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厂房合同 第1篇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互助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共互执。
一、出租土地和厂房的位置,面积:本厂区座落于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办鲁家湾村,厂区有车间一层、二层,约1010多平米,库房约500平米,各种设施配套共计40余间,场地约 亩,东西宽米,南北长 米,员工宿舍10间,全部交由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赁从 年地和所有附属物、建筑物交付乙方使用,至日,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续签合同。
三、租金和租金交付方式:合同签订日,乙方交付甲方两年租金,以后每年按签订日期交付一年租金,年租金为柒万元,三年后递增6%,依此类推。
四、有关事项:土地、厂房租赁期内,从 年 月 法律责任。如因此事务造成乙方停工、停产由甲方承担相关
的经济责任,并负责协调解决相关事宜,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五、相关责任:
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做到厂区水、电、路的畅通和正常使用,如遇人为的原因,造成乙方停产或不能生产,由甲方出面负责协调解决,并处理好外界事宜的干扰,确保乙方正常运作、生产。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生产,按政府部门要求做好厂区的安全工作,不可非法经营,无权擅自将厂区转让给第三者,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经营,在不拖欠租金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拥有使用该土地的其它经营项目权力。
六、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的变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必须服从政策的变迁,乙方所建设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其索赔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例》执行。
七、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时交付土地和厂房给乙方使用或提前收回土地和厂房,负担偿付违约金(一年租金),并按乙方所建设的设施等,按实际评估损失予以给乙方赔偿。乙方未按有关规定、非法经营、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续加补充条款,并具同等法律效益。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以备存档,
签订日起生效。
十、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按合同条款执行的,可由当地政府,人民法院仲裁。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土地租赁厂房合同 第2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 平方米。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10年,即从20xx年4月8日起至20xx年4月7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 租金
租金第1年为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正;第2至第3年为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正,第4年至第6年租金将在第3年的基础上递增10%;第7-9年以第6年租金为基础;每三年递增一次,以此类推。
3.2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
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 有实际负荷5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 有水井水供生产使用
3. 排污管道需接通到围墙外大排污管中。
4. 帮助乙方处理工商税务等部门关系及地方关系。
5. 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租金。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第一年支付为在4-月8日支付前半年租金,10月7日前支付后半年租金,以后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在每年4月8日前。
第五条 租赁物的转让
5.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2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至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租金。
第六条 场所的维修,建设。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6.2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3、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八条 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公证机关证明文件或其他有力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十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杭州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签订时间: 年__月__日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签订时间: 年__月__日
土地租赁厂房合同 第3篇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互助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共互执。
一、出租土地和厂房的位置,面积:本厂区座落于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办鲁家湾村,厂区有车间一层、二层,约1010多平米,库房约500平米,各种设施配套共计40余间,场地约xx亩,东西宽米,南北长xx米,员工宿舍10间,全部交由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赁从20xx年地和所有附属物、建筑物交付乙方使用,至日,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续签合同。
三、租金和租金交付方式:合同签订日,乙方交付甲方两年租金,以后每年按签订日期交付一年租金,年租金为柒万元,三年后递增6%,依此类推。
四、有关事项:土地、厂房租赁期内,从20xx年xx月xx日法律责任。如因此事务造成乙方停工、停产由甲方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并负责协调解决相关事宜,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五、相关责任: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做到厂区水、电、路的畅通和正常使用,如遇人为的原因,造成乙方停产或不能生产,由甲方出面负责协调解决,并处理好外界事宜的干扰,确保乙方正常运作、生产。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生产,按政府部门要求做好厂区的安全工作,不可非法经营,无权擅自将厂区转让给第三者,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经营,在不拖欠租金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拥有使用该土地的其它经营项目权力。
六、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的政策的变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必须服从政策的变迁,乙方所建设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其索赔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例》执行。
七、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时交付土地和厂房给乙方使用或提前收回土地和厂房,负担偿付违约金(一年租金),并按乙方所建设的设施等,按实际评估损失予以给乙方赔偿。乙方未按有关规定、非法经营、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续加补充条款,并具同等法律效益。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以备存档,
签订日起生效。
十、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按合同条款执行的,可由当地政府,人民法院仲裁。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租赁厂房合同 第4篇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共同发展经济,提高村民生活水平,根据《 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经甲方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将其所属的农村集体建设工业用地出租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真诚合作共同订立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地用途
