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作协议书(精选15篇)

时间:22-10-08 网友

投资合作协议书(精选15篇)

投资合作协议书1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已经实际投资入股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目标公司持股%的工商注册登记股东,目标公司经营的位于市路的酒吧已经开业运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目标公司股份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由乙方向甲方出资认购股份,乙方按照受让股份的份额,享有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分红的权利。

  二、本次股份受让,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乙方以其出资额受让甲方 %股份。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受让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后,乙方按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益和承担债务。

  四、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持有的股份不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由甲方代为持有。

  五、目标公司可分配收益每个月分配一次。同时分配前根据项目经营业绩情况预留流动资金人民币¥ 万元,具体预留方案根据项目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六、乙方持股期间,享有按其持股比例分配盈利的`权利,除上述分红权外,乙方自愿放弃其他的股东权利。

  七、如乙方对外转让其股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为了推动中国金融事业,促进合作双方的企业发展,更好地为广大金融界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甲方以协议规定的方式,充分保证双方的权益。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主体:

  经营范围:

  第二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支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 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职责

  1、为乙方提供金融界人才职业相关的信息内容,并积极开发金融界用户所需的人才职业信息。

  2、甲方应充分发挥优势,本着专业专心的服务风格和严谨认真的服务态度,全力作好客户资产的避险,增值工作。

  3、甲方应动用力所能及的资源,协助乙方作好客户开发,服务方面的工作。

  4、甲方应适时地组织各种营销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营销技能。

  5、甲方应及时地兑现对乙方的各种承诺。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队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团队的形象和声誉,不得作出有损团队利益的事情。

  2、积极认真地学习甲方组织的各种营销培训,充分利用甲方的优势,高效地运用各种营销手段,努力扩大市场份额。

  3、专心热情地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配合甲方做好客服工作。

  4、乙方对客户不得有任何风险承诺,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甲方不为乙方的`个人行为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

  第六条 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七条 声明

  1、甲乙双方之间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甲乙双方信息资源互享,各自保证其内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时效性。

  3、甲乙双方在或频道的推广和宣传过程中同行共勉、紧密合作。

  4、甲乙双方就各自的经营和提供的服务内容承担责任,享有收益和版权。

  5、本协议期限满,双方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第八条 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第九条 协议的终止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1、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2、 本协议期限届满。

  第十条 违约损害赔偿

  1、因一方违约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的,违约一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违约损害赔偿金金额以守约方实际损失金额,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无法计算实际损失的,违约金为 万元人民币。

  守约方实际损失大于 万元人民币的,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为违约金。

  2、双方都具有过错的,依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比例对全部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双方通过书而后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中止。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协议及其相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投资合作协议书3

  甲方:__公司 营业执照号: 乙方:身份证号:

  以上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__公司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在公司注册资金为叁拾万元的前提下,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小写)元(大写)占出资总额的 %,拥有股权比例为:%;

  ●乙方出资(小写)元(大写)占出资总额的 %,拥有股权比例为:%;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股权比例共负盈亏;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该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每年最少将税后纯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公司,作为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任意盈余公积,其余利润全部分红,每年年终公司财务报表出具后进行结算。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所有共同投资人为公司事务执行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4)全权负责公司经营决策和日常事务,乙方不得干涉;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甲方有义务每季度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均由全体共同投资人负责;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期间,如因甲方犯有重大过失致公司损失严重时,其他投资人有权干涉或参与公司日常事务。

  6、共同投资期间,需更换事务执行人时,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第四条投资的变更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4、共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共同投资人投入资金,扩大公司注册资金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投资人;

  5、因经营需要,公司扩大规模需扩大投资时,共同投资人中有人资金没有及时到位而影响公司扩展,其他共同投资人可优先享购其资金缺口部分的股权。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2、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

  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从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在下一年度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合作终止后,甲方应依据公司净资产返还乙方应得资产。返还比例为乙方所占股权比例。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3、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顺利实施,如出现问题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商管理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投资合作协议书4

  甲方: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鉴于甲方拥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乙方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 游戏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投资内容

  甲乙双方在贴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为乙方带来良好的资本,协助乙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出资方式

