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协议书

时间:22-10-15 网友
加盟协议书

加盟协议书模板汇编10篇

加盟协议书 篇1

甲方: (或总社委托人)

乙方: (男、女)

居民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应乙方书面申请,甲方经过实地市场考察,及对其人员素质考核后,同意乙方加盟 ,在 (地方)成立 。加盟享有字号使用权及 发行权。甲、乙双方应明确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必须负责乙方开业前的宣传策划及提供图书配送信息,供乙方参考。

二、甲方必须负责乙方的店容店貌设计,让乙方与各读保持统一的连锁模型。

三、甲方必须在乙方开业后的初始阶段,帮助乙方提供经营上的指导。

四、乙方应守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企业法律责任,不得泄漏在经营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应维护声誉,保护 知识产权。

五、乙方在经营上应遵守总社的管理制度,确保经营方式的一致性。应与各分社保持联系,友好合作,共图发展。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未经总社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字号或变更经营场所及更换 。否则由此对社会及甲方产生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赔偿 元。

七、在同一城市乙方不得阻止 米外另外的加盟者加盟,不得随意更改总社规定的服务价位,否则甲方有权制约乙方。

八、乙方必须在每月底向辖区负责人汇报经营情况。

九、此协议未尽事宜,以后续签补充协议。

此协议一式二份,总社(或总社委托人)、加盟店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印后生效。

甲方: 章(印)

乙方: 章(印)

年 月 日

加盟协议书 篇2

特许者(总部):(简称甲方)

受许者(连锁店):(简称乙方)

在签定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之前,乙方已经熟悉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的所有内容,并且确认无误,接受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中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承诺认真履行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中的所有事宜。

一、加盟方式:

乙方独家买断区域内的年经营管理权限。乙方现已成为甲方第号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商。

二、经营方式:

乙方独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特许连锁经营店的种类:

四、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有效期限为: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蛙林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加盟费用为:

加盟费:万元;保证金万元。

六、特许者(总部)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加盟店认可总部是蛙林山庄连锁经营模式合法所有者,认可总部拥有蛙林山庄品牌及以下知识产权:

1)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山庄连锁店商号、山庄商标、专利、外观设计、中国林蛙资源、产品信息、厂商信息等所有与山庄相关的专有资源和技术等。

2)总部拥有山庄店面设计及大堂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

3)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和中国林蛙菜系的知识产权。

2、总部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从总部所订购的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货物量进行适当地调配,总部保留限量供应乙方所需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权利。

3、总部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加盟店违约造成总部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总部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加盟店赔偿经济损失。

5、对于严重影响蛙林山庄特许经营连锁店形象,多次违反章程而不听劝阻的,以及连续两个月以上从别的渠道订购与总部相似的同类产品的特许加盟商,总部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取消加盟商的连锁经营资格。

义务:

1、负责蛙林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生产,负责蛙林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限量供应工作,负责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的研制和开发。

2、总部负责及时向连锁店供应所需的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

3、总部向连锁店提供统一的铺面设计方案,并在连锁店开业前统一安排连锁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装等用品,连锁店根据具体使用数量有偿支付购买费用。

4、总部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维护连锁店在当地的经营权,在授权区域内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5、总部负责蛙林山庄整体形象的维护工作。

6、总部负责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在中国林蛙信息网网站上制作特许连锁经营商形象宣传的网页,并免费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提供便于业务联系的电子邮件一个。

七、受许者(连锁店)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权依据加盟方案向总部订购许可其经营的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区域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

2、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3、有权自主招聘人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活动具有充分的自主权(不能做侵害甲方权益的事情)。

4、有权对总部的员工不负责任造成连锁店严重缺货,影响连锁店销售之行为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及时给予圆满答复。

5、有权到总部的中国林蛙信息网网站上了解、查询产品信息及对外发布信息。

6、有权参加总部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培训活动。

7、连锁店有权在特许经营协议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总部所拥有的以上知识产权。

8、连锁店有权经营总部不能提供的其他业务。

9、享有向总部进谏的自由权。

义务:

1、连锁店在经营期间内应遵守先支付货款给甲方,甲方则款到发货的定购原则,连锁店承担所购货品的运输费用。

2、连锁店需配置全国直拨电话和传真机、电脑等通讯工具,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3、连锁店需每月(每月20日)向总部提交业务报表,包括销售、库存数据,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总部。

