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合同(合集7篇)

时间:23-10-17 网友

出国劳务合同(合集7篇)

(经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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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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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劳务合同(合集7篇)

  合同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一旦签署合同 ,就等于有了合法的依据,处于一种相互信任或不信任的状态。以下是本店铺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出国劳务合同,欢迎阅读并下载。

  出国劳务合同 第1篇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中介方:

  执照注册号:(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介绍出国劳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

  1.1 甲方负责介绍具有对外劳务经营资格或具有境外就业中介资格的单位与乙方签订出国劳务或境外就业合同。

  1.2 甲方介绍的单位必须具有对外劳务经营资格或具有境外就业中介资格,具体事项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1.3 甲方介绍的单位已经与甲方签订劳务中介,且甲方已核查对方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1.4 甲方介绍的出国劳务事项,已经甲方查证对方相关资料,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

  1.5 甲方依照乙方的特长介绍相关劳务,乙方的特长为: 。

  1.6 乙方意向出国劳务的国家为:

  1.7 出国劳务事项由乙方承担的总费用在 内(含被介绍方收取的费用)。

  1.8 乙方出国劳务的年收入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

  1.9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在 天内与有权单位签订出国,并在 天内办结各类出国劳务或境外手续,出国劳务或境外就业的具体时间在 年 月 日前。

  第二条 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必须具备向有对外经营权的企业提供劳务中介的主体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交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 甲方有义务向被介绍方索要与其主体资格、签约项目、信用状况等相关的证、照、证书、文件及资料,并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核查,对不能确定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不得向乙方介绍。

  2.3 甲方向乙方介绍的单位,必须符合乙方的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出示被介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国劳务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向乙方提交被介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国劳务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

  2.4 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介绍本单位和被介绍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主体资格、项目实情、履约能力及上年度信用状况等。

  2.5 甲方有权查证乙方主体资格,对不符合出国劳务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出国劳务中介合同。

  2.6 甲方履行本合同后,有权全额收取本合同约定的佣金。

  2.7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保密。

  2.8 甲方不得收取本合同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沟通

  3.1 乙方有义务如实向甲方告之与出国劳务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履历、身体状况、履约能力、个人信用状况等。

  3.2 乙方必须符合出国劳务的相关条件,并配合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查证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要求签订本合同。

  3.3 乙方有权从甲方处获得甲方及被介绍方的相关信息,包括主体资格、项目实情、履约能力及上年度信用状况等,并有权索要相关证明材料。

  3.4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3.5 乙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向甲方缴纳佣金。

  3.6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的信息保密,不得将已得知的信息告之他人或用于谋取利益。

  3.7 乙方有权拒绝缴纳本合同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四条 佣金数额及结算

  4.1 本合同的佣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

  4.2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付给甲方佣金 元人民币。

  4.3 甲方介绍乙方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付清全部佣金。

  4.4 非乙方因素致使乙方不能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的,甲方退还已收取的佣金。

  第五条 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除

  5.1 除法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应当诚实、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如涉及合同事项的变化,应当在5日内通知对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5.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履行或解除本合同。除法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提出不履行或解除合同的一方,除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提出时,应当退还已收取的佣金,乙方提出时,应当全额缴纳佣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依照本合同佣金全额的5%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 甲方提供信息不实、不尽职守或误导乙方签订本合同,致使乙方不能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被介绍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退还已收取的佣金,承担佣金全额5%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由此所产生的实际损失费用。

  6.3 甲方的行为被行政机关认定属于行政违法的,双倍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承担乙方由此所产生的实际损失费用。

  6.4 不属于甲、乙双方主观因素,致使乙方不能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的,甲方收取相关劳务费用100元人民币,不承担其它项违约责任。

  6.5 因乙方因素不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的,乙方应全额支付合同约定的佣金,并承担佣金全额5%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处理

  7.1 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7.2 甲方如败诉或被行政机关确认行政违法后,不履行判决(裁决)或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时,负责保管信用保证金的部门可以依据生效的判决(裁决)、处罚决定书或有管辖权的部门认定的文书从已缴纳的信用保证金中先行给付。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 附则

  9.1 与本合同相关的许可证、营业执照、项目文件等证明材料一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9.2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送交属地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9.3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出国劳务合同 第2篇

  派遣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乙方接受甲方转移派遣(以下简称派遣),到 岗位工作。

  派遣期限为24个月,从**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二条 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本合同期限为 二 年,从生效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为 三 个月,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决定。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比照学校事业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单位当月划拨的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月最后一天)、通过邮局以工资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给乙方,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试用期的工资为正常工资的80%。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方负责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四险一金”费用由用工单位支付)。

