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供货合同标准范本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有限公司项目部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目的和背景条款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 工程所需的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交货地址:
2.2供货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3.1数量(m3);单价(元/m3);货款金额(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结算方式:
4.2约定的结算期限:
4.3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但签字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 约定办理。
4.4每月 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4.5付款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5.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 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 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8.4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 %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考虑到业方计价的滞后性,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六个月内的违约责任。
9.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 %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 %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0.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附以下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标准范本(二)甲方:(全称)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项目部购买材料,经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和价格
1、乙方供砌筑粘结剂,价格元/T(不含税),规格为50kg(±1kg)包装,用量根据工地实际需要。
2、乙方供岩砂晶,价格/包(不含税),规格为25kg(±1kg)包装,用量根据工地实际需要。
3、乙方供地面陶粒,价格/包(不含税)。
4、乙方供益胶泥,价格元/T(不含税),规格为25kg(±1kg)包装,用量根据工地实际需要。
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根据工地实际情况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现场交货,以甲方材料员或收料人的收料单为准。
第三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第四条: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完工后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标准范本(三)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标的、数量和价款
二、质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GB/T9846.3 88执行及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三、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规定执行,法律及规范没有规定的,按产品质量证明书的质量保证期限为准。
四、随货必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应提供产品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书面证明资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加盖公章。
五、标的物所有权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转移:送达乙方承建的 安臵房(三)标段工程(以下均简称“乙方工程”)现场验收合格时转移。
六、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实际合格数量验收。
七、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甲方送货至乙方工程施工现场,费用甲方负责。
八、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现场 日内检验完毕,标准按合同第二条 执行;乙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有权将产品送国家相关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有关检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检验不合格,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九、结算方式、时间及付款
9.1若所购货物按照本合同第一条 能够在签订本合同时确定详细数量和金额的,自货物按本合同约定交验给乙方后,每月 日甲乙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完后次月 日前支付当月货款的/%,余款在乙方工程完工/个月内付清。
9.2若所购货物甲乙双方约定按实际供货量结算的,选择下列第(9.2.1)项执行:
9.2.1每月 日甲方将实际供货量报送乙方核对,并出具要求付款的书面申请,乙方在双方对账确定具体结算金额后,于次月 日内按双方结算金额的 %安排资金支付,余款在乙方工程完工后/个月内付清;
9.2.2双方其他约定:/。
9.3甲乙双方的材料结算书须加盖乙方或乙方授权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公章才有效。
9.4如因乙方工程被业主拖欠工程款导致乙方不能按约支付甲方货款,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追索业主拖欠工程款的工作并且不得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在合同履行中,乙方发现甲方供应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和供货时间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以及乙方要求的,乙方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并可继续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标准范本(四)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 有限公司供货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供给乙方钢材一批,约 吨,钢材确保质量,产地不限。
单价按现行市场价:
一级钢单价元吨
二级钢单价元吨
三级钢单价元吨
按上列单价结算付清货款。
第二条 甲方供给乙方水泥一批,约 吨,水泥产地 。甲方确保此批水泥质量,并提供厂方化验报告,水泥单价现价按 元吨结算付清货款。
第三条 我公司所供物资(钢材,水泥)价格随行就市。
第四条 乙方在我公司所供钢材入场后,乙方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乙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检验后,钢材不合格,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乙方现场,双方共同取样检验,若再不合格,未加工的钢材,甲方负责退货,并负责工地来回运费)。
第五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乙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必须把提货计划 天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凡在我公司提的物资(钢材,水泥)短运费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在生产厂家正常的情况下,甲方保质,保量急时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付清甲方所供货货物的货。如逾期不付,甲方立刻停止再供货,且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合同所列货物总货款的 元天的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甲方货款为止。
第七条 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货,若经甲方发现乙方到其它地方提货一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乙方行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元)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九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 商贸有限公司供货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合同 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标准范本(五)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建材供销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供给甲方建材一批,质量规格如下: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第二条 甲方在建材入场后,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甲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甲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必须把提货计划天前通知给乙方,乙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
第四条 乙方保质、保量及时供货给甲方,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结算付清乙方所供建材款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违法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第六条 合同终止
甲方和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本合同或延迟执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或延迟执行的证明。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后生效。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标准范本(六)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有限公司项目部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 工程所需的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交货地址:
2.2供货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3.1数量(m3);单价(元/m3);货款金额(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结算方式:
4.2约定的结算期限:
4.3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但签字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 约定办理。
4.4每月 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4.5付款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5.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 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 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8.4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电话
甲方
