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和租赁合同 第1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活市场经济,现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订立如下权利、义务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房屋位于,非住宅(住宅)用房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乙方租房用途为。
二、房屋租赁期为年,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房屋租金每月元(大写:)。采取预付款方式,每个月缴纳租金一次,协议签订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元(大写:)。以后房租均按每个月到期前五天支付。逾期不缴,甲方每天按月租金千分之五计收违约金。若超过15天不缴纳,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四、本协议签订生效乙方向甲方交租房保证金元(大写:)。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须守法经营,并接受小区物业公司的有偿服务和管理,按有关规定及时缴纳各种物管等费用。如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自负。
六、双方在协议期间不得违约。若乙方提前解除租约,甲方以乙方所交保证金及未到期租金作违约金收取;若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由甲方赔偿乙方房屋装饰部分损失及退还未到期天数租金。
七、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自对外转租房屋,同时不得擅自改变租房用途及结构和室内设施,乙方若因经营需要进行房屋装饰,费用由乙方自理,协议到期终止时,乙方若要拆除装饰部分,自行无偿拆除,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并要恢复甲方房屋原状。
八、协议期满续租与否,双方另行商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到期双方义务履行完毕自行失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物业合同和租赁合同 第2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 街 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 元,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5%,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60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物业合同和租赁合同 第3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 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租金
本车位租金 元整/月,大写: 、支付方式为 、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
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关于转租
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合同和租赁合同 第4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拟租赁甲方位于新加坡花园城文华阁0148号房屋作物业办公用房,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房屋座落、建筑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座落于长江西路8101号“新加坡花园城”文华阁0148号房,建筑面积共294.95㎡。
第二条:租期、租金与押金:
(一)租期:自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
(二)租金:合计3000元。
(三)租房押金:为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租房押金10100元。如遇乙方违约等情况,其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押金中扣除。
第三条:押金交付期限及办法:
乙方必须将房租费3000元及押金10100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付款方式以现金支付(或转帐支付)。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修缮所出租的房屋及其由甲方提供的基础设施,以保障乙方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但属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行修理。
2、甲方如出售房屋,须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4、负责按约定,依时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
5、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且乙方无违约现象,甲方必须按时退回押金给乙方(不计息)。
(二)乙方责任:
1、合同期满,如不续租,必须按时交回房屋给甲方,不得拖延,否则甲方有权加收相应的租金。
2、承租期内,不得单方面转租他人,否则,按违约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押金。
3、承租期内,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即按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乙方的全部押金。
4、承租期内,乙方不得随意破坏、变更甲方的房屋结构及其公共设施、设备。否则,按违约论处。由此造成房屋、设施、设备的损毁,乙方必须负责修复或赔偿,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押金。
5、水电、排污、排烟问题。外水电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但水电的增容乙方必须自行解决。其增容费用和日常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排污系统由乙方排入市政管网;排烟必须达到环保要求并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安装排烟系统,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承租期间,政府及社会公共职能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不得制造各种污染,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有毒有害、危险品及各种违法乱纪活动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至少50%的押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的,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合同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给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20xx0元整。从违约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仍不能整改完毕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其它条款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依其约定)
第六条:免责条件:
1、租赁期内,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坏的,双方免责。
2、因政策、法律法规原因、市政建设或花园城的旧楼拆迁的,双方免责。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争议,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当地仲裁委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或双方责任履行完后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合同和租赁合同 第5篇
甲方:
乙方:
(注:乙方实为随后即将注册设立的以刘键为法定代表人的法人企业,自企业成立之日起,刘键权利义务即由企业享有和承担。)甲、乙双方就甲方享有物业所有权或支配权(相关权益证明附后)的美华大厦第十六层物业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理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标的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地址:
2、物业面积:
(一)、建筑面积:
(二)、实际可使用面积:
3、物业结构:
4、物业规划用途:
二、物业承租范围
物业承租:
三、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1、第十六层租金为每年人民币52万元,除第一年度外此后每一年度租金于该年度开始之日前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鉴于本协议期限内上述标的物业市场行情变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由乙方按每四年10万元补偿甲方;
3、在本协议生效之次日,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付清62万元(即标的物业第十六层第一年租金52万元及前款约定的第一个四年10万元补偿金);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给予乙方4个月的免费装修期(即第一年度为16个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9月9日止,第二年度自第一年度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满12个月;以下年度以此类推。);
4、乙方以汇款方式支付甲方租金,甲方指定收取租金的银行账户账号(即姓名: ,开户行: ,账号/账户: 。);
5、甲方应在收取乙方租金后3日内向乙方依法出具相应收条;
6、乙方承租使用标的物业期间依法应由乙方负责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按照该物业所在大厦统一规定由乙方及时、足额缴纳;