  1、投资人甲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投资人乙 以 方式出资,占 ;

  2、双方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集资完毕以保证合作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与经营;

  3、双方共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作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三、违约职责

  1、因一方违约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的,违约一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违约损害赔偿金金额以守约方实际损失金额,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无法计算实际损失的,违约金为 元人民币;守约方实际损失大于该金额的,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为违约金。

  3、双方都具有过错的,依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比例对全部损失承担责任。

  四、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五、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 年。

  七、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投资合作协议书5

  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丁方:

  住所:

  身份证号: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进行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项目情况简要描述:(项目名称 投资地点 等)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 丙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丁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的指定账户: 。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该项目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财产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四条 事务执行和财务管理

  1. 事务执行人和财务管理人

  (1)共同投资人一致同意委托 方为该项目的事务执行人,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项目的日常事务。

  (2)共同投资人一致同意委托 方为该项目的财务管理人,管理共同出资的财产及投资所产生的孳息收益。

  (只是笼统的规定一下,如果有具体约定,可以加上)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方(事务执行人)和方(财务管理人)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方作为事务执行人,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重大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约定而给其他共同投资人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或 方管理财务情况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或暂停财务管理工作。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该项目的出资;

  (2)以上述出资对外出质;

  (3)以共同投资的项目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4)处分该共同投资项目的不动产;

  (5)更换事务执行人和财务管理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事务执行人、财务管理人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财产;

  2.共同投资人在该项目运营后年内,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3.如果该项目最终无法成功运营,对为该项目的发起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各出资人应按时缴纳出资,不按期出资的,按照元/天向其他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不按期出资给该项目发起或经营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其他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任何一方出资延期2个月、明确表示不再出资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出资的,除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其他守约方支付预计出资额 %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投资合作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为法人注册成立的 X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投资主体资产,销售渠道,商标,知识产权等共计人民币1500万元。 乙方投资人民币三十万元参股(暗股)于__x名下,折合__x在该企业股权的20%,双方合作投资于 X项目。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乙方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乙方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乙方投资人以暗股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 乙方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甲方有义务向投资人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 乙方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 乙方投资人向甲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方股份中的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

  出资额时,须经甲方同意;

  2. 乙方投资人出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3.乙方投资人五年内不得从投资中抽回出资额;除非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投资标的投资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投资合作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X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所属的境外母公司注资(以下所提到的境外母公司均指要在境外上市的该公司)。

  二、乙方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资(即股权投资):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注资方式: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资,注资额为 元,所占该境外母公司股权为 %。

  2、注资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额注资或者分批注资,如若分批注资则须符合下列规定:每月注入即 %,注资期限共 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次月号起算。乙方须在该规定的期限内注入所有资金。

  3、手续变更:甲方可以采取增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资金,且甲方须在乙方注入所有资金 元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4、股权的排他性和无瑕疵:甲方保证对其拟增发或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费用承担:在本次股权投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甲方承担。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6、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投资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给予以补偿。如甲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投资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给予以补偿。

  7、退出机制:如若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最终没有在境外成功上市,乙方须向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注资额转让所占该境外母公司的股权。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三、甲方的其他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咨询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一切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的其他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信息咨询服务工作。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本次咨询服务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七、甲乙双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协议书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协议书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8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投资开采 矿山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经营主体:

  第二条 合作项目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采 矿,合同要求,双方拟定由甲方初步投资 万(其中, 投资 万, 投资 万。),负责此次矿开采的资金支持。乙方在本合作协议中,负责提供开采 __矿的技术、协调与当地的人情关系、办理开采 矿的一切合法手续(资金由甲方支出)、保证能够开采出 矿和有利润。

  3、在本合作过程中,甲方所占股份为 %,乙方所占股份 %,利润分成按照各自所占的股份分配。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 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三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投资人双方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从产生利润当月起,投资人双方按股份比例按月分红。

  2、亏损分担:共同体出现亏损或债务,投资人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投资人双方按出资比例对共同体亏损或债务,承担本项目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在该合作项目中,甲方有义务负责该项目的资金支持,并有权对该项目的账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2、在该合作项目中,乙方有义务负责技术的支持,有权进行利润分配。