二、租地地点及面积
占地面积 平方米,具体按实际丈量为准,乙方同意以上述土地现状租用。
三、租赁方式
甲方出租的本村土地由乙方自行建设厂房,厂房及厂房内有关设施的投资由乙方负责,厂房由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并自行承担其风险,自行承担债权债务。乙方所建厂房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
四、租赁期限
本合同约定租赁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含免租期时间在内)。
五、租金交纳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筹建阶段,经甲、乙双方约定,免收租金。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 人民币(¥ 元/m2)。
六、厂房建设
甲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一星期内确定办理好用地四至范围给予乙方作规划设计及报建(如需报建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用地后月内仍没有实质性兴建厂房,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已付的押金。
七、交租时间
乙方应在每月 号前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给甲方(以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准,另乙方交税后的所得税发票提供甲方记账及保存)。如乙方延迟一个月交租,乙方需同时支付滞纳金(按未付资金总额每日的千分之五计算)给甲方。如连续拖延六个月未交租金,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同时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交付用地及地上物的补偿以便给乙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相应押金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如乙方违法经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允许的报建、消防,环保及营业执照以及水、电报装等的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4、在合同期内:乙方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可自行安排本村地内的建筑布局及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乙方有权出租厂房、宿舍及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经营。乙方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事故造成他人损失,拖欠债务及工人工资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及终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因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注如地震、台风及其它自然灾害等)双方应以实际情况另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需于合同期满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需取得对方同意并赔偿对方所有经济损失,如双方协商不一致,继续履行本合同。
6、在租赁期内,如因甲方土地权属不清或村民发生纠纷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厂房建筑的总投资和搬迁工厂引起的搬迁费用等)。
7、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征用本合同所属土地,属厂房赔偿及搬迁补偿的费用归乙方所有,属土地补偿的费用归甲方所有,协商补偿时双方代表必须在场。如政府占用该地修建道路等,甲方必须减少已占用面积的`租金,破坏厂房及设施损失由政府赔偿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8、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约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有补偿,按本条第(7)款处理。
9、乙方应依法经营,及时交纳各项税费,支付工人工资和当地部门规定的各项规费(包括通过乙方招商使用厂房的其他单位)。
10、甲方必须完善厂区周围的道路设施及排污渠道的畅通,如乙方施工过程需要增加泥土的,甲方必须无条件安排取土的地方给乙方挖掘。
11、土地使用税及土地营业税(含土地出租所得税及各类附加税)由乙方承担。
1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土地转租,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抵押、不得将土地上建筑转让或抵押,否则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3、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转让及抵押,造成后果的,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期满后的资产处理
1、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该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具体合同条款另行协商)
2、合同期满后,所有不动产如厂房建筑物归属甲方所有,所有动产如机械设备、生产工具、原材料、产品、零件、电器用品等归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或因乙方违约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或接到甲方解约通知后 日内完成搬迁,将土地和厂房归还甲方,厂房移交时应保持结构完整和正常使用功能,不得拆除水电、通讯及门窗等基本设施。
十、预付款、押金的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 元)作为租地押金。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交清本合同所引起的费用(经甲方确定)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退还乙方租地押金民币 万元整,不得延误。若合同期内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村民会议
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有 %以上签名确认有效,因甲方未履行上述手续,造成乙方损失的必须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甲方配合
为确保乙方对土地的有效的使用,甲方保证在交会土地使用时完成地面附着物及四至范围认定,乙方在兴建厂房及生产过程中,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工作。
十三、招商限制
乙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引进重大有损坏环境污染的工厂(例如:电镀厂、电路板厂、废旧电器分解厂、洗水厂等)否则造成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合同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厂房合同 第5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市路号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至年日。
、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元,由乙方于每年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 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五的违约金。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 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三、争议解决方式:
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厂房合同 第6篇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厂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土地及厂房基本情况
1、厂房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具体见附件平面图。
2、土地、厂房权属状况:甲方持有土地使用权证、厂房所有权证(详见附件),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厂房所有权证书号为: 。
3、土地约 亩,东西宽 米,南北长 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4、厂房 (是/否)已设定了抵押。土地使用权 (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5、该厂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厂房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土地及厂房租赁情况