乙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 %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考虑到业方计价的滞后性,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六个月内的违约责任。
9.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 %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 %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0.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附以下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标准范本(七)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工地或材料仓库。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2、按本合同第六条 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按本合同第六条 第(2)项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货的,甲方应在装车前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按本合同第六条 第(3)项交货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 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 %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 %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供货结束后,双方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后的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关于货款结算
供货结束后,乙方应将结算单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十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后 日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价无异议。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 %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没收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且预付款的总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的,则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预付款计入供货进度款。在双方没有违约,或虽有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定金款项在最终结算时计入货款。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
(1)甲方迟延付款达 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 %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供货迟延达 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 %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标准范本(八)合同编号:
立合同人: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 %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x%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x%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经办人: (盖章) 经办人: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户:
年 月 日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标准范本(九)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公司地址:
甲方施工地址: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
模板按样品收货,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参照所提供的模板使用说明资料使用,产品合格率为 %)若出现质量问题如大面积开胶起层包调包换,有一张换一张。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 省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一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公章)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标准范本(十)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 有限公司供货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供给乙方钢材一批,约 吨,钢材确保质量,产地不限。
单价按现行市场价:
一级钢单价元吨
二级钢单价元吨
三级钢单价元吨
按上列单价结算付清货款。
第二条 甲方供给乙方水泥一批,约 吨,水泥产地 。甲方确保此批水泥质量,并提供厂方化验报告,水泥单价现价按 元吨结算付清货款。
第三条 我公司所供物资(钢材,水泥)价格随行就市。
第四条 乙方在我公司所供钢材入场后,乙方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乙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检验后,钢材不合格,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乙方现场,双方共同取样检验,若再不合格,未加工的钢材,甲方负责退货,并负责工地来回运费)。
第五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乙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必须把提货计划 天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凡在我公司提的物资(钢材,水泥)短运费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在生产厂家正常的情况下,甲方保质,保量急时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付清甲方所供货货物的货。
如逾期不付,甲方立刻停止再供货,且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合同所列货物总货款的 元天的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甲方货款为止。
第七条 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货,若经甲方发现乙方到其它地方提货一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乙方行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元)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九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 商贸有限公司供货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合同 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标准范本(十一)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材料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天津天安智空间1 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价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多层板模板及方木质量:模板实际厚度不得低以确保工程正常连续使用,周转 次以上,同时保证在周转期内不起皮、不开胶,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供货方应无条件随时更换新的多层板,否则购货单位对不合格产品不予结帐付款,且供货单位必须承担由此给购货单位造成一切损失。
2、供货方所供应的材料必须附原生产厂家的材料合格证书、检查、试验报告及相关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办法
1、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经过购货方收料员同供货方代表验收并在收料单上签字认可。
2、根据购货方要求供货方供货到施工现场指定位置、堆放整齐、按工地通知时间要求决不误时送达工地确保工程正常使用。
3、计量方式:按现场实际验收张数为准并作为结帐依据。
4、如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购货方有权不予结帐。
5、交货时间为甲方通知(书面或电话)为准,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内送达工地,保证不耽误工程进度。
第五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结算依据:按实际张数乘以合同单价结予结算。
2、付款方式:正负零付 %,余款每个月结算。工程封顶 个月内结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供货方所供材料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规范范要求,不是购货方指定的产品规格型厂家的材料以及假冒产品均属违约或欺诈。
2、供货方必须按期按量交货到合同规定的地点,供货方在接到购货方需求电话后一天内供货到施工现场,若供货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重要条款,如无合理解释,购货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拒收货。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当事人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可选择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
1、供货方在进入施工现场运输、装卸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由于供货方不听从指挥等原因造成车辆、人身事故或现场设施损坏由供货方负责赔偿。
2、供货方在运输过程中应对标的物进行覆盖,防止抛洒起高超长或扬尘污染环境,因而造成损失或有关部门罚款全部由供货方负责。
第九条:延期交负
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延误交货。
3、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延期交货,乙方承担甲方造成的损失、违约金按合同价款 %计算。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终止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2、本合同在完成供货工作内容后结算完毕即自行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供货方一份,购货方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标准范本(十二)甲方:
乙方:
一、材料名称:
二、质量标准:
1、贴膜后玻璃安全防爆、耐酸碱。
2、贴膜后玻璃强度增加,不起泡不打摺。
3、玻璃破碎时被膜粘牢,不会飞溅伤人。
4、质保期年。
三、供货时间: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共计天。
四、供货数量费用及付款方式:
1、单价为元/米
2、总供货量米,费用: 元整。
3、合同签订当天甲方支付元为定金,余款元,待全部货到后付清提货。
五、甲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应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材料费用,不得拖欠,否则甲方应承担由于延期付款和拖欠材料费用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对乙方造成的损失。每延期付款一天,应赔付对方总材料款的千分之三.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作好膜的包装工作,保证材料质量。
2、乙方应按约定如期供货,不得延误。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如期供货,每延期一天,应扣罚总款的千分之三.