4、连锁店按总部的统一形象要求装修店面,并负责装修费用,按设计要求购买甲方统一订制的餐具、标志、灯箱架等辅助材料。

5、连锁店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确保连锁店的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应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连锁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总部无关。

6、连锁店不能从其它渠道购进总部所能够提供的同类产品。

7、连锁店在收到总部提供的产品后,必须于收货当天进行数量验收,并负责验收产品质量,由于质量问题导致的供应原料不能使用,必须于验收

后的2天内及时通知总部,逾期视为无效。

8、积极参予总部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他活动。

9、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总部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总部。

八、连锁店的行为准则:

1、遵循"服务第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永续经营"的经营理念。

2、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有责任和义务严守"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商业机密。

4、连锁店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连锁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九、连锁成员经营期限到期后的退出机制

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遵守合约的原则,友好合作。连锁成员有权根据自身的意愿选择经营期限到期后的再次加盟或退出山庄特许连锁经营。连锁成员申请退出蛙林山庄特许连锁经营,乙方应归还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经营授权书,牌匾等知识产权,不可继续使用总部授权使用的所有形象标志,否则追究责任。乙方在连锁经营期限届满后,按要求返还给甲方所拥有的一切知识产权后,甲方将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加盟商(乙方)要依据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依法经营,如果违约,甲方有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具体事宜可见附件)。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如果违约,乙方有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具体事宜可见附件)。

十一、奖励制度

总部对各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加盟商的经营业绩每年评比一次,对优秀经营者给予奖励。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请见附件。

特许者(总部):(简称甲方)

签字盖章:

受许者(连锁店):(简称乙方)

签字盖章

加盟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经营甲方xx品牌产品有关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加盟经销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维护和遵守。

一、授权区域

1、甲方授予乙方在 省 市 区/县/镇享有唯一代理xx品牌产品的销售经营权,在该区域内销售xx品牌产品,名称为“xx环保家居

专卖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正常交接,乙方不得将专卖店和区域专卖经营权转予第三方。

3、乙方在授权的区域范围按甲方规定程序发展下级加盟店。

二、授权其限

1、授权期限与本协议有效期限一致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xx环保家居加盟经销协议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约,并就继续合作事宜作进一步协商及签定新的协议。

3、协议期满,双方或单方如需终止协议,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结清所有帐款,办理相关手续。

三、经营规定

1、甲方按照统一的标准向乙方供应xx品牌产品,并提供支持和服务。专卖店的装修与样板配置必须符合甲方统一要求,体现xx品牌形象。

2、乙方自行解决在当地的营业执照和税费等国家规定手续的办理。

3、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授权区域范围内建立xx品牌产品专卖店。乙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守法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债务和经营责任。

4、专卖店内必须专营甲方所授权销售的xx品牌产品,不允许其它厂家的同类产品出现在专卖店内。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区域专卖经销权。

5、乙方必须按照连锁加盟体系的规范和要求向xx产品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接受消费者和甲方的监督。

6、乙方负责在当地进行大力的xx品牌宣传推广,甲方提供某某网站作为对外宣传及加盟商交流的信息平面,乙方可以通过网站进行交流和获取信息甚至订单传输,但乙方不得在网站上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规和损害xx品牌形象的言论。

7、乙方必须争取在所建立的每个专卖店内配置传真机和电脑(并能上网)。

四、销售指标

1、乙方在合作期间的年度购货额指标(结算价)为 万元。甲方将不定期地对乙方经营效果进行评估,并对卖场提出整改意见。经年终结算,如乙方完成年购货额指标不足70%,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专卖经销权,解除本协议。

2、 乙方在合作期间完成年度进货额指标,甲方向乙方提供年度进货总额销售返利,在新的结算年度的前三个月以产品补偿的方式在进货款中进行抵扣。

年销售总额 10万~50万 50万~100万部分 100万以上部分

返点 1% 2% 3%

说明:对于已享受过相应优惠或特价政策的订单,计算业绩但不重复返利。

五、加盟费用

1、本协议签订的同时,乙方按照xx加盟经销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品牌保证金 仟元(¥ )。在协议期满后,办理好相关的手续,凭收款收据和乙方所执协议书原件全额无息退还,但是如果乙方在合作期间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扣除此品牌保证金。

