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作合同1
贷款人:
借款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全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 ,借款种类为 ,借款用途为 。
其次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商定不全都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及保证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归还贷款本息。每月归还贷款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共付为 月,首次还款日为 年 月 日,此后每月还款日为当月的 日。
(2)等额本金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归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贷款本金逐期递减并逐期结清。每月归还本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利息逐月递减,共付 月,首次还款日为 年 月 日,此后每月还款日为当月的 日。
借款人在贷款人开立还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
借款人应当于本合同规定的每期还款日前,将当期应归还的贷款本息及其他款项足额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并不行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于当期还款日直接从该账户划收应收款项。还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时,借款人应准时供应其他账户作为新的还款账户或到贷款人规定的营业柜台办理还款手续。
第五条提前还款:借款人如欲提前还款,应提前30日将不行撤销的还款申请书及还款规划提交贷款人。经贷款人审核确认同意借款人申请的,借款人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日前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第六条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顿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一、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殊商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不按商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不承受或不协作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状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四、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五、借款人参加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财产患病哄抢等大事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惩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托付经营、托管、租赁、合资、兼并、合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削减注册资本等的;
十二、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宅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十三、发生偷(逃)税、破产、解散、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撤消(撤销)营业执照的;
十四、发生其他严峻影响归还债务力量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七条借款担保:借款人所供应的担保应在本合同贷款人权利毁灭前保持应有的担保力量。如物的担保力量降低或失去担保作用或保证人发生上述第六条四至十四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停顿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第八条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本行开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九条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且借款人应为贷款人债权供应适格的担保,本合同自担保合同成立并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借款人依约应为贷款人债权供应适格的担
保却未供应适格的担保,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商定按时足额地偿付当期贷款本息即为逾期,从逾期之日起按所商定的利率加收 %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不按合同商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商定利率加收 %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第十一条其他商定事项:
第十二条信息使用: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治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根底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贷款人住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一、本合同对应的担保合同为: ,系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二、借款借据等凭证及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若发生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担当。
四、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精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展了充分磋商;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五、本合同一式 份,贷款人执二份,借款人、 执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代理人)
货款人
贷款人: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或代理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借款合作合同2
借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社员: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①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②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经甲方、乙方、担保人充分协商全都,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给以乙方互助资金 元,资金使用费率为月 %,借款用途为 ,还款日期为 年 月 日前归还全部本费。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全都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应按合同订立的还款期限归还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资金使用费。乙方如不按期归还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资金使用费,情愿按资金使用费的 %向甲方支付罚费,并担当甲方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含律师代理费)。
三、担保人自愿对本合同中的乙方的债务担当连带保证责任,并监视乙方互助资金的使用。如乙方没有按本合同商定履行或没有全部归还其债务,甲方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担当保证责任,担保人应马上履行清偿义务,清偿本合同的乙方应按期归还给甲方的全部互助金本金、资金使用费、应支付给甲方的罚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垫付的一切费用(含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
四、乙方承诺:
(1)向甲方供应真实的财务状况信息资料。
(2)承受甲方对其使用互助资金状况的监视。
(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所借资金并按期清偿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资金使用费。
(4)在归还所借甲方资金前,乙方住宅、通讯地址、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时,应事先通知甲方。
(5)乙方财务状况恶化、涉及重大诉讼及其他可能影响还款的状况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乙方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所借资金或实行其他措施。
五、甲方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所借出的互助金本费时,担保人应当担当保证责任。当发生乙方不履行承诺、有足够证据说明乙方没有归还债务力量、担保人向其他人供应超出其自身负担力量的担保状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提前担当保证责任,清偿本合同乙方应付甲方的债务。
六、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借出单位: (签章)
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借款社员: (签章)
配偶: (签章)
年 月 日
担保人①: (签章)担责 %
担保人②: (签章)担责 %
年 月 日
借款合作合同3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本合同各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平自愿、诚恳信用的根底上,经共同协商,甲方借款给乙方,丙方自愿为乙方供应担保,丙方自愿为乙方供应连带责任,三方对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给乙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止。实际日期以借据为准。
其次条、借款利息
按甲方借款数额的 计算,甲方在合同签订日扣除借款利息,乙方在借款期限到期后最终一日返还全部本金。到期若遇节假日、休息日,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第三条、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乙方可依据甲方要求,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账户—,开户人 开户行 账号 ,或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第四条、借款用途
乙方只能将甲方的借款,用于合法经营周转,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五条、丙方保证责任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供应连带责任保证。依据各方要求,如本合同需要办理公证,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六条、丙方清偿后权利取得
若乙方借款到期未予清偿的,丙方担当还款义务后,丙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法性、真实性进展核实、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以下状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并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供应虚假证明材料的;
(2)乙方拒绝甲方、丙方对投资款使用状况进展监视检查的;
(3)乙方未根据本合同商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卷入或马上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影响还债力量的;
(5)乙方或丙方发生股权、法人、公司、名称变更或地址迁移在3个工作日未书面通知甲方的;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依据甲方的要求供应相应的文件及材料,如:乙方的信资、资产状况证明等,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2、根据商定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3、依照合同商定按时按期足额返还借款及利息;
4、甲方向乙方借款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 万元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展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展调查;
2、根据商定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3、依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和权力质押,供应房产、权利凭证、抵押、质押登记证书等全部法律文件,并将其交与甲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根据合同商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愈期局部,按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金加利息总和的20%计算),还应按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费用,造成上门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 元违约金和差旅费;