乙方租赁该厂房经营范围为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
乙方租赁该土地经营范围为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将土地和所有附属物、建筑物交付乙方使用,共计 年 个月。
2、租赁期满,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土地厂房租赁合同。
3、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土地厂房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1、租金标准: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 元整(¥: )。
2、支付方式: (现金/银行转账)。
3、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租金实行季度支付制,每期支付三个月的租金,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须于 年 月 日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后续租金乙方应在每季度到期前 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以此类推。
4、甲方同意从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之日起,给予乙方一定期限的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该期间免收租金。
5、甲方应当于 向乙方提供租赁发票。
6、合同租金为含税价。
7、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须向甲方缴纳 元整(¥: )作为押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厂房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债务,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8、甲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如欲变更账号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前 日通知乙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厂房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厂房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厂房的交付与返还
1、厂房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物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2、厂房返还
乙方经甲方同意对厂房进行装饰装修的,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对厂房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对厂房装饰装修部分的处理方法如下:
(1)对未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乙方可自行收回。
(2)对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部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A、合同期满的,对上述装饰装修部分,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B、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甲方应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C、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
第七条、维修、装修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2、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扣除上述费用金额。因维修厂房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装修厂房时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
5、甲方同意乙方对所租赁厂房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厂房主体结构。
第八条、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应保证所交付厂房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厂房供水、供电。
(3)甲方保证乙方能够使用该厂房地址作为注册地址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并且应向乙方提供办理相关行政手续所需的房屋资料、文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行政手续。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厂房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按照 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应保证取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场所经营的合法资质,自行办理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消防审批等各类许可审批手续,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证件。因乙方没有办理使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合法手续及证照而导致甲方被索赔或被罚款的,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
(2)乙方应保证遵守厂房所在区域的物业管理规约。
(3)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生产,按政府部门要求做好厂区的安全工作,不可非法经营,无权擅自将厂区转让给第三者,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经营,在不拖欠租金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拥有使用该土地的其它经营项目权力。
(4)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的变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必须服从政策的变迁,乙方所建设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其索赔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例》执行。
第九条、转租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厂房进行部分或全部转租,但不得改变厂房用途。
第十条、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土地和厂房达 日的。
(2)交付的厂房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隐瞒厂房土地已经被抵押或查封的事实。
(4)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土地及厂房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及厂房: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土地及厂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厂房主体结构的。
(5)利用土地及厂房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并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土地及厂房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按 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3)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土地及厂房,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实际交付土地及厂房日作为租金起算日。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厂房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按 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付的租金。