2、乙方按照每个专卖店贰万元(¥XX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首期样板款项(包括橱柜二套,衣柜二套,书柜一套),样板发货前,双方进行核算,如款项不够,则在发货前补齐;如有余额,则作为预存货款,在开业后进货时直接抵扣。

六、生产运输

1、乙方须按甲方设计规范提供客户安装场所真实尺寸,甲方设计人员负责设计出图,乙方确认签字生效后,甲方给出交货日期。标准价目表上未注明的材料及配件或非常规加工价格,乙方须先与甲方商定结算价。

2、甲方负责承担产品质量和未按设计图纸生产所造成的损失(含返工和再次运输的费用),但不负责由此引发的其它连带责任。

3、乙方提供安装尺寸必须准确,否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运输、组装、安装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代为运输、安装、组装,其费用则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标准向乙方收取)。

5、产品由甲方负责按统一标准提供免费的纸类或木类包装。

6、外地订单货物将交由运输方配送,运费由乙方收货时支付。甲方免费送货到就近货运站并办理托运手续。

7、乙方在收到运输方配送到的订单货物时,必须当才场核对货物件数和检查货物有无因一年生造成的损坏。运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运输方索赔,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的索赔工作。

七、结算方式

1、乙方作为连锁专卖店成员享受xx品牌产品专卖供货价格,如遇材料价格波动,甲方保留适当调整价格政策的'权利,并按新发布的价格向乙方供货,但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由于定制家具的特殊性,乙方下订单生产的同时必须交付总额50%的定金,甲方收到定金或汇款单据才进行生产,余款必须在订单发货前如数交清。

3、乙方必须按规定及时向甲方交付货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生产或发货。如乙方严重拖欠货款,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专卖经销权,解除本协议。

八、售后服务

1、乙方有义务将顾客反映的意见及建议及时反馈回公司相关部门,以便改进。

2、乙方负责所授权区域的售后服务工作,以及顾客投诉问题的协调处理。

3、在正常免费保修范围内涉及需要更换的部件由甲方提供,但运费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一个月内(30天),乙方专卖店完成开业,否则本协议自动作废(特殊情况另行商议),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加盟经销商。

2、乙方由于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停业、歇业或需要更换店址等,必须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同意,且在一个月内必须确定新的市场地址,二个月内重新开业,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区域的专卖经营权并另设经销商。

3、甲、乙双方应保守相关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向其他同行公开甲方的相关资料。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则按《xx连锁经营管理方法》所规定事项执行或再协商补充作为本协议附加条款有效。

6、若发生违约行为和纠纷,首先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加盟协议书 篇4

甲方: 都来贸易(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共同开发市场,创造知名品牌,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共存共荣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加盟都来贸易以及销售牌的都来贸易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总 则:

1授权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乐又美数字画产品在 省 市/地区的授权销售商。

甲方授权期限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2 经营活动

乙方可以用“乐又美品牌授权销售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乙方在宣传其渠道地位时,前面不得冠以其他厂商的名称,如乙方违反以上宣传原则,甲方有权取消其分销商资格。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

3市场保证金(代理启用)

市场保证金是乙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严格履行本协议的一种象征性保证。金额为万元,签订本协议同时一次性交纳市场保证金。合同期满,如乙方严格履行本协议,甲方将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一次性足额(但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4首批进货:

为保证乐又美品牌的健康经营,确定首批进货金额须达到万 元(¥ 元整),在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10天内负责将首批订货发给乙方,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首批,则本合同自动作废。

5供货价格:甲方按《乐又美数字画产品价格表》(见附件)之零售价格的 折供货给乙方。

6结算方式: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7运 输:甲方可代办运输,但运输费用及相应的保险金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货物在运输途中产生意外事故,索赔事宜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

8订货及换货:对于甲方的新产品,乙方必须按规定订购,发货后10日内如乙方所订购的某个品种滞销,可向甲方申请换货,但乙方必须保证该产品具有二次销售价值(如包装完好、内容物不短缺等),但其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 销售任务及销售奖励:

1销售任务:

2销售奖励:

乙方在完成以上销售任务的情况下,由甲方给予相应的销售奖励,销售奖励分为季度返利和年度返利两种形式进行:

*季度返利:乙方连续三个月100%完成上述销售任务的,按实际回款的2%作为乙方的广告费用支持,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发票进行报销;