  乙方工伤、患职业病等待遇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确定工伤残疾等级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伤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相关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吉劳险(91)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家属。

  乙方因患职业病或工伤导致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所发生的赔偿、补偿、工资及其它费用均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承担。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由用工单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用工单位不能依法履行义务时,由甲方向用工单位交涉,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单位对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按照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或帮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返还,不得保留。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同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一、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经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在甲方依《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进行裁员时。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由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甲方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劳动权益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由2至7款情形所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

  三、本合同下列情况自动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者宣布失踪;

  4、甲方被依法宣布破产;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对以上4、5款情形,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如果欲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情况下续签合同,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不同意续签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甲方: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管理乙方的人事档案,为乙方建立业绩档案;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就业手续;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晋升档案工资手续;

  4、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应届统招毕业生)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定职手续;

  5、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应届统招毕业生)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6、按照政策规定,为乙方出具与档案材料相关的证明。

  7、合同期限届满后,根据社会需求为乙方进行就业推荐,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手续。

  乙方: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有权查询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3、不断提高政治文化和专业水平,按时完成甲方及用工单位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4、根据需要接受甲方或用工单位的专项培训,具体培训协议另行签订。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发生的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任何一方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没有约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时,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事项进行告知,乙方签视为确认。

  甲方(章): 乙方:

  授权代表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

  出国劳务合同 第3篇

  出国劳务合同一甲方: 国 公司

  法定地址:

  乙方:中国 公司

  法定地址:

  第一条工作意愿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 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签证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地间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 国国境的签证和在 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工资

  1.乙方人员在 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 国之日起到离开 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 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 公司 帐户,并按 国 银行的规定负担共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 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 国 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 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 银行 帐户。

  第四条旅费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 到 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 返回 ,由甲方通过 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和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信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 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 (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信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工作时间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休假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 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 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甲方权利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有权享受回 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它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紧急情况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意外补贴

  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 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 的旅费和替换来 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 国通告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在 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 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 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乙方义务

  1.乙方人员在 服务期间,应遵守 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员应尊重 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

  1.服务期为 年,从乙方人员到达 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 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期满后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 年后,月工资增长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条裁员

  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在本合同签字期内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 的人员,不享受从 到 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 至 的旅费。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预付工资

  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乙方人员抵达 后, 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责任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担保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症其它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不得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

  出国劳务合同 第4篇

  甲方:

  乙方:

  乙方籍贯: 省 市 镇 村

  身份证号:

  甲方根据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员工,乙方对甲方充分了解后,愿到甲方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如下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必须是年满二十二周岁以上公民,且本人自愿、身体健康、亲属同意者。有效期自出国之日起至回国之日止,回到国内合同自行终止。

  二、劳动报酬及发放办法

  1、乙方的工资按实际出勤计算,月工资。甲方提前支付定金。

  2、乙方在一次签证周期内从居住地到工作地往返一次的差旅费及乙方在国外工地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乙方自身有心脏病者,出现后果自负;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按量,按质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考核;

  2、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五、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甲方,由于受市场因素的影响,非甲方预见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的限制;

  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定实时生效,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承担一万元的违约金,若因乙方的不正当理由解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据实承担甲方的损失并且双倍返还定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国劳务合同 第5篇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_____

  甲方就聘请乙方前往____工作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经家属同意后自愿应聘,要求乙方持有合法身份证件,自愿在公司培训_____ 操作机械技能工种,。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年龄合适能适应非洲生活并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政审合格。

  第二条:工作期限及时间:甲方聘用乙方在外工作期限为五年,或以甲方的工程实际施工情况为准,甲方可根据工程情况延长乙方的工作期限,乙方的待遇不变。

  第三条:工作岗位:______

  第四条:工资、费用支付方式

  一、薪金: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基本月薪为伍仟元人民币(大写),计算时间以受聘方到达工作目的地之日起至离开工作地之日止(除春节节假日外)。工资按月支付,从工资计算时间开始后第三个月开始支付,其中前两个月的工资作为押金,待工程结束乙方返回国内时支付。由公司培训的人员可以每两年回国探亲一趟,头两年须押工资五万元整,做满三、四两年后付还所押的五万元工资,第五年工资按每月伍仟元正常发放。第六年开始乙方若愿意继续在公司工作,工资按当时的薪资标准商议。