7、本租赁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使用税、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全部由乙方在合同租金外另行承担与缴纳;
8、在租赁期间,因标的物业租赁而产生的法律及本协未约定的其他费用,则由双方另行协商承担。
四、标的物业承租用途
1、第十六层: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依法用于餐饮、茶坊、休闲、办公等相应范围经营之用;
2、如乙方将上述物业用于别的用途,则除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外,应提前60日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除在碍物业所在大厦整体使用或影响物业相邻方合法权益外,甲方应予同意。
五、标的物业承租期限
1、上述美华大厦第十六层承租期限为八年,自20xx年9月9日—20xx年9月9日。自本协议约定的起算之日计算(因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承诺给予乙方四个月装修期限且该期限不予计算租金,故自本协议生效后第五个月开始之日正式计算本协议承租期限);
2、本协议期限届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应在本协议期限满60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物业租赁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上述物业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在本协议期限内,如乙方需转租标的物业的,应提前60日书面告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可转租标的物业。
六、标的物业修缮与使用
1、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因屋面渗水向甲方提出标的物业修缮书面请求后,如甲方同意的,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修缮完毕。特殊情况修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标的物业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在三日内修缮完毕,特殊情况修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如改变标的物业内部结构、装修等而对标的物业安全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施工;
4、经甲方确认应该由甲方维修,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乙方提供证据)而乙方自行组织维修的,则甲方应在维修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维修费用(经审计确认或双方认可)或相应冲抵乙方的租金费用。
七、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标的物业的相关情况,并保证自己对标的物业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同时该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查封等物业权益受到限制或禁止的法律障碍和情形;
2、甲方应保证标的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质量合格,设计合理,不存在任何可能对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和其他不利影响的安全隐患和环保瑕疵等情形;
3、甲方应协调物管等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保证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依法能够正常使用该物业,承租权不受限制或禁止;
4、甲方应协助乙方与物管等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乙方经营需要,对相关物业区域及设施设备等进行必要的改造和更新、美化、优化,由此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5、在本协议期限内,标的物业于本协议生效前存在或潜在的债权债务或住何法律责任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全权处理和承担。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止,此期间标的物业因乙方承租而新产生的债权债务或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权处理和承担;
6、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出卖、转让其标的物业,或将其抵偿债务,或设置抵押、担保等限制或影响标的物业权益的,应提前60日书面告之乙方,以便乙方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其他权利;
7、在本协议期限内,标的物业不管因任何原因而物权所有者发生变化,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理,依法均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及乙方的承租权益;
8、在租赁期间,标的物业危及乙方人员及其客户人身、财产、安全,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9、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甲方也应全面、正确履行;
八、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并接物业所在大厦统一规定及时一足额缴纳水、电、气等约定费用;
2、乙方所承租的物业屋面、墙面区分所有权益(使用权)由乙方享有,在协议期限内,乙方有权自用或出租、出借给他人依法使用;
3、乙方根据经营需要而制作招牌、彩灯等广告设施的,由乙方依法申报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给予乙方支持和配合;
6、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对标的物的日常使用;
5、乙方应依法经营,按照规定和约定,使用和经营所承租的物业,不得利用标的物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物业合同和租赁合同 第6篇
甲方:(出租方)某物业公司
乙方:(承租方)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作营业商铺,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
1、座落位置:
2、面积:m2
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计 元,租金每半年结算1次。
本着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由乙方在每半年第1个月的前15日内交付给甲方。
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计算,由乙方与租金一同交付给甲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营业用房使用。
五、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本合同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2、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六、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实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费。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3、如需转租第3人使用时或第3人互换房屋使用时,或以该房屋使用权与他人合作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4、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时的,乙方负责赔偿给予修复。
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为壹仟元,乙方期满后退回。
七、合同终止时的财产归属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给甲方,房屋由乙方添置的可动产归乙方,乙方可以搬走、乙方在承租期间装修投资,分2种情况确定归属:
1、合同期满或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装饰投资应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2、因甲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终止时,甲方根据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八、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1日,由甲方按年租金额的千分之1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合同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本合同1式叁份,甲方2份,乙方1份。
2、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签订时间:
物业合同和租赁合同 第7篇
甲方(出租方):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公司(或姓名:)
住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下列物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租赁物业状况:
租赁物业位于东莞市镇(物业区域名称)座(栋)层号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室内装饰和设备包括:等。该物业系东莞市三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由甲方代为行使出租权。乙方对该物业的自然状况和权属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租物业。
二、租赁用途:为之使用,乙方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三、租赁期限:年,自二00年月日起至二00年
月日止。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按以下第项执行:
1、租期内每月租金均为人民币元。
2、二00年月日至二00年月日,每月租金人民币元;
二00年月日至二00年月日,每月租金人民币元;
二00年月日至二00年月日,每月租金人民币元;
3、其它:
.