*年度返利(按以上年度销售任务):

年度销售任务完成率在80%-100%以上(即¥ 元),给予 %(¥ 元)的奖励;年度销售任务完成率在100%以上(即¥ 元),给予 %(¥ 元)的奖励; *兑现方式:销售奖励由甲方在一个月内以等值货品形式予以兑现;

*特殊优惠的产品可计入销售任务,但不计入销售奖励。

三 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是乐又美注册商标的权利人,自主拥有该商标的知识产权,甲方授权加盟商在协约期内使用乐又美数字画品牌的知识产权(含商标、管理模式);

2甲方负责乐又美数字画品牌的总体推广、不断的促销活动策划支持和销售、宣传物料的设计、供应,按订购量配送给乙方;

3如乙方连续3个月现金进货额没有达到本协议第二项之第1点之销售任务量的70%,甲方有权缩减乙方的经营市场区域范围,连续3个月现金进货额没有达到销售任务量的50%,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加盟经营权; 4甲方在浙江省义乌市为加盟商设立配售中心,提供及时、有效的供货保障并分享规模经营的利益;

5甲方拥有其所发布资料的最终解释权。

四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协议区域市场内拓展市场、开办自营店,有权使用甲方传授的市场开发、营销培训、用于区域内甲方品牌产品的销售服务经营活动;

2 乙方承诺在授权区域内积极推广甲方品牌和产品,积极开拓销售渠道和网点,如乙方经营业绩突出,甲方将适当进行奖励或返利。

3乙方不得进行跨区销售或低价窜货,如该区域甲方尚未有其他加盟商的,则必须事先知会甲方,并补签加盟合同;否则,一经证实且影响到其他乐又美品牌授权商利益时,甲方予以其销售量300%对乙方进行罚款。

4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名义进行除乐又美产品销售之外的商业活动,更不得利用甲方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其一切法律责任,甲方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6乙方不能掺杂经营假冒本公司产品,有义务向乐又美总部提供相关的信息,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本协议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与甲方签订在区域内的加盟优先权。

五 其他事项:

1 乙方每次付款必须采用电汇或汇票形式汇至甲方指定帐号,不得与甲方业务人员发生现金结算或借支货款,如特殊原因必须由甲方财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方可借支,否则,如因此引起的经济损失或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六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甲 方:都来贸易乙 方:电 话: 0579-85083012 传 真:0579-85083012 代 表: 岳大林

签约地点:浙江省义乌市

电 话: 传 真:

代 表:(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20 年 月 日

加盟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推广成人用品市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加盟上海深峰创贸易公司易乐商城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 县(市)网络商城代理。经营易乐商城系列产品。

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可优先续约。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成为甲方成人用品网上上商城代理后,甲方按批发价向乙方提供成人用品,乙方每次订货数量、品种由乙方决定。每次的订货金额不限,不赊欠货款。

二、加盟费用(服务管理费):人民币:二千五百八十元。

三、甲方提供的服务:

①向您提供一套价值一万元的独立电子商务网站;拥有属于自己的国际域名;拥有至少200m的高标准的商务型服务器空间;网站有畅销商品上千种,接手当天即可经营;

②代理商工作证;代理商《业务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向您提供至少一千多种产品最低批发价清单和各种产品彩色样本;

④网站无限制升级,全年24小时维护、随时更新商品;

⑤免费让您的网站加入:搜狐、新浪、百度、一搜、google、网易等国内大型搜索网站;?⑥全年进货总量达到或超过四万元即退还全部加盟金2580元

⑦每天为您网站上的成交订单包装产品、代您替客户发货、代收货款(详见下面的零进货方式)为您省去最少两个以上工人的全年工资!

