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书10篇
股权转让协议书 (1)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深圳市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X年X月X日在深圳市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X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XX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XX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的股权以人民币XX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方签字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经主管审批机关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生效。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工商局、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于深圳市
股权转让协议书 (2)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__月__日在共同签署。
出让方:
住所:
受让方:
(以下称AAA) 住所: (以下称BBB) 住所:
X有限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其中持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一、 将所持有标的公司 %股权作价 万元转让给AAA, %股权作价 万元转让给BBB。
二、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股权转让协议书三、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条 (承诺和保证)
出让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为出让方合法拥有,出让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出让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各方应该遵守协议各项内容,如违约应当友好协商处理。
第四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羁束并适用其解释。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五条 (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 一 份,标的公司留存 一 份,一份用于办理有关手续。
二、本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签字页附后)
(本页为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签字页)
出让方签字:
受让方签字、盖章:
AAA执行合伙人签字(加盖公章)
BBB执行合伙人签字(加盖公章)
股权转让协议书 (3)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上海睿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寅公司”)于20xx年 1月7日在上海市设立,由甲方与杜冬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甲方占40%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睿寅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睿寅公司40%的股权,现甲方将其占睿寅公司40%的股权以人民币2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规定的股权转让款以 方式支付给甲方。
二、有关睿寅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书生效后一年内,乙方不参与睿寅公司的利润分配。
三、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2万元的 %的违约金。
四、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本协议书变更或解除后,乙方应于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日内协助工商登记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本协议签订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起诉。
七、生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睿寅公司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 (4)
转 让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受 让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在 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法拥有 百分之 的股权,该合营企业是 于 批准成立。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 股权,并且甲方转让 其股权已获得合营企业他方的同意和合营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 股权及合营企业董事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 股权,现甲、乙双方经 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 股权转 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 元将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 百分之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 百分之 的股权。
第二条 保 证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1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 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之内向 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 %。乙方应将其余的 %转让价款在 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乙方承认原合营企业的章程和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甲方在合营企业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其在合营企业中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 损(包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之公司的债权债务)。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负担合营企业的任何责任,也不享有合营企业的 任何收益,包括转让前、转让时乃至转让后的收益。
第四条 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0%。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 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 %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甲、乙双方须签署变更或解除 协议,方可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 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第七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经原审批机构 批准方予以生效。双方应于 天内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其他
1.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营企业执 份, 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2.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的授权代表在 (地点)签 署。
转让方:(签名/盖章)
代表人:(签名/盖章)
受让方:(签名/盖章)
代表人:(签名/盖章)
股权转让协议书 (5)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年 月 日成立,由甲方与 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 币 万元,投资总额 币 万元,实际已投资 币 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 %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 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 %的股权以 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 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 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合营公司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营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 (6)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鉴于:
深圳市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成立,由甲方、 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的股权,已出资人民币 万元。经股东会会议通过,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合同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转让标的的排他性和无瑕疵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或附带任何其他第三方义务,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深圳市 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由协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向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有关费用的承担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高交所)见证后生效。转让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见证手续并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公司、高交所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 (7)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
有限公司是由 和 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 万美元(或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万美元(或 万元人民币),其中: 占有股份--%, 占有股份 %。
根据甲方的要求,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将甲方在 有限公司所持有 %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2、受让方(乙方):
名称: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
(甲方)自愿将其在 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股权价值 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 (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以 (形式) 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缴付给甲方。
四、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 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 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 有限公司,改由乙方新派。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 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 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在 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优先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的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
合营他方:
股权转让协议书 (8)
甲方:
乙方:
本协议有以下各方于20xx年5月3日在上海武夷路418-1号803室共同签署 出让方:耿忠连(以下简称甲方)住址:江苏沭阳县沭城镇南汤圩村杨东组547 受让方: 赵翠荣(以下简称乙方)住址:江苏沭阳县胡集镇新北村元西组232号
上海莱可企业策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币 50 万元,其中,甲方占40 %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一、甲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40 %的股权作价2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二、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转让而转让。
三、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条、出让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合法拥有,出让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出让方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不受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第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约束并适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一、本协议书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标的公司执一份、以备办理相关手续时使用。
二、本协议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 (9)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深圳市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X年X月X日在深圳市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X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XX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XX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的股权以人民币XX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方签字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经主管审批机关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生效。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工商局、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于深圳市
股权转让协议书 (10)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鉴于:
深圳市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成立,由甲方、 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的股权,已出资人民币 万元。经股东会会议通过,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合同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 %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转让标的的排他性和无瑕疵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或附带任何其他第三方义务,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深圳市 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由协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向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有关费用的承担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高交所)见证后生效。转让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见证手续并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公司、高交所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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