  第五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一、负责办理乙方有关出国签证、出入境、居住、工作许可等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二、负责支付乙方从国内出发地机场至工作期满从工作地返回国内机场各一趟的旅费,工作期限内乙方因私返回的,其旅费自理。

  三、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伙食和住宿。

  四、根据工程需要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及工作调遣和岗位调整。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遣送其回国,且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乙方前期支付的各种费用和因乙方因下列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a)经工作实践证明,工作能力与受聘岗位标准严重不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b)涉及政治或经济问题的;

  c)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方单位规章制度的;

  d)故意或重大过失给雇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使甲方单位信誉受损,或者私自泄露商业秘密(包括工程项目信息)

  e)在所在国有违法行为的;

  f)故意隐瞒病情(传染病、慢性疾病、以及不能胜任适应派出国地区工作疾病),隐瞒从事国外工作极为不利的应报告事项;

  g)在工作地不服从甲方管理及正常的工作安排;

  h)在工作地有偷窃行为的。

  第六条:乙方责任及义务

  一、在国外期间,必须遵守中国国家的政策、法律及所驻国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甲方指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乙方出国期间的人事档案关系自行处理;

  三、必须服从甲方国外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保证履行本协议;

  四、负担中国国内的各种手续费和旅费;

  五、在国外时,非经甲方批准不得私自外出,单独活动,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聘方的损失;

  六、积极参加甲方国外项目的精神文明建设;

  七、在工作期限内,乙方因私确须回国的,须经甲方允许,回国期间的工资另行结算。

  八、乙方应依据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敬业敬岗,做好机械的保养。

  九、若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乙方有关出国签证、出入境、居住、工作许可等手续后不前往____ 工作的,无论怎么情况,乙方应赔偿甲方办理有关手续的所有费用,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第七条:保险及医疗

  一、甲方为乙方投保所驻国劳工法所规定的各种保险;

  二、乙方自理在工作期间的医疗费用,甲方代交医疗保险;

  三、如乙方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则按保险公司有关出境人员伤害保险的规定进行理赔,甲方不承担乙方及其家属其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无论乙方因任何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相当于乙方三个月工资的损失补偿。

  第九条: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并负责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如协商不成的,交由涵江区人民法院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国劳务合同 第6篇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中介方: 执照注册号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介绍出国劳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

  1.1甲方负责介绍具有对外劳务经营资格或具有境外就业中介资格的单位与乙方签订出国劳务或境外就业合同。

  1.2甲方介绍的单位必须具有对外劳务经营资格或具有境外就业中介资格,具体事项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1.3甲方介绍的单位已经与甲方签订劳务中介委托合同。且甲方已核查对方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1.4甲方介绍的出国劳务事项。已经甲方查证对方相关资料,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

  1.5甲方依照乙方的特长介绍相关劳务。乙方的特长为: 。

  1.6乙方意向出国劳务的国家为: 。

  1.7出国劳务事项由乙方承担的总费用在 内(合被介绍方收取的费用)。

  1.8乙方出国劳务的年收入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

  1.9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在天内与有权单位签订出国劳务合同。并在天内办结各类出国劳务或境外手续。出国劳务或境外就业的具体时间在 年 月 日前。

  第二条 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必须具备向有对外经营权的企业提供劳务中介的主体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交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甲方有义务向被介绍方素要与其主体资格、签约项目、信用状况等相关的证、照、证书、文件及资料。并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核查。对不能确定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不得向乙方介绍。

  2.3甲方向乙方介绍的单位,必须符合乙方的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出示被介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国劳务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向乙方提交被介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国劳务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

  2.4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介绍本单位和枝介绍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主体资格、项目实情、履约能力及上年度信用状况等。

  2.5甲方有权查证乙方主体资格,对不符合出国劳务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出国劳务中介合同。

  2.6甲方履行本合同后,有权全额收取本合同约定的佣金。

  2.7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保密。

  2.8甲方不得收取本合同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沟通

  3.1乙方有义务如实向甲方告之与出国劳务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晨历、身体状况、履约能力、个人信用状况等。

  3.2乙方必须符合出国劳务的相关条件,并配合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查证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要求签订本合同。

  3.3乙方有权从甲方处获得甲方及被介绍方的相关信息。包括主体资格、项目实情、晨约能力及上年度信用状况等,并有权素要相关证明材料。

  3.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3.5乙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向甲方缴纳佣金。

  3.6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的信息保密。不得将已得知的信息告之他人或用于谋取利益。