⑧为您建设的网站具备在线支付功能,支持60多种银行卡在线支付。当客户在您的网站上提交订单后即可通过网上银行立即支付货款的一种方式。

四、网站的所有权:甲方为乙方网站建设成功后。其网站所有权归乙方。包括国际域名。乙方在缴纳二千五百八十元后,甲方保证在收款后三天内建设完成并开通乙方的网站,如不能完成必须电话通告乙方原因。

五、经营:在乙方加盟代理、甲方为乙方建设网站完成之后,会提供网站后台管理和留言本初始密码。乙方登陆后可自行修改密码。网站由乙方自己管理,自己经营。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方法,但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合法经营。

六、网站的功能:我们为代理商建设的网站其主要功能有:◇添加商品:添加管理最新产品的添加;◇修改删除:调动产品的价格,产品的说明文字,修改产品图片的地址以及删除 已经缺货的产品;◇栏目管理:增添新栏目,修改栏目名称,添加修改大类,添加修改子栏目等,比如增加‘电子类’‘礼品类’栏目等等;◇系统管理:商城后台系统密码修改;◇订单管理:查看每日客户提交的订单,是否发货等详细信息。

七、供货方式:代理商进货方法:①、囤货方式:一次性批购数千元的商品,当有客户在您的网站上订购时,您直接给客户发货。

②、零进货的方式:如果您不想囤货或者资金暂缺:您在网站建设初期,可在公司的财务上预存500-1000元现金(如果您不愿意预存,也可以在每次进货或者帮您发货前把款项汇给我们公司)。公司专门为您开设一个财务帐户。当您有客户订购,您可通知公司向您的客户直接发货或者我们把物品发给您,然后您再发给客户。公司在接到您的通知后八小时以内通过邮局或者快运公司向您的客户发货。并在发货人地址一栏注明您的地址,并注明“礼品”或者“电脑配件”字样。发货完成后,公司在您的帐户上扣除相应产品批发价和邮资费(邮资费以实际费用为准)。您的帐户公司会在网上提供一个后门地址(另外通知),保证您可以随时查看自己帐户余额和每笔款项的用途。如预存款用完,公司会提醒您续款。

③、货到付款:我们向加盟商提供“货到付款”业务。加盟商网站建设好之后,已经具备货到付款的功能。当部分客户不愿意先汇款,我们可以先把货物发给您的客户,客户收货后再付款,收款后我们会直接把款项返回给加盟商。

3、代理发货:

我们公司与中国邮政和国内知名快递公司合作,具有完善的物流陪送服务,提供代理发货服务,这样有效节省代理商成本。

八、乙方的盈利方法:乙方是依靠网站的宣传销售产品赚取高额差价盈利的。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产品的最低批发价。比如客户在乙方的网站上购买200元产品。而此笔货款的批发价是60元,发货费用:10元;那么乙方所得的利润就是200-60-10=130元。甲方在为乙方的客户发货后,在乙方的帐户上扣除60元货款和10元邮资。

九、退换货方法:如果乙方批购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造成的情况下,自购货之日起30天内,甲方必须负责调换或退货,退、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所订的货物运费由乙方自负,甲方协助办理托运或者邮寄手续。如果乙方所批购部分产品滞销,可以在自批购之日起五十天内调换其他产品,调换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付。

十、?加盟服务管理费的退还 全年进货总量达到或超过四万元即退还全部加盟金2580元。

十一、在执行本协议时,如有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注:合作对象公司和个人(必须年满18岁)。在签定合同三日内,我们公司会发给乙方批发价格目录同时开通乙方的网上商城。

甲方: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开户名:

乙方:

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加盟协议书 篇6

甲方: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xxxxx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雅舍家具致力于促进中国家具业的繁荣和发展,努力满足消费者随生活质素不断提高而日益增长的对家居环境改善和创新的需求,实现雅舍为顾客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乙方与甲方具有共同或类似的经营理念,并愿意以优势互补、合作双赢为原则,加盟成为雅舍全国销售体系的一员,提高合作双方的市场竞争能力。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如下:

一、合作前提:

乙方有意加入甲方策划和管理的市场体系,并承诺按照雅舍家具有限公司的要求操作;甲方经过评估及慎重考虑,同意乙方为加盟商。

二、授权范围:

授权的区域范围及经营品牌:

甲方授予乙方在 省 市(县) 区域内享有下列选定品牌及产品的区域经营权:

(二) 授权加盟品牌约定如下:

(1)ARTSYMEN牌( )

三、区域加盟合作的模式:

1、乙方负责投资和提供雅舍产品专卖场地,甲方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特许经营模式,供应商品及提供统一服务;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乙双方为依法注册登记、各自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双方的法律关系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共同投资、合伙、雇佣、承包等关系。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加盟人、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具有代行雅舍职能和以雅舍委托加盟人名义做出任何决定和行为的权利。

