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劳动合同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聘用职位及期限
职位: 教师
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教师职责:
1、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并认真执行,定期向园长做工作汇报。
2、服从园长及教研组长的安排,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主动,与各班教师团结合作,确实做好本园教育、保育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3、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做到爱心、耐心、关心、热心、细心。随时维护幼儿在园所内之健康与安全及辅导幼儿之身心发展与个别差异。
4、严格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及游戏时间。
5、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6、经常与家长联系,落实与家长双向沟通,了解幼儿与家长的需求,指导家长科学育儿。使“优质教育、愉快教学、健康成长”等得到充分体现。
7、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8、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9、园内举办的各型活动之准备与执行等各项工作。
10、其他上级支付之任务。
工作报酬
1、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 工资报酬。并于每月 日支付给乙方上月工资。
2、乙方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要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劳动纪律、奖励与处罚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必须按国家教委有关规定,实施教育教学工作。
3、甲方有权按国家政策制定管理本园的规章制度,并对违反行为进行处罚。
4、乙方应遵守本园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甲方对工作中确有成绩或违反纪律者,将按程序予以奖励与处罚
6、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及计划生育假。聘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聘用期间乙方触犯法律经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将自行终止。
2、聘用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受聘其他与本园工作时间有冲突的工作,如违犯者视作违约行为,合同解除。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厂劳动合同书(二)
编号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性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月)。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
第四条乙方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个小时,具体日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 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技术工作岗位的,乙方应持证上岗。
第八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漠视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的小时工资标准为元,(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甲方每周星期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版00%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三条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应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延续手续。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一条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工厂劳动合同书(三)
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职务:
乙方:
性别: 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本合同 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 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 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 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5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第四十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 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厂劳动合同书(四)
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种)工作。
三、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工作地点为:公司内和由于岗位的要求到公司外指定的场所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要作时间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执行:
1、订单任务制和小组个人计件制
2、执行国家标准工时制度
3、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工作时间;在乙方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并且按国家的相应规定进行调休或者按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费。
第六条甲方应当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五、劳动报酬
第七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数额为 元;试用期工资为 元;
( )执行按件计酬的工资标准按照甲方合理的标准发放。
六、社会保险
第八条社会保险根据乙方意愿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作为本合同条款:
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2、因客观原因,乙方拒绝甲方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同意甲方将甲方应缴纳部分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
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八、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等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执行及本劳动合同《附页共二页员工特别守则》执行。
十、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关于专项技术培训及违约金的规定:
第十五条关于竞业禁止及违约规定: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可就上述未规定条款约定如下: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或其它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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