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 里 建 房 协
议
赵志刚与任金业互为邻里关系,现因赵志刚临时修房,为照顾邻里关系和睦
共处
, 避免纠
纷
, 经双
方
协商
9
达
成如
下
协
议:
1、任金业
中
间小房滴
水
不变,
往
东
赵志刚
院
里
滴。
2、任金业
以
后如需翻僅
1老房
9
赵
志刚不
得
干
涉。
3 、 赵志
刚
只能盖
两
层,
不
得
再往
上
增
加。
4、赵志刚房屋修整完工后,将任金业房屋边沿修整好,保证 不
漏 水。
此协议一式两份,任金业、赵志刚各执一 份。
字:
淮 滨 城 建 监 察 大 队
二 0 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篇二:邻里协 议
邻 里 协
议
为不影响邻里关系和睦,消除日后不必要的争端, ,商制定如下协
议:
一、 俩家东西方向分界以砖砌挡土墙面为界,且是两家永远的分界线,东 为 家所有,西为何家所有,挡土墙所有权归家所有,如日后何家有建房用地 需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挡土墙串梁以上可无偿拆除,串梁以下经协商可否拆 除;
二、 家所建新房北面屋檐滴水应不上现有马路,西面屋檐滴水不上挡 土
墙;
三、 家所建新房西面如若开窗,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何家建 房;
四、如日后何家有建房意向, 家应配合四邻关系签字同
意。
五、 两家在建房期间,只要不违反规划许可,不影响两家正常的
生活, 两家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对 方。
见证人:
人:
书
书
邻
里
建
房
协
议
证:
屮
方 :
身
份
址:
住
乙
方 :
身
份
证:
住
址:
甲乙双方宅基地东西相邻,甲方居东乙方居西,现乙方新建楼房位 于 ,为相邻宅基的使用、采光、通风、流水等相关事
宜,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共同遵 守。
一、 乙方新建楼房整体面向西,共计 层,乙方新建楼房后墙体
(东墙体)至甲方宅基地预留 米作为乙方楼房滴水,中方可使用,但不
得 在 滴 水 处 建
房。
二、 今后乙方在现址上不得加盖增高房屋及附属物,如违约乙方必须无条件 拆 除, 后 甲 方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予 赔 偿。
三、 乙方后墙(东墙)必须安装落水管道,直接留入自建的下水道,不得将 雨水排放到中方宅基地上,厨房、卫生间脏水不得向后排放,否则甲方有权封 堵。
四、乙方将楼房产权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应告知第三方此条款,第三方应继 续履行此协议,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 偿。
份。
五、
本协议一
式二
份,甲
乙双方
各执一
甲方:
乙
方:
人:
证
明
议
年
月
日
篇 四
: 邻
居 协
议
邻
居
协
本人
拟在廉江市兴华街
号新建楼房,坐南向北,
与左右邻
居有坑道1・5米,经协商,本人建房不占用邻居坑道,建房期间如因建房对邻居房
屋 责。
造
成
损
坏 ,
由 本
人
负
本
人
签
名:
名:
年
月
日篇五:邻里勺
崔房
协议
书
邻
里 建 房
协
议
书
府谷镇高石崖三村贺富忠、贺迎春(以下简称甲方)府谷镇高石崖三村温 焕梅、张军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了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处 好相邻关系,在双方建筑高层楼房互不损害利益,经中、乙双方在二0—二年七月 三十日下午5时许在王振华的办公室友好洽谈,达成一致事宜如 下:
一、甲、乙双方建房的地址:是本村贺家渠旧房宅基地 内。
二、
土地性质:
属本木
寸集体土
地。
三、宅基
地
证号分
另IJ为贺
富忠温焕
梅
四、乙方建房
的
座向为:
座向西、
北、面向东
南。
乙方建筑房屋
的结构为
砖栓结
构。
六、甲方准许乙方现建筑的楼层分别为,南面一个单元,幕张建斌地界准建 七层(含车库),北面一个单元准建六层(含车 库)O
七、因乙方现建筑的房屋在贺富忠和贺迎春将欲建房的前面,故屮方今后建 房 的 楼 层 层 数 不 限, 乙 方 准 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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