  3.7乙方有权拒绝缴纳本合同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四条 佣金数额及结算

  4.1本合同的佣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

  4.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付给甲方佣金 元人民币。

  4.3甲方介绍乙方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付清全部佣金。

  4.4非乙方因素致使乙方不能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的。甲方退还已收取的佣金。

  第五条 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除

  5.1除法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应当诚实、全面履行本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涉及合同事项的变化。应当在5日内通知对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5.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履行或解除本合同。除法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提出不履行或解除合同的一方。除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速约责任外。甲方提出时,应当退还已收取的佣金,乙方捉出时,应当全额缴纳佣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合同一方选反本合同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依照本合同佣金全额的5%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甲方提供信息不实、不尽职守或误导乙方签订本合同,致使乙方不能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被介绍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退还已收取的佣金,承担佣金全额5的造约责任。并承担乙方由此所产生的实际损失费用。

  6.3甲方的行为被行政机关认定属于行政违法的,双倍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承担乙方由此所产生的实际损失费用。

  6.4不属于甲、乙双方主观因素,致使乙方不能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的。甲方收取相关劳务费用100元人民币,不承担其它项造约责任。

  6.5因乙方因素不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的,乙方应全额支付合同约定的佣金。并承担佣金全额5%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处理

  7.1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伸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7.2甲方如败诉或被行政机关确认行政违法后,不晨行判决(裁决)或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时。负责保管信用保证金的部门可以依据生效的判决(裁决)、处罚决定书或有管辖权的部门认定的文书从已缴纳的信用保证金中先行给付。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

  第九条 附则

  9.1与本合同相关的许可证、营业执照、项目文件等证明材料一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9.2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送交属地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9.3本合同自签字(益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出国劳务合同 第7篇

  出国劳务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

  必须检查劳务输出方是否具有合法的劳务输出资格。

  按照我国国家法律规定,只有经过国家劳动部门、外事部门等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查和批准,才有权代理出国劳务的业务,否则,就是非法劳务中介。这种公司往往会导致两种结果,一是交钱了不能出国,而是到了国外不能正常工作,或者待遇很差。一旦这类公司代理中出了问题,甚至公司卷款潜逃,劳工就无法保证自己利益。

  签订出国劳务合同一定要慎重。

  最好咨询有关专家,如果你发现劳务输出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与广告宣传的内容不同,这个时候一定要到相关部门咨询。对劳务输出公司的资格以及法律问题咨询清楚,最好请律师或者懂法律的人陪你一起签订合同。一般而言有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两种,两种合同有不同的意义,约束的主体也不一样,签订的过程中要注意区别。

  劳动保障条款要明确。

  国内外的法律在劳动保障待遇上不同,在签订劳动合同中,一定要注意劳动保障条款。

  比如保险义务,应当在出国劳务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自己承担保险责任,还是由劳动输出单位或者接收劳动力的外国公司承担责任?保险费由谁承担?如果没有保险怎么处理?如果没有设定保险义务,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就可能出现几方推诿的情况,而一般劳工,是没有能力打这种国际劳工官司的。

  出国劳务合同违约责任要分清。

  一旦出现签证不合要求或者在国外无法工作的风险,中介公司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很多黑心中介由于没有资质,只能为劳务人员办理短期旅游签证,这样一来,劳务人员通常会被劳务目的地遣送回国,或者沦落当地“打黑工”。这一点,很多劳务中介在格式合同中表述的都很含糊,出问题后,劳工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国劳务合同作为约束各方的法律性文本,一定要重视其作用,目前我国出国劳务宏观管理体制还不健全,对出国劳务信息的发布也没有相关的规范标准,出国劳务人员要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提防出国劳务合同中的陷阱。

  1、办理旅游签证出国打工本身是违法的,出国劳务人员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出国劳务本身涉及的法律很多,如果采取非法途径出国,是不会受法律保护的。

  2、首先是要在正规的出国劳务合同上注明相关权责,做到有法可依,其次要善于维权,发现有不符合合同的侵权事件时要敢于维权,再次可以寻求当地中国使领馆的帮助!

  建议您还是去出国之窗劳务频道多看看,那上面的信息很有借鉴意义,出国劳务公司也是具备资质的,可信度比较高!

  中国公民申请劳务出口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是专业技术工作要适合海外,专业不对口,技术不熟练者是不可能符合要求的。

  二是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守前往国的法律和劳动纪律。

  三是要有健康的身体,能够适应前往国的气候条件和劳动环境。

  四是要有必要的语言能力,尤其是直接和外方打交道的外语水平,但一般集体从事劳务者可不必强调外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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