3、签订《雅舍家具区域加盟协议书》的同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合同终止后,甲乙根据加盟协议约定确认应归还的履约保证金余额后无息返还乙方。

四、加盟方/乙方的基本权力与责任:

1、乙方享有雅舍产品约定品牌和产品系列的加盟权。

2、乙方须遵循市场规划,不得出现跨区域的违规销售行为。

3、乙方必须在区域内以旗舰店或形象店的模式在主流家具商圈展示雅舍的产品,

4、方开设的雅舍专卖店单店面积标准(实际使用面积)如下:标准面积:20xx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总购货额指标(结算价)约定如下:雅舍ARTSYMEN品牌产品每年每月平均不得低于 元。

七、价格及结算方式:

1、乙方作为连锁专卖店成员享受雅舍家具统一出厂价。

2、结算方式一律为款到发货。

3、乙方保证按双方约定结算方式按期付款,否则甲方将不予保证供货;如发生乙方拖欠货款的情况,甲方有权保留按国家《合同法》的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并以欠款额为基数按每天 2 ‰收取乙方滞纳金;

5、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往来款项,或通过银行汇兑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如不按本条款规定操作汇款到非甲方指定账户的款项,甲方不予承认和受理,如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为完善应收账款的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甲方实行每月例行对帐制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当月双方的往来帐清单并传真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对账单一周之内,采用书面的方式向甲方确认或反馈;如乙方逾期不反馈,甲方视同乙方确认看待;对账单未能按本条款规定操作导致的往来账不准确、不清晰或其它经济纠纷、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品牌使用及维护:

(一)、雅舍标识的所有权和使用承诺

1、所有雅舍ARTSYMEN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雅舍ARTSMEN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若乙方违反本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在加盟店中或经甲方批准的户外广告、促销推广资料中使用各种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

3、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在其注册登记的商号、公司名称中利用雅舍标识或雅舍分牌标识的全部或部分标识。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雅舍标识及其产品分品牌标识。

(二)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的使用规范

1、加盟店只能按雅舍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以此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雅舍的统一形象。

2、加盟店在使用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时,禁止有以下行为。

A、降低或损害雅舍统一形象,损害甲方商誉或侵犯甲方知识产权。

B、向加盟店职员以外的第三者泄露、传授甲方的运作规范。

C、直接或间接模仿、盗用雅舍标识、产品分牌标识、运作规范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导第三者模仿盗用。

3、招牌、商标、标识的撤除

本协议一旦终止(包括合同期满和中途解约),乙方所有加盟店立即丧失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的使用权。乙方必须从建筑物和附属设备上撤除或消除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如不主动撤除或消除,甲方可自行撤除或消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产品交付、质量责任

1、甲方订货指引中的订货周期是通常状态下的大约交货期限,并非精确交付日的承诺。除非订单有特别约定,又除非是有意的不当行为或严重过失,甲方不应就产品的一般性迟延交货承担补偿责任。

2、乙方应负责其已出售产品的维修、换货或退货。如属甲方责任,乙方应提供证据,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3、对于乙方由于进行产品供应、运输、仓储或转售而发生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4、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凡因本协议规定之产品的缺陷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提起的针对乙方的产品责任诉讼和非诉讼,经生效仲裁、判决、调解乙方已赔付的,甲方应负责补偿。但乙方应在接到有关赔偿请求的通知后48小时内,将该赔偿请求书面通知甲方,并应按甲方有关诉讼抗辩或协商解决的指引进行活动。

十、加盟店的转让

1、加盟店事先未征得雅舍的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加盟店若私下转让第三者,甲方有权按失效合同处理。

2、如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雅舍认为其已不能再继续正常经营时,雅舍有权物色新的加盟商接替经营,乙方应以善意、利于加盟店存续经营为原则,积极处理债权、债务和营业的移交。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雅舍或其物色新的加盟商有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具体让渡价格和租金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保密条款及雇佣限制

1、加盟店不得向法律规定必须公开以外的任何第三者泄露雅舍按照本协议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运作规范、商业秘密及有损于雅舍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露。

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将不直接或间接地雇佣、以共同投资、合伙等形式使用任何属于甲方或甲方其它加盟店在职员工或解除雇佣关系不满一年的员工。

十二、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自动终止;

2、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但任何一方提出合同终止,须按提前一个月知会对方;