七、其它约定: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违约,否则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且在三日内一次付清。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标准范本(十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建材供销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供给甲方建材一批,质量规格如下: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第二条 甲方在建材入场后,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甲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甲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必须把提货计划天前通知给乙方,乙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
第四条 乙方保质、保量及时供货给甲方,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结算付清乙方所供建材款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违法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第六条 合同终止
甲方和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本合同或延迟执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或延迟执行的证明。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后生效。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其他用于执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材料供货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材料名称
1.1材料(产品或设备)名称:详见材料清单
1.2规格型号:详见材料清单
1.3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标准
1.4所购材料附送服务项目还包括第3和4项。
1.4.1.可就所购材料、设备的安装及其使用功能和方法向乙方咨询。
1.4.2.可派技术人员到场指导甲方施工。
1.4.3.乙方负责安装到位,并指导甲方或材料、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及一般维护。
1.4.4.乙方负责所购材料的售后服务及维修工作。(保修时间按所购材料或设备的保修单规定或依甲方与业主所签承包合同的相关规定)
5.其它:
第2条材料包装
2.1包装标准:一般
2.2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2.3包装物的处理方法:选择以下第1和3种处理方法。
1.甲方负责自行回收
2.包装物随产品归乙方所有
3.其它方法:现场所产生的其它与产品包装有关的垃圾及其相关的清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第3条材料数量
3.1采购数量:详见材料清单
3.2计量单位:详见材料清单
3.3合同数量确认方法:以甲方材料入库耗用单所确认数量为准
第4条收货规定
4.1交货单位:有限公司
4.2收货单位:有限公司
4.3收货地点:
4.4收货方法:以甲方相关人员确认为准
4.5运输方式:汽运
4.6运输费用的承担:由乙方承担
4.7收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确性
第5条收货时间
5.1本合同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间具体节点,见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5.2若属乙方原因而使合同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乙方材料总价款的万分之二在采购结算时扣除。
5.3如遇下列情况乙方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材料供应可作相应顺延。
5.3.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5.3.2甲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或材料供应量大幅增加。
5.3.3施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
5.3.4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三天内,将延误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需甲方签证认可,逾期不予确认。
5.4乙方若违反合同及其附件对材料供应时间及附加服务进度的规定,甲方有权对合同范围内的材料及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第6条合同价款
6.1本合同总价款为x元(大写元整)。作为支付材料预付款和逐批材料的每批货款的依据。
6.2以上合同价款中含税。
本工程竣工前,乙方收取的预付款和进度款总额,达已完成工程量的 %。
6.3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合同。材料采购总价包干,如因甲方要求更改造成材料采购的增减,则纳入最终结算,其它原因甲方一律不予增减采购量及价格。
第7条货款支付
7.1材料预付款:按合同的?%支付,发货前清。
7.2材料采购进度款:按每月甲方公司审核完毕后的乙方当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务的实际量支付 %的进度款。待甲方办理好审计后,累计资金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留?%作为材料质保金,一年后无息返还。
7.3乙方施工和生活用水、电及机械台班、测量,由双方按定额规定或按实结算。
7.4乙方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工程竣工结算书送交甲方,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使结算拖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5乙方的预决算人员应有该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结算的工程项目、时间、金额、转帐的银行账户、账号。没有授权委托书的,不得与甲方办理预决算。
7.6工程完工验收后,乙方报送的工程预决算书(一式三份)只能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甲方收到乙方预算书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7.7结算书必须由双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人员应有法人授权书)并盖单位公章。
7.8工程结算书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并盖双方修正章,否则为无效结算。
7.9付款依据:
7.9.1合同、普通发票。
7.9.2材料入库耗用单、材料耗用汇总表、资金分配单(各种单证要求项目经理、主管工长等相关人员签字俱全)。
7.9.3甲方收到业主当月进度款后,甲方按不高于甲方自身收款比例同比例支付乙方货款。最高不得高于总价款的 %。
7.支付方式:转帐支票,不支付现金,乙方支领进度款所用印鉴与签定本合同所使用的印鉴单位相符。
第8条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8.1本工程质量应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遵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由乙方确保其提供的材料及其相应的安装等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8.2本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若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甲方将在乙方的最终结算中扣罚 %的质量保证金。
8.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同时向甲方提供工程事故报告。因甲方代表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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