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专业分包合同
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签订地点: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未提供)
1.2、工程地点:(未提供)
第二条:承包内容及方式
2.1、承包内容:本合同包括项目主体施工A标段钢结构构件制作、运输和安装,以及图纸全部相关节点的二次深化设计。
2.2、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包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场内外所有检测试验费,包提供完整资料,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主管部门关系”。
第三条:工程量计算及单价所含内容
3.1、本工程合同总价款由各子项工程量乘以“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之和组成,详见下页报价表。报价表内1-9项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为不含材料单价(含辅材),10-17项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为含材料的全费用单价。钢结构制作安装过程中所需的机具,不限于焊条焊剂等辅材,以及满足甲方要求的劳保及安全防护用品均包含在各项承包单价内,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增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工程子项名称、工程量、单价详见下附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材料费 制作费 运输费 安装费 管理费 利润 税金 合同固定综合单价 合价(万元)
1 十字柱 Q345B T /
2 梁 Q345B T /
3 梁 Q345B T /
4 梁 Q345B T /
5 梁 Q345B T /
6 梁 Q345B T /
7 梁 Q345B T /
8 墙板 0.9mmYXB65 T /
9 墙板 -225-675 T /
10 焊条 3mm 个 /
11 焊剂 直径16mm 个 /
12 焊剂 直径19mm 个 /
13 螺栓 M30 个 /
14 螺母 10.9S 个 /
15 劳保用品 / 个 /
16 安全防护用品 / 个 /
17 税金 / / / / / / / / / / 0.16 1.81 7.0
注:由于表格无法复制,因此无法呈现完整的报价表。
以上是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75.00
29.00
29.00
260
50
1900
1100
1350
1100
1300
1400
1900
1200
1.异型十字柱
2.含异型H型钢柱
3.含异型箱型柱
4.项目部仅提供塔吊2热轧H型钢柱
5.3焊接H型钢柱
6.4热轧H型钢梁
7.5焊接H型钢梁
8.钢梯
9.箱型柱
10.楼承板
11.边模
12.栓钉
13.栓钉
14.地脚锚栓
15.高强螺栓
16.防火涂料1钢柱厚型3h㎡
17.防火涂料2钢梁薄型2h㎡
18.防火涂料3
19.防腐喷漆
20.吊车费用
21.检测费用
22.楼承板及钢梯薄型1.5h㎡
23.按图纸要求㎡
24.第三方检测
25.暂定合同总价
备注:
1.钢结构安装时项目部仅提供塔吊,需用汽车吊等其他调运工具时,钢结构公司自行解决,其费用已计算到上附表吊车费用一栏(如需100T以上吊车则由甲方免费提供)。
2.此报价工程量是以2017年7月31日所出图纸标注的理论重量计算,最终以实际深加工图中的工程量据实结算。
3.本报价结合2016年7月20日所出的结构图纸和2017年7月31日所出的电子版结构图纸。
4.本报价按照构件散装考虑安装费用而不是整体吊装,如需整体吊装费用另行考虑。
工程量计量:
1.上附表1~9项工程量按照最终实际施工的深化设计图纸后主材的理论重量结算计量。
2.上附表10~13项即栓钉、地脚锚栓和高强螺栓工程量以实际深化图纸理论数量为准。
3.上附表14~17项工程量以设计深化图纸和图纸要求使用理论面积为准。
4.上附表18~19项的工程量以表中1~7项主材图纸理论重量为准。
3.3、主材图纸的理论重量仅包括主材本身,不包括其附加栓钉、螺栓和焊缝的重量。此外,还包括钢梁与混凝土连接部位预埋件的重量、钢柱脚、加劲板和连接板的重量。在计算时,不扣除主材因施工所必需开孔的重量。
3.4、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确实需要对部分施工内容进行变更,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并在征得业主同意后,依据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的变更工程施工设计图等文件进行施工。变更结算依据合同第二页报价表相同类别单价计取工程造价。如果报价表中没有相同类别,则依据现行定额单价计算工程造价。
3.5、A1-1二层已安装完成的12根十字柱单价按6569.8元/T,地脚锚栓单价按33.7元/个进行结算,随第一次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合同工期
4.1、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的三天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4.2、合同工期为2017年9月15日开工,至2017年12月31日竣工,共计108个日历天。如果因图纸变更导致不能按时开工,则以上工期依据甲方正式书面通知开工日期为准(以上工期时间含图纸二次深化设计时间)。
4.3、乙方必须提供各分项工程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及时向项目部上报月计划和周计划,以确保计划能充分体现与土建工程施工的同步性,以便合理组织施工人员和机械安排施工。在农忙季节,乙方不得放假,必须做好人员的调剂工作。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罚款按每拖延一天1000元计算,在工程付款时扣除。如果严重影响甲方工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另换专业分包队伍(退场时结算至已完工程量的85%)。
第五条、质量要求
5.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等相关内容)中的相关要求及现行国家建筑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5.2、质量必须达到GB-20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合格要求。
5.3、符合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的质量要求。
5.4、乙方必须在所有材料进场后报告甲方及监理初步验收。如果材料达不到图纸和相关规范要求,材料必须在一天内退场。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须返工,并给予500-2000元罚款。
5.5、甲方选购的材料必须在施工之前进行复检,并将复检结果通知甲方。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因材料出现返工等问题,其返工费用(含材料费)及工期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5.6、对于有Z向性能附加要求的钢板,必须进行超声波检查。钢板应该对每一张原轧钢板进行超声波检验。
5.7、在进行钢结构涂装之前,必须将构件表面的毛刺、铁锈、氧化皮、油污及附着物清除干净。采用喷砂、抛丸等方法进行除锈,达到Sa2.5级。现场补漆除锈可采用电动、风动除锈工具,达到St3级,并达到35至70μm的粗糙度。经除锈后的钢材表面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涂装。
5.8、防腐涂料应满足耐盐雾试验小时,并通过Norsok m-501循环防腐测试。根据ISO 环境分类标准,室内环境等级C4,干膜厚度不低于240μm;室外环境C4,干膜厚度不低于280μm(含锌漆)。当使用防火涂料时,最小干膜厚度应为75μm。底漆需满足国标锌粉含量要求标准。
5.9、现场焊缝两侧各100mm范围内暂不涂漆。工地焊接部位及两侧应进行不影响焊接的防锈处理。在除锈后刷涂防护保护漆,如环氧富锌底漆,漆膜厚度应为15μm。
5.10、钢结构用底漆、中间漆和面漆配套组合应满足下表要求:
序号 底漆和中间漆 面漆 最低防锈等级 适用环境条件
1 环氧富锌或水性无机富锌底漆+环氧中间漆 厚度 (1x70μm)+ (1x120μm) 聚硅氧烷面漆 Sa2 1/2要结构,无防火要求,成膜困难也可2遍涂装
2 环氧富锌或水性无机富锌底漆+环氧中间漆+防火涂料 厚度 (1x70μm)+ (1x100μm) 脂肪族聚氨脂面漆 Sa2 1/2要结构,有防火要求,成膜困难也可2遍涂装
5.11、对于没有防火涂料覆盖的室外钢结构,优先采用热镀锌处理。采用热镀锌处理困难的构件,经过设计认可后可涂环氧或水性无机富锌底漆,厚度为50X2μm,环氧云铁中间漆,厚度为40X2μm,可复涂丙烯酸聚氨酯面漆,厚度为40X2μm。
5.12、本工程的耐火等级为一级。柱及环型桁架、角部弧形桁架、支撑、框架梁等的耐火极限要求为不小于3小时,采用厚型防火涂料或防火板材;楼面钢梁的耐火极限要求为不小于2小时,采用薄型或超薄型防火涂料;楼板和楼梯耐火极限要求为不小于1.5小时,楼板采用组合钢楼盖自防火,楼梯采用薄型或超薄型防火涂料。
5.13、如果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产生质量问题造成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罚款,由乙方承担该项罚款。甲方在此基础上给予乙方1.5倍罚款。
因乙方原因导致质量不达标,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是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乙方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达到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需识别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控制,以防止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要严格遵守政府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安全伤亡事故的责任和费用。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责任方需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乙方应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钢构件吊装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并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乙方还需对施工人员和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如果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其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第七条是关于工程款支付的规定。合同暂估总价为711.60万元。钢构件加工需根据施工现场土建施工进度分批制作进场,每批次制作部位、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每批次构件厂内制作完成后,需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共同验收合格,支付该批次工程价款的30%。乙方收到该款项后,钢结构构件需在甲方通知的日期内两日内进场完毕。每区段现场安装完成工程量的一半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区段已完成工程价款的60%。该区段全部安装完成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区段工程价款的85%。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全部完成并在主体结构验收完成1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额的95%。余款需在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合格1年内无息付清。
