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委托管理修订标准合同协议书范文四篇

时间:22-10-01 网友

物业委托管理修订标准合同协议书范文四篇

【篇1】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书

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毕节地区众和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住宅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条委托服务项目

1、房屋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主要指楼道、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

2、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主要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落水管、楼梯间共用照明、程控门系统、消防设施、避雷设施。

3、共用市政设施、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主要指化粪池、沟道、值班室、物管办公室、进出大门。

4、公共环境卫生管理:主要是指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5、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配合公安实施小区治安防范工作。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定合同除外。

6、车辆管理:指进入小区的车辆管理。

7、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

第三条:其他委托事项:

甲方的房屋出租,乙方配合甲方开展工作,由甲方签订租房合同和收取租金,乙方负责催交租金和水电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四条物业服务期限至2008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订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3、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通过双方检查、验收后,应保持现状,若因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恢复,自然损坏,应由乙方提出方案,交甲方审查,由甲方出资,乙方负责维修维护。

4、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无偿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管用房办公,甲方为乙方单独安装水、电表,由乙方支付水、电费用。

5、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物业管理需要的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情况。

6、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及时缴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收取相关的物业服务费用。

2、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七条: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对破坏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备、设施的人员给予制止。维修、养护公共设施设备,保障正常运行。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在保修期及时通知责任方,进行处理。

2、每天清扫一次楼梯间,通道院坝,将生活垃圾清出小区,每周拖1-2次楼梯间,擦1-2次楼梯扶手。

3、保安实行24小时值班,不定时巡视,保证业主的门窗不被盗贼撬坏,因巡视失误,业主门窗被盗贼撬坏入室盗走业主的财产,通过核实后,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公安机关直至法院判决赔偿,但金银首饰、现金手机手表、古董字画等系列贵重物品不在赔偿之列,请业主妥善保管。

4、小区道路、通道路灯、生活灯,保证正常运行。

5、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根据不同情节进行警告、规劝、制止,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6、加强对小区车辆的管理,小区只能停放业主的小车,严禁非业主车辆停放在小区(特殊情况可适当考虑,如运生活用品、红白喜事等,但为小区业主服务完毕后,必须马上开走)。

7、急住户之所急,努力工作,为住户创造优美、整洁、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满意率达到85%以上。

8、小区保安必须着装整齐上班,注重形象,大门门岗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须仪表端正。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八条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1、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0.45元向乙方交纳,或按户每月100平方米以的交30元,100-120平方米交40元,120平方以上交50元。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月交纳一次,每次交费时间为30号以前。或按季度或半年交一次,由业主自行到办公室交纳。

3、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如果业主与承租人有约定的,由承租人承担,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责任。

4、以上乙方收取的费用,由乙方付给保安、保洁员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用费,法定税收,为业主服务的水电费,不含维修维护费。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

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所收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十二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伍佰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三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甲方负责将卫生、垃圾清理干净,公用设施修好移交乙方,合同终止时,乙方同样负责清理干净,公用设施修好后移交甲方。

第十四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之交接清单等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8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2】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公司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枣庄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高新区复原五路西侧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为1年,自20xx年12月31日起到20xx年12月30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5)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6)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7)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8)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9)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3、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3】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书

合同编号: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委托方(甲方): [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

坐落位置: 区(县) 路(街) 。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 。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物业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篇4】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书

甲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 工程项目的 施工监理,监理范围: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 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 年 月至 年 月。总费用为: 万元。

第三条 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物业委托管理修订标准合同协议书范文四篇》相关文档:

小区车位租赁协议书范本(5篇)09-01

最新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四篇精选09-01

产品合作开发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详细版09-01

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新产品研发合作协议书范本(一)09-01

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协议书09-01

软件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09-0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