  3、若乙方没有实现对甲方的承诺(按照乙方的承诺:乙方向甲方保证该矿能够出矿石、当地人不到矿上寻衅滋事、办到一切合法手续、并能够保证甲方有利润可赚。),若是甲方以各种理由推脱且危及到了甲方的资金安全等问题,甲方有有权利撤回所投全部资金,并可以依法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在投资过程中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保证甲方的资金有合理和正当的用途,倘若乙方涉嫌贪污甲方所投资金的嫌疑、或者对甲方的资金有诈骗的行为,甲方不仅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可以向法检机关指控甲方的诈骗行为,诉求刑法解决。

  第五条 制度管理

  1、本项目合作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管理方案、业务规章以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2、每 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矿山项目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3、合作人不得从事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矿山项目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 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矿山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5、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6、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 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双方未按出资比例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

  2、投资人双方私自挪用本项目资金用于非本项目开支。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共同体造成损失。

  4、投资人双方单方面中止合同。

  5、执行共同体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6、投资人双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的,投资人双方因违反上述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投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合同一式 份,合作人各执 份, 份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全体甲乙双方共同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9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注册成立且至今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注册证号:,法定代表人为:;并共同投资享有位于项目地块(宗地编号为:)的使用权(以下简称:目标地块)。

  基于以上事实及理由,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 名称、主要经营地

  名称:

  注册号:

  经营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范围包括: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项目正常运营,双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以年为周期自动延续。

  第四条 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1、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出资比例为。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出资比例为。

  2、各合伙人的出资存入合伙人共同设立的专用账户,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日常经营开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则要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合伙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合伙存续期间,如遇增加经营项目、新增设施需追加投资时,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合伙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4、合伙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如遇政府征用或者拆迁,补偿款所得款项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5、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合伙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可退伙,退伙需提前3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经济损失超过元的;

  (3)挪用、侵占合伙财产的;

  (4)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同、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的;

  (5)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其他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定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3、退伙清算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项目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项目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新的合伙人。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则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同、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合伙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名义继续经营原合伙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被依法撤销。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合伙人担任,也可以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进行,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伙人可自行清算。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最后再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算后如有剩余,双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出资比例分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出资份额或中途撤资的,按其出资额的10%向其他合伙人支付违约金。因撤资给合伙造成的损失大于前款约定违约金的,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合伙财产对外提供担保的,其行为无效,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对外担保的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失,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经营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1、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资合作协议书10

  甲方: ,现居住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现居住 ,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饭店,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占 %的份额、占 %的份额。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由 负责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第三条 合作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股份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的股份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作终止:

  (一)合作期满;

  (二)合作双方协商同意;

  (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 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作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股份比例和投资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2.各方股份比例:甲方占股份总额的 %;乙方占股份总额的 %。

  3.甲方承诺为公司成立提供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备,并以公司名义出资兴建直营酒店一家,作为品牌直营店。

  4.乙方承诺为公司运营建立运营体系;组建人员机构;设立品牌加盟;开展市场拓展;以及其它一切公司运营所需技术支持。乙方之前开展的有关酒店业务归公司名下所有。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公司股份比例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股份比例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股份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股份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自愿委托甲方出任公司法人代表,行使法人权利和义务。

  2.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3.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5.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共同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7.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投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股份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资金;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股份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乙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乙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投资合作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谋发展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银川市民生街投资皇室假日美容院,项目周期为五年。

  其中:甲方投资占双方投资总额的50%,贰拾万元;乙方占双方投资总额的50%,贰拾万元。

  第二条 投资方式和时间

  乙方应在本投资投资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投资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上。

  第三条 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按其投资额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分享投资项目的利润的50%,分担投资项目50%,的亏损。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4.1甲方负责投资项目相关证照的办理;

  4.2甲方负责投资项目的'具体事务执行和管理;

  4.3甲方有权按照本投资合同协议书约定分配利润。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5.1乙方应保证按照本投资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及方式将投资甲乙方拟总投资肆拾万元人民币,在

  款足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5.2乙方不得擅自干涉甲方对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但有权对财务信息进行查询和质问;

