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15篇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1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高效农业,经双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 土地面积共为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北至 。
二、租赁期限:土地租赁期限为20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价格及租赁方式:每亩每年租金为 ,合同期内承包金一年一结,以每年的 月 日为限,付款时间为每年 月 日。
四、合同生效后,甲方既失去土地使用权,同时不能干涉乙方对该土地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合同到期后需复耕。
五、甲方必须对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优良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在乙方的生产中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阻挠。乙方有权无偿使用村组内的水渠、道路、用电等公共设施。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让土地使用权。
六、流转土地在国家或集体使用该土地时,乙方应服从且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属物补偿费,地下矿产、石油归甲方。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订立的本合同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无法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⑥、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和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时,本合同自行终
止,甲乙双方不负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
①、乙方对应付的租赁费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发生拖欠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②、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③、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与赔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九、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若不继续流转,乙方对土地附属物享有处理的权利。
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规和现行农业政策相抵触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村组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2承包方(甲方):
住址: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转包形式将坐落,面积亩的承包地,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流转期限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流转费用每年(人民币大写)元整,付款时间为每年月日前。
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四条:流转期最后一年,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交齐当年流转费用后,方可使用流转土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第五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护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第六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国家小麦保护价1.12元,以后每四年按小麦的保护价上调率调整承包费。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承包方(甲方):(签字)代表人:(签字)
受让方(乙方):(签字)代表人:(签字)
承办人:(签章)
年月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3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接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位于哪?永红路北侧、谷家坟,农村土地承包证书号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
该地块坐落:永红路北侧、谷家坟,东至崔会民,南至永红路,西至陈数全,北至道路。
地块面积:长米,宽米,总计面积平方米,约亩。
二、转包期限
1、转包经营年限自10月1日—9月20日,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2、本土地在乙方经营年限内甲方不再享有该转包土地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3、在乙方经营年限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需重签、续签或改签一切与本转让地块相关的文书均由乙方决定,甲方无权干涉,相关收益及损失均与甲方无关。
4、转包期内,乙方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5、承包期满后,依法按国家政策执行,如继续承包,甲方享有延期权利,合同另议。对方增加的条款,请考虑此条款。
6、绿化带如和上级有关部门发生冲突,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转包费用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费用为每亩5000元。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10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开立收据给乙方。
四、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于10月1日前将转包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时由双方指定的公证处见证。
五、违约责任该条款已将违约责任去掉,现无违约责任约定建议采用原来的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由双方指定的公证处见证后,双方共同到发包方处备案后生效。无此条款不能对抗第三人,风险较大。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重发手续,乙方配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公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代表人身份证号:代表人身份证号:住址:住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公证单位(签章):
公证日期:年月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4甲方:××县××镇××村民委会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流转土地所在方位:××。流转的面积为××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转包。
二、甲方流转的土地必须取得家庭承包方式农户的委托的情况下,向乙方进行转包,并将委托书的复印件报乙方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三、流转的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四、转包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元,如果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大的变化,租赁价格与周边土地租赁价格有较大差距时可由双方协商调整租赁价格。
2、由财政部门征收的县乡排涝水费每亩××元由甲方(或由乙方)负担。
3、协议签定以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保证金,待支付转包金时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须在×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出租土地的农民。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水系等方面的关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转包出租。
2、按时向甲方支付转包金。
3、保护耕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无偿交由乙方,投资时甲方双方另外达成了协议的除外。
3、乙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再次取得具有家庭方式承包权农户的委托下,可优先向乙方转包。
十、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损失的,依法邓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县××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县××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县经管局各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5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依法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流转土地概况
本幅土面积亩,东至南至西至北至。承包经营权年限年,目前还有年。
第二条流转方式
甲方采取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第三条流转期限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流转价款及付款方式
1、流转土地价款总计元(折合每亩元)。
2、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元。
3、其余款项乙方同意每年月日前支付甲方元。
4、如遇国家征收、征用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乙方相应损失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从补偿款中扣除。
第五条土地交付与回收
1、甲方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2、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3、本土地流转合同终止后,原土地上新建附着建筑物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①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②归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补偿乙方;
③由乙方按时拆除,恢复原貌。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2、协助和监督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处置权。
2、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该土地流转。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按约定履行义务一方视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的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6合同编号:
甲方(出让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村集体经济组织
□居民委员会□企业法人□农民合作社
□其他 所属集体经济组织代码证:
乙方(受让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村集体经济组织
□居民委员会□企业法人□农民合作社
□其他 所属集体经济组织代码证:
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流转土地及用途
(一)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书号: 以土地承包证书登记面积为准,共计 亩。
(二)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
(三)甲方现通过□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其他 方式流转给乙方。
(四)流转土地上原有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及处置方式:
第二条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超过甲方原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第三条土地的交付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时,经由双方验收交接,并办理《土地交接单》。
第四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以资金进行计价(单位:元人民币):
