限届满,如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协议自动延长一年;
4.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4.3 未经过对方许可,甲方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委托协议书 篇4甲方(收款人): 浙江省桐乡市地方税务局 税务分局
乙方(付款人):
签订地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桐乡市支行(桐银字[__] 65号)《关于同意对地方税、费、基金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批复》,甲方已获准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向乙方征收地方税、费、基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承诺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及《嘉兴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管理规定》。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的款项,以乙方的申报数据(含社保基金征收数据)经甲方确认后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乙方按税法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同意甲方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收取上述款项,并委托开户银行在其结算账户内(含信用卡账户)由开户银行按甲方提供的收费金额自动划款,用户委托资料内容如下:
付款人名称: ;
开户银行: ;
付款账号: ;
付款人证件号码: ;
开户名: ;
计量对象号码(用户号): ;
账单投递__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四、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电子信息通过杭州金融清算中心嘉兴分中心接收转发,由乙方开户银行负责按规定划款并开具同城特约委托收款通知,交纳税人作税款支付凭证。
五、乙方必须在纳税期限内,在上述账户留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款项,且在转账日未被销户。若在甲方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因乙方账户存款不足等原因,开户银行无法划款支付的,乙方同意在补缴款项的同时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六、乙方账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或冻结期间,应主动采用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并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变更或撤消手续。
七、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嘉兴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管理规定》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由乙方提出退税申请。
八、乙方如需变更协议内容,需要重新签订协议,新协议生效后,原协议视作自动撤销。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4.
十、若乙方需撤销委托,须携单位介绍信、办税员证和本协议书,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撤销手续。
十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当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或协调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作为委托银行付款授权。付款授权经付款人开户银行电子信息确认后有效。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日起,5日内委托资料经核查无误后生效,直至乙方撤销委托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书 篇5委托方(以下称“委托方”):__x有限公司__x邮编:__x电话:__x传真:__x银行:__x银行户头号码:__x增值税号码:__x
加工方(以下称“加工方”):__x有限公司__x邮编:__x电话:__x传真:__x银行:__x银行户头号码:__x增值税号码:__x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 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x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__x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x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 年 月 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二、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加工方严格按照 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三、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 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x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四、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五、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 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x加工方:__x
代表人签字:__x代表人签字:__x
代表人姓名:__x代表人姓名:__x
__x有限公司(盖章)__x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书 篇6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甲、乙双方经协商于 年 月 日于 市签订如下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并保证严肃履行。
一、甲方依据 的有关规定,委托乙方代征税款。
二、乙方应遵守代征 税规定:
1、代征范围: 。
2、征税对象: 。
3、代征时限: 。
4、代征税款时,应向纳税人开付税务机关规定的完税凭证。
三、乙方应按要求开设税款专户,税款专户要求为对公帐户、专户专用、不准提现金、不计提利息。
1、按“存款双限”规定,将代征的税款存入专户安全管理,“存款双限”为限期 天,限额 元,凡达到其中一项均应即时存款。
2、按“结报双限”规定及时解缴已代征的税款。现行“结报双限”为期限 个月,限额 元,凡达到其中一项均应即时解款。办理票,款结报缴销手续时,应如实报告代征税款和票证使用情况。
四、乙方在代征过程中遇纳税人拒绝代征时,应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由甲方依法处理,乙方不得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五、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征税款所必须的税收票证,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履行代征义务。
六、乙方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票证管理规定、领取、使用、保管、报缴票证。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代征工作进行指导。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订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甲方负有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修改协议的责任。
七、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在乙方代征税款后 日内按代征税款总额付给 %的代征手续费。
八、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征税款的情况。
九、乙方应自接受 之日起,按本协议书的内容独立履行代征税款责任,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征税款。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税法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因乙方责任造成税款损失,乙方应全额补偿。
4、税收票证损失的,属有价证券的,由乙方照价赔偿,属现金管理票证的,如实赔偿。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主管单位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委托协议书 篇7甲方(受委托方):
乙方(委托方): _
甲、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守信”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委托“以租代售”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如实填写《房屋登记表》,并出示产权证及身份证,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二、乙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无争议,无纠纷,并已征得共有人(或产权人)同意,否则造成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三、最终成交价由买卖双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参考意见。乙方与甲方所介绍的买方达成买卖协议或收取买方定金时,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以租代售”合同规定的一个月租金的服务费,不低于 元。
四、乙方也可同时委托他人或自行联系出租或卖房,但不得与甲方介绍的买方以各种借口私下交易;否则,应承担双倍的服务费(乙方与买方一旦可以成交但因乙方原因不能成交,乙方须按规定给付服务费)。
五、甲方应通过媒体发布信息。物色,筛选,推荐适合买方。带客户到乙方现场看房。如实传递买卖双方的要求,积极周旋,直至买卖成交。
六、甲方还可以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起草房屋买卖协议、调解纠纷、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七、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今后另行签订
订协议或委托书,本协议终止,权利义务关系以后签协议为准。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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