7.4 乙方承诺在甲方工程款未到位时,垫资施工不少于30天,期间工程不停工,不增加额外费用。
7.5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专业分包,并提供国、地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6 工程履约约定:乙方承诺向甲方交纳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为壹万圆整,施工配合保证金为贰万圆整。如因故未及时交纳,乙方同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发生的工程价款足额转交。合同内容全部完成后,并且工程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达到约定目标后,退还该部分履约保证金。施工配合保证金在合同内的工程量全部完成后,经甲方现场经理、主管工长(以甲方出具的工作联系单为准)签字确认后退还。保证金退还均不计息。
8.1 甲方委派代表为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8.2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内容包括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以及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8.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账。
8.4 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8.5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并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应替换人员到岗就位。
8.6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时,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8.7 甲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8 甲方代表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各类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8.9、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施工主轴线、控制线及标高控制点的交底和检查复核工作。
8.10、在开工前,甲方需要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11、甲方需要及时办理好隐蔽工程验收和各种资料的签证手续。
8.12、停电、停水等施工现场内的工作中断,甲方需要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
8.13、施工期间,甲方和乙方需要共同处理好附近单位和居民的协调工作。
8.14、甲方需要在办公区免费为乙方提供一间办公室,方便其平时办公。
8.15、甲方需要在施工现场为乙方提供一处场地,作为仓库用地使用。
8.16、甲方需要提供吊装所需的作业场地,以满足乙方运输车辆及100吨汽车吊的安装需求。
第九条、乙方工作
9.1、乙方委派(身份证号:)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9.2、乙方需要严格按照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9.3、乙方需要按照甲方项目部的要求,以甲方名义进行施工范围内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验、装订等工作。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并随着工程进度及阶段验收需要及时移交甲方。
9.4、乙方需要在工程开工前14天内配合甲方提交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的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需要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的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的单价分析表。
9.5、乙方需要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与业主的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工作。
9.6、乙方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人员和施工材料、机械机具的安全保卫工作。
9.7、乙方需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需要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遵照甲方现行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9.8、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需要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需要自费修复,产品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9.9、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电线杆和高压电线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9.10 乙方必须严格控制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自招募社会闲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进入施工队伍。
9.11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向甲方指定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证明的复印件,以及特殊工种的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提交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9.12 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9.13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XXX有关规定,禁止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及男工55周岁以上、女工50周岁以上的老年工。对于非法用工造成的安全和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9.14 乙方必须与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且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乙方应严格履行每月定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并优先用于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的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甲方工地项目部。
9.15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为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9.16 乙方应按时交纳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9.17 乙方应负责办理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等资料,并在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的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并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9.18 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分包商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在任何时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该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9.19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如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负责。
9.20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业主达成的书面及口头合同、协议、承诺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此等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9.21、乙方应在施工现场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并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9.22、乙方需自行解决食宿问题,甲方不提供任何帮助。
9.23、甲方提供一座二级专用配电柜,由乙方负责安装电表。甲方每月抄取电表度数,乙方需签字确认。若乙方不签字,该记录单据仍然有效。电费价格以甲方当月所交电费价格为准,并在每一次工程款支付时进行相应扣除。