□一次性付款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款按每年每亩为 元。共计 元,于 年__月 日前付清。
□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 期,每期 年,每期土地流转价款递增 %。合同生效后 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转价款 元,以后每 年于当年 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土地流转价款。
(二)以实物或实物折资进行计价或其它方式:
第五条保证金
乙方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合同保证金,保证金在流转合同期满后 日内,甲方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及违约金后,将剩余保证金一次无息返还乙方。(凭原始收据)。
第六条甲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支付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款。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土地。
(二)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流转土地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土地经营权。
(三)所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应属于甲方并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其他经济纠纷。如在流转后发现原转出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提供所流转土地转出方合法的集体决议纪录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流转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不干涉和妨碍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第七条乙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一)依法享有受让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流转价款。如该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依法办理土地经营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四)不得闲置抛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五)不得有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土地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土地造成损害的行为,在流转土地内发生破坏土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管理规定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地、耕地用途,不得破坏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七)对所流转的土地上未列入流转协议的水系、道路、建筑设施等农村集体资产应协助甲方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如需使用或变更必须征得甲方及发包方同意。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土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应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款退还给乙方,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应作相应调整。
(三)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90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应在合同期满后 日内将原流转的土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土地妥善处理。未收获农作物的处理约定为 。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
第九条特殊情况下的利益分配及资源处置
流转期间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利益分配为 。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须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如乙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保证金不予退还。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间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流转价款的__‰作为滞纳金。逾期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流转的土地手续不合法,或土地经营权属不清,产生权属纠纷或其他经济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防碍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流转价款的 ‰作为滞纳金。逾期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给流转土地造成损害,或者擅自改变农业用地、耕地用途或者造成土地资源严重破坏,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出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可另附件): 。
(二)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出让方、受让方、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县农业主管部门、 、 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__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7甲方(承包转出方):住址
乙方(受让转入方):住址
丙方(发包方):
为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的还必须经发包方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户承包经营权稳定(采取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的需重新确立承包关系)不变;
2、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流转;
3、坚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
4、确保流转期限不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5、受让方必须具有较好的资信和具备农业经营能力;
6、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受让权;
7、承包转出方应主动将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
二、流转土地状况及用途序号座落地名等级面积(亩)用途12合计
三、流转方式及期限甲方采取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有权获得其转让前对提高土地生产能力所增加投入的相应补偿;
3、协助乙方取得或接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生产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有权获得或接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生产服务;
3、按时交纳流转费用;
4、保护耕地,不得进行掠夺式经营,不得随意弃耕抛荒。
六、履约时间、方式流转费用(或农产品)共计 元(或公斤),在当年(或以后年度每年) 月 日之前由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或公斤)。
七、违约责任如果甲方或者乙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当年流转费用(或农产品)的 %支付,自违约之日起一个星期内付清。
八、其他事项
1、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的,丙方有权提出对乙方的资格要求,并对乙方的情况进行考察,不符合转让条件的,可不同意转让;
2、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执行期间,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作补充,补充条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条款在执行中如与现行政策不符,以政策规定为准;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盖章):
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8甲方:
乙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出租形式将村户村民组计亩的承包地流转给乙方从事等项目,期限暂订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流转费用年每年每亩元整,付款时间为每年月日。
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等权利。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根据国家法律,自行使用土地使用权,所发生各项经营生产收益、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流转期满后,土地上的各种附属设施乙方必须及时清除完毕,必须在一个月内使土地恢复原貌,且不能影响原承包产下季耕种。
第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协调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约定条款:
1、流转期内,凡涉及到国家政策补贴归原承包产所得,(注:包括秸秆焚烧、粮补、种补等)。承包大户奖励补贴归乙方所有。
2、租期结束后,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租金不得低于周边同类地块的租赁费用。
3、如遇征收。或征用,乙方应主动让地,土地补偿等款由原承包产所有,合法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蔬菜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在政策内进行生产、经营,因经营需要,须在租赁的范围内建生产性用房或附属设施,必须先报批,否则所产生的损失,与村委会无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证机关:年月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9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租赁形式将坐落,面积()亩的承包地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
第二条:土地流转年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损害。
第四条:乙方交纳甲方的土地租赁费以原粮(稻谷)为依据折价计算,每亩每年租赁费折原粮斤,价格以当年国家公布的中籼稻最低保护收购价为标准计算。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于每年收割后一次性支付当年的土地租赁费,最迟不超过11月底,该款项以转账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土地流转最后一年,乙方应于10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土地租赁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第五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的土地等级和质量。
第六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
1、以上土地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经营,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乙方依法享有各级政府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其他有关惠农补贴属于农户所有。
2、租赁期内,上述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有权获得青苗赔偿、土地附作物赔偿。其他土地赔偿、安置补偿等归甲方所有。
3、土地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4、乙方不得私自将上述耕地再以出租、互换等方式进行流转,如要流转必须甲方同意才可实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擅自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当年租赁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如因甲方人为因素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给予乙方响应的赔偿。甲方如擅自终止合同须交纳乙方当年租赁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纳租赁费,逾期不交每日按租赁费总额的千分之2收取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且甲方可终止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第十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鉴证机关(公章):