(二)租金支付方式:
1、支付时间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
A、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个月租金,其后每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乙应于当期届满之日提前日预付下期租金,以此类推。
B、其它:.
2、支付地点按以下第项执行;
A、乙方用现金支付的,应按本条第(二)款第1项规定时间至甲方指定地点:向收款部门:支付;
B、乙方采用转帐方式支付的,应按本条第(二)款第1项规定时间汇入:银行,帐号:.
五、物业交付:
乙方应于二00年月日前到甲方指定地点
签收物业交付确认书,并领取物业钥匙。确认书签署之日为正式交付之日。甲方未及时交付物业的,租期相应顺延;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押金和定金的,物业交付时间相应顺延。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物业交付手续的,不影响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计算。
六、工业滤布押金和定金:
乙方应在订约之日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计元。
押金在合同期满而乙方无违约事宜时无息退还;乙方违约的,押金作为违约金由甲方没收。
乙方应在订约之日交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定金,计元。
定金抵作第一次租金。
七、费用和税收:
物业租赁期间,乙方应承担如下费、税:
1、物业管理费:每月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水费、电费;3、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4、其它因乙方经营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税、费。
上述各项费税,有规定的收费部门、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的,乙方应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调整收费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其中第1项和第2项费用由物业管理处收取或代收代缴,交费时间按物业管理处规定,未规定的按第四条第(二)款第1项执行。
凡未及时缴纳费、税而产生的滞纳金等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经济损失。
八、物业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保证在签订合同时,对物业有出租的权利。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交付物业供乙方使用。
3、对物业进行定期检查,协助乙方排除第三方对物业的妨害行为。
4、甲方转让或抵押要回收物业的,乙方同意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日内无条件搬出物业,交还甲方。此时本合同视为自然终止。甲方应以日租金作为提前终止本合同而给乙方的全部补偿并退还全部押金。
九、物业租赁期间,乙方有如下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约定的用途正常使用物业;
2、在甲方未及时交付物业时,有权拒绝交租;
3、乙方若在租期内积极履约,租期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4、有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权利。
(二)乙方的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物业进行改建、装修或添附的,应负违约责任。经甲方同意的,乙方应遵守物业小区装修管理制度和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租约期满或提前解除,改建、装修或添附的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需要的,有权责令乙方限期自负费用拆除、恢复原状。
2、物业或附属设施有损坏的,概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滤布损坏
系不可抗力造成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乙方迟延履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拒不维修的,负违约责任。
3、乙方有履行物业管理的相关义务;不得违背约定的用途以不合理不安全的方式使用物业;不得利用物业从事违法乱纪之行为,否则后果自负。如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责任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物业给第三人或与第三人互换物业,否则应负违约责任;甲方同意的,乙方仍需按本协议履行相应义务,并对第三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租约期满或提前解除的,乙方应即时搬出,将物业完好整洁地交还甲方,否则甲方不予退还押金。乙方如需续租的,应提前两个月与甲方协商,另订协议。
6、乙方保证按约定准时如数支付租金和相关税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金额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税费的,按相关规定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天未交租金或逾期天未交第七条约定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燃气费及其它税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押金,并求偿损失。
2、乙方提前中止本合同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并向甲方承担因本合同履行的可得利益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责任和义务,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押金、赔偿损失;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没收押金,要求其赔偿损失。相关条款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物业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二、合同份数及生效时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它事项:
.