3、 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必要时还须追究违约方经济责任:

(1)乙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年度最低购货额不足70%,或连续六个月购货额未能达到年度指标月度平均值的70%;

(2)乙方多次订货在发货期内资金不到位严重影响销售的;

(3)未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人的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在专卖店内销售其他厂家、其他品牌之产品的,情节严重拒不改善者;

(4)乙方未遵循甲方的指导价格政策,发生严重扰乱市场行为,对雅舍品牌造成商誉或经济损失的;

(5)乙方店面形象差不达标,甲方书面要求乙方整改和提升,乙方没能在要求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调整改造到位的;

(6)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未能按照甲方向消费者承诺的售后服务标准履行职责和服务,令消费者的满意度和雅舍品牌的美誉度受损,导致一个经营年度内客户在公共媒介上投诉超过3次的;

(7)甲乙双方正式签署协议后,乙方在三个月内无法落实场地影响约定的开店速度的,甲方有权按失效合同处理。

4、 如甲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 乙方按甲方正常的订货周期订货,而甲方多次出现不能按期发货,严重影响乙方销售的;

(2)甲方多次发货不对板,或未经乙方同意而强行发货的;

(3)甲方多次出现严重的原厂产品质量问题,而甲方不能按服务承诺妥善解决的;

十三、备注条款:

十四、争议解决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及规定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法律适用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等各种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六、 本协议有效期为包 年,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内不得无故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可协商续签。

十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增订补充,双方认可后生效,并视同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顺德雅舍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盟协议书 篇7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经营xx饭店,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 加盟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 .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 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 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

第二条 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 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 加盟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第四条 餐饮加盟合同的特许范围

第五条 餐饮加盟的条件与要求

1、餐饮加盟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加盟店应注册为――――,并以其名履行本合同;

3、营业场所的要求

第六条 餐饮加盟的培训职责

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训及承担以下的义务

第七条 利益分配及送货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加盟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欢迎您来到 ,为了维护您的切身利益本会所的形象,本着“公平、公

益、自愿、自愿、合理”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公协商,达成协议以下协议:

一、乙方严格按照减肥方案,接受甲方的减肥计划,如果乙方达不到双方约定的减肥效果,甲方承诺无效退款。

二、甲方义务、责任:

1、免费向乙方提供全方位专业咨询、指导、测试等服务;

2、专业人员根据测试和判断结果,为乙方制定科学的减肥方案;

3、专业人员密切关注乙方的减肥效果,并做好服务记录;

4、提醒并督促乙方按照减肥方案进行减肥,并随时进行跟踪回访;

三、乙方:

1、乙方必须向专业人员提供真实、详细的病历,如有隐瞒病历者,后果自负, 不承担任何责任;您是否有以下病历:如严重性:心脏病、冠心病历、肾功能疾病、高血压、甲亢、癫痫病、刚流过产、或其他疾病。减过肥或末减过肥(用什么方式减的)。

2、减肥疗程30天为一个疗程,每天一个小时,您必须按时做减肥疗程;

3、减肥期间营养平衡、科学饮食、少吃高脂肪、高热量、高糖类的食物,严禁暴饮暴食,晚上6点之后不能进食;

4、减肥计划开始实施后,未经协商擅自不来超过10天者属自动解除减肥约定,概不退款;

5、减肥期间有事须中断疗程,经甲方同意,一般不得超过10天,超过5天者可继续完成您的减肥天数,如果乙方擅自间断减肥疗程,;甲方对乙方的减得指标承诺无效;

6、减肥期间协议只对本人有效,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她人;

7、希望我们双方共同严格遵守协议,密切配合,圆满完成您的减肥计划。

以上协议经双方认可签字生效!无效退款!