9.24、除了二级配电柜,其他配电箱及电缆线由乙方自行实施。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配电柜进行用电,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在每一次工程款支付时进行相应扣除。
9.25、甲方提供现场塔吊和施工电梯供乙方免费使用,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专业操作人员的管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事故,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26、若甲方在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时发现问题,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到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在每一次工程款支付时进行相应扣除。
9.27、乙方应配备施工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班子,且专职安全员和专职质检员不得少于一名。
9.28、若乙方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严重不能满足甲方、监理和业主的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甲方仅需支付乙方已完工程并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的工程量造价的85%。
9.29、若以上约定存在不完善之处,总承包合同中相关施工单位条约同等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图纸
10.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一套施工图。若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十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四套。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1.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时,乙方需自行进行自检和互检,并带上自检记录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24小时通知)。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工程质量未达到验收标准,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修复费用和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2、如果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有权自行进行验收并记录。如果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照要求进行复验。如果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如果由此造成停工,则工期顺延;如果复验不合格,则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延期。对于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12.1、本工程的主要材料(钢板、热轧H型钢、楼承板、边模)由甲方负责提供;栓钉、地脚锚栓、高强螺栓、油漆、防火涂料等辅材由乙方负责提供并计价。
12.2、乙方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采购料单,甲方根据材料单购买材料并负责将其运至乙方加工厂;乙方负责检查、检验到货的数量和质量。如果由于乙方未能尽到材料检测的责任而出现返工等问题,所发生的返工费用(含材料费)及工期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2.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材料在加工后产生的余料/废料返还甲方;计算方式为:余/废料量=甲方所供材料实际量-结算量×(1+1.5%);1.5%为损耗。
12.4、工程所使用的其他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在采购前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12.5、工程所使用的其他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12.6、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12.7、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郑州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是:由乙方负责保修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在保修期内,如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乙方未按时处理,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14.2、保修期满后,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乙方未及时处理,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14.3、保修期内,如因甲方或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或监理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14.4、保修期满后,如因甲方或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或监理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14.5、保修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责任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14.6、本条所述的保修期限不包括设备、材料等质量保证期限,设备、材料等质量保证期限按相关规定执行。
14.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报告,并在报告中详细列明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信息,并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和证明文件。
14.8、本条所述的保修责任不影响双方在法律上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工程移交给甲方后,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产生了质量缺陷,那么乙方需要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即使缺陷责任期届满,乙方仍需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
缺陷责任期从实际竣工日期开始计算,该期限为24个月。如果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从乙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开始计算。如果甲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从工程转移占有之日开始计算。如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导致工程、单位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延长通知。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乙方应重新进行合同约定的试验和试运行,试验和试运行的全部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乙方应在7天内向甲方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4天内核实乙方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如果乙方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甲方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并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14天内向乙方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并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如果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如果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不可抗力事件按照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程停建和缓建事件也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分包合同的生效和终止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本合同规定了乙方在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形,一旦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乙方未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⑤乙方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行为;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本合同还规定了以下附则:①乙方不得对本合同的定作物行使留置权;②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③附件一至附件三构成本合同有效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④本合同未尽事宜需双方商议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才能具有同等约束力;⑤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⑥本合同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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