(3)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每延期支付一天,应当按照延付租金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土地及厂房,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提供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证明文件,则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场所不适于租用时,甲方应减收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租金。如果租赁场所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厂房被拆迁或者被征收、征用,甲方应承担因设备拆除、安装和搬迁等所产生的费用,赔偿乙方停产停业损失。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如有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路 号的 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 元,由乙方于每年 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 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 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情况。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共同发展经济,提高村民生活水平,根据《 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经甲方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将其所属的农村集体建设工业用地出租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真诚合作共同订立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地用途
二、租地地点及面积
占地面积 平方米,具体按实际丈量为准,乙方同意以上述土地现状租用。
三、租赁方式
甲方出租的本村土地由乙方自行建设厂房,厂房及厂房内有关设施的投资由乙方负责,厂房由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并自行承担其风险,自行承担债权债务。乙方所建厂房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
四、租赁期限
本合同约定租赁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含免租期时间在内)。
五、租金交纳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筹建阶段,经甲、乙双方约定,免收租金。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 人民币(¥ 元/m2)。
六、厂房建设
甲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一星期内确定办理好用地四至范围给予乙方作规划设计及报建(如需报建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用地后月内仍没有实质性兴建厂房,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已付的押金。
七、交租时间
乙方应在每月 号前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给甲方(以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准,另乙方交税后的所得税发票提供甲方记账及保存)。如乙方延迟一个月交租,乙方需同时支付滞纳金(按未付资金总额每日的千分之五计算)给甲方。如连续拖延六个月未交租金,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同时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交付用地及地上物的补偿以便给乙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相应押金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如乙方违法经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允许的报建、消防,环保及营业执照以及水、电报装等的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4、在合同期内:乙方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可自行安排本村地内的建筑布局及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乙方有权出租厂房、宿舍及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经营。乙方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事故造成他人损失,拖欠债务及工人工资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及终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因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注如地震、台风及其它自然灾害等)双方应以实际情况另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需于合同期满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需取得对方同意并赔偿对方所有经济损失,如双方协商不一致,继续履行本合同。
6、在租赁期内,如因甲方土地权属不清或村民发生纠纷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厂房建筑的总投资和搬迁工厂引起的搬迁费用等)。
7、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征用本合同所属土地,属厂房赔偿及搬迁补偿的费用归乙方所有,属土地补偿的费用归甲方所有,协商补偿时双方代表必须在场。如政府占用该地修建道路等,甲方必须减少已占用面积的租金,破坏厂房及设施损失由政府赔偿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8、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约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有补偿,按本条第(7)款处理。
9、乙方应依法经营,及时交纳各项税费,支付工人工资和当地部门规定的各项规费(包括通过乙方招商使用厂房的其他单位)。
10、甲方必须完善厂区周围的道路设施及排污渠道的畅通,如乙方施工过程需要增加泥土的,甲方必须无条件安排取土的地方给乙方挖掘。
11、土地使用税及土地营业税(含土地出租所得税及各类附加税)由乙方承担。
1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土地转租,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抵押、不得将土地上建筑转让或抵押,否则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3、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转让及抵押,造成后果的,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期满后的资产处理
1、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该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具体合同条款另行协商)
2、合同期满后,所有不动产如厂房建筑物归属甲方所有,所有动产如机械设备、生产工具、原材料、产品、零件、电器用品等归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或因乙方违约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或接到甲方解约通知后 日内完成搬迁,将土地和厂房归还甲方,厂房移交时应保持结构完整和正常使用功能,不得拆除水电、通讯及门窗等基本设施。
十、预付款、押金的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 元)作为租地押金。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交清本合同所引起的费用(经甲方确定)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退还乙方租地押金民币 万元整,不得延误。若合同期内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村民会议
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有 %以上签名确认有效,因甲方未履行上述手续,造成乙方损失的必须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甲方配合
为确保乙方对土地的有效的使用,甲方保证在交会土地使用时完成地面附着物及四至范围认定,乙方在兴建厂房及生产过程中,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工作。
十三、招商限制
乙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引进重大有损坏环境污染的工厂(例如:电镀厂、电路板厂、废旧电器分解厂、洗水厂等)否则造成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合同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厂房合同(热门6篇)》相关文档:
租赁厂房合同(精选5篇)09-03
厂房租赁合同书5篇09-03
厂房租赁合同大全5篇09-03
厂房租赁意向合同范本09-03
厂房租赁合同模板5篇09-03
厂房租赁合同大全(7篇)09-03
厂房租赁合同简单版免费范文7篇09-03
厂房出租合同09-03
厂房租赁合同范本5篇09-03
厂房租赁合同范本模板3篇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