甲方:

电话:

地址:

日期:

乙方:

电话:

地址:

日期:

加盟协议书 篇9

甲方: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分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省 市/县 _ _ 开设天略装饰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天略装饰”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付一万三千元加盟费汇入甲方帐户。¥13000元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含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天略装饰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天略装饰加盟店。

第三条 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天略装饰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天略装饰”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时间:

加盟协议书 篇10

甲方:同荣外语培训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

少儿外语培训教学是很有发展潜力的教育模式,对学生的未来英语学习有显著地作用,甲乙双方本着优势共享、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普及和推广少儿外语校外培训教育,寻求双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就乙方加盟甲方,成为加盟甲方连锁分校、建立加盟连锁关系、在乙方所在地进行少儿外语培训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订如下加盟协议:

一、加盟的意义

1、同荣外语培训学校是我省一所专业化从事外语短期培训、认证培训、职业教育及信息咨询的专业化培训、咨询机构,为开发培训市场、迅速扩大在乙方所在地的同荣外语培训学校知名度,本着扶持新培训学校、本地培训学校竞争力,共同发展外语培训事业,实现共赢。

2、本协议所指加盟连锁分校的涵义为: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管理制度,自愿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议,授权乙方作为甲方的加盟成员,可使用甲方之培训学校”品牌,开展少儿外语培训事业。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享受甲方的专业技术服务、并接受甲方监督,但双方自付盈亏、独立核算。

4、本协议所指授权范围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地点建立加盟分校。乙方如需另设分校,须与甲方协商,获得新的授权。如因不可抗力影响致使乙方不能在现有校址继续办学,乙方可另行选址,并经甲方认可后享受协议的授权。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对品牌使用及其分支机构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商业秘密拥有专有权;

(2)对加盟者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标准和规范运行;

(3)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及时汇报加盟学校运营情况及当地相关信息,以便甲方做出正确的工作指导调整;

(4)有权按规定向乙方收取加盟费以及管理费用等;

(5)甲方有权在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其他乡镇发展其它加盟分校。在发展其它分校同时,如乙方具有投资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并经甲方认可,甲方愿意优先与乙方合作;

(6)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及管理规范运作,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甲方业务的正常运作,损害甲方的声誉或分校经营管理不善,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标准,甲方有权停止授权,终止合作;

(7)如果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及其它有关规定而被甲方终止授权,或乙方提出终止授权,或乙方自行解除加盟合作时,乙方所缴纳的加盟费不予退还;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作为会员机构的发起人和组织者,免费提供品牌支持,承担组织机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的指导责任,并负责乙方在学校宣传的建设维护和信息资源的编辑、加工及服务等工作,提供校报和宣传简章等宣传品。

(2)免费为乙方制作授权铜牌1个;

(3)可协助乙方完成连锁分校建设

(4)向乙方提供市场宣传建议、广告支持;

(5)作为乙方的师资后盾、师资培训基地,甲方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教材、教学配套服务。

(6)向乙方提供业务运作支持;

(7)提供统一的管理、运作方式;

(8)统一发放结业证书样式、统一教材、教案;

(9)为乙方提供相关的考试及认证等渠道;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加盟后,免费使用甲方品牌。

(2)参考学校的管理、规范等;

(3)免费享有各大媒体广告、网站宣传;

(4)获得甲方的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5)对分校拥有经营管理权;

(6)有权要求给予技术上的支持;

(7)在权要求给予师资上的帮助;

(8)对甲方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

4、 乙方的义务

(1)完成分校开业前所需手续;

(2)接受甲方的监督;

(3)确保分校教学场地、教师及其资金等条件的稳定与持续;

(4)保护甲方的品牌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

(5)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以及管理费等其它相关费用;

(6)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学校招生情况及其它市场信息以便甲方做出宣传的相关调整;

(7)在加盟甲方后,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再加盟其它相同或类似的组织;

(8)如开展相同、类似或再设立分校等业务,可经甲方批准;

四、交费标准及方式

(一)交费标准

1、 加盟费――乙方加盟甲方,应交纳加盟费五万元整。

2、 管理费――乙方每年应向甲方交付管理及维护费,首年减免管理费,每年的管理及维护费相比前一年增加5000元。

3、加盟费,管理费按年收取,费用自加盟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

4、拖欠加盟费30天视为乙方放弃加盟协议。

五、合作期限

1 甲、乙双方的合作自20xx年1月1日正式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合作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有关规定去乙方考察,如考察情况与乙方汇报的情况不相符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

3、如三年合作期满后,有一方不愿继续合作,可提前3个月告知对方。

六、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 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或需要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主体消亡;

(3)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并要求赔偿;

(5)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并经甲方同意;

(6)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

(1)乙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已经被第三方控制而丧失实际经营权时;

(2)乙方私自将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转让给第三方时;

(3)乙方不按规定交纳加盟费及管理费时;

七、 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3、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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