年月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10[]土让字第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地块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总价格为人民币元。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支付的时间为年月日。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实物名称为,数量公斤,时间为年月日。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于年月日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约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承包经营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签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转让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单位一份、土地所有权单位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11发包方:__北吕村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将位于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不得种植大型灌木影响周边农作物,不得建造建筑物,不得取土改变土地原貌。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__年__月__日至 年__月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共计人民币 元。
2、乙方于__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额交纳承包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
3、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5、乙方不得因为土地开发利用影响周边土地的农业生产。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政府建设征用该土地,乙方应无条件的让地,合同解除。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发包方代表:(签字)
承包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12合同编号
鉴证编号
转出方(甲方):
住所:永安镇股河新村
受让方(乙方):
住所: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双庆何北部地块家庭承包地 亩以__转包出租方式,从10月10日起至10月10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种植农业经济作物。
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2、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l、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三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向甲方须支付土地流转价款为每年900斤/亩小麦,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价计算,支付的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前支付元人民币(:元)。
(二)经营使用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标的按时兑现,否则,逾期一天加罚乙方应兑付总额0.2%的滞纳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责违约责任。
(二)合同一经签订,所有条款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给付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动,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不再使用,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家庭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栏目中完善,完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自10月10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分中心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10月10日
发包方:(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签字盖章)
鉴证人:(签字盖章)
签证日期:年月日
附:补充说明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1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的约 亩土地(按田头册为准)承包经营权承包给乙方,从事黄栀子及其他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农户整确提供给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黄栀子栽种后一个周内没有提出书面要求的,以黄栀子实际种植范围为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为25年,自11月1日起至11月31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1.承包租金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壹佰元整,一年一付,每年12月10日前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不承担甲方其他有关税费及社会负担。
2.乙方对承包土地进行翻耕开垦和套种其他经济作物,甲方及农户不得干涉。如因国家建设和甲方村镇建设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因乙方黄栀子基地建设需要在承包地内修建道路、水池、晒场等固定设施,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支持。固定设施用地由甲方协调,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样。承包期外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产用水的权利。
5.乙方承包地建设所需的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就地优先解决。
6.乙方争取到的支农优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农户因给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挠、刁难。
7.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内的一切农作物甲方必须自行处理完毕,否则乙方有权处理。
8.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合同终止,农作物自行处理。
9.如果甲方农户建坟需要用地的,应该合理补偿乙方的黄栀子成本费。
五、其他约定
1.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的确无法解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执行。
2.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等农户(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签字):
年月日生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14合同编号
鉴证编号
转出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双庆何北部地块家庭承包地 亩以__转包出租方式,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种植农业经济作物。
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三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向甲方须支付土地流转价款为每年900斤/亩小麦,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价计算,支付的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前支付 元人民币(: 元)。
(二)经营使用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标的按时兑现,否则,逾期一天加罚乙方应兑付总额0.2%的滞纳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责违约责任。
(二)合同一经签订,所有条款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给付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动,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不再使用,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家庭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栏目中完善,完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分中心各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 (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 (签字盖章)
鉴证人: (签字盖章)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15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余江县杨溪乡杨溪村牌塘组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陈玉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秉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流转面积
甲方将其依法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杨溪乡牌塘组150亩土地流转给乙方进行农业生产经营。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为20年(以国家土地承包政策为准),即自1月30日起至1月29日止。
三、流转价款
土地流转价格采取实物折价方式,乙方以400斤稻谷每亩付给甲方(以早稻、晚稻粮管所国家收购平均价为折价)。
四、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每年12月15日之前付下年租金,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2.甲方有权在流转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流转期限内遇到自然灾害,上级核发己方的救灾款或救灾物资政策优惠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提供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无条件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关于现有的农田补贴一项,只要是国家还有这一项政策,补贴的全部金额应全部归属甲方所得。
5.乙方流转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6.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标准不得违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定。
7.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证土地使用性质。
8.承包方不准栽树,不准挖塘养殖,不准卖买,如果卖买拾倍罚款。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流转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年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3.乙方在流转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1.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经杨溪乡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定备案单位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盖章):乙方代表人(盖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鉴定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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