2、因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实行清偿措施的,所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计算合同损失,该费用全部由乙方担当;
3、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的在甲方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未按足额还款,最终导致甲方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4、从投资到期之日起5日内,乙方未按商定还款,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状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公布乙方详细违约行为和信息;
5、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保证金缺乏的,丙方保存追索的权利;
6、乙方可以提前归还借款本金,按合同用款期限支付利息。
第十一条、纠纷
如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承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试三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借款合作合同4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保证方):
因乙方缺乏流淌资金,故向甲方借款,现经甲、乙双方在友好、公平、协商全都的根底上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借款金额及用途: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小写:¥ 元),乙方承诺用途正值、合法。
二、借款期限及利息:
期限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日利率 %。
三、还款方式: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双方商定:
1、为保证本协议顺当执行,乙方自愿于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万元(小写:¥ 元)作为定金。
2、甲乙丙三方均自愿托付并承受丙方监视、治理。
3、甲乙双方均保证个人信息真实性及资金来源合法性。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商定履行出资义务,双倍返还定金,假如乙方没有履行商定义务,保证金归甲方全部,并由甲方担当该笔业务全部费用。丙方将不再担当担保责任。
2、假如乙方逾期违约,将担当日 %的违约金。
六、保证:
应乙方恳求,丙方担当连带责任保证。
七、诉讼:
若一方违约,对方均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违约方均自愿承受有管辖权法院的强制执行。
八、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担保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作合同5
甲方:
乙方:
经 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
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
建立工程付款。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方法:
借款时间:一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月息贰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力量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个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学校一号办公楼《房屋全部权证》(运港字第 号)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留印: 20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20 年 月 日
介绍及见证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借款合作合同6
借款单位 (简称甲方)
立合同单位:
贷款银行 (简称乙方)
甲方为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方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保证用于 。借款期限为 ,即 。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规划供给资金: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规划归还贷款本金: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年 月 日 万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 %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局部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 %。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规划供应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临时停顿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实行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归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供应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工程的经营治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状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连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局部。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
十三、补充条款:
贷款单位(印鉴) 贷款银行(印鉴)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印鉴)
法人代表(签字)
借款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贷款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借款合作合同7
贷款人(抵押权人):
借款人:
抵押人:
保证人:
本合同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抵押治理法》及《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的规定,本着公平、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遵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局部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借贷行为。
其次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注:如大写、小写不全都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个月。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日和还款日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收据上所记载的内容为准。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取证后,在三日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注:提前还款由本合同)
第五条另行规定为百分之,即 %。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个月为一期,共分为 期,每期 元(大写)。详细付息:第一期利息于 年 月 日之前付清,其次期利息于年月日之前付清,依此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若逾期还款或付息,每天按未还款额和应付利息的1。5%计算罚息。
第五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款额,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
第六条借款人承诺:
1、此笔借款用于购置蓬莱祥和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拥有全部权的位于蓬莱市蓬泉路2号的房产(证号: )土地(证号: 用( )第030号),绝不挪作他用,否则担当一切法律责任;
2、保证根据本合同的商定正值归还贷款本息,若到期不能归还上述借款,自愿转让公司全部股权,以此抵顶借款;
3、当其消失危及借款安全的状况时,应最迟在大事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归还贷款本息;
4、照实供应有关证件、证明或其他材料,在贷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力量、借款用途、贷款使用状况时予以积极协作。
第七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八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值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贷款人缘由要求提前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告之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方法由双方另行商定。如消失以下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或保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局部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值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3、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缺乏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供应贷款人可予承受的其他担保;
4、借款人逾期15天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逾期30天未归还贷款本息;
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6、借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7、借款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8、依据本合同抵押条款的商定,贷款人需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9、借款人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本息的行为。
其次局部抵押条款
第九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值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全部权的位于市区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合法房产(证号: 号)土地(证号: )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条抵押价值采纳第种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
2、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确认市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十一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供应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取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担当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第十三条抵押物保险:抵押人应对抵押物进展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
第十四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应将抵押物的他项权证和房地产权证正本等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存于贷款人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当保管抵押物并负责修理、保养,以及抵押物内外的固定装修及设施保证完好无损,随时承受贷款人的监视。
第十五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任何缘由使抵押物价值削减,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向贷款人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保证。
第十六条权利期限:抵押期间为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的期间。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售、出租、转租、重复抵押、抵偿债务等或以其他不适当的方式处分抵押物设定其他负担,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由借款人担当责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租或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需予以合作。由双方或评估部门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缺乏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向贷款人补充供应价值相当的抵押物作为担保,因恢复抵押物价值或供应新担保所需费用,由借款人担当。