甲、乙双方对上述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自愿按受本合同约束,故而在下列相应栏目签字/捺印/盖章: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二00年月日签约地点:xx
物业合同和租赁合同 第8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注:乙方实为随后即将注册设立的以刘键为法定代表人的法人企业,自企业成立之日起,刘键权利义务即由企业享有和承担。) 甲、乙双方就甲方享有物业所有权或支配权(相关权益证明附后)的美华大厦第十六层物业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理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标的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地址:
2、物业面积:
㈠、建筑面积:
㈡、实际可使用面积:
3、物业结构:
4、物业规划用途:
二、物业承租范围
物业承租:
三、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1、第十六层租金为每年人民币52万元,除第一年度外此后每一年度租金于该年度开始之日前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鉴于本协议期限内上述标的物业市场行情变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由乙方按每四年10万元补偿甲方;
3、在本协议生效之次日,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付清62万元(即标的物业第十六层第一年租金52万元及前款约定的第一个四年10万元补偿金);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给予乙方4个月的免费装修期(即第一年度为16个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9日止,第二年度自第一年度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满12个月;以下年度以此类推。);
4、乙方以汇款方式支付甲方租金,甲方指定收取租金的银行账户账号(即姓名: ,开户行: ,账号/账户: 。);
5、甲方应在收取乙方租金后3日内向乙方依法出具相应收条;
6、乙方承租使用标的物业期间依法应由乙方负责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按照该物业所在大厦统一规定由乙方及时、足额缴纳;
7、本租赁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使用税、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全部由乙方在合同租金外另行承担与缴纳;
8、在租赁期间,因标的物业租赁而产生的法律及本协未约定的其他费用,则由双方另行协商承担。
四、标的物业承租用途
1、第十六层: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依法用于餐饮、茶坊、休闲、办公等相应范围经营之用;
2、如乙方将上述物业用于别的用途,则除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外,应提前60日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除在碍物业所在大厦整体使用或影响物业相邻方合法权益外,甲方应予同意。
五、标的物业承租期限
1、上述美华大厦第十六层承租期限为八年,自20xx年9月9日—20xx年9月9日。自本协议约定的起算之日计算(因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承诺给予乙方四个月装修期限且该期限不予计算租金,故自本协议生效后第五个月开始之日正式计算本协议承租期限);
2、本协议期限届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应在本协议期限满60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物业租赁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上述物业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在本协议期限内,如乙方需转租标的物业的,应提前60日书面告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可转租标的物业。
六、标的物业修缮与使用
1、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因屋面渗水向甲方提出标的物业修缮书面请求后,如甲方同意的,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修缮完毕。特殊情况修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标的物业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在三日内修缮完毕,特殊情况修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如改变标的物业内部结构、装修等而对标的物业安全可
能造成负面影响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施工;
4、经甲方确认应该由甲方维修,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乙方提供证据)而乙方自行组织维修的,则甲方应在维修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维修费用(经审计确认或双方认可)或相应冲抵乙方的租金费用。
七、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标的物业的相关情况,并保证自己对标的物业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同时该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查封等物业权益受到限制或禁止的法律障碍和情形;
2、甲方应保证标的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质量合格,设计合理,不存在任何可能对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和其他不利影响的安全隐患和环保瑕疵等情形;
3、甲方应协调物管等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保证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依法能够正常使用该物业,承租权不受限制或禁止;
4、甲方应协助乙方与物管等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乙方经营需要,对相关物业区域及设施设备等进行必要的改造和更新、美化、优化,由此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5、在本协议期限内,标的物业于本协议生效前存在或潜在的债权债务或住何法律责任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全权处理和承担。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止,此期间标的物业因乙方承租而新产生的债权债务或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权处理和承担;
6、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出卖、转让其标的物业,或将其抵偿债务,或设置抵押、担保等限制或影响标的物业权益的,应提前60日书面告之乙方,以便乙方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其他权利;
7、在本协议期限内,标的物业不管因任何原因而物权所有者发生变化,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理,依法均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及乙方的承租权益;
8、在租赁期间,标的物业危及乙方人员及其客户人身、财产、安全,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9、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甲方也应全面、正确履行;
八、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并接物业所在大厦统一规定及时一足额缴纳水、电、气等约定费用;
2、乙方所承租的物业屋面、墙面区分所有权益(使用权)由乙方享有,在协议期限内,乙方有权自用或出租、出借给他人依法使用;
3、乙方根据经营需要而制作招牌、彩灯等广告设施的,由乙方依法申报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给予乙方支持和配合;
6、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对标的物的日常使用;
5、乙方应依法经营,按照规定和约定,使用和经营所承租的物业,不得利用标的物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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