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时间:23-07-01 网友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2.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2.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2.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2.5车辆停放管理;

2.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2.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2.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3.1;

3.2;

3.3.

第四条乙方供给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尺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尺度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6.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尺度以下:

多层住宅: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别墅: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物业: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任务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6.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尺度以下:

多层住宅: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别墅: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物业:人民币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一切,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划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6.3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人民币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规模的已完工但尚未出卖,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利用人约定由物业利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任务。业主与物业利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利用人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推行交纳任务。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8.1;

8.2.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9.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利用人应按露天车位人民币元/个•月、车库车位人民币元/个•月的尺度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人民币元/个•月、车库车位人民币元/个•月的尺度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9.2停车场属于甲方一切、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利用人有优先利用权,车位利用人应按露天车位人民币元/个•月、车库车位人民币元/个•月的尺度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人民币元/个•月、车库车位人民币元/个•月的尺度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9.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人民币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地区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一切。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尺度向利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利用人收取费用:11.1;

11.2.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2.1;

12.2.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3.1;

13.2;

13.3.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14.1;

14.2;

14.3.

14.4甲方应承担办理以上问题的任务,办理办法以下:

1);

2);

3)。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6.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16.2设施设备的安装、利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16.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16.4.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利用的物业符合国家划定的验收尺度,按照国家划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规模承担物业的保修任务。

第六章物业的利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地区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利用人的赞扬,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利用人的监视。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大众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地区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干业主和乙方的赞成;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地区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干业主和甲方的赞成。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地区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第二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XXX的业主或物业利用人应签定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和谈,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理、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利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

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一切,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利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本章适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八章违约任务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没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尺度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利用人形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回绝或拖延推行保修任务的,业主、物业利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形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34.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34.2乙方已推行本合同约定任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形成损失的;

34.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4.4因非乙方任务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形成损失的;

34.5.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和谈;双方未能达成和谈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干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一切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利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任务进行约定,但物业利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任务。

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成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件,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和谈,补充和谈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XXX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

建筑面积

类型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

幢数套(单元)数

平方米)

用房

合计

备注

附件二: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附件三:

1.绿地平方米;

2.道路平方米;

3.化粪池个;

4.污水井个;

5.雨水井个;

6.垃圾中转站个;

7.水泵个;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8.水箱个;

9.电梯部;

10.信报箱个;

11.消防设施;

12.大众照明设施;

13.监控设施;

14.避雷设施;

15.共用天线;

16.灵活车库个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个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个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

附件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尺度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九、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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