第十八条抵押物的处置
消失以下状况之一时,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合同商定的`还款期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贷款人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以下挨次安排: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人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人贷款本金、违约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缺乏以归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贷款人有权另行追索;归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贷款人应退还给借款人。
第十九条抵押注销:在借款人清偿所欠贷款人的全部债务并履行了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贷款人应帮助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权利证书或证明退还给借款人。贷款人在借款人归还全部款项三日内帮助抵押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局部保证条款
保证人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担当连带保证责任,承诺遵守如下条款:
其次十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供应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按本合同商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本合同规定担当担保责任。
其次十一条保证人保证催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如借款人未依本合同按时足额还款,对借款人拖欠贷款人的款项,保证人承诺在收到贷款人口头或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如数归还,无须贷款人提出任何证明。
其次十二条保证人发生主体资格、股权构造、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变化,影响保证人担保力量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增加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义务。
其次十三条若保证人不按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从其账户中直接扣除有关款项,并向保证人行使追索权利。
其次十四条本合同“借贷条款”如因某种缘由导致其局部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根据本条款商定担当责任。
第四局部其他条款
其次十五条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订并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全部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旧有效。合同任何一方,如个人联系方式、住宅等资料变更应准时书面告知其他各方,否则属违约。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其次十六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需连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其次十七条违约责任:
1、贷款人不能根据本合同的商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或其他违约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2、借款人不能根据本合同的商定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其他违约的,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3、借款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状况而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缺乏弥补贷款人损失的借款人还应就缺乏局部应于赔偿。
其次十八条费用负担:
1、因订立和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担当;
2、借款人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贷款人可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3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担当;贷款人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讨,并从贷款人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垫款利息;
3、贷款人因向借款人追索依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款项、费用而发生的诉讼费用、保管费用、执行费用、代理费用等一切费用(含律师代理费),均由借款人担当。
其次十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贷款人/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借款人、抵押人、贷款人、保证人四方当事人的有权签字人签字(并手印或盖章),以及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发证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其余报送有关部门存档。
贷款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借款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抵押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保证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年 月 日
借款合作合同8
合同编号:
出借人:
借款人:
借款人因 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供应借款资金人民币 (大写 )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其次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全都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纳以下 方式归还:
5.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 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归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 (大写金额 ).还款日为每月 日。
第六条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全都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胜利,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挨次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根据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终清偿本金的挨次进展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条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力量人,具备全部必要的权利力量和行为力量,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担当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条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供应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精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力量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状况、经营状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安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宅、个人财产等信息和状况进展检查、监视,借款人应赐予协作并按时照实供应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商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商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五条对借款人存在躲避出借人监视、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峻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见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商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担当本合同项下全部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根据本合同商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借款人在消失和可能消失影响其还款力量的行为或大事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准时供应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其次十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其次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供应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详细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其次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协议商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顿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马上归还全部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其次十三条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根据逾期清偿本息的 %/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其次十四条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担当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全部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其次十五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宅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连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其次十六条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其次十七条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根据本合同其次十六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展送达:
27.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7.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7.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27.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27.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其次十八条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准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其次十九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全都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本钱合同的一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局部外,本合同其余局部依旧有效,变更局部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旧有效。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借款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市 区
【借款合作合同范本(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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