  5.3乙方有权按照本投资合同协议书约定参与投资项目的利润分配。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甲方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启动,乙方有权终止投资合同协议书,视同甲方违约。

  6.2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能按时足额将投资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每迟延一天汇款,应按照乙方投资款总额的3‰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6.3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致使投资合同协议书不能继续履行时,应在15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经双方协调一致,可终止本投资合同协议书,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投资合同协议书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投资合同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13

  服务单位: (“甲方”)客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AX/E—mail:

   住址:

  电话: 电话(手机):

  鉴于乙方与甲方合作 投资的服务,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拥有提供该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 投资合作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定义。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2、“合同”指本协议当事人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签订的《投资合作服务协议书》;

  3、“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为完成协议所涉之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4、“ ”指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地挂牌交易的中国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二、服务种类:甲方独立操做。

  1、乙方出资鷛万元人民币委托甲方在 (资金小于 万)就 投资提供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2、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 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三、利润分配、交付时间及方式。

  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甲方确保乙方的年收益30%(记:投资 元。如出现亏损全部又甲方承担)。期满后 日内以银行转帐形式向乙方退还本金加30%的收益,其余的收益全部属于甲方所有。

  四、责任及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专业机构公认的标准和惯例履行服务和义务。

  (2)甲方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3)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挪用资金。

  (4)甲方应对服务工作量、完整性负责。

  (5)没有乙方的'授权,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基于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

  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润。

  (2)对于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3)乙方保证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乙方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五、保密约定。

  1、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执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及之服务的过程中知悉的乙方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它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2、乙方保证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 投资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六、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仅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种类向乙方提供投资研究分析和操作。

  七、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2)本协议期限届满。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个交易日内,将资金足额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帐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资金。

  3、甲方若发现乙方私自将甲方所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意见和操作之内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个月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一式 份,公证方,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署: 签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1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手机: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投资经营创意美术服务等项目,具体协议如下:

  一、投入资金及股份份额:

  甲乙双方就地址为 商铺进行合作,前期商定总投资为 大写 (小写 ),具体出资与股份比例如下(若本中心遇其它状况,如扩大经营规模等,需追加投资,投入比例与持股比例不变):

  1、甲方出资金额: 大写 (小写 ),甲方占有股份 %,甲方以占有的股份比例分享投资的利润,分担投资的亏损。

  2、乙方出资金额: 大写 (小写 ),乙方占有股份 %,乙方以占有的股份比例分享投资的利润,分担投资的亏损。

  二、经营管理: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本协议中心的财务管理、协助处理中心的相关事务。

  2、甲乙双方对店面装修装配、教具耗材购买、经营管理、师资培训、销售培训、课程创新、新老客户维护、市场开发、成本核算等等培训中心相关事宜均负有责任;

  3、双方所有投资与经营收入款项,应用于本协议中心的创建与经营,做到账目清晰,不得挪为它用;

  4、遇重大难题和关系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执行;

  三、分红方式:

  双方协议按每叁个月核算中心财务报表,评议中心的'运作状况,并按持股比例分红;若有变动,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四、合作期限:

  如本协议中心正常运营,双方均无意退股,本协议则发挥其正常具有的法律效应。

  五、股份转让与撤资:

  1、投资人向合作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本协议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不得私自转让,否则视为无效转让;

  2、共同合作人依法转让其股份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公司正常经营下甲乙双方不得随意退股,如签订协议之日起半年内执意退股,退股以投资金额的 50 %退出,半年之后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作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原因之一可终止:

  ①合作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②合作中心违反法律被撤销;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①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转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然后按比例分配。

  ② 如有亏损,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人按股份比例承担。

  七、补充和附件:

  如需要搬迁本协议中心的位置,或者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之后均以附件形式进行补充,补充附件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投资共同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投资合作协议书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邮编:)

  电话:传真: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于9月18日-19日在北京举办的“风险投资扶持中国企业新加坡上市双赢模式推介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合作内容:

  甲方发起并主办“风险投资扶持中国企业新加坡上市双赢模式推介会”乙方作为本次推介会的代理合作单位与甲方合作,推介会举办地点为北京、举办时间为9月18日—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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