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合同

时间:22-10-07 网友

股东借款合同

股东借款合同。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为进展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任,遵守信誉,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用处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共【 】个月,自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年息为【 】,按季收取利息。贷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 】%,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档次重新确定借款利率。

第三条、还款期限

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归还本金及利息。

第四条、争议解决方法

各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受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俩份,各方各执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贷款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向股东借款的税务风险

1、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法》(国税发[XX]84号)第三十六条(以下简称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获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局部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关联方:一方面,《企业会计准那么-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将关联方关系确定为五大类,其中之一就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亲密的家庭成员。同时,准那么还将主要投资者个人的概念进一步细化为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

另一方面,三十六条是一项重要的反避税措施,通过限定关联方之间的利息支出额度,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关联方之间互相融通资金来转移利润。既然三十六条规定制定的初衷在于保证企业所得税基不被侵蚀,从法理上分析^p ,对关联方关系的定义应当包含自然人。

3、1991年8月13日, 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意见》中第6条对民间借款利息做出了如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详细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局部的利息不予保护。

4、近日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XX]7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方案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就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XX]121 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别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局部,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施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这是在当前经济危机下,企业融资较难,针对民间借贷的一个扶持政策。

5、《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承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XX年9月1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财税[XX]121 号《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21号文件),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未尽事宜进展了明确规定,121号文规定: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施行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局部,准予扣除,超过的局部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承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

二、企业假如可以按照税法及其施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那么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精选阅读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方为进展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任,遵守信誉,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用处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共【 】个月,自2023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年息为【 】‰,按季收取利息。贷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 】%,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档次重新确定借款利率。

第三条、还款期限

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归还本金及利息。 第四条、争议解决方法

各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受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俩份,各方各执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贷款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 】区

股东借款合同优秀范本 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处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处使用借款,承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施行的监视检查。那么关于股东借款合同优秀范本要如何写呢?下面!

股东借款合同优秀范本一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为进展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任,遵守信誉,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用处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共【 】个月,自201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年息为【 】‰,按季收取利息。贷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 】%,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档次重新确定借款利率。

第三条、还款期限

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归还本金及利息。

第四条、争议解决方法

各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受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俩份,各方各执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贷款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东借款合同优秀范本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 ),乙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确实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 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 %;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那么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伴随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假设逾期支付,那么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 股份(下称 公司)的所有股份(占 公司注册资本的 %)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 公司的股东名册,由 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确实认书。

四、双方确认,假如甲方与 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完毕,那么本合同于该完毕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 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一样效力。

甲方: 日期:

股东向企业借款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 〕,乙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确实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 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 %;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那么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伴随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假设逾期支付,那么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 股份〔下称 公司〕的所有股份〔占 公司注册资本的 %〕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 公司的股东名册,由 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确实认书。

四、双方确认,假如甲方与 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完毕,那么本合同于该完毕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 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一样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股东借款合同样本 经 (下称贷款方)与 (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 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 (种类)贷款(大写) ,用于 ,还款期限至 止,利率按月息 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详细用款、还款方案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方案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那么,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方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处使用贷款。否那么,贷款方有权停顿发放贷款,收回或提早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局部,按规定加收 %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 %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视贷款的使用情况,理解借款方的方案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好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背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早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

借款单位: 贷款单位:(公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经办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负责人:(章)

经办人:(章)

开户银行及账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公司向股东借款合同 (流动资金贷款类: 贷款) 借款单位: 地址: 贷款银行: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 (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 (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消费开展需要,根据 ,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遵守信誉,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 年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保证按方案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给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处用款。预计分次用款方案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 ‰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局部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处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 %;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方案归还贷款本金。还款方案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顿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归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归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方案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归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股东借款合同的范本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为进展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任,遵守信誉,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用处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共【 】个月,自2023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年息为【 】,按季收取利息。贷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 】%,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档次重新确定借款利率。

第三条、还款期限

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归还本金及利息。

第四条、争议解决方法

各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受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俩份,各方各执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贷款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向股东借款的税务风险

1、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六条(以下简称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获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局部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关联方:一方面,《企业会计准那么-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将关联方关系确定为五大类,其中之一就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亲密的家庭成员。同时,准那么还将主要投资者个人的概念进一步细化为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

另一方面,三十六条是一项重要的反避税措施,通过限定关联方之间的利息支出额度,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关联方之间互相融通资金来转移利润。既然三十六条规定制定的初衷在于保证企业所得税基不被侵蚀,从法理上分析^p ,对关联方关系的定义应当包含自然人。

3、1991年8月13日, 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意见》中第6条对民间借款利息做出了如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详细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局部的利息不予保护。

4、近日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3]7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方案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就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23]121 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别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局部,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施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这是在当前经济危机下,企业融资较难,针对民间借贷的一个扶持政策。

5、《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承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2023年9月1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财税[2023]121 号《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21号文件),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未尽事宜进展了明确规定,121号文规定: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施行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局部,准予扣除,超过的局部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承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

二、企业假如可以按照税法及其施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那么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股东借款合同格式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为进展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任,遵守信誉,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用处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共【 】个月,自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年息为【 】‰,按季收取利息。贷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 】%,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档次重新确定借款利率。

第三条、还款期限

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归还本金及利息。

第四条、争议解决方法

各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受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俩份,各方各执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贷款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向股东借款的税务风险

1、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法》(国税发[XX]84号)第三十六条(以下简称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获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局部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关联方:一方面,《企业会计准那么-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将关联方关系确定为五大类,其中之一就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亲密的家庭成员”。同时,准那么还将“主要投资者个人”的概念进一步细化为“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

另一方面,三十六条是一项重要的反避税措施,通过限定关联方之间的利息支出额度,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关联方之间互相融通资金来转移利润。既然三十六条规定制定的初衷在于保证企业所得税基不被侵蚀,从法理上分析^p ,对关联方关系的定义应当包含自然人。

3、1991年8月13日,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意见》中第6条对民间借款利息做出了如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详细掌握,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局部的利息不予保护。

4、近日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XX]7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方案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就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XX]121 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别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局部,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施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这是在当前经济危机下,企业融资较难,针对民间借贷的一个扶持政策。

5、《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承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XX年9月1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财税[XX]121 号《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21号文件),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未尽事宜进展了明确规定,121号文规定:“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施行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局部,准予扣除,超过的局部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承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

二、企业假如可以按照税法及其施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那么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股东借款合同》相关文档:

合伙企业股东间股权转让协议(精选5篇)09-03

股东简单的协议书09-14

股东协议书09-14

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文(9篇)09-14

股东合作协议书(5篇)09-21

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精选15篇)09-22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15篇09-22

公司向股东借款合同范本6篇09-22

股东借款合同书通用范本(4篇)09-22

股东贷款协议范本09-2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